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三軍儀隊
中華民國三軍儀隊(又名中華民國榮譽部隊)是由中華民國國軍陸軍儀隊、海軍儀隊、空軍儀隊和海軍陸戰隊儀隊組成的軍事禮儀部隊,負責執行國家及中華民國國防部的禮儀勤務,前隸屬國防部參謀本部軍務辦公室、今隸屬國防部政務辦公室。[2][3]
中華民國三軍儀隊 / 國防部三軍儀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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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儀隊聯合旗隊 | |
存在時期 | 1957年(民國46年)至今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民國 |
部門 | 中華民國國軍 |
種類 | 儀仗禮兵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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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 | 國防部政務辦公室 |
駐軍/總部 | |
別稱 | 代表國家門面的三軍儀隊、代表國軍門面的三軍儀隊 |
格言 |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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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条目 |
中華民國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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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軍事 |
臺灣現行軍事編制 |
臺灣主題 |
三軍儀隊成立於1957年9月1日,依據當時參謀總長彭孟緝上將下達第三一七號令頒陸海空軍總司令部,採取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正式名稱為「國防部三軍儀隊」。[4][5]
歷史
中華民國自譽為禮儀之邦,軍禮自古已有之。近代中國的軍事儀仗,可以溯源至清末新軍北洋水師所成立的北洋水師軍樂隊。中華民國武昌起義以後,軍政府戰時總司令黃興主導成立儀隊,為軍樂隊的附屬組織,作為宣傳之用;但因戰事需要,旋即解散投入戰鬥。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就職時,重新任命陸軍總長黃興組成儀隊;時任中華民國國務總理唐紹儀接收南京臨時政府時,再度解散。其後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重新成立鹵簿、肩輿,軍儀隊、軍樂隊、禮砲隊改由各部隊自行編組,並由海軍總部樂儀隊代表國家接待外賓。
護法戰爭期間,護法軍政府及國民政府仿效蘇俄制度,再度成立樂儀隊,但因經費欠缺而再度解散。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為南京中山陵奉安,以在北京守靈的靈寢衛隊擔任儀隊,直到中國抗日戰爭爆發為止。此後樂儀隊改為任務編組,沒有法律明白規定組織,迄用至今。
