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
袁崇焕(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号自如,一说字自如,明朝廣東東莞縣(今屬廣東省東莞市)人[4],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负责对后金作战。
袁崇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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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東莞縣(一说广西省梧州府藤县[1])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元素,号自如 | |
出生 | 萬曆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戌時[2] 即 1584年6月6日 廣東布政司廣州府東莞縣石碣鎮水南鄉[3] | |
逝世 | 崇禎三年八月十六日 即 1630年9月22日 (46歲) 北京甘石橋 | |
墓葬 | 北京廣渠門內袁崇煥墓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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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袁崇焕于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授職兵部,守衛山海關及遼東;曾指揮宁远之战、宁锦之战,大力构筑「关宁锦防线」,多次和後金部隊在该防线交战,期間對崇禎皇帝有“五年平遼”的承諾,得言聽計從,支給錢糧。後因誅殺毛文龍、在己巳之變護衛不力以及擅自與後金議和等罪,清朝記錄稱明帝中反間計(見《明史》本傳,《明季北略》《石匱書後集》等言之詳),被明廷判以凌遲(下獄在崇禎二年十二月,皇帝十八歲。殺害在次年八月,斷罪歷時九個月,其間崇禎兩次親自提審袁崇煥,問以借上意殺毛文龍及己巳不力事[5],皆不能對答)。十四年後,明亡於李自成,清兵為吳三桂借“報君父仇”引入關,得天下。清乾隆年間,清政府為袁崇煥平反,但史學界對其事仍有爭議。北京市東城區(原屬崇文區)有袁督師祠墓,廟在龍潭公園內,袁崇焕纪念馆今存。
生平
早年生涯
袁崇焕幼年为人慷慨[6],富于胆略,好與人谈论军事。遇到退伍士卒,每每請教边疆军事情况,并有志于边疆事务[4]。他还喜欢远游,上京应试時,常順便游历,足跡幾遍天下[7]。途中,他常與友人徹夜長談,內容亦多涉及軍事[8]。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袁崇焕中式三甲第四十名进士,任福建邵武知县。天启二年(1622年)到京述職時,因御史侯恂舉薦其有軍事才能[9],升任兵部职方司主事[10][11]。當時,後金兵勢正盛,王化贞大军在广宁覆没,朝廷惊惶失措;對於是否能夠鎮守住山海關,朝臣議論紛紛。袁崇煥卻在此時單騎出關考察局勢,兵部、家人都不知其蹤影。不久,他返回北京,上書報告关上局勢,并稱:“只要給我兵馬糧草,我一人足以守住山海關。”[12]其膽識得到朝臣交口稱讚[13],他也因此升任兵备佥事,負責助守山海关[14][15],且獲朝廷批准,招募兵卒[16][17][18]。
袁崇煥到達山海关後,成為辽东经略王在晋下属。當時,關外已被蒙古哈剌慎諸部控制,袁崇煥最初僅在關內駐守,很快即因任事干练得到王在晋倚重,奉其命移駐中前所,隨即又得令前往前屯卫,安置遼東难民。袁崇煥連夜出发,四更時分即進入前屯城內,将士无不佩服[19]。事成后,王在晋上奏題名袁崇煥为宁前兵备佥事[20],負責宁远、前屯卫二城防衛,形成保護山海關外圍工事。宁远在最前线,前屯卫稍后。然而在防事安排中,兩人產生分歧。王主張在山海關外八里處的八里铺筑城守御,袁则認為该外围阵地太窄,并非良策,在爭辯無果之後,袁越級奏請首輔葉向高[21]。经左光斗提议,大学士孙承宗以阁臣掌兵部事,巡视辽东。
当时后金攻破广宁后,又强令锦州、义州等处民众东迁。其中义州一部占领十三山,并多次击败后金部队进攻。后金久攻不下,筑长围困。十三山领袖杨三、毕麻子派人突围并向明军求援。袁崇焕请命:“派五千人镇守宁远,以壮十三山气势,并派遣其他部队参与营救。宁远距离十三山有二百里,进可占领锦州,退可坚守宁远,何必对十万人置之度外呢?”孫承宗向總督王象请教,王象认为关上军方无士气,请派遣关内三千人前往,孫承宗认为可行[22],于是告诉王在晋。王在晋则不同意营救,致使十三山民兵只有六千人脱逃[23]。
孙承宗经过考察,认为王在晋在八里铺建重城的意见不可取,于是召集将吏商议。阎鸣泰主张在觉华岛,袁崇焕主张在宁远,王在晋和张应吾、邢慎言则坚持己见;最后,孙承宗采用了袁崇焕的意见[24]。不久,孙承宗回京后上书明熹宗,请免王在晋的辽东经略职位,自任督师,镇守山海关,且更加倚重袁崇焕。袁对内安抚军民,对外整饬边防战备,成绩显著[25];且严厉执法,军纪大有改观[26]。
宁远之战
战守逶迤不自由,偏因胜地重深愁。
荣华我已知庄梦,忠愤人将谓杞忧。
边衅久开终是定,室戈方操几时休?
片云孤月应肠断,桩树凋零又一秋。
天启三年九月,孙承宗决意坚守宁远(今辽宁兴城),当时僉事萬有孚、劉詔虽力劝而不听,并命令袁崇焕与满桂镇守宁远,袁崇焕开始领兵辽东。在宁远时,袁崇焕率领祖大寿、高見、賀謙等进行城墙修筑工程,次年工程结束,宁远城遂成山海关外重镇。当时城内士兵士气高昂,商旅昌盛[27]。此时,袁崇焕父丧,其守丧的请求却被朝廷拒绝,而命其在职守制[28]。
天启四年(1624年),袁崇焕与马世龙、王世钦等率领一万二千名部队东巡广宁(今北镇市),其位于锦州以北,相距后金重镇沈阳不远。其大军经大凌河的出口十三山,从海道还宁远[29]。其胆识得到孙承宗赞赏[30],袁崇焕亦因功升为兵备副使[31],再升右参政[32]。次年夏,孙承宗根据袁崇焕的策划,派遣诸将分屯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大凌河、小凌河各要塞,又向北推进了二百里,几乎完全收复了辽河以西的旧地[33]。而此时后金大汗努尔哈赤亦将京城南移至辽宁沈阳,双方摆出进攻姿态,剑拔弩张,局势一触即发。
当时明朝朝廷内部魏忠贤等阉党大肆屠杀东林党人,其中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等大臣被诛杀,而在辽东边防立功的熊廷弼亦遭牽連[34]。孙承宗亦被阉党人高第取代辽东经略职位。高第继任后,立即要求袁崇焕将辽东部队全部撤入山海关(一说撤入部队不包括宁远[35]),袁崇焕与督屯通判金啟倧认为城池已收复,无理放弃撤退,于是极力反对,并抗命拒绝在宁远、前屯卫的部队撤退[36],高第下令放弃粮食十余万石,撤退途中死伤甚多,军民纷纷气愤难当[37],许多物資在撤退過程中既沒有撤離,也沒有銷毀,最終盡為後金所得[38],明軍物資損失慘重[39]。之後,锦州、右屯、大小凌河、松山、杏山等部队被撤去。袁崇焕请求回家守父丧,未被批准。同年十二月晋升按察使[40],依然守卫辽东[41]。
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率领后金部队渡过辽河,二十三日抵达宁远城下[42](一说正月初十抵达宁远,未予马上攻城[43])。当时,明朝朝廷得到急报,兵部尚書王永光等廷臣讨论战时,各个束手无策。辽宁經略高第、山海关总兵楊麒则擁兵山海关,不去援救。《明史》記載当时朝野上下皆认定宁远肯定守不住[44]。而宁远城中,袁崇焕则与大将满桂、副将左辅、朱梅,参将祖大寿、何可纲等将士誓死守卫城池。他甚至写血书告示传阅,并向士卒下拜,全军上下士气高昂,决意死战[45]。袁崇焕还下令前屯守将赵率教、山海关守将杨麒,凡有宁远城的逃兵回去,一概斩杀[46]。二十四日,后金部队开始进攻宁远城,其先锋围城部队为两万铁甲骑军,其用铁裹车撞击城墙,并用铁锹挖掘墙脚,城墙被挖成凹龛;明军则采用阶石碾压城外后金部队。袁崇焕还使用紅衣大炮,重创城外后金兵[47]。次日,后金军因當時天氣過於寒冷,寧遠的城墻雖然被挖了不少洞,但卻始終沒有坍塌[48],再攻未能攻下城池。后金军之後撤退[49],改道离城五里的龙宫寺扎营,改为攻击觉华岛,覺華島上的軍民被屠戮一空,傷亡萬餘,島上糧食、房屋、船隻的損失也非常大[50]。宁远之战为后金军的首败,努尔哈赤亦因此耿耿于怀[51][52]宁远解围后,明熹宗採納兵部尚書王永光的建議[53],不追究覺華島慘敗一事,將此一役稱為「大捷」[54],以激勵士氣。明熹宗嘉奖广宁军功劳[55]。袁崇焕随即升任右僉都御史[56],而满桂等大将也纷纷升职[57]。而高第、楊麒因不援宁远和觉华岛而免职,以王之臣、趙率教取代[58]。
关宁锦防线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袁崇焕因功升至辽东巡抚,负责辽东及山海关等地[59],并开始经营关宁锦防线。袁起初辞赏,后明熹宗坚持原意[60]。然而,魏忠贤见其地位上升,于是增加提防,并派遣其亲信太监刘应坤、纪用到宁远监军[61]。袁崇焕上疏反对,但不被采纳[62]。后朝廷为安抚袁崇焕,提升其为兵部右侍郎,并赏银币,子孙世袭锦衣千户[63][64]。在此时,满桂因为宁远之战中赵率教未能亲自援救而互相指责,袁崇焕与满桂之间产生激烈冲突,袁上奏请求遣其镇守其他城镇,于是满桂被召还北京[65]。而当时经略王之臣极力反对,并请求朝廷命其镇守山海关[66]。朝廷为了缓和各方矛盾,命令王之臣专守关内,而关外士兵将领皆由袁崇焕派遣[67]。之后袁崇焕自悔,请求朝廷依照王之臣建言。满桂遂被调遣镇守山海关,并持尚方宝剑、统领关内外部分军队[68]。
基于对廷臣诽谤的担心,袁崇焕上了一道奏章,提出守辽的基本战略。其主张:一、用辽人守辽土;二、屯田,以辽土给养军队,可以减少海运;三、以守为主,等待机会再出击。他担心立功之后,清兵必定会使反间计,散播谣言,而本国必定有人妒忌毁谤。此奏折得到明熹宗的嘉许[69]。同年冬天,袁崇焕率领赵率教以及两名特务太监刘应坤、纪用,兴办防御工事及屯田,逐渐收复高第此前放弃的土地[70]。事后,袁崇焕上奏赞许这两名太监的功劳,魏忠贤、刘应坤、纪用三人都得到了封赏[71]。袁崇焕还上奏进言:明朝部队不善于野战,只能凭借固守和大炮防御的策略。并要求增加四万部队去修筑松山城等防御设施。后都得到明熹宗的批准[72]。
