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嘉義車站刺警命案

臺鐵嘉義車站刺警命案是發生於2019年7月3日,24歲警員李承翰在處理鄭姓男旅客補票衝突時,遭兇嫌鄭再由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急救後傷重不治而殉職的案件。

臺鐵嘉義車站刺警命案
位置 中華民國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車站
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事發車廂PPT1081(屏東七堵,經山線
日期2019年7月3日
晚間8點42分(國家標準時間
目標隨機殺人
類型持刀刺殺
武器工作用尖刀
死亡1人(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
疑犯鄭再由(54歲)
動機調查中
臺鐵嘉義車站刺警命案
法院台灣嘉義地方法院
宣判日期2020年4月30日 (2020-04-30)
案件號碼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1]
案件歷史
相關案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 2020年4月30日

嫌犯背景

鄭姓男子歷經失業、做生意遭捲款、投資失利、妻子車禍手術後肢體萎縮,家庭逐步陷入貧困。全家四人中有三人罹患憂鬱症,但鄭男因貧困而積欠健保費,為求省錢自行中斷就醫服藥,無病識感,被害妄想強烈。事發前有十年左右之精神病史。當日因被長期欠薪而篤信遭朋友暗害,企圖報警但因言詞不清邏輯不通而交由女兒帶回。鄭男認為面臨生命危險卻無人相助,甩開女兒後解約自己的保險並北上欲召開記者會說明自身處境。在搭乘火車過程中,認為行蹤遭掌控,若離開車廂會被「弄死」。

事發經過

2019年7月3日,中華民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事發車廂PPT1081)於晚間20時56分(原定20時42分,誤點14分)抵達嘉義車站,1名54歲鄭姓男旅客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男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發生衝突,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的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時,遭鄭男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2],李承翰被緊急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

7月4日上午8點27分,李承翰雖已被輸送1萬8千CC的血液救治,但還是因臟器大量失血而宣告不治,得年24歲[3][4][5][6]

治喪事宜

李承翰的褒揚令與楷模獎章

李承翰殉職後,7月16日舉行告別式,由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擔任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及點主官,時任中華民國副總統陳建仁代表總統蔡英文,頒發總統府褒揚令,內政部長徐國勇代表行政院長蘇貞昌,頒發行政院一等楷模獎章,內政部警政署追贈李承翰為二線一星巡官,靈柩覆蓋國旗警察旗,同時,告別式會場現場播放全國火車同步鳴笛三秒畫面後,出殯隊伍才開始出發。其靈位將入祀嘉義忠烈祠[7]

後續效應

短期:公共運輸警力優先增補,減少單警出勤機率。
中期:2019年10月以後,陸續增補達近260名警力於鐵路局執勤勤務,並改善制度面與設備[8][9]
  • 財團捐贈:
2019年7月4日,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首先捐贈新臺幣300萬元(用以購買大約250支電擊槍),優先撥放鐵路局、高鐵捷運警察配備[10]
2019年7月12日,龍巖集團電洽內政部,表明捐贈新臺幣500萬元,(用以購買電擊槍)[11]
  • 台灣鐵路管理局:
    • 嚴格執行無購票旅客,不得進站乘車措施。
    • 簡易招呼站體,除原有鐵路警察之巡邏箱外,協調當地警務系統,增設巡邏箱,提高見警率。
    • 於2021年前,完成及改善站體監控系統。
    • 於2021年前,完成既有車廂,增設「緊急對講機」,現有通勤電聯車另增設監控系統。後續新購車廂,除增設「緊急對講機」外,另再增設監控系統。
    • 於同年7月11日,邀集相關單位,針對「突發性暴力事件之防範及乘務人員、員警值勤安全維護...等」議題,研商檢討,並於同年7月15日發布後續改善措施[12]
  • 李承翰家屬:
    • 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在經歷喪子之痛以及一審判決結果的35天後,於2020年6月4日下午因胃出血而病逝。[13]並於6月16日舉行告別式[14]

審判

承審機關
承審法官 辯護律師
[15]
判決結果 備註
起訴罪名
合併應執行
殺人罪
[16]
一審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
[17]
卓春慧(審判長)、鄭諺霓、林家賢 陳偉仁律師、陳明律師 無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扣案之紅柄嫁接刀壹支沒收之。 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扣案之紅柄嫁接刀壹支沒收之。

2020年4月30日,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鄭姓男子無罪,並處以強制就醫五年,諭令50萬元交保[18]。5月1日,台南高分院因嘉義地檢署提起抗告,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19]。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晚間8點做出裁定,鄭嫌維持新臺幣50萬交保,限制住居,並需遵守7項條件。嘉義地檢署不服裁定,二度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5月4日,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鄭嫌需於24小時內繳納新台幣100萬元,若無法及時具保仍繼續羈押。並於同日將全案卷證及被告移送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訊問鄭男後,認為所犯殺人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犯此重罪,伴隨高度逃亡可能,且被告具有明顯精神症狀,足認為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裁定羈押。

檢察官抗告時言詞激烈,指稱精神鑑定為時過短且於速食店中進行,「簡直速食完成,十分輕佻!」主張「智商不足可以假裝」。媒體亦競開報導其看法,引發大量對精神鑑定的負面意見。唯據事後瞭解,鑑定時間非醫師所能左右,須配合司法系統之時程與人力安排。本案廣受曯目,司法系統將時間壓力與可否教化之判斷轉嫁予醫師,醫師不得不於既有時程之外於速食店中加班進行,以求速決。

參見

參考資料

  1.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
  2. 【台鐵殺警內幕1】攜雙刀上車 台鐵殺警犯目的地竟是總統府莊琇閔/林俊耀 鏡周刊 2019-07-09
  3. 快訊/嘉義鐵路警察遭刺傷勢過重 今日8:27不治身亡.民視新聞 2019-07-04
  4. 戴志揚、吳家詮、中國時報、廖素慧、陳科廷.排解補票糾紛遭刺 鐵路勇警上午傷重不治.中時電子報.2019-07-04
  5. 汪淑芬. . 中央通訊社. 2019-07-04 [2019-07-04].
  6. 翁伊森、莊智勝. . ETtoday新聞雲. 2019-07-04 [2019-07-04].
  7. 影/李承翰移靈9旬祖母哭喊不捨 同事痛哭不能自已李承穎 聯合報 2019-07-16
  8. 李承翰的義舉政府不會忘記 蘇揆:優先增公共運輸警力減少單警執勤上報 2019-07-04
  9. 鐵路警察執勤遇害 蘇貞昌指示從優撫卹並增260警力顧荃 中央社 2019-07-04
  10. 愛爾麗總裁常如山挺警察 贈250支電擊槍林彥呈 經濟日報 2019-07-04
  11. 不要再有下一個李承翰 內政部再獲贈500萬購電擊槍明報 2019-07-12
  12. . HiNet. 2019-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8).
  13. 李承翰父抑鬱病逝 鄰:曾為求子拜佛三立新聞網 2020年6月5日
  14. 李承翰父李增文告別式 母回是否出庭:開一次就難過一次!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0年6月16日
  15.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鄭再由所犯之殺人罪(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罪輕為10年有期徒刑,故審判過程強制需選任辯護人。
  16.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7.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
  18. 姜宜菁. 謝雅竹 , 编. . 中央通訊社. 2020-04-30 [2020-05-01].
  19. 張榮祥; 黃國芳. 謝雅竹 , 编. . 中央通訊社. 2020-05-01 [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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