國民政府遷台以後,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由臺灣出訪南韓受到軍禮迎送,察覺到儀隊的重要性,於是回臺後即刻指示國軍成立儀隊。1957年9月1日,參謀總長彭孟緝上將頒布第三一七號令命予陸海空軍總司令部,採取任務編組方式成立陸、海、空三軍儀隊,海軍陸戰隊儀隊則於同年11月16日成立。[4]
陸軍儀隊
陸軍儀隊的前身是陸軍總司令部樂儀連特別成立的「陸總警備連」,主要任務是保護陸軍總部的安全及警戒勤務,1957年奉命成立「陸軍總司令部儀隊」。1960年美國介入台海戰役,促使兩岸停火,陸總警備連於同年移駐臺北縣(今新北市)秀山營區,隸屬北區後勤司令部訓練單位。[6]
1961年,陸總警備連更名「陸軍總司令部警衛連」。1972年遷至臺北市新南營區;1978—79年遷至新店寶橋營區;1983—84年遷至木柵馬明潭營區。1997年實施精實案,陸軍總司令部改組設立勤務指揮部,儀隊從總務部改歸屬勤務指揮部管轄。1999年遷至中和營區。[6]
海軍儀隊
中華民國海軍原有三支儀隊,分別是:總部儀隊、艦隊儀隊、陸戰儀隊。總部儀隊主要負責北區駐防與禮儀勤務,以及隨同敦睦艦隊遠航的任務,也就是一般所知的「海軍儀隊」。[7] 總部儀隊有兩個「水兵分隊」(艦艇兵)及一個「陸戰分隊」(陸戰排),陸戰分隊的兵員雖然來自海軍陸戰隊,但與陸戰儀隊(下節另述)並不是同一個單位。[7]
艦隊儀隊與陸戰儀隊共同駐在南區高雄左營基地,艦隊儀隊負責海軍艦隊的成軍典禮、下水典禮和其他艦隊禮儀;陸戰儀隊則負責海軍陸戰隊單位的禮儀與警衛勤務。1987年艦隊儀隊解編,原屬於艦隊儀隊的任務則轉交陸戰儀隊負責。[7]
空軍儀隊
空軍儀隊連原隸屬「空軍警衛旅」,與同旅改編的憲兵215營同駐在南港。1968年,改為「空軍警衛營儀隊連」;1984年,改為「空軍警衛指揮部儀隊連」。1987年4月,空軍儀隊由南港遷至警衛四營的共同駐地。1991年,改為「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儀隊連」;2006年,改為「空軍防砲指揮部儀隊連」。[8]
陸戰儀隊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隸屬海軍,於1955年2月1日成立「海軍陸戰隊司令部隊部營」(101營),下轄隊部連、錙汽連、射訓隊、軍樂隊、警衛連、儀隊連。1957年11月14日,陸戰隊以任務編組在桃子園成立陸戰儀隊,初始負責的勤務就包括禮兵、操演及衛哨,現在是南區唯一執行軍事禮儀的單位,駐在高雄左營基地。[9]
陸戰儀隊原分為警衛連(警衛一連)和儀隊連(警衛二連)。1991年以前,陸戰儀隊負責北區(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慈湖陵寢、大溪陵寢、國民革命忠烈祠)駐防勤務的禮兵,是從儀隊連派遣士兵出勤;1991—96年,改由警衛連負責北區的駐防勤務,儀隊連則負責操演及禮儀勤務。[9]
1997年實施精實案,警衛連與儀隊連整併改為「警衛二連」,合併後的警衛二連不僅要負責原儀隊連的操演及禮儀勤務,也要負責原警衛連的北區駐防勤務,還要負責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忠誠營區的衛哨和交管勤務。2000—01年,國軍撤除陸戰儀隊的北區駐防勤務,改由陸、海、空組成的三軍儀隊負責駐防勤務。[9]
編制
三軍儀隊隸屬不同軍種,原軍種的工作任務也有極大差別,但儀隊的編制卻沒有太大的差異。各軍儀隊為「警衛連」的編組型態,需要負責各軍總部的警衛安全,同時陸海空三軍儀隊需要負責北區的禮儀勤務,陸戰儀隊則負責南區的禮儀勤務。
