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香港遊行

2019年8月11日香港深水埗及港島東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又稱深水埗遊行8.11港島東大遊行,是在2019年8月11日香港深水埗區東區由民間自發舉行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由於8.11港島東大遊行不獲不反對通知書,所以改為8.11港島東集會。遊行目的是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即撤控示威者、取消暴動宣稱、追究開槍責任、按議事規則撤回修例,以及實行雙普選

2019年8月11日香港深水埗及港島東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與集會的一部分
8月11日晚上,警方在葵芳站內密閉空間施放催淚彈和發射橡膠子彈,濃煙攻陷整個大堂
日期2019年8月11日 (2019-08-11)
地點
目標
  • 2020年真雙普選
  • 釋放被拘捕示威者,承諾永不起訴
  • 成立國際認可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民衝突及元朗暴力襲擊[1]
  • 取消標籤6月12日警民衝突為「暴動」
  • 按議事規則,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方法遊行、多區快閃圍堵行動、襲擊途人、汽油彈、癱瘓交通、塗鴉、警民火拼
結果
  • 示威者兵分多路到多區警署以及公路示威和放火,並不顧警方發出的反對通知書繼續在深水埗的遊行和示威
  • 警方亦直接封鎖多區公路和警署,並在晚上至凌晨時段主動展開掃蕩行動驅散示威者,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胡椒球彈、海綿彈布袋彈清場; 也直接派速龍小隊聯合便衣警員拘捕示威者,過百人被拘捕
  • 因應警方全力制服示威者緣故,防暴警察並直接衝入葵芳站銅鑼灣站太古站制服示威者,並有警員直接在地鐵站內發射催淚彈和近距離使用胡椒球彈的紀錄, 引致部分示威者受傷,其中二人傷勢嚴重,還有有些途人被示威者集體毆打知嚴重傷害。
  • 示威者一度和警方進行拉鋸戰,不只是利用突襲式佔據公路、以人數優勢反驅趕警方以及突襲式包圍警署; 衝突其間示威者並利用各種雜物到處設置路障,也以弓箭縱火磚頭汽油彈攻擊警察;部分退入港鐵站被警方包圍的示威者則利用滅火器以及消防水喉和警察對峙,直到凌晨時段示威者才散去
  • 多區警署外牆遭到示威者以侮辱性言詞塗鴉以及破壞,部分警署的大型水馬也被示威者打穿; 多區公路也遭到示威者塗鴉,不少交通設施也被示威者拆下當作路障
  • 福建籍人士在北角現身撐警和突襲示威者,及後逃去無蹤; 荃灣一帶也有白衣人手持鐵技「戒備」
  • 政府和警方拒絕落實示威者所有訴求
  • 政府和警方嚴厲譴責示威者多區暴力衝擊行動,並斥責這些示威者罔顧警方發出的反對通知書並擅自遊行,顯示他們越來越無法無天; 港澳辦和中聯辦並斥責示威者暴力衝擊越發極端已有恐怖主義勢頭
  • 中國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下屬的央視新聞在官方微信公號和官方微博上發布消息,聲稱遊行期間右眼被布袋彈所傷的女子是「被同伴擊中眼睛」,又稱該受傷女子「曾負責派錢給示威者」。該條消息當天被中國內地各大媒體、網站、論壇轉載,並登上微博熱搜榜。但該消息被眾多媒體及人士指出是“虚假消息”[2][3][4]
  • 出於對該天有一名女急救人員被防暴警察布袋彈誤擊並嚴重傷及右眼感到不滿,大量市民在8月1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示威區」和禁區靜坐抗議,機場一度癱瘓
衝突方
  • 市民自發
    • 示威者
    • 街坊
  • 部分與示威者政見對立的人士(福建籍)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香港公眾抗爭行動
系列條目

示威其後演變為多區快閃圍堵行動,包括在銅鑼灣灣仔尖沙咀深水埗長沙灣荔枝角美孚葵芳進行佔據。而警方亦改變佈防策略,主動出擊並使用大殺傷力武力趕盡殺絕,包括武力驅散、拘捕甚至意圖謀害示威者,並被市民和多個團體強烈譴責警方行動不合法亦不恰當。[5][6]包括在港鐵站內施放催淚彈、有多名警察假扮成示威者施暴,襲擊市民、警察及刑事毀壞,煽動衝突後進行釣魚式拘捕。[7][8]事後引發市民在太古西灣河、黃埔和沙田一帶進行抗議罵警。其中沙田有大批防暴警察在場驅趕聚集的市民,有10人被拘捕。[9]

