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
簡化字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進行漢字改革所蒐集或創造的標準化用字,由传统中文繁体字根据《汉字简化方案》实行汉字简化而来,由1955年开始逐步实行。1964年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大约有两千二百余个,目前2013年版本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录的简化字是中國大陆地區最新的简化字规范,其中约有简化字两千五百个左右[1]。
簡化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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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国大陆规范汉字標準书写的漢字 | |
类型 | 意音文字 |
语言 | 漢語 |
使用时期 | 1956年至今 |
母书写系统 | |
姊妹书写系统 | 日本汉字、朝鮮漢字、契丹文、西夏文、喃字 |
ISO 15924 | Hans、501 |
书写方向 | 从左到右 |
注意:本页可能包含Unicode的国际音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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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字体风格 |
---|
陶文 ‧ 甲骨文 ‧ 金文 ‧ 古文 ‧ 石鼓文 |
字形 |
笔画 ‧ 笔顺 ‧ 偏旁 ‧ 六书 ‧ 部首 右文說 ‧ 同形異義詞 本字 ‧ 石经 ‧ 舊字形新字形 ‧ 通用规范汉字表 國字標準字體 ‧ 常用字字形表 |
汉字文化圈 |
吴语字 ‧ 粵語字 ‧ 四川方言字 ‧ 南京官話字 舊字體 ‧ 新字体 ‧ 擴張新字體 韩国国语国字问题
吏讀 ‧ 鄉札 ‧ 口訣 |
衍生文字 |
合文 ‧ 女书 ‧ 则天文字 ‧ 閩南借音字 ‧ 注音符号 |
字音 |
日本漢字音
古音 ‧ 吳音 ‧ 漢音 ‧ 新漢音 ‧ 宋音 ‧ 唐音 ‧ 慣用音 ‧ 聲調 ‧ 音讀 ‧ 訓讀 ‧ 重箱讀法 ‧ 湯桶讀法 |
統一碼 ‧ 中文输入技术 ‧ 中文输入法 |
漢字詞 ‧ 錯別字 ‧ ‧ 廢除漢字論 ‧ 漢字復活 ‧ 字謎 |
注意:本條目可能有部分無法顯示,若遇此情況請參閱Wikipedia:Unicode擴展漢字。 |
支持簡化字的人士通常主張簡化字的字形一些是古來有之[2],如「」與「」本義相同,是異體字的關係[3],並主要來自于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許多偏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但亦有反對者認為,簡化字只是借用了古有之字的字形,而未必沿用了該字的本意,因而不能認為是古以有之,如「」和「」本是兩不同的字,後者卻被用作前者的簡化字,而草書楷化並無先例,本質還是在造新字。大多数传统汉字并没有被简化,这些被列入中国大陆规范汉字的字称为傳承字[4]。1977年文字改革委员会曾颁布二简字草案,但因爲此時中國公民識字率已经很高,原有的簡化字已經廣泛使用形成習慣,故二简字在民間少有使用,最終于1986年被正式廢除。
自1976年起,新加坡教育部发布的汉字简体字表与中國大陆的简化字完全相同[5]。因此,简化字的使用也传至新马等东南亚华人地区。
历史
- 民国24年(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發佈第11400号部令,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次年2月5日,因國民黨元老戴季陶強烈反對而作罷。[6]
- 民国25年(1936年)2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暂不推行简化字。[6][7]
- 1952年3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8]。

- 1955年1月7日,文字改革委員會公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有三個表:〈798個漢字簡化表〉、〈擬廢除的400個異體字表〉、〈漢字偏旁手寫簡化表〉。第二表就是其後分拆出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草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說明〉中指出:「通過這個草案的討論,我們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研究中國文字改革問題,為今後進一步整理漢字和實行拼音文字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 1955年1月,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中提出漢字難以在短時間改成拼音文字,在开始实行拼音文字后,仍会有一个新舊文字并用的過渡時期,汉字仍然是一定时期内必须使用的重要工具,并提出了三种简化汉字的方法:笔画、字数、写法[9]。
- 1956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8]
-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 1958年1月10日,周恩來發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報告,指責「一些右派份子對文字改革進行了惡毒的攻擊,說漢字簡化搞糟了,群眾都反對,要國務院收回成命,把《漢字簡化方案》撤回」,表示漢字簡化「是符合群眾利益並且受到群眾熱烈歡迎的好事」,「應該給以堅決支持」。