后金和议
因为宁远之战后,明朝急于修建防御工事;而后金则急需军需补给,巩固统治。天启六年八月,后金首领努尔哈赤病逝,袁崇焕派遣使者去悼念,以窥视其虚实[73]。后金政权的继任者皇太极派遣使者到袁崇焕处,双方欲议和[74],皇太极甚至自降身份称臣[75]。议和同时,后金部队趁机进攻朝鲜。天启七年一月,皇太极在遣使答复的同时,渡过鸭绿江[76]。当时明朝朝廷议论议和之事,王之臣以宋朝与金朝的议和历史附议而弹劾袁崇焕。朝廷召还王之臣回京,并取消辽东经略职位不再设,而山海关内外部队皆由袁崇焕调遣[77]。之后袁崇焕趁后金部队主攻朝鲜时,派兵修建錦州、中左、大淩的防御工事。皇太极因此抗议其缺乏和平诚意,并提议划定疆界[78]。当时朝鲜受困、驻守朝鲜的毛文龙告急,于是明朝朝廷命令袁崇焕发兵救援,其用海军援助毛文龙,又派遣左輔、趙率教、朱梅等九名将领率领精兵九千进攻三岔河,形成牵制局势。不过当时朝鲜已经被后金部队占领,于是诸将返回辽东[79]。
袁崇焕议和之初,明朝朝廷并不所知。当时奏报时,明熹宗起初赞许其方,后改变看法认为并非良策,于是频繁下旨禁止[80]。袁崇焕则因为要修筑防御工事而坚持己见。当时朝鲜与毛文龙部队被后金进攻,朝廷中言官认为是因议和所招致的[81]。同年四月,袁崇焕上书道:“关外四城有四十里地,有屯兵六万,商民数十万,现在地少人多。必须修筑錦州、中左、大淩三城,才能转移商民、大量屯田。如果城墙在修筑前敌兵入侵,届时势必撤退,那么此前的努力都失败了。现在趁后金进攻朝鲜,于是用缓兵计为上。当敌方得知消息后,城防已成,于是关外四百里地则可固若金汤了。”之后明熹宗得报后嘉奖[82]。虽然朝廷议论纷纷,不过袁崇焕的山海关-宁远-锦州(關寧錦防线)防线基本构建完成。
宁锦之战
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朝廷命令尤世祿代替赵率教守卫锦州,尤世祿尚未抵达时,皇太极亲率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精兵,进攻辽西,攻陷明朝大凌河、小凌河两个要塞,随即进攻宁远的外围要塞锦州。五月十一日,后金部队抵达锦州,并四面围城[83]。赵率教率部环城而守,并以缓兵计派遣使者求和,使者三次返回并未成功,而皇太极攻城愈急[84]。袁崇焕于是派遣祖大寿和尤世禄带了四千精兵,绕到清军后路去包抄,又派水师去攻东路作为牵制,并请求关内部队救援[85]。当时明朝朝廷命山海关的满桂移师前屯,而驻守三屯的孫祖壽移师山海关,宣府的黑雲龍移师一片石,薊遼總督閻鳴泰移师山海关;又派遣昌平、天津、保定兵馳援上關;并命山西、河南、山東的部队进行备战[86]。
锦州城内,赵率教与前锋总兵左辅、副总兵朱梅等率兵奋勇死战,和后金部队从五月十一打到二十八日,之后皇太极久攻不下,转而去分兵攻宁远[87]。当时袁崇焕与中官應坤、副使畢自肅督军并在城上进行炮击;而驰援的满桂、尤世禄、祖大寿等在城外大战,后双方死伤惨重,满桂身负数箭[88]。后金部队见无法攻下宁远,于是改为进攻锦州[89]。六月初四,皇太极增兵猛攻锦州,锦州城中使用大炮、火炮、火弹和矢石等武器,清兵受创极重。于是次日皇太极退兵,并拆毁大凌河、小凌河两个要塞[90],史称“宁锦之战”,为明朝与后金交战的第二次大胜,而满桂、赵率教功劳最大[91]。
慷慨同仇日,间关百战时。
功高明主眷,心苦后人知。
麋鹿还山便,麒麟绘阁宜。
去留都莫讶,秋草正离离。
虽然袁崇焕带兵辽东大战后金,明朝内部阉党魏忠贤则控制朝廷,朝廷內部阿諛奉承[92],当时各地巡撫官員纷纷为其修建生祠[93]。天启七年四月,袁崇焕上奏折,称颂魏忠贤的功德,并要求在宁远、前屯两地为魏忠贤修建生祠[94][95][96][97]。尽管如此,宁锦之战后,当时朝廷论功行赏,受赏者数百人,廷臣纷纷赞许此战功劳为魏忠贤调度有方[98],其中魏忠贤的义子亦因此封侯,然而袁崇焕只升一级[99]。当时兵部尚书霍維華认为不公,上疏请求让荫,魏忠贤亦拒绝其请求[100][101][102]。相反,魏忠贤派使其党羽以袁不救锦州为由,弹劾袁崇焕[103][104]。袁崇焕不得已请求辞职告老还乡[105],同年七月获准[106],而王之臣代為督師兼遼東巡撫[107],满桂镇守宁远[108]。
再次复出
熹宗去世,思宗即位,建立东林党内阁,魏忠賢被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崇禎元年(1628年)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109]。七月,思宗召見袁崇煥。期间,袁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復遼,並疏陳方略。袁崇焕表示其在边关立功,唯恐朝廷人士妒功中伤。思宗请袁无须疑虑,其自有主持[110]。大学士劉鴻訓上书请思宗收回王之臣、满桂的尚方宝剑[111]。崇祯皇帝即賜崇煥尚方寶劍,在復遼前提下,可以方便行事[112][113]。此外,皇帝再加奖勉,赐他蟒袍、玉带与银币。袁崇焕领了银币,但以未立功勋,不敢受蟒袍玉带之赐,上疏辞谢[114]。
袁崇焕还未到任,已发生宁远兵变。起因是公家欠饷四月,四川与湖广軍人于是先行哗变。士兵把巡抚毕自肃、总兵官朱梅等缚在谯楼上。兵备副使郭廣于是把官衙库房中所有的二万两银錢拿出发饷,并向宁远商民借五万两,哗变始解。毕自肃引罪自杀[115]。同年八月,袁崇焕到达辽东,逮捕張正朝、張思順等十五人并斩首于集市,此外,斩杀中軍吳國琦、惩罚參將彭簪古,并罢免都司左良玉等四人,兵变始定[116][117]。
哗变改变辽东部队的驻守布局:祖大寿仍镇守锦州;何可剛升任都督僉事,代替解任后的朱梅,宁远、锦州合镇;赵率教则转移至山海关;而袁崇焕亲自镇守宁远。因为毕自肃已死,袁崇焕上奏请撤消辽东巡抚职位,并罢免登萊巡撫孫國楨、取消该巡抚职位,崇祯皇帝均批准[118]。此外,袁崇焕又撫慰哈剌慎三十六家,稳定边疆安定[119]。崇祯二年,明思宗加封其为太子太保[120],并赏赐蟒衣、銀幣[121]。
誅杀毛文龍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时,提及其欲除去毛文龙[122][123][124]。天启四年至七年中,毛文龙多次袭击清军,都遭失败,此后在皮岛驻扎[125]。因此東林黨人工科給事中潘士聞、尚寶卿董茂忠上书弹劾请撤毛文龙。兵部商议时,袁崇焕提议派遣官员至皮岛管理兵餉核查銀錢帐用,而遭到毛文龙抵制,因此招致袁崇焕不悦[126]。
崇禎二年一月,袁崇煥要求東江鎮的糧食必須由他來發送,但是依然保持東江鎮的補給,並禁止商船賣走私的枪炮給東江鎮。並在同時賣糧食給归降明朝的蒙古部落,进而讓明军内招募蒙古士兵。 同年六月初一,袁崇焕与毛文龙在旅顺附近的岛山会见,并商议军事。经过连续三日的谈判,毛文龙始终不接受袁崇焕主张的“皮岛设文官监军;粮饷由宁远转发;改编部队”等建议,谈判失败。之后袁崇焕劝其归乡,而毛文龙则称自己了解辽东局势,并能解决满洲、顺势攻占朝鲜[127]。此后,袁传副将汪翥上船密议,通宵部署誅杀毛文龙。初五,袁崇焕邀毛文龙一起检阅将士比赛射箭,但袁提出几件事来责问毛文龙,毛文龙抗辩。袁崇焕命人除下其衣冠并捆绑,毛文龙仍称自己无罪有功。袁于是宣布毛的“十二大罪狀”,祭出尚方宝剑、誅杀同样有尚方宝剑的毛文龙[128]。毛文龙有部下为其求情,称毛没功劳也有苦劳,被袁崇焕斥退。
袁虽然誅杀了毛文龙,但虑其部属有变,于是谕示只誅杀毛文龙一人,其余免罪,并命原皮岛副总兵陈继盛继任。此外,并增加兵饷至十八万两白银。此后的奏折中,袁崇焕上疏陈述毛文龙因拒绝设文官监军、粮饷由宁远转发、瞒报兵力、杀良冒功等罪恶,而决议谋杀毛[129]。明思宗以兵减饷增而生疑,不过仍然接受袁崇焕的提议[130][131]。此后,袁崇焕整顿全部辽东及登萊、天津部队,共有士兵十五万三千余人、马匹八万一千余等[132]。
己巳之變
崇祯二年(1629年),蒙古与女真发生严重饥荒[133],蒙古诸部请求袁崇焕开粜互市,后崇祯严令只准按口换粮[134][135]。同年六月,翰林院编修陈仁锡出使辽东,认为这是偷袭女真的最佳时机[136],同时,王怀达、陈国威二人又预料到了指出了皇太极的军事行动[137],但袁崇焕虽然没能采取行动,仍上奏称及后金会绕道蒙古进攻明朝[138][139][140][141]。
同年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极联合喀喇沁,繞境蒙古朵颜部地盘破长城喜峰口而入。十月二十八日,袁崇焕在宁远得警,马上令山海关总兵入援遵化,锦州总兵祖大寿入关后继。十一月初四,赵率教战死于三屯营[142],袁崇焕率兵至山海关。十一月初五,袁崇焕率军进入蓟镇。十一月初六,袁崇焕到达永平,得报遵化已于十一月初三被攻陷,巡抚王元雅被杀。袁崇焕在榛子镇接到崇祯圣旨,获得调度指挥各镇援兵之权[143]。
十一月初九,袁崇焕到达顺天府蓟州。十一月初十,袁崇焕进入蓟州,以关宁兵布防蓟州西部各地,[144]。而当时孙承宗指出应该守蓟州三河一线,否则皇太极越蓟州三河则可直扑北京。十一月十四,袁崇焕获报,后金军已经蓟州穿越而过,袁崇焕被动急追[145]。十一月十六夜,袁崇焕赶在后金部队前到达北京左安门[146],在广渠门外驻营[147]。明思宗迅速召见袁崇焕,并深加慰勞并谈论战事。袁以士兵疲劳为由请求入城休整,但未得到批准[148]。十一月二十日,袁崇焕、祖大寿领关宁兵九千人和莽古尔泰、阿巴泰、阿济格、多尔衮、多铎、豪格带领的后金左翼大军、护军及蒙古兵大战于广渠门[149][150],双方互有死伤[151],后金军伤亡数百后退去[152]。
下獄磔殺与影响
当时后金所入隘口乃蓟州太守刘策所辖,而袁崇焕一得到消息立刻千里赴救,自谓有功无罪。然而都人突然遭到兵灾,谣言纷起,说崇焕纵敌拥兵。而大臣也因为从前和议的事情,称其引敌胁和,将为城下之盟[153][154]。此外,清军设反间计,传闻袁崇焕与清军定有密约,并縱放捉获的宦官听闻后遣返回明廷去。其宦官告诉明思宗,加重了明思宗的疑心[155]。
同年十二月,明思宗召袁崇焕、满桂、祖大寿入殿质证,袁崇焕不能对证,明思宗于是下诏逮捕袁崇焕入锦衣狱[156][157][158]。在一旁的祖大寿战栗失措,出殿后即刻带兵返回山海关[159][160],直到后来接到崇祯要求袁崇焕写的信才返回[161][162]。之后,满桂被拜为武经略,赐尚方剑,指挥来援各部。而当时已经退到良乡的皇太极听闻袁崇焕下狱事后,亲帅大军再次进逼京城。明思宗要求满桂出兵对敌,满桂则以“敌劲援寡,未可轻战”为由,坚持防守。然而在多次催促下,同月十五日满桂还是不得已,领黑云龙、麻登云、孙祖寿诸大将,移营永定门外二里,十六日被后金军以精骑四面包围,大败,满桂及孙祖寿战死,黑云龙、麻登云被擒。这时距离袁崇焕下狱才半个月[163][164]。