另一方面,在北角有福建籍人士現身支持警察和攻擊疑似穿黑衣的人士,而荃灣則有白衣人「監視」途人。期間有多輛警車及警員巡邏,但無人被拘捕。[10]

事後中共官方媒體中國中央電視台下屬的央視新聞在官方微信公號和官方微博上發文称,右眼被布袋彈所傷的女子是「被同伴擊中眼睛」,更上載相片聲稱該受傷女子「曾負責派錢給示威者」,但有網民反駁相中人並非受傷女事主,部分媒体指责其为“假消息”。相關消息當天被中國內地各大媒體、網站、論壇轉載,並登上了微博熱搜榜[2][3][4]

經過

銅鑼灣集會

銅鑼灣集會原定2019年8月11日下午1時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初時參與人數坐滿了一個足球場,其後集會延遲到2時開始,並舉行默哀和分享會。到臨近4時參會人士坐滿3個足球場。到4時25分,示威者走出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往灣仔修頓球場方向步行,並且在波斯富街與軒尼詩道交界設置路障。亦有市民在灣仔警察總部門外聚集和休息。警方在5時9分表示在場者示威者正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呼籲立即停止佔據馬路,盡快離開。[11]

到下午近5時30分,數名示威者以快閃方式到金紫荊廣場,在金紫荊銅雕的底座用噴漆噴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字句,貼上海報及便條後跑離現場。[12]

警方施放多次催淚彈清場

到晚上6時47分,大批防暴警察於灣仔警總外軒尼詩道駱克道位置施放多次催淚彈,驅散示威者,部分途人走入酒吧躲避。到晚上7時47分,警方防線推前至灣仔修頓球場後,雖然只剩下少量示威者,但警方再次發射數以十計催淚彈,大量催淚煙湧入灣仔站大堂。多名市民表示不適,不斷咳嗽和爭相走避,其中3人更需要急救員即時滴生理鹽水。[13][14]

便衣警察喬裝示威者拘捕示威者

晚上9時33分,示威者在銅鑼灣廣場一期外設置路障,期間有垃圾筒被焚毀。到晚上10時04分,多名警員突然衝出波斯富街制服和拘捕多名示威者,部分人因為警方的突然衝擊而受傷。當中包括10多名喬裝成示威者的便衣警員。他們穿上和示威者相同的黑衣黑褲、部分便衣警員亦頭戴和示威者類似的工程頭盔、工程用眼罩和防塵面罩,手持警棍,沒有戴上委任證,其後登車離開。有路過的市民直斥警方無恥,有記者追問喬裝示威者的警員後,警方問應「可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又說「我的委任證不需要給全世界人看」和「用一下你的專業知識」回應。[15]

深水埗遊行

市民及記者遇襲

北角

晚上7點半左右,一名黑衣青年行經北角富臨皇宮外時,突然被五名男子圍毆
《立場新聞》記者拍攝男子施襲過程期間,突然被另外兩名男子指嚇,其後更搶走記者手上腳架作棍棒威嚇記者,更用其攻擊身旁一名港台記者。警方後來指此事無人被捕

下午約3時,一名香港電台新聞攝影師助理在富臨皇宮外採訪期間,被人從後襲擊面部。傍晚約6時,明園西街附近,一名藍衣男子懷疑襲擊記者,被警方帶走。[16]而同台的英文新聞組記者被一名男子揮棍襲擊,引致左手受傷。但到2020年4月,警方來信稱已完成調查,無人被捕。[17]

下午近4時,在北角英皇道錦屏街富臨皇宮,有數名紅衣男子追打一名灰衣男子,由酒樓追出英皇道,警方出動並帶走一名紅衣男子及被追打的灰衣男子。期間酒樓內有多名中年男子聚集,大部分身穿紅衣或手持紅衣。[18]