-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8]
- 1977年12月20日,公佈《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该方案中新增的简化汉字被称为“二简字”。
-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刊载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报》,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等类推简化的生僻字没有收录[10],“”、“覆”、“像”、“”(类推简化为“”)不再简化为“迭”、“”、“象”、“”。
- 1993年,新加坡教育部中小学华文字表委员会对该部1976年颁行的《简体字总表》的个别简体字,也作了相应的修订,使全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相同。
- 2013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11]
简化原则
简化字的原则最早可追溯到錢玄同于1922年提出的简化原则,其八项简化原则为:假借字、形声字、草書楷化、特徵字、輪廓字、会意字、符号字及偏旁類推字。虽然这些原则并非钱玄同原创(比如在颜真卿和皇象的书法作品中,这些简化字都曾经出现),并且頗為籠統、尚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但這些原則頗具代表性,簡化字政策亦採用了不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簡化字研訂時所採用的原則则是如下:
- 从俗从简。
- 規範化:①消除異體字,②突出形聲特性,③盡量保留表意特性。
- 稳定性。
- 实用性。
- 适当的艺术性。
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同年,毛泽东指出「简化」不只是字體形象上簡化,更要合併漢字[註 1],減少規範漢字的數量[8]。
簡化方法
有許多簡化字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整體來說,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採用了“字型結構簡化”、“类推簡化”、“廢除異體字”、“採用新字形”等方法。
合併簡化示例
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至另一字,具体有三类情况:
1.用简单的古字代替現代的字。
2.用一个新的简化字代替多个文字。
3.將部分字合併,将某字部分意义換到另一个笔画简单的字上,该字其他意义保留。
另外汉字简化有时将字源和意义不相关、读音不同、历史上很少用的罕見字进行合并。
許多繁簡轉換的軟體,在簡轉繁無法正確的轉換。常見轉換失敗或錯誤的字有「」、「」、「」,因此許多情況下,簡轉繁的文章仍可識別原文是簡化字,下表列舉了一些漢字及其本義,「被合併的字」列出了該字可能對應的繁體字(不包括其自身),簡化後右邊的字被左邊的代替,左邊的字兼具本義和被合併漢字的意義[12],不少字的本來音義被遺忘。
編碼
简体中文(英語:,網頁語言代碼:zh-Hans),传统上使用GB2312、GBK或GB18030编码(但亦有使用UTF-8等编码),作为计算机术语在计算机媒介上被广泛使用,如各种软件操作界面或文档的“简体中文版”。而“繁体中文版”(又称“正体中文版”,通常使用“BIG5编码”)是另一个独立中文版本,跟简体中文版互不相容。
「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一批简体字表》所用的名稱[13](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參考《简化字总表》)。由於使用簡體中文软件的主要是中国大陆用户,故而这里的“簡體中文”事实上等同于“GB2312编码”或“GB18030编码”,意即絕大部份軟件的“簡體中文版”采用中国普通话的汉字编码,特别是IT术语的翻譯,与海外之简体中文也不尽相同。
中国大陸官方标准「汉字」的正式稱呼是「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传承字),目前简化字主要在中国大陆、新加坡以及少部分东南亚的华人社区中使用。至于马来西亚,当地各大华文报刊和官方文字采取“简繁并用”,而当地华校则教授简体中文。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大陆官方将简化之前的本字称作“繁体字”。由于人们对“简化字”、“简体字”与“简体中文”等术语的混淆,简体中文也常被泛指以「規範漢字」书写的现代标准汉语。
在中國大陸,仍有一些漢字並未被簡化而继续沿用,這些與繁體中文共通的漢字被称为传承字[註 2]。
名詞解釋
汉字编码字符集
简体中文自1980年代以来通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總局公布的GB 2312-1980以及其后继的GBK和GB 18030-2000作为在计算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上储存和交换汉字信息的编码系统。近年来CJK和与之向下兼容的Unicode跨语言编码集也逐渐得到广泛使用。GB 2312之后的大字符集均包含巨量繁体字,因而往往并非仅可供简体中文使用。
傳承字
廣義上是指歷史上流傳下來(主要是隸變之後的楷書字體)沿用至今的漢字,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對於香港、澳門和台灣而言,「傳承字」即為正在使用的傳統漢字;狹義上是指未被《簡化字總表》簡化的漢字,中國大陸目前主要使用的規範漢字主要包括簡化字和未經簡化的傳承字(但使用新字形)。例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千年以來字體皆未改變,全是傳承字(不考慮冷僻字)。