祖大寿被袁崇焕修书召回后,欲以战功救袁崇焕,收复了永平、遵化一带,皇太极退回辽东。然而,崇祯三年(1630年),经过半年多的审判,袁崇焕仍被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的罪名遭判凌迟,死於北京甘石橋,并流放其妻妾、子女及兄弟等人两千里,其余不予究问[165][166]。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将勇,忠魂依旧守辽东。 | ||
—— 袁崇焕刑前遗言[167] |
崇煥伏刑之慘情,令人毛骨悚然。當時北京百姓都认为袁通敵,恨之入骨,纷纷生吞其肉[168][169]。崇煥死後,佘氏義僕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平民程本直為袁向崇禎帝上書爭論,兩年後於西巿斬首。[170]皇室特務錦衣衛又指一木匠為袁的奸細,后者不久被殘酷殺害。[171] 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清高宗下诏为袁崇焕平反[172]。不過,整起事件有些地方還有不同看法,有待未來進一步釐清[173]。
后世与纪念
按《清史稿》,袁崇焕死后,其遗腹子袁文弼被编入宁古塔汉军正白旗,改姓“袁佳氏”。其后清末著名的富明阿、寿山等俱是袁崇焕后裔[174]。但按《明史》本传,袁崇焕无子,《清实录》更记载袁崇焕以堂弟袁文炳之子为嗣。[175]
袁崇焕處死當晚,一佘姓義士冒死将朝廷打算“传视九边”的袁首级偷葬於家中,被稱爲“冒死葬忠魂”,临终前给后世子孙留下了遗训:一不许再回广东老家,要世世代代为其守墓,二不许做官,三不许不读书。自此,佘家后人秘密守护,直到乾隆年间,守墓才转为公开。1992年,在原址重建袁崇焕墓。2002年,開始全面整修袁祠向游人開放。从1630年至今,佘家的后代为袁守墓近四百年。2020年8月12日,袁崇焕墓第17代守墓人佘幼芝去世。[176]袁崇焕纪念馆位于北京东城区花市斜街广东义园旧址,包括原来的袁崇焕祠墓,袁崇焕手迹《听雨》以及康有为题写的“明袁督师庙记”手书等珍贵文物将珍藏于该纪念馆。原墓堂廊柱曾悬有康有为所书对联。
自懷长城慨今古,永留毅魄壮山河。 |
此外,在广东东莞有袁崇焕纪念公园,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水南村。由该镇村民与海外袁氏宗亲捐资1点2亿元人民币,在明代袁氏故居遗址兴建,占地共11万平方米。包括袁故居、袁督师祠、雕像、衣冠冢、三界庙等。
2010年7月,原位于袁崇煥雕像的基座、刻有「掉哪媽!頂硬上!」的袁氏金句被中共鑿去,事件引起廣州市輿論和民眾強烈不滿,最终导致廣州市民组织捍衛粵語行動[177][178]。
评价与争议
袁崇焕是一位极具争议的历史人物,关于其事迹、评论几百年来一直争论不休,正如孟森在《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原疏附跋》中提及,明末时期历史记载十分混乱,即使是与其耳目相关的人,其恩怨纠葛也尤其复杂[179]。其中,主要争议的集中点是袁崇焕杀死毛文龙、是否背叛明朝政府等。
袁崇焕在辽东时的同事王在晋在《三朝辽事实录》中表示,袁崇焕虽然死于国法,但是其在宁远之战等战绩功劳不应埋没[180]。作为敌对政权的清朝政府,对袁崇焕赞赏有加。张廷玉等在官方史书《明史》中主张袁崇焕妄杀毛文龙,而崇祯帝误杀袁崇焕。此指使自毁长城,加速了明朝的滅亡[181]。而乾隆皇帝亦表示,袁崇焕虽然与清朝为难,但是忠于职守,只是因为明朝皇帝昏庸,以至于被斩杀,值得怜悯[182]。则对于明末时期大将徐石麒则认为袁崇焕表面主战而实际主和,并以杀毛文龙示信后金[183]。
而在文人学术中,相关的争议则更为突出。明末清初文人计六奇在《明季北略》主张袁崇焕以尚方寶劍诛杀毛文龙,如同宋朝时期秦桧用十二道金牌矫诏杀岳飞[184],但是认为崇祯皇帝杀死袁崇焕为冤[185]。中华民国初年,梁启超在《袁督师传》则赞赏袁崇焕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186]。中华人民共和国時期,毛泽东也主张袁崇焕为“爱国领袖”,并要求北京政府保护其祠庙[187]。
部分学者认为袁崇焕杀毛文龙为泄私愤[188]。也有说有证据毛文龙当时要降女真[189],袁崇焕杀毛文龙的事情“一无错处”[190]。按袁崇焕上疏,毛文龙死前六个月早已无生(除非完全接受袁崇焕控制,而非名義服從),并不是因为毛文龙叛国。[191]毛文龙被杀后有徐尔一[192]等人上疏为其鸣冤。三個月後就發生了“己巳之變”,清軍兵臨北京城下,明廷大臣们多归因于毛文龙死后女真无后顾之忧所致[193][194]。
历史评价
- 生卒明代
- 王在晋:“毛文龙径袭辽阳,旋兵相应,宁锦之围解,文龙与有力焉。此出于崇焕之自陈,剧称其牵制之功,则文龙何可杀耶?文龙杀而虏直犯京城,明知而故悖之,崇焕之祸,其真自取耳!”(王在晉明末高官,天啟間官南京兵部尚書,崇禎初於袁崇煥之後轉任兵部尚書)
- 余大成:“力捍危疆,而身死门灭,其得罪大略相似。但武穆有子霖、孙珂,能白其冤。而督师竟允绝,圣世谁复为《金陀粹编》者?可叹也!”(見《剖肝录》,作者萬曆進士,供職兵部,崇禎初參與保衛京師,安撫袁崇煥部下的關寧軍)
- 杨惟和:“十余年奴氛孔炽,士卒畏敌,不畏将帅。袁崇焕一振起之,而将士始用其命,军民始安其生,天下壮之,真今之方叔也”(天啟中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楊惟和疏略,見朱長祚《玉镜新谭》卷之四)
- 夏允彝:“自有辽事,所用人,鲜能有胜任者。当时所望成功,惟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为庶几;而武臣如刘綎、杜松、满桂、祖大寿、吴三桂,其最著也。”(《幸存录》)
- 明遺民未應清朝科舉者
- 谈迁:“初,虏势张甚。人心惶骇欲遁。自崇焕坚拒,气始振。……藤县(袁崇焕)之于东陲,亦勋劳多矣!初,经略高第议弃宁前锦右。果如其说,则辽西将非国之有也。赖藤县力持,成宁远之功,士气少奋。”(《国榷》)
- 朱舜水:“奴虏种类,原自不蕃。先年李宁远以奴隶儿子畜之,玩之掌股,使其长养内地,知我虚实情形;又加以龙虎将军名号,使得控崇别部,狡焉启疆,失于防御,遂灭北关、白羊骨诸种,益致彼猖。又贼臣杨镐、袁崇焕前后卖国,继丧辽阳、广宁,滋蔓难图;然犹二十年蹂躏,三韩、燕云屹然无恙。即曾两入朔易山东,未敢公然盘踞。祗因流寇攻陷京城,惨杀文武。吴三桂愚呆竖子,失于较计,欲报家仇,勾引入寇;逆虏遂令三桂为导,乘机掩袭北京。”(《阳九叙略》)
- 清廷君臣
- 晚清
- 康有为:“夫袁督师之雄才大略,忠烈武棱,古今寡比。其遗文虽寥落,而奋扬蹈厉,鹤立虹布,犹想见鲁阳挥戈、崆峒倚剑之神采焉。”“若吾粤袁督师之丧于谗间也,天下震动,鬼神号泣,明社遂屋,余祸烈烈,波荡至今。呜呼,天下才臣名将多矣,谗死亦至伙,而恻恻于人心,震惕于敌国,非止以一身之生死系一姓之存亡,实以一身之生命关中国之全局,则岂惟杜邮、钟室、凉风、金牌之凄感也。……假若间不行而能尽其才,明或不亡。”(《袁督师遗集序》)
- 韩文举:“以叔季衰亡之国,撄犬羊暴起之众,自有历史以来,未有能取胜者,能取胜自督师始。且不徒取胜而已,实足制敌死命而无难,是中经营惨淡,殆非寻常英雄所能胜任。夫知敌所长而避之,侦敌所短而乘之,难矣;然犹非至难也。大败之后,人无固志,胡尘乍起,望风而逃,于此而欲振作士气,俾将卒去其畏敌之心,起其灭敌之望,宁非难中之至难者哉?以此而论督师,殆天人不可及欤!”(見《清代通史》第一卷第一篇,作者為康有為門下)
- 梁启超:“使督师以前而有督师其人者,则满洲军将不能越辽河一步,使督师以后而能有督师其人者,则满洲军犹不能越榆关一步,故袁督师一日不去,则满洲万不能得志于中国,后金军之处心积虑,以谋督师宜也。而独怪乎明之朝廷自坏长城,为敌复仇,以快群小一日之意见,而与之俱尽,古今冤狱虽多,语其关系之重大,殆未有袁督师若者也。”“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于古未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其人也。”[195]
- 汪荣宝:“明自用兵以来,督师者如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辈,皆以盖世之才,能称其职;而诸将委身许国,效死不屈者亦前后相望。”(《清史讲义选录》,原名《本朝史講義》,成書於清末執教譯學館時)
- 民國
- 孟森:“庶知三百年公论不定,一翻明末人当时之记载,愈坠云雾中。论史者将谓今日之人不应妄断古人之狱,惟有求之故纸,凭耳目所及者之言以为信。岂知明季之事,惟耳目相及之人,恩怨是非尤为纠葛。”(見《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原疏附跋》,孟森以研究滿清開國史名世)
- 萧一山:“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皆以盖世之才,治辽事而有余,然或内毁于阉党,外罹于反间,不终其位。”(《清代通史》第一卷第二篇)
- 金庸:“袁崇焕真像是一个古希腊的悲剧英雄,他有巨大的勇气,和敌人作战的勇气,道德上的勇气。他冲天的干劲,执拗的蛮劲,刚烈的狠劲,在当时猥琐萎靡的明末朝廷中,加倍的显得突出。”(《袁崇焕评传》,附武俠歷史小說《碧血劍》後)
影視形象
電視劇
舞台劇
- 香港「致群劇社」於2001年3月上演《袁崇煥之死》,於西灣河文娛中心首演三場均座無虛設,並於2002年在壽臣劇院重演。編劇白耀燦,並由陳恆輝導演,余世騰擔任監製及副導演,張秉權為戲劇文學指導;主要演員有馮祿德、歐燕文、麥洛新等。劇中的主角並非袁崇煥,而是冒死為他收屍的佘義士(陳敏斌飾)及其後人,佘家一代復一代,在北京市內東城區守護着袁崇煥之墓。劇本於2012年獲香港政府教育局課程發展處收錄在其出版的《中學中國語文戲劇教材系列(二)》之「劇本選輯及導賞」,當中共收錄了12個本地原創劇,除提供劇本外,亦附導賞及教學建議。教材套已派發全港中學,並上載教育局網頁,教師可考慮選為教材,將戲劇元素融入中國語文或文學教學之中。[196]
注释
- .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 1983: 66–67.