晚上約7時45分,北角英皇道富臨皇宮外,一名黑衣戴口罩男子行經上址時,被十多名穿著不同顏色上衣的中年漢包圍。並向他拳打腳踢。記者嘗試以燈腳抵擋,反被施暴者奪去充作武器,過程中香港電台及《立場新聞》記者同遇襲受傷。《明報》亦指其記者被人揮拳打臉。而遇襲的黑衣青年事後聲稱打算想去商務書局買書,在路過英皇道富臨皇宮外時被人襲擊。[19]

荃灣

深夜11時55分,在荃灣綠楊坊商場對開,有2男1女被5至6名戴上鴨舌帽及口罩的白衫人「盤查」,其中1名女子拍攝過程及追問他們身份後,隨即遭到拳打腳踢,導致受傷血流披面,並傳出多下「救命」聲。據悉遇襲男女為義務急救員。而白衫人往青山公路逃去。警方零時16分接獲報案,但表示未有詳情。[20]

凌晨約1時,20多名手持鐵通及木棍的白衣人在二陂坊向戴口罩的市民投擲玻璃樽,有人頭部被擊中,血流披面。其後有黑衣人向白衣人擲玻璃樽還擊。到1時12分,防暴警察雖然抵達二陂坊,但現場市民表示警方未有追捕襲擊市民的白衣人,反而有兩名戴上口罩及頭盔的黑衣青年被警方帶走。[21]

拘捕,提堂

拘捕

傳聞警方拘捕示威者人數有200人,其中15人是警員在銅鑼灣的驅散行動中,喬裝成示威者而被捕。[22]而23名在尖沙咀銅鑼灣的被捕者更被押到原本用作扣留偷渡客,位於文錦渡邊境的新屋嶺扣留中心。有律師及大律師在凌晨12時抵達拘留中心,希望能入內與被捕者見面,惟一度被警員拒絕,致電後亦遭掛線。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警方使用「無恥手段剝奪被捕人士權利」。[23]

東區裁判法院

2019年8月11日,北角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在英皇道進行FACEBOOK直播時被警方斥責其錄影行為,其後和警方發生肢體衝突,仇栩欣最後被警方以涉嫌襲警罪拘捕。其後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因身上的擦傷和瘀傷,依然感到頭暈,醫生建議留院觀察。後來雖然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上成功當選為東區區議員,但在2019年12月30日收到警方通知,經律政司批准,決定正式落案控告襲警罪。在北角警署預約拘捕。2020年1月14日和另外1名涉案男被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6周至2月25日再訊,以便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申請,兩被告期獲准各以5000元現金繼續保釋。[24]

後因疫情而延至4月22日再提堂,仇栩欣和另外1名報稱其助理的23歲勞姓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8月11日開審,預計審期兩天,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1日於北角英皇道僑冠大廈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某警務人員。控方正式申請將涉事警員姓名隱去,只向法庭及辯方透露,並解釋指因警方遭「起底」問題而提出申請,希望保護該位警員,首被告不反對申請,次被告則保留陳詞,裁判官批准申請。控方表示證人列表上共有9位證人,但辯方則只須傳召首5名證人。據了解,該5名證人均為警員。將會有6條短片呈堂,當中5段由網上下載,餘下1段則由次被告手機下載。另外,事主的醫療報告亦不受爭議。[25]

2020年8月12日,裁判官裁定兩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辯方申請訟費獲批。裁判官裁決時指,兩警員證供完全不合理及不符邏輯,與呈堂片段不符,於回答關鍵問題時經常顧左右而言他,認為兩人是「以一啲大話冚過一啲大話」(以一些謊言蓋過另一些謊言)。另外,裁判官認為兩警員以不恰當武力對待被告。[26][27][28]

沙田裁判法院

警方把另外17名男女於8月13日下午帶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全部人在沙田警署外涉嫌非法集結,被捕者中,年齡介乎18至37歲的11男5女涉嫌非法集結,其中兩男一女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其中1名25歲姓區的男子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被捕,經調查後,該名25歲男子已被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29]

觀塘裁判法院

3名青年於2019年8月11日,在將軍澳佳景路9號浩明苑地下外參與非法集結。同日同地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3959;在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被控參與非法集結,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2020年9月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1被告承認參與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控,法庭認為被告用雷射筆照射警署是「公然挑戰警方」,須判處即時監禁,案件將在9月25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柙。另2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將在2021年1月4日審訊。[30]

