軍訓教官 (中華民國)
軍訓教官,是指普設於中華民國各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院校的現役軍官,主要業務包含維護校園安全、學生之軍事訓練等。軍訓教官主管單位為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因此未享有由國防部發放的軍人薪餉,而是由學校(公立學校教官)或教育部(私立學校教官)編列預算。高級中學及大專軍訓教官待遇法源由國軍志願役軍官俸額表定訂[1] [2]。公立高中職教官,與部隊軍官相比較,少了每月1萬元的志願役加給,薪餉通常比在營服役的同級軍官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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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臨時、北洋政府時期
實施多年的軍訓教官制度沿襲自中華民國於中國大陸的各級政府。1912年,新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陸續發表新教育政策。其中,教育總長蔡元培以德國教育為藍本,發表「軍國民教育」主張。該主張強調新中國應學習德國教育現況,對高級中學以上學生實施積極性的「軍事教育」。經中國教育部門相關部會決議通過後,該實施辦法送至中國北洋政府教育部實行。這裡面部分實施該教育的中國中等學校,其內容為講授軍事學大要,實施兵式操、射擊及軍事體能等。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中德關係生變。另因提倡軍國民教育的德意志帝国成為戰敗國,因此將軍事教育融入中等學校的教育思想也因之式微。1924年,江蘇省教育會設「學校軍事研究會」,將原有軍國民教育思維改名為「學校軍事教育」並以「實施軍事教育,以養成強健身體」,為教育宗旨之一。
將軍事教育融入地方政府自治事項的江蘇省,以軍事教育可養成健全體格、軍事教育可養成整齊習慣、軍事教育可養成尚武精神、軍事教育可養成自衛能力為理由,江蘇省境內中等學校以上均必須加入軍事教育,並由現役軍官予以輔導。
國民政府時期
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勝利後的國民政府以五三慘案為由,通過《中等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該方案以江蘇省實施軍訓為藍本,強制全國所屬高中以上學校學生,應以軍事科為必修,女生應習護理學。其中,省市教育廳局內設立的國民軍事訓練委員會首見以軍事訓練或軍訓一詞,而該委員會首設的軍訓教官編制,則訂定軍事學校畢業學生為軍訓教官的遴選方針。
1930年代的軍訓教官,對高中以上學校學生的授習內容約為每期至少四小時的男學生軍訓知識,女學生之軍事護理教習。除此,也教授傾向軍事方面的重軍事地理、軍事地圖、民族競爭史、國恥史、軍用機械軍事工程、個人勇氣薰陶等等。
根據中國教育會議通過「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育方案」,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前,國民政府繼續以軍事教官為種子,實施高級中學的軍事工作,也詳訂由現役軍人為轉任原則的《軍事教官任用章程》、《軍訓教官服務條例》等。這段期間軍訓教官除軍事教育之外,也開始負責政治思想教育任務。諸如教育救國、自強圖存、負責任、明禮義、鼓舞愛國情操,激勵學生民心士氣、蓄積抗戰國力等方針。這裡面,以「十萬青年十萬軍」的知識青年從軍為最主要歷程。
1945年八年抗戰勝利後,中國國民黨的軍訓教育受到以中國共產黨為主的人士質疑。他們認軍訓教官為國民黨制止各大中學罷課、示威、遊行的工作人員,並以「反訓導」、「反徵兵」為由,全面反對校園內軍訓教官設置,致使中國大陸各校紛紛停止設置軍訓教官。之後以國民黨為主的國民政府將昆明121血案、重慶校場口事件、北平沈崇事件、1947年南京五二〇運動等校園動盪歸咎於學生軍訓教官的取消與式微。
現況
職責
軍訓教官在學校任務:平時是維護校園安全、校園秩序、校外活動安全、教授國防通識課程,災害時指揮學生、老師避難與救助;戰時編組學生民防團能力(民防法: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在校學生,應參加各該學校防護團編組支援服勤、防空避難指揮,各校並有軍械室編制,配有M1加蘭德步槍(儀隊表演槍)以及教育用T65K2步槍或是T91戰鬥步槍。但均為教育訓練用途,會將撞針刮除,無法正常射擊,僅戰時有需,會將撞針重裝,作為後備武器。
現在大多數高中仍然存在的軍訓文化舉例如下:
服裝
除了總教官外,通常教官之軍階在中尉至上校之間。而正因為仍為現役軍員,依照《軍訓教官服裝規定》、《軍訓教官服裝製補作業計畫》、《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等規定,所有教官制服均需依照不同軍種、性別來製作服裝,並須於校園教學與服勤期間穿著服制規定之乙式軍便服。例如陸軍軍種教官須穿著綠色軍便服,空軍軍種的女軍訓教官則須穿著藍色制服及窄裙,而海軍陸戰隊轉任的男教官需要穿領帶時,則須使用黃色領帶。
人數
根據教育部資料,2016年時全國共有約3,500名軍訓教官,其中2600名服務於高中職、900名於大專院校,大學之中有14所無教官[4]。在沒有教官的14所大學中,其中9所是2006年後新設學校或宗教大學,因此在設立時並無核給教官名額。[5] 蔡政府上台後,2017年起,高中、大學教官開始「遇缺不補」,待其離退後人數慢慢遞減,2018年全臺灣教官仍有3,005人。2020年11月尚有2653人,2021年預計減少98人、2555人,2025年預計為990人,2031年預計最後10人退伍。[6]
遴選
經過多年沿革,今中華民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的軍訓教官遴選,除筆試外還須經過跨部會的「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嚴格審核。除了詳訂由經國防部遴選、介派及遷調外,也仍強調為現役軍官的身份。一般來說,其最主要身份資格為:
出身名人
註釋
- . [2018-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 國軍志願役軍官俸額表 - 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
- 【教官再見】教育部:4年內教官全部退出校園
- 自由時報-教部次長:努力讓教官在5年內退出校園
- Media, 平傳媒 Fair. . 2016-08-11 [2016-08-16] (中文(台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0-11-16 [2021-01-27] (中文(台灣)).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教育部軍訓處.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28).
- 中華民國,《高級中學法》
-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資格遴選介派遷調辦法》
- 謝元熙,《軍訓教官輔導學生的基本觀念與要領》,臺北,1987年,中華民國教育部軍訓處。
- 吳鼎,《輔導原理》,1983年,臺北,國立編譯館。
- 吳建國,《軍訓教官校園角色的定位與調適》,臺北,1988年,教育部軍訓處。
- 中華民國國防部:《軍訓教官服裝規定》、《軍訓教官服裝製補作業計畫》、《陸海空軍服制條例》
- 軍訓教官工作性質之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