嚴格來講,「繁體字」這個詞只在一個字存在簡化字時使用,如某漢字無對應的簡化字,則屬於傳承字範疇。但在某些時候,港澳台通行字體會被籠統的稱為「繁體字」;大陸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會被籠統的稱為「簡體字」。並非所有常被稱作「繁體字」的傳統漢字都比簡化字更繁複,所謂「一簡多繁」中還有很多這種例子。
特點
- 初現於漢代的楷書的書寫結構,之後結構變化少,沿用至今。
- 繁體字在中國大陸一直是正式文字直到出台《简化字总表》,經官方公佈法案,以簡化字和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为规范汉字。
- 繁體字目前通行於臺灣澳門和香港以及海外,特別是美國、歐洲與大洋洲和印度洋上島國的一些華人社區。
- 在中國大陸地區和新加坡一部分民眾可對繁體字完整閱讀,但書寫多用簡化字。
- 在馬來西亞,大部分華人可對繁體字完整閱讀,但書寫多用簡化字。
- 大五碼為繁體中文最常用的電腦編碼;常用的簡體中文編碼為GB 2312、GBK或GB 18030。在GB 18030和Unicode下可以同時使用繁體字、簡化字和傳承字。
在文字學上,繁體字可以完整正確地表示出中文字的六書裡,屬於獨體造字法的象形與指事,與屬於合字造字法的會意和形聲,這四種造字原則。部分簡化字則較難直接表達出中文字的此一特性。
影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律规定,简化字已取代繁体字成为大陸的规范汉字,而繁体字、異體字则被定为不规范汉字。日常使用汉字,字形要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公布的7千多个汉字为依据,包括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而繁体字(收錄於該表的附表)不在这7千多个汉字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 文物古迹;
- 姓氏中的异体字;
-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 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15]
國際影響
聯合國的正式中文文件记录一度以繁體中文为正式语文之一,但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的中國席位之後,简化字作为联合国的正式语文。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地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也采用简化字。大多数国家因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关系,也接受了简化字和普通话作为中文规范。[16]
新加坡在1969年曾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有别于中国字形),新加坡于1974年正式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简化字总表》,马来西亚的汉字简化工作稍晚于新加坡,在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字总表》。[17]
繁体字在简化字普及前曾经是汉字在海外华人圈中主流,唐人街上的商業招貼及中文媒体、汉语教学曾一律使用繁体字。《环球时报》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改革開放以前,美国的漢語教學一直延续着繁体字的传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陆留美博士毕业,他们开始编写简化字的中文教材。截止2006年,美国2300多所高中开办中文“先修课程”,采用简化字的比率已有一半。[16]
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往往居于国际交往强势地位,半个世纪以来近30年,外国人学习中文基本使用简化字。[16] 1990年后,中国教育机构推出一系列面向外国非中文使用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被称为“汉语托福”),以简体中文为标准。
港台俗字大多來自民間流傳的簡筆字或古字,其中有一些与日本新字体以及中国的簡化字相同或相似。日本除了官方簡化的新字體外,民間也有使用不規範的「」用於速記。曾有人建議統一中日簡字,但因種種原因未能實現。[18]

爭論
注释
- 比如稻的和山谷的谷,本来是两个字,为了省略笔画,就统一用笔画少的“谷”替代。
- 例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參見传承字。
參考文献
引用
-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附件:1.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2013年08月19日
- 殷, 國光; 趙, 彤. .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5: 45. ISBN 978-7-300-22073-4.
- 竺, 家寧. . 臺北: 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1999: 377. ISBN 978-957-11-1910-6.
- . [2013-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9).