- 《東莞縣志》卷六十一《袁崇煥傳》中引《袁督師行狀》
- 楊寶霖:香港《明報月刊》1985 年第 1 期〈袁崇煥雜考〉;及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1986 年第 17 卷〈袁崇煥籍貫考實〉
- 《明史》(卷259):“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邵武知縣。為人慷慨負膽略,好談兵。遇老校退卒,輒與論塞上事,曉其厄塞情形,以邊才自許。”
- 崇禎二年十二月初一日,上召袁崇焕於雲台與己巳守城將滿桂對質,令滿桂示箭傷與袁,袁不能自辯
- 袁崇煥籍貫主要有廣東東莞、廣西藤縣及廣西平南三說。《明史》和《東莞縣志》的記載是廣東東莞、《明季北略》的記載是廣西藤縣、《平南縣志》的記載是廣西平南。
- 袁崇焕《募修罗浮诸名胜疏》:“余生平有山水之癖,即一丘一壑,俱低徊不忍去。故十四公车,强半在外,足迹几遍宇内。”《下第》诗有云:“遇主人宁易,逢时我独难。八千怜客路,三十尚儒冠。”
- 袁崇煥到浙江嵊县游览时,与友秦六郎中宵长谈,有《话别秦六郎》诗:“海鳄波鲸夜不啾,故人谈剑剡溪头。言深夜半犹疑昼,酒冷凉生始觉秋。水国芙蓉低睡月,江湄杨柳软维舟。自怜作赋非王粲,戛玉鸣金有少游。”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十八):“甲子御史侯恂言:镇武大营已溃,广宁存亡已在呼吸。广宁不守,则山海震撼;山海不固,则京师动摇。亟当趋救广宁无孤忠义望援之心,而保山海以卫门户。实京师以护,根本不可一刻缓者。兵部仍当悬示榜文明,谕军民无得轻信讹言。纷纷惊窜风、鹤惊惶之日,正宜处以镇定。辇毂之下多奸细丛杂,缉防之令倍宜申饬,而戡祸定乱必藉。谋臣猛将如锦衣卫都督张懋忠志在吞胡,宜授登坛之任。见在朝觐邵武县知县袁崇焕英风伟略,不妨破格留用。”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十九):“升杭州府知府孙昌裔为本省按察司副使,管屯田水利。邵武县知县袁崇焕为兵部职方司主事。”
- 《明史》(卷259):“天啟二年正月,朝覲在都,御史侯恂請破格用之,遂擢兵部職方主事。”
- 《明史》(卷259):“無何,廣甯師潰,廷議扼山海關,崇煥即單騎出閱關內外。部中失袁主事,訝之,家人亦莫知所往。已,還朝,具言關上形勢,曰:「予我軍馬錢谷,我一人足守此。」”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十九):“兵科都给事中蔡思充鋶言:山海一关止有残兵五万,皆敝衣垢面。一带城垣仍低薄塌圯,罗城内器械填塞,莫为查验。而溃兵逃民团聚如斗之城,互煽互惊,立见兽散之势。枢臣张鹤鸣一手支撑,无可推诿;而道臣邢慎言、张应吾、韩初命,又不免有烦言访。得原任辽东兵备阎鸣泰、新升兵部主事袁崇焕,皆饶有才略,宜敕令分任榆关;而总兵孙显祖、王国梁就残兵中挑选孰为冲锋,孰为守垛参游总哨从中推择,日日训练,庶可救万分之一乎。上从其言,命阎鸣泰以原官起用,同袁崇焕等协力赞助。”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十九):“起升原任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阎鸣泰为山海监军副使;升兵部主事袁崇焕为山东按察司佥事山海监军。”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壬寅)命铸辽东监军分理关内关外各关防给监军道阎鸣泰、袁崇焕。”
- 袁崇焕《天启二年擢佥事监军奏方略疏》:“他日战之不力,即斩臣于行军之前,以为轻事者戒。”“如听臣之言,行臣之忠,臣必效力以舒人神之愤。不但巩固山海,即已失之封疆,行将复之。谋定而战,臣有微长也。”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命户部发银二千两,著山海关监军佥事袁崇焕募兵。”“发帑金二十万两付袁崇焕等调募。”
- 《明史》(卷259):“廷臣益稱其才,遂超擢僉事,監關外軍,發帑金二十萬,俾招募。”
- 《明史》(卷259):“時關外地悉為哈剌慎諸部所據,崇煥乃駐守關內。未幾,諸部受款,經略王在晉令崇煥移駐中前所,監參將周守廉、遊擊左輔軍,經理前屯衛事。尋令赴前屯安置遼人之失業者,崇煥即夜行荊棘虎豹中,以四鼓入城,將士莫不壯其膽。”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四):“辽东经略王在晋题补监军道兵备副使袁崇焕。”
- 《明史》(卷259):“在晉深倚重之,題為寧前兵備僉事,然崇煥薄在晉無遠略,不盡遵其令。及在晉議築重城八里鋪,崇煥以為非策,爭不得,奏記首輔葉向高。”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四):“承宗又奏请:安插辽民言自有辽事来,无一人一事不为辽人患苦,及流徙入关,希图仰沾皇泽;而有司相待如敌,远逐之为快,居人相视为怪,偶遭之如讎即。皇上先发帑十万,遣官安插然田,非见在合下,即屯而人聚,求食急未能应。故纷然而南者,又纷然而北,而经略之三万尚未见,作何处分金少人多终难措手。又有十三山之辽人,既与奴为讎,又惧西虏,分散其家口,以众三万奔山。当事者不独苦无计,以迎且苦其归,而无计以待有听其自为生死耳。臣以为,宜急议安插,其在关外者严饬道,将明择其人细简,其胆勇尽用为兵,置之中前、前屯、宁远,如袁崇焕议:简万人出驻,而择其有家口者屯牧;其入关者,敕所在抚臣严行道府。据所聚辽人量州县大小,分发安插;而生员即寄其学官,亦寄其卫军,仍属其卫官民,则寄之民册,皆自为籍以提调于所附之州县,而官俸生粮及科试皆不与本州县相参,则朝廷有浩荡之恩,可按籍而给有司为补助之惠可比类。”
- 《明史》(卷259):“十三山難民十余萬,久困不能出。大學士孫承宗行邊,崇煥請:「將五千人駐寧遠,以壯十三山勢,別遣驍將救之。寧遠去山二百里,便則進據錦州,否則退守寧遠,奈何委十萬人置度外?」承宗謀于總督王象。象以關上軍方喪氣,議發插部護關者三千人往,承宗以為然,告在晉。在晉竟不能救,眾遂沒,脫歸者僅六千人而已。”
- 《明史》(卷259):“及承宗駁重城議,集將吏謀所守。閻鳴泰主覺華,崇煥主寧遠,在晉及張應吾、邢慎言持不可,承宗竟主崇煥議。”
- 《明史》(卷259):“已,承宗鎮關門,益倚崇煥,崇煥內拊軍民,外飭邊備,勞績大著。”
- 《明史》(卷259):“崇煥嘗核虛伍,立斬一校。承宗怒曰:「監軍可專殺耶?」崇煥頓首謝,其果于用法類此。”
- 《明史》(卷259):“三年九月,承宗決守寧遠。僉事萬有孚、劉詔力阻,不聽,命滿桂偕崇煥往。初,承宗令祖大壽築寧遠城,大壽度中朝不能遠守,築僅十一,且疏薄不中程。崇煥乃定規制:高三丈二尺,雉高六尺,址廣三丈,上二丈四尺。大壽與參將高見、賀謙分督之,明年迄工,遂為關外重鎮。桂,良將,而崇煥勤職,誓與城存亡;又善撫,將士樂為盡力。由是商旅輻輳,流移駢集,遠近望為樂士。”
- 《明史》(卷259):“遭父憂,奪情視事。”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四十七):“辛酉,谕督师大学士孙承宗留镇关上可急还山海。两朝从信录大学士孙承宗上言:‘臣于九月初八日遣镇臣马世龙、王世钦、道臣袁崇焕率水陆马步兵丁一万二千人,东巡至广宁,抵北镇祠历十三山,抵石屯以陆营屯贼东二十里。遂入舟师,历三岔河、二家沟。以都司杨朝文探:盖州其镇道泊高坆登桅远望,约有贼骑三千据庙正纵舟欲前而去。’”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五):“丙子兵部尚书大学士孙承宗巡历山海……袁崇焕英发有担当,臣取其志,尚欲炼其气。”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五):“升福建右布政魏时应,为光禄寺卿管少卿事。南户部郎中汪先岸,为南京光禄寺少卿。山东佥事袁崇焕,为副使备兵永平。”
- 《明史》(卷259):“四年九月,偕大將馬世龍、王世欽率水陸馬步軍萬二千,東巡廣寧,謁北鎮祠,曆十三山,抵右屯,遂由水道泛三岔河而還。尋以五防敘勞,進兵備副使,再進右參政。”
- 《明史》(卷259):“崇煥之東巡也,請即複錦州、右屯諸城,承宗以為時未可,乃止。至五年夏,承宗與崇煥計,遣將分據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淩河,繕城郭居之。自是寧遠且為內地,開疆複二百里。”
- 《明史》(卷259):“魏忠賢大恨,誓速斬廷弼。及楊漣等下獄,誣以受廷弼賄,甚其罪。已,邏者獲市人蔣應暘,謂與廷弼子出入禁獄,陰謀叵測。忠賢愈欲速殺廷弼,其黨門克新、郭興治、石三畏、卓邁等遂希指趣之。會馮銓亦憾廷弼,與顧秉謙等侍講筵,出市刊《遼東傳》譖於帝曰:「此廷弼所作,希脫罪耳。」帝怒,遂以五年八月棄市,傳首九邊。”
- 據《三朝遼事實錄》記載,高第在其出鎮遼東後,因發現「錦右」一帶難以防守,要求在入冬前將「錦右」一帶的軍民和物資「歸併寧遠」。撤退命令不包括寧遠,而袁崇煥沒有遵行命令將物資搬入寧遠。见:《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六:經略高第奏:「……由此以東如錦州城大而朽壞,松山、杏山、右屯城小而低薄,皆前鋒遊哨之地。夏秋無事防護屯種,入冬遇大敵則歸併寧遠以便保守。」;《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頁十一:寧前兵備袁崇煥揭:「……兵法有進無退,錦、右一帶既安設兵將、藏卸糧料、部署廳官,安有不守而撤之?萬萬無是理,脫一動移示敵以弱,非但東奴即西虜亦輕中國,前柳河之失,皆緣若輩貪功自為送死,乃因此而撤城堡動居民,錦、右動搖,寧前震驚,關門失障,非本道之所任者矣。必如閣部言之又讓,至於無可讓而止。」;《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寧前兵備袁崇煥揭:「據錦右糧屯通判金啟倧呈照,錦、右、大淩河三城皆前鋒要衝,倘收兵退守,既安之百姓,復罹播遷,已復之封疆反歸夷虜,榆關內外更堪幾次退守耶。呈詳到道,據此為照。」;《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袁崇煥題:「……傾巢入犯,視蕞爾之寧遠如杌上肉,至兵過錦右一帶。彼不知臣之先行撤入,而謂我先逃,故一往而無復顧忌,直抵寧遠城下。」
- 《明史》(卷259):“十月,承宗罷,高第來代,謂關外必不可守,令盡撤錦、右諸城守具,移其將士於關內。督屯通判金啟倧上書崇煥曰:「錦、右、大淩三城皆前鋒要地。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複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堪幾次退守耶!」崇煥亦力爭不可,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複,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寧、前震驚,關門亦失保障。今但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第意堅,且欲並撤寧、前二城。崇煥曰:「我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我必不去。」”