各軍儀隊全年需要保持五個排的兵力,三個排執行各項禮儀勤務、一個排分遣駐防特定場所、一個排則實施任務銜接訓練,以便能適時遞補屆退兵員。陸戰儀隊不需要在北區進行駐防任務,但在有必要時會支援三軍儀隊的駐防任務。以一支軍種的儀隊為例,編制大致如下:
隊長 | |||||||||||||||||||||||||||||||||||||||
副隊長 | 輔導長 | ||||||||||||||||||||||||||||||||||||||
第一排 | 第二排 | 第三排 | 駐防 | 新兵 | |||||||||||||||||||||||||||||||||||
執行勤務
儀隊的任務是擔任各項國家與軍方典禮的禮儀勤務,迎送國賓或友邦來使,彰顯國家和軍方禮儀;同時亦向民眾展現三軍訓練精實、軍容壯盛,以達顯揚國威、激勵士氣的效果。[10] 禮儀勤務為軍禮特殊任務,視其任務所需而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由相關規格而安排,或設三軍聯合儀隊全軍禮,或設單軍種儀隊軍禮。
全軍禮舊制中,三軍儀隊(不計入指揮刀官和旗官)各有三排禮兵,總計為九排;每排有三個班,每班有9名兵員,一軍三排共計81人、三軍九排共計243人。2018年2月1日起實施新制,三軍儀隊各有一排禮兵,每排有三個班,每班有11名兵員,一軍一排共計33人、三軍三排共計99人,總勤務人員編制為163人。[11]
- 國賓來訪
- 友邦國家元首、副元首、總理、首相或相當職級官員來訪時,應中央政府邀請予以國賓禮遇,三軍儀隊列隊以軍禮致敬。
- 儀隊的編組根據國賓的身份安排,國賓身份為總統、國家元首時,編組三軍聯合儀隊,每軍各一個排的兵力,儀隊大隊長為上校軍階;聯同陸軍所屬地區指揮部砲兵連鳴放禮炮、軍樂隊演奏敬禮樂章。[10]
- 外使呈遞國書
- 友邦新任大使到任時,通過外交部部長安排到總統府呈遞國書,三軍儀隊全軍禮及軍樂隊在總統府正門列隊迎接,軍樂隊演奏遣使國國歌。外國遣使離開總統府時,三軍儀隊及軍樂隊列隊送行,軍樂隊演奏中華民國國歌。[13]
- 烈士入祀
- 依據《忠烈祠祀辦法》的相關規定,烈士得入祀忠烈祠者牌位入祀時,國旗、白布橫幅、樂隊先行;儀隊進行時,槍口向下,禮槍別上黑色槍穗;無樂隊者,得用鼓吹或其他音樂,在場軍警應行最敬禮。[14][15]
- 中樞春秋祭典
- 忠烈祠春、秋祭祀典禮時,總統、地方長官、文武官員與遺族到場致祭,儀隊擔任禮兵表示敬禮;禮堂之內協助主祭者獻上花圈、上香。
- 中樞春、秋祭典是在國民革命忠烈祠舉行,由中華民國總統主祭,三軍聯合儀隊在場擔任禮兵,軍樂隊演奏「崇戎樂」;[16] 地方上由地方長官擔任主祭,由駐守地方的部隊安排禮兵。[17]
- 中樞國慶典禮
- 中華民國國慶典禮時,三軍聯合儀隊列隊敬禮,並聯同軍樂隊演奏樂章。
- 操槍表演(表演操)
- 總統府元旦升旗典禮、國慶典禮等重大慶典時,國防部示範樂隊聯合三軍儀隊,進行操槍表演。國防部與軍方舉辦活動、或是支持的民間重要活動,各軍儀隊也會到場配合演出。
- 軍種總部軍禮勤務
- 友邦外賓或高級長官視訪軍方總部時,各軍儀隊列隊迎送致敬,以軍禮相待遇之。
- 喪葬禮與祭禮勤務
- 前總統、國軍將領、士官兵之喪禮時,儀隊擔任禮兵致以敬禮。靈堂之內協助弔奠者獻花圈、上香、追勳與褒揚令;協助覆旗委員為靈柩覆蓋國旗。另外也有祭禮勤務,內容跟喪禮勤務類似,協助祭者獻花圈,但在喪禮中的禮槍是別上黑色槍穗,祭禮中則是別上原來顏色的槍穗。軍儀隊的三軍軍旗、儀隊旗的旗矛,及儀隊的禮槍、指揮棒、軍刀等,均別上「喪章」(黑色緞帶)。
駐防地點
三軍儀隊駐防於慈湖陵寢、大溪陵寢、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及國民革命忠烈祠執行禮儀勤務,慈湖與大溪陵寢為一組、中正紀念堂與國父紀念館為一組、國民革命忠烈祠為一組,每六個月輪替一次。
- 禮兵交接
禮兵長帶領上哨禮兵到達哨點 | 下哨禮兵下哨 | ||||||||||||||||||||||