- 谢世涯副教授 新加坡汉字规范的回顾与前瞻。http://huayuqiao.org/articles/xieshiya/Simplified/5_XinJiaPoHanZiGuiFan-XP.htm
- . [2013-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02) (中文(中国大陆)).
- 杜子勁,《中國文字改革論文集》,大眾書局,1950年,第184頁
- . 北京日报. 2008年6月3日 [2011年12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0月7日) (中文(中国大陆)).
-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汉字简化的目的和方法》// 吴玉章等,中國語文雜誌社 中国语文丛书,《簡化漢字問題》,中華書局,1956年,第97-100頁
- .
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汉字总数很多,这个表不必尽列。例如有“车”旁的字,如果尽量地列,就可以列出一二百个,其中有许多是很生僻的字,不大用得到。现在为了适应一般的需要,第三表所列的简化字的范围,基本上以《新华字典》(1962年第三版,只收汉字八千个左右)为标准。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 . 國務院辦公廳. 2013-08-19.
- .
- .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而民国《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①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②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
- Richard Ishida (editor): Best Practice 13: Using Hans and Hant codes in Internationalization Best Practices: Specifying Language in XHTML & HTML Content - W3C Working Group Note 2007年4月12日
- 《華夏文化》,胡吉成。
- . 环球时报. 2006年4月12日 [2012年5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0月7日) (中文(中国大陆)).
- 刘玉婷、李倩倩. . 中国青年报. 2008-04-01.
- 潘钧. . 商務印書館. ISBN 978-7-100-09617-1 (中文(中国大陆)).
来源
- 李乐毅:《简化字源》
- 張書岩:《簡化字溯源》,ISBN 978-7-80126-303-2 (網路文本)
- 蘇培成:《漢字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字典》
- 《语言文字规范手册》,语文出版社
外部連結
字 | 本義 | 被合併的字 |
---|---|---|
占卜/卜姓 | ||
向前跌倒 | ||
读pò,朴树,如中药名:厚朴/读piáo,朴姓/读pō,朴刀 | ||
读kuò(括),罕用古字(古人名:、南宫适) | ||
朮 | 读zhú,中药名:苍术、白术;人名:兀朮、朮赤 | |
读xié,同“协” | ||
读shěn,沈姓/读chén,同“沉” | ||
作门屏之间解的读zhù(柱)。为避免此字与的简化字混淆,原读zhù的作 | ||
(níng)簡化為,是芳香有機化合物;但(zhù)本是苎麻,多年生草本植物,改寫法為(非正式簡化) | ||
姜姓 | ||
盾、冒犯、牽連、關涉、請求、水邊、天干 | (读qián时不简化,如“乾坤”)、、 | |
远行/讨伐 | (读zhǐ时不简化,如“宫商角羽”) | |
le,助词/liǎo,結束、完全,如“了却”、“受不了” | (读liào时不简化,如“瞭望”) | |
读dǒu,容量,斗笠、斗篷;星名(北斗、斗宿);牛,指斗宿和牛宿,代表吳越地區,或指中國傳說的野獸名 | ||
皇帝的正妻、先秦指代君主 | ||
古族名“党项”/党姓 | ||
蔑有消滅、微小(如蔑視)、拋棄、輕侮等義。 | ||
沖 | 用液體澆、水撞擊的;本义:向上涌流,如“沖天”;幼小,空虚,金庸小说中有冲虚道长 | |
文言虛詞,後接動詞,構成動作/于姓 | ||
读wàn,同“”/读mò,複姓:万俟 | ||
十二地支之一,夜裡一點到三點为丑時 | ||