- 《明史》(卷259):“第無以難,乃撤錦州、右屯、大、小淩河及松山、杏山、塔山守具,盡驅屯兵入關,委棄米粟十余萬,而死亡載途,哭聲震野,民怨而軍益不振。”
- 《清太祖實錄》:「大兵將至右屯衛,守城參將周守廉率軍民已遁。帝令八官領步兵四萬,將海岸糧俱運貯右屯衛……」
- 《明熹宗實錄》卷七十:薊遼總督王之臣奏:「……糧料八萬二千餘及營房民舍俱被焚……與河東堡、筆架山、龍宮寺、右屯之糧無不焚燬,其失非小。」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十六):“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刘观光,为山东左布政使。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宁前道袁崇焕,为本省按察使,仍管宁前道。”
- 《明史》(卷259):“崇煥遂乞終制,不許。十二月進按察使,視事如故。”
- 《明史》(卷259):“我大清知經略易與,六年正月舉大軍西渡遼河,二十三日抵寧遠。”
- 《明季北略》(卷2):“袁崇焕号自如,广西梧州府藤县人,万历己未进士。天启六年丙寅,巡抚辽东,守宁远。正月初四日,忽报大兵入边。初十外即至宁远,以星夜倍道疾驰。士马疲罢,恐袁兵出战,皆坐马佛寺。崇焕与总兵满桂、赵率教、左辅等,俱闭城不出。”
- 《明史》(卷259):“初,中朝聞警,兵部尚書王永光大集廷臣議戰守,無善策。經略第、總兵麒並擁兵關上,不救,中外謂寧遠必不守。”
- 《明史》(卷259):“崇煥聞,即偕大將桂,副將左輔、朱梅,參將大壽,守備何可剛等集將士誓死守。崇煥更刺血為書,激以忠義,為之下拜,將士鹹請效死。”
- 《明史》(卷259):“乃盡焚城外民居,攜守具入城,清野以待。令同知程維楧詰奸,通判啟倧具守卒食,辟道上行人。檄前屯守將趙率教、山海守將楊麒,將士逃至者悉斬,人心始定。”
- 《明季北略》(卷2):“须臾围城,骑可二万,将铁裹车撞城,声轰然。久之,城为之撼且碎矣。又用状如云梯而高过于城者击撞,上以板遮蔽,兵藏于下,掘城垣墉将堕,以长阶沿石撞下,兵多死,及攻既久,城基俱成凹龛,兵匿深处,挖掘城上,以石掷之,又不能及,城将破,合城大惧。”
- 也就是所謂「城凍不墮」,這個情況在皇太極跟袁崇煥「議和」的往來書信中曾兩次提到:《滿文老檔》:「爾一面遣使議和,一面急修城垣。前寧遠城凍,掘之未墮,自以為得計,遂詐稱議和,乘機築城耳。不顧太平,而顧兵戈,乃不易也。縱能加固數城,而其所有城池及田禾,能盡堅固乎?」;《滿文老檔》:我父汗曰:「……然明乘修葺寧遠,不肯罷兵,遂往徵寧遠。時因城墻凍,掘之未墮,是以班師。」
- 《明史》(卷259):“明日,大軍進攻,載楯穴城,矢石不能退。崇煥令閩卒羅立,發西洋巨砲,傷城外軍。明日,再攻,複被卻,圍遂解,而啟倧亦以然砲死。”
- 《明史》(卷259):“我大清初解圍,分兵數萬略覺華島,殺參將金冠等及軍民數萬。”
- 《清实录·清太祖实录》:“上自二十五岁走后以来,征讨诸处,战无不捷,攻无不克,惟宁远一城不下,不怿而归。”
- 《明史》(卷259):“我大清舉兵,所向無不摧破,諸將罔敢議戰守。議戰守,自崇煥始。”
- 《明熹宗實錄》卷七十:尚書王永光議奏,恢邊勝筭以寧遠為第一功,而滅奴要會以敘寧遠為第一務,文武將吏從此立為腳,富貴功名從此發軔。皇上深嘉清野堅壁之偉伐酬報於前,而姑免失糧棄島之深求策勵於後。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八):“乙亥兵部尚书王永光言: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八年来贼始一挫,乃知中国有人矣。盖缘道臣袁崇焕平日之恩威,有以慑之维之也。不然,何宁远独无夺门之叛民,内应之奸细乎?本官智勇兼全,宜优其职级,一切关外事权,悉以为之。而该道员缺,则听崇焕自择以代。”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十七):“谕:吏户兵三部,朕览塘报,贼攻宁远甚急,当被城中道将诸臣协心,设法炮打火攻贼营少退,危而得安;且运焚寺中粮米,不为贼虏之资;遍凿近岸坚冰,潜消过河之患。袁崇焕血书誓众将士协心运筹,师中调度有法;满桂等捍御孤城,矢心奋勇。虽未尽歼逆虏,然已首挫凶铎,似此忠劳朕心嘉悦。今特赐奖谕,仍著该部从优升叙,照旧供职户兵二部发银,十万两为犒赏之资用鼓战气。其经督镇道诸臣,还要大家倍加细心料理,相机接应,以为宁远声援,以固山海保障务。在万全期奏肤功,切不可以小胜自满,仍锐意灭贼全复疆土庶仰雪。”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八):“加宁前参政袁崇焕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专理军务照旧,驻劄宁远等处地方。”
- 《明史》(卷259):“及崇煥以書聞,舉朝大喜,立擢崇煥右僉都御史,璽書獎勵,桂等進秩有差。”
- 《明史》(卷259):“坐失援,第、麒並褫官去,而以王之臣代第,趙率教代麒。”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十九):“命袁崇焕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山海等处。”
- 袁崇焕《天启六年六月初十日谢升荫疏》:“且武人奔竞,少竖立便欲厚迁,稍不合辄思激去,要挟朝廷,开衅同类,今边疆始终不得一人之用,臣最疾之。臣今日不自处于恬,何以消诸将之竞?况臣原无富贵之心,又皇上所鉴也。”朝廷批答:“奉圣旨:袁崇焕存城功高,加恩示酬,原不为过;乃三疏控辞,愈征克让。还着遵旨祇承。该部知道。”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八十):“敕监臣纪用等移巡关外,与袁崇焕料理边事,从崇焕之请也。”
- 《明史》(卷259):“三月,複設遼東巡撫,以崇煥為之。魏忠賢遣其党劉應坤、紀用等出鎮。崇煥抗疏諫,不納。”
- 《明实录·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七十):“袁崇焕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照旧巡抚。荫一子,与做锦衣卫正千户,世袭。赏银四十两,纻丝三表里,给与应得诰命。”
- 《明史》(卷259):“敘功,加兵部右侍郎,賚銀幣,世廕錦衣千戶。”
- 《明史》(卷259):“是役也,怒其不亲救,相责望。帝闻之,下敕戒勉。而崇焕复与桂不和,言其意气骄矜,谩骂僚属,恐坏封疆大计,乞移之别镇,以关外事权归率教。举朝皆知桂可用,虑同城或偾事,遂召还。”
- 《明史》(卷259):“督师王之臣力言桂不可去,而召命已下。又请用之关门。崇焕皆不纳。”
- 《明史》(卷259):“崇煥既解圍,志漸驕,與桂不協,請移之他鎮,乃召桂還。崇煥以之臣奏留桂,又與不協。中朝慮僨事,命之臣專督關內,以關外屬崇煥畫關守。”
- 《明史》(卷259):“(袁崇焕)自悔,请仍用之臣言,帝可之,命桂挂印移镇关门,兼统关外四路及燕河、建昌诸军,赐尚方剑以重事权。”
- 《明史》(卷259):“崇煥虞廷臣忌己,上言:「陛下以關內外分責二臣,用遼人守遼土,且守且戰,且築且屯。屯種所入,可漸減海運。大要堅壁清野以為體,乘間擊瑕以為用;戰雖不足,守則有餘;守既有余,戰無不足。顧勇猛圖敵,敵必仇;奮迅立功,眾必忌。任勞則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則勞不著,罪不大則功不成。謗書盈篋,毀言日至,從古已然,惟聖明與廷臣始終之。」帝優旨褒答。”
- 《明史》(卷259):“其冬,崇煥偕應坤、用、率教巡曆錦州、大、小淩河,議大興屯田,漸複第所棄舊土。”
- 《明史》(卷259):“忠賢與應坤等並因是廕錦衣,崇煥進所廕為指揮僉事。”
- 《明史》(卷259):“崇煥遂言:「遼左之壞,雖人心不固,亦緣失有形之險,無以固人心。兵不利野戰,只有憑堅城、用大砲一策。今山海四城既新,當更修松山諸城,班軍四萬人,缺一不可。」帝報從之。”
- 《明史》(卷259):“先是,八月中,我太祖高皇帝晏駕,崇煥遣使吊,且以覘虛實。”
- 《明史》(卷259):“我太宗文皇帝遣使報之,崇煥欲議和,以書附使者還報。”
- 金庸《袁崇焕评传》:“皇太极来信的开头是(根据原信):“汗致书袁老先生大人”。(后来乾隆时修订《太宗实录》觉得语气太卑,才改为《皇帝致书袁巡抚》,但当时皇太极未称帝,决不可能有“皇帝”的称呼。)袁崇焕书信的开头是:“辽东提督部院,致书于汗帐下:再辱书教,知汗渐欲恭顺天朝,息兵戈以休养部落,即此一念好生,天自鉴之,将来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无量也。””
- 《明史》(卷259):“我大清兵將討朝鮮,欲因此阻其兵,得一意南下。七年正月,再遣使答之,遂大興兵渡鴨綠江南討。”
- 《明史》(卷259):“朝議以崇煥、之臣不相能,召之臣還,罷經略不設,以關內外盡屬崇煥,與鎮守中官應坤、用並便宜從事。”
- 《明史》(卷259):“崇煥銳意恢復,乃乘大軍之出,遣將繕錦州、中左、大淩三城,而再使使持書議和。”
- 《明史》(卷259):“會朝鮮及毛文龍同告急,朝命崇煥發兵援,崇煥以水師援文龍,又遣左輔、趙率教、朱梅等九將將精卒九千先後逼三岔河,為牽制之勢,而朝鮮已為大清所服,諸將乃還。”
- 《明史》(卷259):“崇煥初議和,中朝不知。及奏報,優旨許之,後以為非計,頻旨戒諭。”
- 《明史》(卷259):“崇煥欲藉是修故疆,持愈力。而朝鮮及文龍被兵,言官因謂和議所致。”
- 《明史》(卷259):“四月,崇煥上言:「關外四城雖延袤二百里,北負山,南阻海,廣四十里爾。今屯兵六萬,商民數十萬,地隘人稠,安所得食?錦州、中左、大淩三城,修築必不可已。業移商民,廣開屯種。倘城不完而敵至,勢必撤還,是棄垂成功也。故乘敵有事江東,姑以和之說緩之。敵知,則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里外,金湯益固矣。」帝優旨報聞。”
- 《明史》(卷259):“時率教駐錦州,護版築,朝命尤世祿來代,又以輔為前鋒總兵官,駐大淩河。世祿未至,輔未入大淩,五月十一日大清兵直抵錦州,四面合圍。”
- 《明史》(卷259):“率教偕中官用嬰城守,而遣使議和,欲緩師以待救,使三返不決,圍益急。”
- 《明史》(卷137):“崇煥以寧遠兵不可動,選精騎四千,令世祿、大壽將,繞出大軍後決戰;別遣水師東出,相牽制;且請發薊鎮、宣、大兵,東護關門。”
- 《明史》(卷259):“朝廷已命山海滿桂移前屯,三屯孫祖壽移山海,宣府黑雲龍移一片石,薊遼總督閻鳴泰移關城;又發昌平、天津、保定兵馳赴上關;檄山西、河南、山東守臣整兵聽調。”
- 《明史》(卷259):“世祿等將行,大清已於二十八日分兵趨寧遠。”
- 《明史》(卷271):“桂与总兵尤世禄赴之,大战相当。遂入宁远城,与崇焕为守御计。俄大清兵进薄城下,桂率副将尤世威等出城迎,颇有杀伤,桂亦身被重创。”
- 《明史》(卷259):“崇煥與中官應坤、副使畢自肅督將士登陴守,列營濠內,用砲距擊;而桂、世祿、大壽大戰城外,士多死,桂身被數矢,大軍亦旋引去,益兵攻錦州。”
- 《明史》(卷259):“以溽暑不能克,士卒多損傷,六月五日亦引還,因毀大、小淩河二城。”
- 《明史》(卷259):“時稱甯、錦大捷,桂、率教功為多。”