禮兵交接 | |||||||||||||||||||||||
上哨禮兵上哨 | 禮兵長帶領下哨禮兵返回哨所 | ||||||||||||||||||||||
每組地點約有一排兵員,包含駐防官、禮兵長、禮兵和便衣人員。禮兵分組輪流站哨,每日整點進行交接,每個哨點位置有兩位兵員站哨,每次一小時,每位兵員每天約站2—3班次;禮兵交接時會進行操槍表演,已經成為景區的熱門景點。除此之外,駐守在中正紀念堂的禮兵,也要負責進行駐守地點的升降旗典禮。
禮兵站哨時,周圍同時亦有便衣、駐衛警察、保全人員和憲兵執行警衛任務,但是駐衛警察是單位編制之駐衛警察(非正式警察人員)、保全人員是單位委外之警衛人員、憲兵是特種勤務人員,與儀隊所執行的禮儀勤務,性質並不完全相同。
慈湖陵寢
慈湖陵寢位於桃園市大溪區福安里4鄰埤尾3號,是中華民國第1—5任總統蔣中正的陵寢,管理與所有權屬國防部慈湖大溪陵寢管理處。2004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公告為國家文化資產,主管單位為桃園市政府。[18] 慈湖陵寢開放時間於09:00-17:00,星期二休息。儀隊於整點進行交接,最後一場交接時間於16:45,遇雨天取消。
儀隊自1975年起,開始在慈湖陵寢駐守,2007年12月24日兩蔣陵寢受政治影響而關閉,儀隊一度撤哨。2008年5月,兩蔣陵寢重新開放,三軍儀隊於同年6月重返駐守。[19]
大溪陵寢
大溪陵寢位於桃園市大溪區福安里12鄰猴洞坑19-1號,是中華民國第6—7任總統蔣經國的陵寢,管理與所有權屬國防部慈湖大溪陵寢管理處。2004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公告為國家文化資產,主管單位為桃園市政府。[20] 大溪陵寢開放時間於09:00-17:00,星期二休息。儀隊每半點進行交接,遇雨天取消。
儀隊自1988年起,開始在大溪陵寢駐守,2007年12月24日兩蔣陵寢受政治影響而關閉,儀隊一度撤哨。2008年5月,兩蔣陵寢重新開放,三軍儀隊於同年6月重返駐守。[19]
中正紀念堂
中正紀念堂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管理單位為文化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正紀念堂開放時間於09:00—18:00,除在春節除夕、大年初一、二二八紀念日及除機電保養日外,全年無休。儀隊於整點進行交接,夏令時間於06:00升旗、18:10降旗,冬令時間於06:30升旗、17:10降旗。[21]
操槍表演
操槍是儀隊兵員用禮槍做出各種高難度動作的花式表演,源於1950年代後期訪臺的韓國海軍敦睦艦隊,當時彭孟緝上將命令各軍士官到場觀摩,學習來訪艦隊演出的操槍法。陸、空軍儀隊的操槍法由施克順、楊先鐸、張有全、燕忠堂等士官創立,海軍和陸戰儀隊的操槍法,則是直接受過美國海軍陸戰隊教官的影響。
經過歷屆士官兵長期不間斷地演練,以及在後來融合創新創意、槍法技巧與隊形變化,各軍種儀隊發展出各自不同風格的槍法,成為國慶典禮、衛兵交接、敦睦艦隊、基地開放活動等的特色表演。[25] 而至後來,操槍表演也透過施克順、楊先鐸等幾位教官傳授給學生儀隊,開創出與別不同的校園文化。
旗幟
三軍儀隊是國軍的禮儀特殊部隊,採取業務需要而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由相關人員派充或兼任,隸屬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並不是軍種編制內的番號單位。三軍儀隊所用軍旗為陸軍旗、海軍旗和空軍旗,以及依據《陸海空軍軍旗條例》第四條,軍事單位旗不足以表示部隊的特性時,得由國防部依實際需要而訂定之儀隊旗。