受傷

截至8月12日早上11時,醫院管理局公佈有45人在示威活動中受傷,包括31男、14女,年齡介乎8至56歲,1男1女傷勢嚴重。至於被布袋彈射中的年輕女子情況,醫管局公關指未有相關資料。[31]

警方表示一名軍裝警員在尖沙咀警署中執勤時,汽油彈引致雙腳燒傷。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同日晚上到瑪嘉烈醫院,探望該名受傷的警員。[32]不過警員接受中央電視台的訪問時,卻承認自己沒有被汽油彈擊中,而是在追捕過程中跌倒受傷。而醫學界人士表示,警員燒傷的照片疑似擦傷痕跡,並不像燒傷。[33][34]

警方濫權爭議

多名警察冒充示威者製造衝突及進行拘捕

警方在銅鑼灣的驅散行動中,多名警察冒充示威者拘捕一人
有身穿黑衣、帶上口罩喬裝示威者的警員,沒有回答記者提問,叫記者自行以專業判斷及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

晚上約10時,警方在銅鑼灣的驅散行動中,被多個媒體揭發有多名警員穿著與示威者相似的黑色衫、戴上口罩或防毒面罩,當中更有戴上安全帽及持有疑似警棍的武器,其中三個假冒示威者的警員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的軒尼詩道製造混亂[35]及煽動打鬥[36],不久有大批防暴警察衝前,而這些假冒示威者的警員伺機將其他參與示威的人士拉倒及按在地上,並與趕到的警察一起將示威者制服及使用膠索帶將示威者的雙手反綁,再押上警車。記者又發現這些冒充示威者的警員配有耳機及在褲袋藏有綠色的熒光棒以作識別。由於假冒示威者的警員被指故意製造混亂,再將參與示威的人士拘捕[37],於是多家媒體的記者上前嘗試追訪這些「示威者」,有電視台記者要求疑似扮示威者的警員出示委任證但遭到拒絕,並叫記者自行以專業判斷及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其後登上一輛屬於「預留政府使用」的白色小巴離開[38]

警方冒充示威者受到各家媒體及社會關注,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出一般的便衣警員已可制服和拘捕示威者,冒充示威者缺乏正當的理由,而在場冒充示威者的警員亦涉嫌煽動群眾進行非法集結等行為[39];民間記者會在翌日指無戴委任證及穿黑衣的疑似警察畜意製造衝突[40],並質疑「警方之前不斷譴責的暴動行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警方的精心策劃?」[41]從中煽動衝突,甚至是警方自編自導自演各種激進行為[42],認為警方必須公開所有行動指引及守則;民主派批評警方的做法是「燒完警察僅餘的公信力」;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在示威中出現的不法行為,便衣警員或冒充示威者的警察有多大程度的參與[43];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大家看到警察裝作示威者後,任何放火及丟東西都可以是警察做的,並指警方是水洗也洗不清[44]

警方在港鐵站內發射催淚彈及近距離開搶

葵芳站

晚上9時,示威者在港鐵葵芳站出現,大量防暴警察趕到車站入口處。期間警方在站內施放催淚彈和發射橡膠子彈,濃煙攻陷整個大堂。現場留下橡膠子彈彈殼,有市民站內感到不適和刺鼻,亦有人被催淚彈擊中,幸傷口不深。而部分示威者走到樓上月台的列車離開和躲避。港鐵在晚上10時35分表示發生特別事故而關閉車站。[45]

港鐵凌晨發聲明指,由於當時站內有乘客和港鐵職員,有關事件及行動極有可能影響他們的安全,對此表示非常遺憾,港鐵已就此向警方表示非常關注,並促請警方於執法期間必須先顧及港鐵員工及乘客的安全。[46]

警方最初否認曾在站內施放催淚彈。[47]其後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記者會解釋,稱現場警員認為葵芳站是半開放式設計,並非處於地底,而且當時情況十分緊急,可施放催淚煙。[48]

中大呼吸系統學講座教授許樹昌認為警方解釋為「半開放式」在醫學上說不通,強調催淚彈必須只可在露天空間使用,若在密閉空間發放,可令哮喘病人死亡,而且煙霧可引致人踩人事件。[49]