-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六):“丁卯春三月,魏忠賢年六十,上賜彩段四表裏,宮花二枝,金玉、羊酒甚厚。各藩府遣幣差官致賀。天下督撫、總鎮競投密獻、異寶、諛詞。廷臣自三公、九卿、八座、蘭省、柏台、戚畹、勳衛稱觴者,衣紫拖金,填街塞戶。金卮玉斝,鐫姓雕名,錦屏繡障,稱功頌德。珍奇充棟,筐篚盈庭,懸帨於層門,五彩炫目以迷離;奏樂於高堂,八音振耳而喧闐。貂璫蟒玉百人,侍立座旁,緋袍文武千官,羅拜堂下。”
-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七):“竊觀一刑餘之人,而天下貢諛獻媚、忍心昧理之徒,翕然附和而尊崇之,稱其功如周、召,頌其德如禹、湯,以至遍地立祠,設像而祝厘焉。嗚呼,當此歲祲民匱之日,一祠之費,奚啻數萬金哉!飛甍連雲,巍然獨峙於勝境;金碧耀日,儼如無上之王宮。各題其額,則曰:崇德茂勳,普惠報功;兩翼其坊,則曰:三朝捧日,一柱擎天。嗟嗟從事,何其謬歟?怙威脅眾,傷財勞民,竭人間之脂,起海內之怨,可勝道哉!若蒙麵屈膝者,競叨不次之擢;如強項掉臂者,即加不測之禍。是以人心惶惑,而希旨成風,清平世界,自此大壞,甚可危也。中立而不倚者,有幾人焉?矧夫逆璫之意,豈在祝厘?亦以闞海內人心之向背耳,且將以威劫之。又於祠側樹營房,置兵士,差中官出鎮監守,皆分置腹心於重地。”
- 《明史》(卷259):“中外方爭頌忠賢,崇煥不得已,亦請建祠,終不為所喜。”
- 《明熹宗都察院实录》(1553页):“辽东巡抚袁崇焕疏为元勋功翼覆载事,奉圣旨:这本说厂臣心专筹虏,力援危疆,设险设备,屹立金汤,其懋功朕所鉴悉,合谋建祠,舆论允协,着如议行,其祠名曰元功,该部知道。”
- 《明熹宗实录》4022页:“蓟辽提督阎鸣泰、巡抚袁崇焕疏颂魏忠贤功德,请于宁前建祠。”
- 金庸《袁崇焕评传》(卷十一):“各省督抚都为魏忠贤建生祠,袁崇焕如果不附和,立刻就会罢官,守御国土的大志无法得伸,因此当时也只得在蓟辽为魏忠贤建生祠。”“天启年间,魏忠贤权势熏天,各省督抚都为魏忠贤建生祠、塑像而向他跪拜。当时袁崇焕在宁远也建了魏忠贤的生祠。时势所然,人人难免。”
-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三):“甲子正月廿三日,大營韃子俱到寧遠,紮營一日。翌朝寅時,賊攻我西南城角,督撫袁崇煥用火炮打死無數。賊複攻南,推板車遮蓋,用斧鑿城數處,被崇煥捆柴澆油,並攙火藥,用鐵繩係下,燒過二更時候,方才打退。又選健丁五十名,從城上係下,用綿花、火藥等物,將韃賊戰車盡行燒毀,自相蹂躪,屍橫遍野。賊退五日,複提兵數萬來,蜂擁以戰。我兵用火炮埋於地中,又將火銃矢石相發,山搖地動,約打死奴賊數千,中傷數千。賊敗回營,大放悲號,隨於焚化酋長屍骸。天墮大星如鬥,其落地如天崩之狀。眾賊恐驚,拾其骨,裹束馬上,夜至五鼓,撤兵東行。其奴酋老罕,因敗衄身被重創,陳亡二子,兵士死傷無算,以致憂憤,背疽而死。虜中大亂,諸子以聽鬮立為主。遂刑牛馬祭天,諸子羅拜,李、佟兩駙馬協力讚襄,鬮得第四子,即立為酋長,以主國事。於是置金匣盛老罕遺骨,葬於沈陽城下,卷旗息鼓而去。自奴酋發難,我朝用兵十餘年,未有此大捷也,皆崇煥之力,而逆璫魏忠賢歸功於內,摭為己有,嗾言官擠之去,而盈廷頌其功焉。”
- 《明史》(卷271):“及敘功,文武增秩賜廕者數百人,忠賢子亦封伯,而崇煥止增一秩。”
- 《明熹宗都察院实录》(第1478页):“俱应叙录,以达忠勤。袁崇焕宁前钜义,著有成劳,升荫示酬,原系彝典,不准辞。”
- 《明史》(卷271):“尚書霍維華不平,疏乞讓廕,忠賢亦不許。”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袁崇焕不为魏忠贤所喜,边功不叙恩荫。维华请以己荫让之,上下旨切责。 ”
-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七):“河南道御史某題授將狡謀當懲事,奉聖旨:「覽奉。近日寧、錦危急,實賴廠臣調度有方,以致奇功。說得是。袁崇煥暮氣難鼓,物議滋重,準引疾求去。」”
- 《明熹宗都察院实录》(第1478页):“辽东巡抚袁崇焕疏称:厂臣魏忠贤功在社稷,海内之共见共闻,无容职赘其身任辽事,誓恢复,枭灭逆虏,任用刘应干、陶文、纪用等,而关内外御敌之伏甲军器马匹悬帘等项,俱以家资置办,日逐解来,又助军需。臣方一意巡缉,严警诸营将吏,不敢贪懦营私,不敢馈遗隐串,改虚为实,化贾为真,易怯为勇,以有今日。浞古内臣谁有出其右者!通之世赏宜也。镇臣刘应坤等以第侧贵臣而枕戈衽甲,士典素与同甘若耽备粮刍不烦近费,且犯露蒙霜,出入于贼巢虏穴,吞胡壮胆,指日誓天,真国家之干盾爪牙,荫赏世及宜也。奉圣旨:据奏厂臣魏忠贤身任边事,誓恢,捐资佐军,以致诸营将吏廉勇自饬,允稔元功,镇臣刘应坤等出入贼巢,为国干盾,亦朕所素鉴者。”
- 《明史》(卷259):“忠賢因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崇煥遂乞休。”
-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三):“河南道御史某題授將狡謀當懲事,奉聖旨:「覽奉。近日寧、錦危急,實賴廠臣調度有方,以致奇功。說得是。袁崇煥暮氣難鼓,物議滋重,準引疾求去。」”
- 《明史》(卷259):“七月,遂允其歸,而以王之臣代為督師兼遼東巡撫,駐甯遠。”
- 《明史》(卷271):“及崇焕休去,之臣再督师,盛推桂才,请仍镇宁远。”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一):“罢蓟辽督师王之臣。命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登莱、天津,移驻关门。”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一):“癸酉,召廷臣及督师尚书袁崇焕于平台。上慰劳甚,至问边关何日可定?崇焕应曰:‘臣期五年为陛下肃清边陲’。慷慨请兵械转饷。且曰:‘边臣效命,动忧掣肘;吏部用人,兵部指挥,户部措饷,言路持论,皆与边臣尽相呼,应始可成功’。上曰:‘然’。”
- 《明史》(卷259):“崇煥又言:「以臣之力,制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忌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帝起立傾聽,諭之曰:「卿無疑慮,朕自有主持。」大學士劉鴻訓等請收還之臣、桂尚方劍,以賜崇煥,假之便宜。”
- 《明季北略》(卷4):“崇焕应曰臣请五年为陛下肃清边陲。上曰:五年灭敌,朕不吝封侯之赏。时四辅臣钱龙锡等侍立。俱奏曰:崇焕肝胆、意气、识见、方略,种种可嘉,真奇男子也。上悦。赐茶果瓜饼而退,焕出,朝臣问五年之期,当有定算否?焕曰:上期望甚迫,故以五年慰圣心。识者曰:主上英明,后且按期责效,崇焕不旋踵矣。时期议忧毛文龙难驭,大学士钱龙锡,过崇焕语及之,遂定计出,癸未赐崇焕尚方剑。”
- 《明史》(卷259):“帝悉從之,賜崇煥酒饌而出。崇煥以前此熊廷弼、孫承宗皆為人排構,不得竟其志,上言:‘恢復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之說。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此臣與諸邊臣所能為。至用人之人,與為人用之人,皆至尊司其鑰。何以任而勿貳,信而勿疑?蓋馭邊臣與廷臣異,軍中可驚可疑者殊多,但當論成敗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為怨實多,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況圖敵之急,敵亦從而間之,是以為邊臣甚難。陛下愛臣知臣,臣何必過疑懼,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
- 《明史》(卷259):“帝優詔答之,賜蟒玉、銀幣,疏辭蟒玉不受。”
- 《明史》(卷259):“是月,川、湖兵戍寧遠者,以缺餉四月大噪,余十三營起應之,縛系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通判張世榮、推官蘇涵淳於譙樓上。自肅傷重,兵備副使郭廣初至,躬翼自肅,括撫賞及朋椿二萬金以散,不厭,貸商民足五萬,乃解。自肅疏引罪,走中左所,自經死。”
- 《明史》(卷259):“崇煥以八月初抵關,聞變馳與廣密謀,宥首惡張正朝、張思順,令捕十五人戮之市;斬知謀中軍吳國琦,責參將彭簪古,黜都司左良玉等四人。發正朝、思順前鋒立功,世榮、涵淳以貪虐致變,亦斥之。獨都司程大樂一營不從變,特為獎勵。一方乃靖。”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一):“自肃草奏引罪走中左所。八月丙申,自经。袁崇焕至宥首恶杨正朝、张思顺,诱捕其党斩十六人。治本帅罪有差。”
- 《明史》(卷259):“關外大將四五人,事多掣肘。後定設二人,以梅鎮寧遠,大壽仍駐錦州。至是,梅將解任,崇煥請合寧、錦為一鎮,大壽仍駐錦州,加中軍副將何可剛都督僉事,代梅駐寧遠,而移薊鎮率教於關門,關內外止設二大將。因極稱三人之才,謂:「臣自期五年,專藉此三人,當與臣相終始。屆期不效,臣手戮三人,而身歸死于司敗。」帝可之,崇煥遂留鎮寧遠。自肅既死,崇煥請停巡撫,及登萊巡撫孫國楨免,崇煥又請罷不設。帝亦報可。”
- 《明史》(卷259):“哈剌慎三十六家向受撫賞,後為插漢所迫,且歲饑,有叛志。崇煥召至於邊,親撫慰,皆聽命。”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冬十月戊午,进袁崇焕太子太保”。
- 《明史》(卷259):“二年閏四月,敘春秋兩防功,加太子太保,賜蟒衣、銀幣,廕錦衣千戶。”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一):“时朝仪忧毛文龙难驭。大学士钱龙锡遇崇焕,语及之。遂定计出。”
- 《明史》(卷259):“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方崇煥在朝,嘗與大學士錢龍錫語,言及毛文龍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去之不难。”
- 《明史》(卷259):“文龍者,仁和人。以都司援朝鮮,逗留遼東,遼東失,自海道遁回,乘虛襲殺大清鎮江守將,報巡撫王化貞,而不及經略熊廷弼,兩人隙始開。用事者方主化貞,遂授文龍總兵,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劍,設軍鎮皮島如內地。皮島亦謂之東江,在登、萊大海中,綿亙八十里,不生草木,遠南岸,近北岸,北岸海面八十里即抵大清界,其東北海則朝鮮也。島上兵本河東民,自天啟元年河東失,民多逃島中。文龍籠絡其民為兵,分佈哨船,聯接登州,以為掎角計。中朝是之,島事由此起。”
- 《明史》(卷259):“四年五月,文龍遣將沿鴨綠江越長白山,侵大清國東偏,為守將擊敗,眾盡殲。八月,遣兵從義州城西渡江,入島中屯田,大清守將覺,潛師襲擊,斬五百餘級,島中糧悉被焚。五年六月,遣兵襲耀州之官屯寨,敗歸。六年五月,遣兵襲鞍山驛,喪其卒千餘。越數日又遣兵襲撤爾河,攻城南,為大清守將所卻。七年正月,大清兵征朝鮮,並規剿文龍。三月,大清兵克義州,分兵夜搗文龍於鐵山。文龍敗,遁歸島中。時大清惡文龍躡後,故致討朝鮮,以其助文龍為兵端。”