浓郁/郁姓 | ||
厂部,读hàn,山崖(古字);ān,同“庵” | ||
广部,读yǎn,義為依山而建之屋,《紅樓夢》中有「蘆雪」;ān,同“庵” | ||
表示、表達/表格/表親/表率 | ||
范姓 、范陽 | ||
山谷/谷姓 | ||
浅的湖泊 | ||
松樹 | ||
长度单位/故里、巷 | ||
,酒家帜(后起字) | ||
胡亂/胡姓/胡人 | ||
成片的較硬物體 | ||
織物/姓氏 | ||
“”在中古以后与“”通,表示“僅僅、惟一”的意思。副词“”与量词“”在古书中绝不通用 | ||
我/余姓 | ||
小或矮的桌子 | ||
“”原为木名(桤木),扬雄的《蜀都賦》有“春杨柳”句 | ||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如「位素餐」 | ||
水裡行動、流動/不固定/游姓 | ||
地名,如:台州、天台山/敬辞,如:兄台、台端/通“” | ||
歎息、歎詞/表示驚疑 | ||
說話 | ||
芸香 | ||
形容水流动,如“大江” | ||
淋漓 | ||
jiè人(古時派遣傳送東西或事情的人),如敬稱別人的僕役為「貴」/大的,善的/地名:朝鮮有价川市 | ||
系統、系列 | ||
容貌姿態美好 | ||
面子、表面 | ||
志願 | ||
“”是“”的俗体,但近代有了分工:“”字只用於“准許”之意 | ||
與“入”相對 / 顯露 | ||
朝代,姓氏/牙周、圓周、周界 | ||
老实谨慎:诚~ | ||
驾驶车马/治理、统治/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用物的敬称 | ||
才 | 僅,同“” / 才能、能力 | |
“”(yāo)的俗體。“”字由“”和“麻”合成 / 麻將胡牌型 : 十三 | ||
四季中的第三季 | ||
數字,即1000 | ||
刺、鑽、奮力支撐 | ||
不吉利/年成不好/喧嘩 | ||
音xī,《山海经·大荒北经》中有熊状怪兽名为“” | ||
音xī,乾肉 | ||
音zhà,古祭名,如京劇有《廟》 | ||
累 | lěi,积累/lèi,勞累/léi,缠缚,通“” | |
克 | 能夠,如「克盡己任」/勝過,如「攻克」/克制,通“” | |
合 | “合”义比“”宽,“”同“闔”,如“闔家”亦作“家”、“家” | |
書信 | ||
姓氏/占卜 | ||
并州/同「」 | ||
套上、戴上/拘留 | ||
承舉、襯 | ||
撥水前進/合算 | ||
是密的意思,如“”;古与致通 | ||
制度、制定、制止 | ||
乐器名 | ||
反的本作,但是和并不是同义词。只用於重和杂的意义 | ||
披盖 / 遭受 | ||
法、刑,如「大辟」/君,如「复辟」/上古“”、“避”曾经通用作“辟”,后代不通用 | ||
,草名,蒿的一种,《诗经·小雅·鹿鸣》:“食野之” | ||
读chóng, | ||
涂姓 | ||
別 | 读bié,分辨,分離,差異,另外的/插上,如「別針」/轉,如「別過臉」/不要 | |
伙,傢伙,伙食;作多解的不简化为,如“所获甚” | ||
,病,《诗经·小雅·正月》:“癙忧以” | ||
折断,屈折 | ||
皆 | ||
朱姓 / 紅色 | ||
借(jiè)本義為借貸。口、凭藉的藉(jiè)简化作借,慰藉、狼藉等的藉(jí)仍用藉 | ||
“”义比“”宽。仅在用于洒水义时两字互通。男性自称词“家”不能转换成“家” | ||
返回、章回、回族。“”只用于“旋”之意 | ||
用刀子去掉物体表面的东西。 | ||
四季中的第四季 | ||
读jū,拮据 | ||
夸父、夸克 | ||
讀jǔ,柜柳 | ||
讀shè,居住的房子,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 | ||
讀juàn,卷宗 | ||
旋 | 读xuán,如“螺旋” / 读xuàn,如“旋風” | |
金(作买卖付给中间人的报酬) | ||
“”字原读音为yín,古指张口而笑的样子,《史记·司马相如传》有句:“无是公然而笑” | ||
同“逮” | ||
讀xīng,會意兼形聲字,生肉,肉臭味,同「腥」 | ||
國際單位制詞頭(centi-), 代表100分之1 | ||
彎,與「直」相對/音樂/曲姓 | ||
梁 | 梁姓 | |
困 | 困難、困擾 | |
『虺』的古字 / 在古時『』是代表無腳的蟲 , 『』是代表有腳的昆蟲 。/ 漢字部首 : 部 | ||
彩 | 多顏色的 | |
「叉」的俗字/「」的俗字 | ||
读bèn,同“笨”/读tǐ,身體、體育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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