太古站

晚上11時,數十名示威者在港鐵太古站C出口打算計劃在康山道設路障期間,大量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突然下車圍捕示威者。包括使用警棍連續毆打示威者11下,一名速龍小隊更以距離不足一米多的距離,舉槍射出多發胡椒彈,疑打中示威者的頭部。大批示威者慌忙利用扶手電梯逃離期間,防暴警察亦推跌多人,險出現人踩人場面。[50]警方在該處拘捕至少7位示威人士,包括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其後有多名街坊在對面指罵警員,要求他們立即離開。[51]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呼吸系統學講座教授許樹昌表示,警方在室內釋放催淚氣體,可引發急性氣管炎哮喘,而且投擲過程擊中市民可以致命。而港鐵需要全面徹底清洗通風系統(包括過濾器)、地板、牆身,才能散走殘留的氣體。[52]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更認為催淚煙粉末可殘留在環境達一年。[53]

民權觀察聯絡人王浩賢強烈譴責警方過量使用武力,不合法亦不恰當,完全違反催淚彈只可於室外地方的指引。認為有警員「把人當成活靶發洩」。[54]

布袋彈擊中急救人員右眼致永久失明

晚上7時許,警方在尖沙嘴彌敦道及尖沙嘴警署外施放催淚彈驅散期間,一名年輕女士眼部被布袋彈擊傷,血流披面,右眼球爆裂引致視力永久受損,在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而她的眼罩被布袋彈卡住[55],而當時警方曾經發射多發布袋彈[56][57][58][59]。該名女傷者的胞妹稱經過院方檢查後,確認其右眼球爆裂,下眼簾及淚管撕裂,上頜骨亦碎裂,右眼很大機會會永久失明,目前傷勢嚴重,須留院接受多次手術治療[60]

民間記者會批評警方向在場人士的頭部發射懷疑是布袋彈並射穿眼罩導致眼部嚴重受傷[61],或致永久性失明,批評警方做法違反香港法例第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條例》[62]。而《就執法方面的非致命武器及相關設備的日內瓦指引》諮詢文件亦指出布袋彈絕不可瞄準頭部,只能向下半身發射,否則屬非法使用[63]。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後來在警方記者會中表示,並無確實證據顯示受傷原因與警方執法有關[6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傳媒多番追問,她回應指「要基於一些事實」,而且「(受傷女子的)圖片有很多款,在facebook的post亦有很多不同意見」,希望受傷女子「早日康復」。同時表示當自己在方便時,會很願意探望受傷女示威者[65]

雖然網絡有傳言指女子是示威者用彈叉所傷,但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香港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經分析後認為女子被示威者誤傷的機會很低[66],反而她的右眼被警方發射布袋彈擊中的機會卻很高。盧覺強指出當時該名女子當時身處的巴士站與示威者集結的位置有障礙物,即使在示威者集結的位置有人用彈叉射出鋼珠,都不可能被直接擊中,鋼珠也難以「轉彎」,距離也太遠而失去動能,除非在10米內直射,否則不可能射穿女子所戴的眼罩;而片段顯示她的眼罩卡著一塊布,彈叉射出的鋼珠是不會令眼罩卡住布料[66],警方射出的布袋彈是由布料包著多粒圓珠組成,警員又曾經多次從高位用雷明登霰彈槍向在地面的人士射擊[67],所以該女子的頭部被警方擊中的機會很大[67]

香港媒體整合事發當日的資料後,指出尖沙咀警署的出入口比地面高出3米,受傷女子與警署的距離大約為15.95米,警方使用的雷明登散彈槍有效射程最少達36米,所以該女子完全在射程之內,而根據警方的槍械指引,雷明登散彈槍在15米距離射向人體可引致死亡[68]。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承認當日曾經發射10發以下的布袋彈,在事發時在該名女子附近進行採訪的外籍記者Richard Scortford表示,他看到警署正門閘內有三個人,並曾經開槍射擊,這名記者稱當時有射出物在他面前高速移動,懷疑受傷女子是被從警署內發射的彈藥擊中[68]