在典禮中並列所用國旗、軍旗和儀隊旗尺寸相同,依據《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的相關規定,如下:[26]
- 連級軍事單位旗為48乘72(19乘28英寸)、黃穗週邊各8(3.1英寸)、旗桿200(79英寸)
- 營級軍事單位旗為64乘96(25乘38英寸)、黃穗週邊各10(3.9英寸)、旗桿200(79英寸)
- 旅(團)級軍事單位旗為80乘120(31乘47英寸)、黃穗週邊各12(4.7英寸)、旗桿210(83英寸)
- 師(獨立旅)以上級軍事單位旗為96乘144(38乘57英寸)、黃穗週邊各12(4.7英寸)、旗桿230(91英寸)
- 國旗六號旗尺寸為96乘144(38乘57英寸)、旗桿240(94英寸)
旗幟 | 名稱 | 旗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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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旗 | 國旗 | 國旗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名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1921年訂定為中華民國國旗。國旗用紅色為底,左上角四分之一藍底綴國徽,紅白藍三色象徵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同時也代表三民主義肈建之初衷。[27] | |
中華民國陸軍旗 | 軍旗 | 陸軍旗源自「國旗草案」之構想,演變成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1934年訂定為中華民國陸軍旗,沿用迄今。陸軍旗用紅色為底,中置四分之一藍底,內綴國徽。[28] | |
中華民國海軍旗 | 軍旗 | 1912年訂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海軍旗,沿用迄今。海軍旗的樣式雖與國旗相同,但旗桿高度不同、頂部裝飾為銀白色矛頂;並且按照軍禮規定,在敬禮時國旗保持矗立不動、海軍旗須要垂下敬禮。[28] | |
中華民國空軍旗 | 軍旗 | 空軍旗始用於1937年,經過幾次更改,現行版本訂定於1981年,用天藍色為底,中置五分之二空軍軍徽。[28] | |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旗 | 軍旗 | 海軍陸戰隊旗用深紅色為底,中置五分之二陸戰隊隊徽。[28] 通常只有陸戰儀隊在南區執行禮儀勤務,才有機會看見。 | |
陸軍儀隊旗 | 軍事單位旗 | 陸軍儀隊旗的樣式不同於陸軍單位旗,予以另行制定。陸軍儀隊旗用黃色為底,中置五分之二紅色盾形,盾內嵌陸軍軍徽及「陸軍儀隊」字樣,靠旗桿一側鑲有白綢綴「陸軍儀隊」,外繞黃絲穗。[28] | |
海軍儀隊旗 | 軍事單位旗 | 海軍儀隊旗的樣式同於海軍單位旗,用藍色為底,中置五分之二海軍軍徽,靠旗桿一側鑲有白綢綴「海軍儀隊」(總部勤務使用)或「中華民國海軍儀隊」(敦睦艦隊使用),外繞黃絲穗。[28] | |
空軍儀隊旗 | 軍事單位旗 | 空軍儀隊旗的樣式同於舊式空軍單位旗、不同於現行空軍單位旗。空軍儀隊旗用紅色為底,左上角四分之一空軍旗、右下角儀隊隊徽,靠旗桿一側鑲有黃綢綴「空軍儀隊」,外繞黃絲穗。[28] | |
陸戰儀隊旗 | 軍事單位旗 | 陸戰儀隊旗的樣式同於海軍陸戰隊單位旗,用深紅色為底,中置五分之二陸戰隊隊徽,靠旗桿一側鑲有白綢綴「海軍陸戰隊儀隊」,外繞黃絲穗。[28] |
