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方語言
中國歷代官方語言,指中國歷代政權和主流文學中使用的主導語言和最为通行的口音,即历代汉语的标准语。在不同的时期,官方語言往往有雅言、正音、官话、国语等不同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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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不同時期的國語有繼承性,同時因政权的变迁、定都的不同、人口的遷移等因素,也在發生變化。华夏正统观念使得历代均力求以古中原雅言为正,尽管不同朝代的汉语标准語有所演变,但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延续性。但现代的国语由於北方歷經多次遊牧民族入侵,因而被稀釋、簡化,原來的「雅言」幾乎蕩然無存;反而中原人口不斷南遷,南方語系得以在古中原华夏雅言的基础上延續下來。
国语往往是行政上的官方语言,亦是该朝代文学上最常见的口音。由于清末以前的国语仅是由政治、文化、经济等因素习惯形成,没有法定亦没有推广,其使用范围往往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中華民國成立以后通过现代教育体系的统一传授,加之音影媒体的兴起,国语的影响、普及度大大提高。中華民國以官話為基礎定國音為國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國語改稱為普通話,作為官方語言。
总体而言,国语所在时代越早,其具体形式就越不可考。上古、中古、近代时期的汉族标准语相互之间就相差甚远,中国历史上就有许多知名文人因此怀疑古代的韵书、诗歌的押韻状况存在问题。由于历代不同时期“正音”在不同地区的传播,也造成不同地区的汉语方言在某些方面保存着不同时代国语正音的部分语音。
由于清末以前的汉语方言研究非常不发达,传世的方言资料极少,在研究上古、中古、近代汉语时,如无特别说明,都是特指研究该时代的标准语。
上古时期
先秦
上古时代,五帝时期和后来的夏、商时期,中原黄河流域地区是华夏先民的主要活动地带。周以前汉语的具体形式已无可考,据传当时的标准语是周代标准语的前身。
周代的汉语标准语,一般认为就是《诗经》的语言,即雅言。《論語·述而第七》:“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正因為這套共同通用語的存在,孔子才能周遊各諸侯國,各士子能出仕各地。
秦汉
秦代的标准语已无可考。
漢朝的汉语标准语承襲先秦时代的雅言之音,称“正音”、“雅言”,也称“通語”。后来的“天下通语”则用来严格指汉语标准语。揚雄著書《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方言”即與“通語”相對。
中古时期
中古时期指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中古汉语标准语的称呼很多,不同朝代也有所不同,有雅音、汉音等。
中古以前的汉语标准语,可供考究的资料不多,其语音的构拟语言界存在很大的分歧。到了中古时期,由于韵书发达,中古标准语留下的语音相关的资料很多。可以根据广韵构造出中古标准语(长安方音),尽管在某些细节(如声调)存在一定的争议。
现代汉语诸方言的语音(閩语以外),以及日语、韩语、越南语的汉字读音,都是源自中古标准音的。按对中古标准音入声字的继承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是汉语方言分类的重要方法之一。
近古时期
明
明、清时期國語称为“官話”,字面意思是官方语言,明代官话基础为南京官话,不过民间仍使用方言[3]。南京官話與現在南京話是否相同,學界仍有爭議[4],王力等學者主張南京官話主要仍是受北方漢語影響。
明以中原雅音為正,明朝以前中原地區經多個北方民族融入,江淮地區的“中原之音”相對純正,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语。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从各地移民北京,其中南京移民约40万占北京人口一半,南京音成为当时北京语音的基础,而南京官话则通行于整个明朝。
清
清定都北京,將南京官話的聲調定主流標準語,並以滿語為國語(主要是滿族使用),直到20世纪初,尽管在日常生活与政府工作中满语已基本不再使用,满语作为國語的地位并没有改变。清朝以來,南京官話腔調逐漸染上以北京語音和北方話的腔調,這種含有北京聲調的官話——北京官話逐漸分化出來,作為漢語標準音的官話從而逐漸分為南京官話和北京官話兩支。清代早期,南京官話仍為漢語主流標準語,雍正八年(1730年)清政府設立正音館,推廣以北京音為標準的北京官話;而北京音是在元朝時舊北平話與南京官話(明都北遷時北京城內南京移民過半)相融的基礎上,融入滿族及北方發音的一些要素而成。到清代中後期,北京官話逐漸取代南京官話取得國語的地位。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正式設立「國語編審委員會」,此即清末的國語[5]。
现代
民國元年(1912年)以後,中华民国建立了法定的国语体系,最初拟“以北京话为主,兼顾南北差异”,此即民国初年的国语(老国音)。
民國七年(1918年)公佈了第一套國家認可的國音「注音字母」,力持華語雅音正統,以「折中南北牽合古今」為原則包括保持入聲特徵,主要由北京官話和南京官話混合提取創造。此时发生“京国之争”,以北京話作為國語標準基礎的意見得到當時多數人支持,最后决定国语仅以北京话為基礎[6](新国音)。
中华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以后,继续沿用民国大陆时期“国语”的称法,1955年将国语改称为“普通話”,并在随后的几年中在官方文字用简化字取代正體字。但大陸民間有時也將「國語」一詞作為普通話的別稱(例如:中國大陸卡拉OK廳裏的「國語歌曲」)[7]。中华民国则沿用國語这一名称,而学术界则称其为“现代标准汉语”。
脚注
- 周德清 《中原音韻》1324年初版
- 胡安順. . 北京: 中華書局. 2003. ISBN 9787101032970.
- 根据利玛窦的记载,各省官府办理公务和审理案件都使用官话,不过民间仍使用方言。鲁国尧根据《利玛窦中国扎记》中的内容提出明代官话基础是南京官话(见鲁国尧《明代官话及其基础方言——读〈利玛窦中国札记〉》,1985年)。
- 麦耘,朱晓农〈南京方言不是明代官话的基礎〉,收入《语言科学》,徐州師範大學編,2012年4期
- 鄭惠芳. (PDF). 聯合早報. 2013-06-02 [2015-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8-13) (中文(新加坡)).
- 南京大學(國立東南大學與南京高師)教授張士一发表《國語統一問題》,其主张以北京話作為國語標準基礎的意見得到當時多數人支持。见:“普通话”“拼音”和“简化字”的尝试过程,作者:彭泽润,《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2010年第10期
- 卡拉OK国语粤语金曲精选(ISBN:7536016689出版社:广州花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