- 《明史》(卷259):“工科給事中潘士聞劾文龍糜餉殺降,尚寶卿董茂忠請撤文龍,治兵關、寧。兵部議不可,而崇煥心弗善也,嘗疏請遣部臣理餉。文龍惡文臣監製,抗疏駁之,崇煥不悅。及文龍來謁,接以賓禮,文龍又不讓,崇煥謀益決。”
- 《明史》(卷259):“至是,遂以閱兵為名,泛海抵雙島,文龍來會。崇煥與相燕飲,每至夜分,文龍不覺也。崇煥議更營制,設監司,文龍怫然。崇煥以歸鄉動之,文龍曰:「向有此意,但惟我知東事,東事畢,朝鮮衰弱,可襲而有也。」崇煥益不悅。”
- 《明史》(卷259):崇焕因诘文龙违令数事,文龙抗辩。崇焕厉色叱之,命去冠带絷缚,文龙犹倔强。崇焕曰:“尔有十二斩罪,知之乎?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尔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一当斩。人臣之罪莫大欺君,尔奏报尽欺罔,杀降人难民冒功,二当斩。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尔奏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语,大逆不道,三当斩。每岁饷银数十万,不以给兵,月止散米三斗有半,侵盗军粮,四当斩。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五当斩。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走卒、舆夫尽金绯,六当斩。自宁远还,剽掠商船,自为盗贼,七当斩。强取民间子女,不知纪极,部下效尤,人不安室,八当斩。驱难民远窃人参,不从则饿死,岛上白骨如莽,九当斩。辇金京师,拜魏忠贤为父,塑冕旒像于岛中,十当斩。铁山之败,丧军无算,掩败为功,十一当斩。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十二当斩。”
-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五九):崇焕上言:“文龙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为乱也。其众合老稚四万七千,妄称十万,且民多,兵不能二万,妄设将领千。今不宜更置帅,即以继盛摄之,于计便。”
- 《明史》(卷259):“崇煥雖誅文龍,慮其部下為變,增餉銀至十八萬。崇煥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歲餉銀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帝頗以兵減餉增為疑,以崇煥故,特如其請。”
- 《崇祯长编》(附录·四):“臣自到任,即收拾关宁兵马,未暇及此,每章奏必及之,收其心翼其改也。至关宁之营制定而此事可为矣。于是乎设文臣以监之,其不以道臣而以饷臣者,令其将若兵有所利而无所疑也。又严海禁以窘之,文龙禁绝外人,以张继善横绝旅顺不许一人入其军。臣改贡道于宁远者,欲借此为间,皆所以图文龙矣。赖皇上天纵神武,一一许臣,自去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龙有死无生矣。为文龙者,束身归命于朝廷,一听臣之节制,其能为今是非,则有生无死。”
- 《明史》(卷259):“崇煥在遼,與率教、大壽、可剛定兵制,漸及登萊、天津,及定東江兵制,合四鎮兵十五萬三千有奇,馬八萬一千有奇,歲費度支四百八十余萬,減舊一百二十余萬。帝嘉獎之。”
- 《清史稿·太宗本纪》:「是岁,大饥,斗米值银八两,银贱物贵,盗贼繁兴。」
- 兵部行《督帅袁崇焕题》稿:“奉圣旨:西夷通虏,讥防紧要。奏内各夷市买于东,明是接应,何以制奴?着该督抚严行禁止!其招来属夷,其有饥困,查明部落多少,计口量许换米,不得卖与布帛米粮及夹带禁品。路将等官,倍加侦察,如有疏违,以通夷罪论处!”
- 谈迁《国榷》:「朵颜三卫及建虏大饥,三卫夷半入于建虏。束不的求督帅袁崇焕开粜于前屯之高台堡,互市貂参。边臣俱不可,独崇焕许之。盖束不的为建虏窖米,谋犯蓟西,虽有谍报,崇焕不为信。」
- 谈迁《國榷》(卷90):「至南台堡,闻朵颜束不的为贼汉卖妇女,为建州积谷。宁远武进士王怀达、陈国威入谒仁锡,曰:『束不的居关外,阳仇贼汉,其实妮之,为满州娴也。部落不满万,驻宁远关外者六七千,此地间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备。可乘夜掩而杀之。』」
- 谈迁《國榷》(卷90):「翰林院編修陳仁錫使遼東,未出都,報建洲兵十五萬攻寧遠,及抵關不見一騎,問之,曰往朝鮮矣。抵南台堡,知朵顔束不的爲插漢買婦女,爲建州積穀。甯遠武進士王振遠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插漢,其實昵之,又建州姻也。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人,此地開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備,乘夜掩而殺之,傅介子所以斬樓蘭也。建州哨在束不的部內計四百餘人,不將弓矢,插漢遠在漠外,馳援不及,斬頭寢內,敵氛可息。失此機會,四月間四汗先至,秋冬諸王子盡入,必舍遼而攻薊、宣矣。」
- 崇祯二年五月十六日到吏部事兵部呈于兵科抄出之《钦命出镇行边督师蓟辽等处兵部尚书臣袁崇焕谨题为乞汰冗官以纾国用等事》、“惟蓟门陵京肩背,而兵力不加。万一夷为向导,通奴入犯,祸有不可知者。”
- 《崇祯实录》卷二:“九月己丑,袁崇焕以清兵欲西,先请驻宁远增戍关门,至是遣参将谢尚政等往备。顺天巡抚都御史王元雅曰:此虗警耳。遣其众归,师果不出。”
- 《石匮书后集》:崇焕随奏:『臣守宁远,寇被臣创,决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单弱,宜於彼处设一团练总兵』。遂以王威为请。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难移时。”
- 《白冤疏》:盖崇焕自任复辽,殚精拮据;甫及期年,锦宁一带,壁垒改观。正拟器械马匹,稍有头绪,决计渡河,惟虑蓟门单弱,请宿重兵。已特疏言之,再疏催之。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都督山海关总兵赵率教入援,清兵于遵化逆战,率教败没。”
- 《明史》(卷259):“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崇煥聞,即督大壽、可剛等入衛。以十一月十日抵薊州,所曆撫甯、永平、遷安、豐潤、玉田諸城,皆留兵守。帝聞其至,甚喜,溫旨褒勉,發帑金犒將士,令盡統諸道援軍。俄聞率教戰歿,遵化、三屯營皆破,巡撫王元雅、總兵朱國彥自盡……”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袁崇焕入蓟州,以故总兵朱梅副总兵徐敷奏等守山海关,参将杨春守永平,游击满库守迁安,都司刘振华守建昌,参将周宗武守豊润,游击蔡裕守玉田,昌平总兵尤世威仍还镇,护诸陵宣府总兵侯世禄守三河,保定总兵曹鸣雷、辽东总兵祖大寿驻蓟州,保定总督刘策兵亦至令还守密云。”
- 《明史》(卷259)“……大清兵越薊州而西。”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丁酉,孙承宗入朝;袁崇焕抵左安门,时戒严报,不即入漏下,始驰奏簿城下。都人竞谓崇焕召。”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丙午,袁崇焕求外城屯兵,如满桂例。并请辅臣出援。不许。”
- 《明史》(卷259):“崇煥懼,急引兵入護京師,營廣渠門外。帝立召見,深加慰勞,咨以戰守策,賜禦饌及貂裘。崇煥以士馬疲敝,請入休城中,不許。”
- 《崇祯实录》(卷二):“袁崇焕令都司戴承恩择地广渠门,祖大寿阵于南、王承胤等阵西北、崇焕阵于西待战。午刻,有骑兵突东南,力战稍却;承胤竟徙阵南避。游击刘应国、罗景荣、千总窦浚等帅兵追虏于运河,虏酋精骑多冰陷,所伤千计;京兵亦伤失数百人,夜收兵。上赐酒食劳军。”
- 《清史稿》(卷217):“时袁崇焕、祖大寿以兵二万屯广渠门外,阿巴泰偕莽古尔泰等率师攻之。闻敌伏兵于右,诸贝勒相约入隘必趋右,若出中路,与避敌同。豪格趋右,败伏兵,转战至城壕。阿巴泰出中路,亦破敌,与豪格师会。”
- 《明史》(卷259):“出與大軍鏖戰,互有殺傷。”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丁未,清兵攻南城。戊申,袁崇焕遣卿导任守忠以五百人,持攻潜攻清兵于南海子。清兵稍退。”
- 《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疏》:“则逆奴之谋既诎,辽人之心亦安。”
- 《明史》(卷259):“時所入隘口乃薊遼總理劉策所轄,而崇煥甫聞變即千里赴救,自謂有功無罪。然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朝士因前通和議,誣其引敵脅和,將為城下之盟。帝頗聞之,不能無惑。”
- 《明史》(卷259):“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召袁崇焕、祖大寿、满桂、黑云龙于平台。崇焕方遣副总兵张洪谟等蹑闻召议饷,乃八见。上问以杀毛文龙,今反逗留何也?不能对命,下锦衣狱。”
- 清·谈迁《国榷》:「召袁崇焕、祖大寿、满桂、黑云龙于平台。崇焕方遣副总兵张弘谟等蹑敌,闻召议饷,入见。上问以杀毛文龙今逗留何也,并不能对。命下锦衣狱。」
- 明·张岱《石匮书后集》(卷11):“满桂创重,伏马上驰出阵;至城下,请入陛见,遂言崇焕于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议和,杀毛文龙以为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灭寇之局,上犹未信。有二内官被掳,囚营中逃归,言亲见崇焕差官往来,语言甚密者;又言城上瞭望,有见敌兵与我兵嬉笑偶语,往来游戏者;又言满桂战不力差人往崇焕营,速其放砲,及放砲,皆无钱粮者。上大怒,即遣中使二人,召崇焕面议军事。崇焕欲无往,而难于辞,乃以军中见疑,请以二中使为质,上即以二中使留质军中,崇焕陛见,满桂见崇焕御前赐坐。拉之下跪。尽发其通敌奸状。并言其接济寇粮。凿凿有据。崇焕见满桂。色变。遂不能辩。免冠请死。上命锦衣卫堂上官拿送镇抚司。”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辽东兵溃,辽兵素感崇焕恩。满桂与祖大寿又互相疑贰。大寿輙率兵归宁远,远近大骇。”
- 《明史》(卷259):“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大壽在旁,戰慄失措,出即擁兵叛歸。”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二):“孙承宗上言:‘辽东兵溃约万五千人,自通州南趋张湾。臣闻之,急以手札慰谕祖大寿。并传檄三军,令游击石柱国力谕诸将校、将校多垂泪’。曰:‘主帅已戮城,上又以火炮歼我,故逃避至此。’臣思大寿危疑之,甚又以身贵不能受制。同列故乘吏卒惊疑,全军尽溃陷。人以自护,非诸将尽叛,也急宜敕关内关外。两道慰谕将领角。”