服裝和佩章
三軍儀隊所穿著的服制與階級是依據《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八條「擔任特殊任務或因國際禮儀所需服裝,其服式由國防部或其所屬機關(構)定之。」[29]
現行陸軍儀隊的制服為綠色禮服、白色飾緒,空軍儀隊為藍色禮服、白色飾緒,海軍儀隊依季節穿著白色或黑色禮服、黃色飾緒。除了海軍的夏季白色禮服以外,其餘款式制服都是內著襯衫、打領帶的禮服。除此之外,海軍有不同於陸空軍的航海文化,是為國際交流的海洋軍種,敦睦艦隊時亦有另外一套海軍制服。[30]
制服領口別上兵科章,陸軍儀隊為步兵科章、空軍儀隊為空軍領章、海軍儀隊無挂章;右臂章為三軍儀隊徽章、左臂章則是各儀隊徽章;大隊長的階級為上校、隊長為榮譽少校、旗官為榮譽上尉或中尉、士兵為榮譽上士;胸襟挂著名牌和榮譽勳表;鋼盔和腰帶扣上戴著各軍徽章;禮槍上別著各色槍穗。
軍官持著指揮刀、旗官持著國旗與軍旗、士兵持著禮槍,駐防地點的禮兵長配有短槍、禮兵配有長槍,其餘配件包括白手套、白腰帶、刺刀鞘、長靴、綁腿等,三軍儀隊大致相同。
服制
三軍儀隊創立初期,制服樣式尚未定型,曾出現過不同制式禮服的過渡期。羅本立上將擔任國防部參謀總長期間,出於美觀要求而下令三軍儀隊統一制式制服,並掛榮譽軍階。[30] 海軍儀隊除了國家典禮的制式禮服外,按照海軍傳統在國際禮儀所需的場合,軍官與水兵也有不同制式的禮服。
陸空軍的常禮服制式相同,都沒有季節的區別,一律為西裝禮服,陸軍為綠色禮服、空軍為深藍色禮服。海軍傳統的常禮服制式自成一格,不僅有季節的區別,軍官與水兵的禮服也互不相同;但是海軍儀隊在執行國家及國防部勤務時,軍官兵一律穿著相同的禮服,夏季為白色立領禮服、冬季為黑色雙排扣禮服。
服制 | 三軍儀隊[北區勤務] | 陸戰儀隊[南區勤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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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儀隊 | 海軍儀隊 | 空軍儀隊 | ||
頭盔 | 抛光鋼盔 | 國家典禮:軍官兵一律白色鋼盔 海軍典禮:按照海軍傳統,指揮官白色大蓋帽、旗官及水兵白色鋼盔 |
抛光鋼盔 | 抛光鋼盔,裝飾一道紅線 |
上衣 | 綠色禮服、淺綠色襯衫、綠色領帶 | 夏季:〔國家典禮〕軍官兵一律白色立領禮服;〔海軍典禮〕按照海軍傳統,軍官兵不同制式 冬季〔國家典禮〕:軍官兵一律黑色雙排扣禮服、白色襯衫、黑色領帶;〔海軍典禮〕按照海軍傳統,軍官兵不同制式 |
深藍色禮服、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領帶 | 夏季:淺卡其色襯衫、淺卡其色領帶 冬季:深褐色禮服、淺卡其色襯衫、淺卡其色領帶 |
下裝 | 下裝與上衣同色,裝飾黃線 | 國家典禮:下裝與上衣同色,軍官兵褲子一律裝飾黃線 海軍典禮:按照海軍傳統,褲子純色無裝飾線 |
下裝與上衣同色,裝飾白線 | 深褐色禮褲,裝飾紅線 |
飾緒(肩穗) | 軍官:金色、銅錘肩穗 士兵:白色肩穗 |
軍官:金色、銅錘肩穗 水兵:黃色肩穗 |
軍官:銀色、銅錘肩穗 空兵:白色肩穗 |
軍官:紅黃雙色、銅錘肩穗 陸戰兵:紅黃雙色肩穗 |
腰帶 | 軍官:綠色腰帶、兩或三道黃線 士兵:白色腰帶 |
國家典禮:〔軍官〕黑色腰帶、兩或三道黃線;〔水兵〕白色腰帶 海軍典禮:按照海軍傳統,指揮官無腰帶、旗官及水兵白色腰帶 |
軍官:藍色腰帶、兩或三道白線 空兵:白色腰帶 |
白色腰帶 |
靴子 | 黑色軍靴、白色鞋帶 | 國家典禮:軍官兵一律黑色軍靴、白色鞋帶 海軍典禮:按照海軍傳統,軍官兵不同制式 |