爭議

事發當天翌日,中共官方媒體中國中央電視台下屬的央視新聞在官方微信公號和官方新浪微博上發布用肯定語氣稱「一名參與示威的女子被同伴擊中眼睛」,但沒有給出該信息的來源,亦無證據顯示當時現場有來自央視新聞的記者,又以「網友爆料」作為消息來源,宣稱那名受傷女子「曾負責派錢給示威者」(央視新聞附上一張與樣貌與受傷女子相似的照片,畫面顯示有五個人在街上圍成一圈,而該名女子的手上正拿着錢。然而該消息曾在同年6月流傳並早已被證實是虛假消息)。央視新聞發布的消息在發布十多個小時候內被轉發上萬次,點讚數超過63萬。央視新聞又在該微博中打出「#香港黑衣人打中自己人#」的話題標籤,該標籤一度進入新浪微博熱搜榜前十名。中國大陸多個媒體包括環球網觀察者網鳳凰網新浪財經網易新聞每經網等皆轉載了央視新聞的消息。不过这则消息被《端传媒》、法国广播电台等媒体认为是“假消息”[2][3][4]

环球网报道称,根据网络上的一段视频,该女子非被布袋所伤。视频画面中显示,事发当时警方防线距离示威者大约200米,突然间一名黑衣人站起,用手中丫叉射出了疑似弹珠的物体,而黑衣人射击时,附近没有出现警察,也没有听到枪声,其射击的方向,与女伤者受伤的位置吻合[69]。然而根據《蘋果日報》釋出的片段顯示,少女中彈倒地後翻身時,眼罩尚戴在少女頭部,片中清淅可見布袋彈卡在眼罩內[2]。曾多次以自身的機械工程知識助法庭破案的香港機械工程師盧覺強指出,根據新聞片段,他估計示威者所用的彈弓的射程可達50至70米,理論上可射到女傷者的所在位置,但考慮到威力在遠距離下會降低,他認為鋼珠不足以射穿女示威者的眼罩,除非初10米距離內射擊,他又指出,根據新聞片段顯示,女傷者的受傷位置是右眼及鼻樑,估計她是從巴士站廣告牌中間探頭望向警署時受傷。他又指由於當時示威者身處女傷者的左方,鋼珠難以「轉彎」射中女傷者右眼。他總結認為女傷者被示威者以鋼珠誤傷的可能性不大,又質疑如果真是受鋼珠所傷,那便不應該有塊布卡在眼罩裡[70]

有爭議指女子遲遲不報警,且出現網傳視頻畫面與高清圖片不一致的情況,即視頻畫面上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而靜止圖片上眼罩外留有布袋彈殘骸。又質疑稱女子與警署之間有一塊巴士廣告牌阻隔,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不會擊中女子。[71][72]8月19日,警方表示筆錄與外傳的事發經過有出入,呼籲目擊者和當事人與警方聯繫。[73]8月29日,女子發佈短片,鼓勵反抗政府,但隻字未提自己受傷的始末。9月8日,女子律師發信阻撓警方獲得其醫療報告。[74]但9月9日,警方向法庭申請手令并獲得醫療報告。[75]少女不滿警方未向她提供手令內容便取其報告,認為做法無視其私隱,因而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於12月17日就其申請頒下判詞,裁定少女敗訴。[76]

警員被指企圖插贓嫁禍

警方在銅鑼灣進行拘捕期間,now新聞台的片段顯示一名被捕青年在雙手被反鎖及躺在地上,於43秒後有一名防暴警察使用右手從地上拾起一支竹,再使用左手打開青年的背囊及放入其背囊內[77],青年當時亦否認竹枝是他的[78],警方的做法被指企圖插贓嫁禍[79]。在8月13日的警方記者會上,高級警司李桂華聲稱該青年曾使用竹枝襲擊警員,不過在記者追問下李桂華承認竹枝不是從背囊中搜出,但他稱當時有兩名警員看見有穿白衣的人士手持竹枝,於是「隨手」將地上的竹枝放入其背囊內[77],至於詳情則不便透露,並補充稱當時警員的做法不夠完美但可接受。有律師表示警方的做法是違反程序及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律師指警員如拾獲懷疑證物應放在指定的證物袋內,將竹枝插入青年的背囊內不但干擾證物,也明顯有插贓的嫌疑[80]。該名青年在被捕後遭警員毒打至腦出血須被送往醫院留醫治療[78][77],高級警司李桂華回應記者提問時稱知道青年在事後被送入醫院,但不清楚其傷勢情況[77]