- 《明史》(卷259):“大壽嘗有罪,孫承宗欲殺之,愛其才,密令崇煥救解。大壽以故德崇煥,懼並誅遂叛。帝取崇煥獄中手書,往召大壽,乃歸命。”
- 《明史》(卷259):“崇煥既縛,大壽潰而去。武經略滿桂以趣戰急,與大清兵戰,竟死,去縛崇煥時甫半月。”
- 《崇祯实录》:丁卯,设文武经略,以梁廷栋、满桂为之,各赐尚方剑,营西直、安定二门。桂始屯宣武门瓮城内,谓援寡未可战;中使趣使亟战,桂不得已,挥涕而出,以五千人同孙祖寿等战安定门外,俱败没,麻登云、黑云龙被执。申甫以七千人战柳林、大井、芦沟桥,亦败没:都人大惧。
- 《明实录·崇祯实录》(卷三):“癸亥,杀督师兵部尚书袁崇焕,处以殊死。上御暖阁,辅臣成基命等入对。久之,出御平台。文武诸臣俱入谕曰:‘袁崇焕付讫不效,专事欺隐市粟、谋款不战、散遣援兵、潜移喇嘛僧入城,卿等已知之,自当依律正法。今特流其妻子兄弟,余不问。辅臣顿首谢。”
- 《崇禎長編》(卷37):“諭以袁崇煥付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種種罪惡。命刑部會官磔示,依律家屬十六以上處斬,十五歲以下給功臣家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產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釋不問。”
- 该诗录于郑彦及:《存斋诗注·袁督师临刑口占诗》
- 張岱《石匱書》:“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 《明季北略》(卷5):“江阴中书夏复甦,尝与予云:昔在都中,见磔崇焕时,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
- “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要与袁崇焕同死的义士后来怎么样了
- . [2020-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7).
- 《清实录·高宗實錄》載:“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 《烈皇小識》、《明季北略》、《國榷》等明人史料皆無反間計之說;反間計之說見於《明史》、《明通鑒》、《東華錄》等。一般認為袁崇煥下獄在辛亥朔前,太監被執縱還在辛亥朔後(《東華錄》說十一月庚戍縱還此二太監,《崇禎長編》說十二月甲子還此二太監),時間點上有矛盾之處。金庸则在《袁崇煥評傳》中表示袁崇煥是被囚禁半年後才被處死的,不大可能是因一時激憤誤殺,而認為崇禎殺袁崇煥的根本原因不是中“反間計”,而是兩人之間個性的衝突。崇禎帝之後也繼續殺害了許多大臣。
- 《清史稿》(卷204):“富明阿,字治安,袁氏,汉军正白旗人,明兵部尚书崇焕裔孙。崇焕裔死,家流寓汝宁,有子文弼,从军有功,编入宁古塔汉军。五传至富明阿,以马甲从征喀什噶尔,授骁骑校,洊升参领。富明阿幼年名世福,以马甲清制,八旗男丁十六岁以上,通过考试可披甲,分入步甲、马甲。从军,始有旗名富明阿。”
- 《清实录》乾隆四十八年五月:兹据该抚尚安查奏、袁崇焕无嗣。系伊嫡堂弟文炳之子入继为嗣。
- 澎湃新闻. . [2020-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7).
- 袁崇煥雕像粗口金句被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明報》,2010年7月14日,2010年7月14日参阅
- 打壓廣東話升級 明代名將雕像成犧牲品 袁崇煥熱血名句 遭官方下令鏟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蘋果日報》,2010年7月14日
- 孟森《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原疏附跋》:“庶知三百年公论不定,一翻明末人当时之记载,愈坠云雾中。论史者将谓今日之人不应妄断古人之狱,惟有求之故纸,凭耳目所及者之言以为信。岂知明季之事,惟耳目相及之人,恩怨是非尤为纠葛。”
-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五):“柳河败绩,士卒西奔。崇焕狂呼邀截,使各还守信地。关外城堡幸尔得存。至于宁远解围,誓众效死。金启倧一炮打坏虏营一角,虏乃旋退,危城得全。崇焕虽死于法,不可顿没其功也。”
- 清·张廷玉《明史》(卷257):“崇焕既缚,大寿溃而去。武经略满桂以趣战急,与大清兵战,竟死,去缚崇焕时甫半月。初,崇焕妄杀文龙,至是帝误杀崇焕。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 《清实录·清高宗实录》:“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
- 谈迁《枣林杂俎》(徐石麒弘光年间反对与满清议和奏疏):“其次则袁崇焕遣喇嘛僧吊老酋,因以款议未成,而崇焕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灭奴,召重焕授兵柄。崇焕阳主战而阴实主款也,甚至杀东江毛文龙以示信。”
- 《明季北略》(卷五):“崇焕捏十二罪,矫制杀文龙,与秦桧以十二金牌矫诏杀武穆,古今一辙。闻余邑高忠宪当遣使阅岛时,语之曰:若往须图其山川以归,使者至微行四境,尽得其险易而还。忠宪披图叹曰,是扶余国也。使者故高公门下士,然则文龙功高不赏之疑,非独钱龙锡辈而已。”
- 《明季北略》(卷24):“自辽事者,所用人鲜有胜任者。当时所望成功者,惟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而崇焕先置于极刑,妻子流数千里,刑浮于罪,冤哉!”
- 梁启超:《袁崇焕传》,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饮冰室合集》第6册:“吾粤崎岖岭表,数千年来,与中原之关系甚浅薄。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于古未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其人也。”
- 《毛泽东书信选集》,毛泽东,1983年,人民出版社,第433-434页,“近日又接先生(柳亚子)等四人来信,说明末爱国领袖人物袁崇焕先生祠庙事,已告彭真市长,如无大碍,应予保存。”
- 谢国桢《江浙访书记》:“且崇焕之轨文龙,……纯由私人挟嫌所致。”
- . 2008年12月 [2009-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8) (中文(简体)).,在《满文老档》中皇太极档案第二函《太宗皇帝天聪二年正月至十二月》内,有两册档案的名称都是《天聪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裡面是毛文龙和在皮岛的原后金镶黄旗副将王子登二人给皇太极的信,同时档案其它函、册内亦散落有多处毛文龙与后金相关的事蹟记载。
- 阎崇年《论袁崇焕》及《袁崇焕“斩帅”辨》,均收于阎崇年《燕步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
- 《崇祯长编》1594~1598页乙卯十二月初五:“崇焕之杀毛文龙也,龙锡密语手书,不一而足,即崇焕疏中亦有'辅臣龙锡低徊私商'之句见在可劵也。夫文龙当斩,事关军机,崇焕入朝奏对,何不预请密旨;崇焕出海阅视,何不飞驰蜡封?而身处揆席,恭预密勿之龙锡又何止闻私寓之低徊,不闻文华之商确也?总之欲外示专制,内胁至尊,因以渐成款局。两人阴谋诡计,目中安知有皇上乎!且臣又闻崇焕与罪枢王洽私书言屡欲求款,庙堂之上,主张已有其人,文龙倘能恊心一言,自当无嫌无猜。不知崇焕所欲文龙恊者何心?一者何意耶?崇焕劾提刀之力,龙锡发推辨之谋,应手而办,莫逆于心,宜乎龙锡今日皱眉疾首而不得不作同舟之救也……淂旨:龙锡忠慎,岂有是事,高捷不淂过求。”
- 《明史·熊廷弼传》:“尔一盖亦一伟丈夫也”。
- 樊树志《崇祯传》,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二章:“对袁崇焕而言,杀毛文龙可以说是一个大错误,对己对国都没有好处。……毛文龙作为平辽将军的 存在,毫无疑问对后金是一大威慑力量,有着不可忽视的牵制对方军事力量的战略意义,……所以后金将毛文龙视为眼中钉,每欲派兵征讨,又试图招降,都没收到 什么效果。皇太极无法做到的事,袁崇焕帮他做到了,这岂不令亲者痛恨仇者快吗?毛文龙被杀的直接后果,便是几个月之后发生的“己巳之变”。这一事件从反面证明,毛文龙的牵制作用一旦解除,后金兵就便可肆无忌惮地长驱南下,骚扰京畿达数月之久,足以令人深省。”
- 《明史》(卷259):“文龙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数十万分道入龙井关、大安口。崇焕闻,即督大寿、可刚等入卫。以十一月十日抵蓟州,所历抚甯、永平、迁安、丰润、玉田诸城,皆留兵守。帝闻其至,甚喜,温旨褒勉,发帑金犒将士,令尽统诸道援军。俄闻率教战殁,遵化、三屯营皆破,巡抚王元雅、总兵朱国彦自尽,大请兵越蓟州而西。崇焕惧,急引兵入护京师,营广渠门外。帝立召见,深加慰劳,咨以战守策,赐御馔及貂裘。崇焕以士马疲敝,请入休城中,不许。出与大军鏖战,互有杀伤。”
- 《袁崇焕传》,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饮冰室合集》第6册:“吾粤崎岖岭表,数千年来,与中原之关系甚浅薄。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于古未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其人也。”
- 義守袁崇煥之墓的第十七代傳人-敬悼佘幼芝女(馮珍今),《灼見名家》,2020年8月19日,2020年10月9日參閱
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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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修史书:
- 《明实录》之《明熹宗实录》、《崇祯实录》、《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
- 《清实录》之《清太祖实录》、《清高宗实录》
- 清·张廷玉《明史》
- 议和史料:《太宗与袁崇焕书》、《袁崇焕复书》、《李喇嘛书》、《太宗答袁崇焕书》、《答李喇嘛书》、《太宗又致袁崇焕书》、《明使喇嘛吊丧》、《太宗致书袁崇焕议和》、《太宗致书明执政议和》、《袁崇焕复议和书》、《太宗答袁崇焕议和书》、《续致袁崇焕书一》、《袁崇焕书覆书二封》、《太宗再答袁崇焕书》、《袁崇焕再复书》
- 文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