黑色軍靴、白色鞋帶 | 黑色軍靴、黃色鞋帶 |
敦睦艦隊 | — | 海軍軍官常禮服:〔夏季〕白色立領禮服、白色褲子、白色皮靴;〔冬季〕黑色雙排扣禮服、白色襯衫、黑色領帶、黑色褲子、黑色皮靴 水兵常禮服:〔夏季〕白色水手常服、藍色披肩、黑色領巾、白色褲子、白色綁腳、黑色皮靴;〔冬季〕黑色水手常服、藍色披肩、黑色領巾、黑色褲子、白色綁腳、黑色皮靴 |
— | — |
識別標誌
標誌 | 三軍儀隊[北區勤務] | 陸戰儀隊[南區勤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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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儀隊 | 海軍儀隊 | 空軍儀隊 | ||
軍徽 | 陸軍軍徽:軍刀與步槍交叉、雙穗嘉禾、國徽 |
海軍軍徽:梅花、雙錨、嘉禾、國徽 |
空軍軍徽:梅花、雙翅、嘉禾、國徽 |
海軍陸戰隊隊徽:錨和地球、疆域、國徽 |
帽徽 | 嘉禾與國徽 | 雙錨與國徽 | 雙翅與國徽 | 錨和地球、疆域、國徽 |
兵科章 | 步兵科:軍刀與步槍交叉 | 無:海軍傳統上不會在領口別徽飾,但其所屬兵科為槍帆兵,出勤務時為航海兵科 | 空軍領章:空軍不分兵科,領章為展翅飛鷹 | 陸戰兵科:錨和地球、疆域、國徽 |
軍階(肩章、海軍袖章) | 儀隊在執行國家禮儀勤務時,出於美觀要求而統一佩戴同樣的軍階,是為「低階高掛」的榮譽軍階,但回到原來營區不執行國家禮儀勤務時,按照服制規定掛上原來的軍階。憲兵和禮炮兵在執行國家禮儀勤務任務編組時,也是有相同的作法。[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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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左臂章 | 陸軍儀隊隊徽:雄獅,用中文表示「中華民國陸軍儀隊」 | 海軍儀隊隊徽:國徽、雙錨交叉,用中文表示「中華民國海軍儀隊」 | 空軍儀隊隊徽:國徽、飛鷹,用中文表示「中華民國空軍儀隊」 | 無 |
右臂章 | 三軍儀隊隊徽;盾形:青天白日滿地紅、軍刀:代表陸軍、海錨:代表海軍、飛翼:代表空軍,用中英文表示「中華民國三軍儀隊」 | 海軍陸戰隊隊徽:錨和地球、疆域、國徽,用中文表示「陸戰儀隊」 | ||
左胸襟章 | 禮兵原本佩戴的是紅底金字的儀隊隊牌,用中文表示「陸軍儀隊」、「海軍儀隊」或「空軍儀隊」;2019年4月1日起改為佩戴「榮譽勳表」。禮兵回到營區不執行禮儀勤務時,則按照服制規定穿著制式軍服。[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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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底金字的儀隊隊牌,用中文表示「海軍陸戰隊」 | ||
右胸襟章 | 陸軍儀隊胸章、青底金字名牌 | 海軍儀隊胸章、青底金字名牌 | 空軍儀隊胸章、青底金字名牌 | 陸戰儀隊胸章 |
腰帶 | 軍官:綠色腰帶、兩或三道黃線;士兵:白色腰帶 | 軍官:黑色腰帶、兩或三道黃線;水兵:白色腰帶 | 軍官:藍色腰帶、兩或三道白線;空兵:白色腰帶 | 白色腰帶 |
飾緒(肩穗) | 軍官金色,兩條;士兵白色,三條(駐防禮兵長之左肩加一條槍肩帶) | 軍官金色,兩條;水兵黃色,三條(駐防禮兵長之左肩加一條槍肩帶) | 軍官銀色,兩條;空兵白色,三條(駐防禮兵長之左肩加一條槍肩帶) | 紅黃交錯,三條 |