回應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早恢復行政會議,會見傳媒時表示,過去一星期香港發生情況讓社會變得不安全和不穩定,指示威人士行使暴力及縱容暴力,將香港推向不歸路及危險境地。而且大規模惡意破壞行動在各區蔓延,包括堵路和港鐵行動、圍堵過海隧道、機場集會癱瘓機場運作、攻擊警署、襲警、投汽油彈、煙霧彈等都令香港社會陷入慌亂局面,使市民擔心可否能正常上班、周末市民要都放棄出街消費、見朋友。林鄭月娥亦指「很多未經證實的圖片、短片等,涉及惡意攻擊,將警隊與市民放在對立局面,對香港完全無好處。」其後一度哽咽說「大家是否忍心將它(香港)推進這個將會是粉身碎骨的深淵」。重申「現在目前唯一要做的是反抗暴力」。[81]她亦質疑新聞界提問和相片未必有事實根據,而且拒絕正面回應記者有關警察施暴的提問,結果引起記者不滿和圍攻,要求她正面回應而非迴避問題。離開時更有記者問及:「林太,好多市民問你幾時死呀?(林鄭月娥,有很多市民問你甚麼時候死)」[82]

後續影響及事件

因為在8月11日晚上有一名女士懷疑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擊中右眼,8月12日下午1時,近萬名示威者到機場響應「警察還眼」集會

機場集會

警方用布袋彈射爆急救人員眼球事件引起大量市民震怒,隨即在8月12日下午1時發起「警察還眼」集會,呼籲「全民入機場,百萬人塞爆機場」,人潮迫滿接機和離港大堂。往機場交通幾乎被完全堵塞,部份市民選擇徒步進入機場,最終導致機場全線服務癱瘓一日兼該日的航班全部取消, 8月13日亦有不少市民直接衝向禁區静坐抗議,導致該日航空服務再被癱瘓,導致不少旅客相當苦燥並和示威者爭執和推撞。[83]

13間公立醫院醫護人員自發舉行靜坐集會

8月13日中午,13間醫院及醫院管理局大樓都有靜坐集會,參與人數達過千人,抗議警方濫用武力、政府漠視民意。參與者戴上黑口罩和黑絲帶為記,抗議警方濫用武力。部分醫院職工更以紗布遮眼,聲援右眼被布袋彈擊傷的女士。[84]有護士斥警方「影衰香港」,比菲律賓警察更差。[85]

市民到太古站和葵芳站抗議

8月12日晚上9時半,約200名市民到港鐵太古站C出口聚集,亦有人擺放投影裝置播放衝突片段。其後市民前往站內抗議,要求港鐵回應昨晚事件。站長韋浩然回應後,市民仍然感到不滿和鼓譟。[86]

8月13日晚上,逾300名市民到葵芳站大堂聚集,要求港鐵譴責警方在站內放催淚彈以及徹底清潔通風系統。港鐵車務副總經理丁嘉俊到場聽取意見,表示當日已向警方反映對事件關注,而且車站會再進行清潔,如乘客懷疑受催淚彈影響,亦可以向港鐵索償。但市民仍然不滿他的回應,要求港鐵盡快呈交調查報告向公眾交代和立刻譴責警方。[87][88]

市民在葵芳站向上班族派口罩

8月12日早上,有身穿黑衣的年輕人自發在早上上班繁忙時間,於葵芳站內外免費派發口罩,並呼籲乘客戴上,以免吸入殘餘化學物,甚至呼籲市民盡量不要使用葵芳站。而站內部分地磚沾有白色粉末,仍然有淡淡化學氣味,職員亦戴上口罩。[89]

港鐵員工發起聯署

約700名港鐵員工發起聯署,抗議警方於鐵路範圍施放催淚氣體,並要求公司徹底清洗殘留在通風系統的有毒粒子。[90]

網民籲罷食富臨集團旗下餐廳

由於北角富臨皇宮酒家聚集福建幫人士,門外更發生打鬥黑衣人和記者事件,引發網民呼籲罷食富臨集團旗下餐廳,其facebook專頁亦有不少批評聲音。[91]

參考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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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
原因:多區警民衝突(2019年8月10日)
香港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
2019年8月11日
下一次
原因:深水埗激光燒衣積陰德祈福晚會(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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