槍穗 | 白色,弔奠禮為黑色 | 黃色,弔奠禮為黑色 | 藍色,弔奠禮為黑色 | 黄色,弔奠禮為黑色 |
遴選標準
依據中華民國志願役的遴選辦法,儀隊禮兵的體格基準須要符合以下條件:[33]
- 身高176~200(5.77~6.56英尺);
- 體格指標值(BMI):17~31;
- 扁平足足弓角不得大於168度;
- 血色素不得低於12gm/dL;
- 空腹血糖檢查不得高於126mg/dL;
- 紋身刺青、疤痕面積長寬未逾5(2.0英寸),且著短袖(褲)時不得顯露。
思想品德:
- 思想純正無安全顧慮者;
- 未參加幫派或非法組織者;
- 平時生活正常,無不良嗜好者;
- 入伍前無違紀違法前科紀錄。
其他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
-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來臺設籍者,須滿20年以上;
- 未判處徒刑、拘役或受感訓處分、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保安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宣告者;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其他
軍樂隊
三軍儀隊於元旦升旗典禮、國慶大典、春秋祭典等典禮進場時,國旗及樂隊必率先前行入場。現今國防部與國軍有四支軍樂隊,分別為國防部示範樂隊、陸軍樂隊、海軍樂隊及空軍樂隊,每支樂隊須要輪值總統府升降旗典禮,每次為期三個月。[36]
憲兵
總統府鐵衛隊(憲兵第211、332營)擔任總統府前站崗及升降旗典禮;憲兵快速反應連(前憲兵機車連,隸屬憲兵202指揮部)有前導禮車的任務,亦有在國家慶典中表演機車特技。但是,憲兵所屬的特種勤務,與三軍儀隊所屬的禮儀勤務,兩者性質並不相同。
憲兵是負責維護安全的特種勤務人員,同時也負責在國家慶典中擔任標兵等任務,因特種勤務任務需要得設侍衛、便衣、武裝、警察等編組。[37]
- 三軍儀隊、憲兵與衛哨兵的差異
三軍儀隊 | 憲兵 | 衛哨兵 | |
---|---|---|---|
工作性質 | 禮儀勤務 | 司法治安、警衛及特殊勤務、適情況支援禮儀勤務(各地方政府之元旦國慶升旗典禮、地方忠烈祠祭祀等) | 警衛勤務:保護營區安全並對出入營門的人員實施身分查驗,同時查驗出入人員攜帶的物品或行李 |
服裝 | 常服,顏色視軍種而定 | 視情況而定,總統府和各軍營門前可分為橄欖綠色的甲種服、乙種服 | 作戰服(迷彩服) |
頭盔 | 鋼盔,顏色視軍種而定 | 防彈瓷盔,有「憲兵」字樣 | 迷彩鋼盔 |
飾緒(肩穗) | 三條,顏色視軍種而定,(駐防禮兵長之左肩加一條槍肩帶) | 四條,白色,(持手槍哨時,加掛一條手槍槍肩帶) | — |
裝備 | 禮兵長配短槍、禮兵配M1加蘭德步槍,均為禮儀性質的無實彈槍 | 總統府前部分哨點配有禮槍,但主要裝備是電擊槍及T91步槍、T75手槍,發配實彈 | 步槍,發配實彈 |
駐防地點 | 慈湖、大溪、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臺北忠烈祠 | 總統府、慈湖與大溪陵寢大門前、各軍重要機關單位等 | 各營區出入口、重要設施及公有財物等 |
其他軍事單位
其他軍事單位以及三軍校院,也會因需要而設禮儀勤務任務編組,臨時挑選適合的士兵擔任禮兵負責禮儀勤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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