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奧地利關係

中華民國與奧地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奧地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雖無邦交,但雙方均致力維護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兩國在經貿、旅遊、藝文及學術等關係也往來密切。[4]

中華民國與奧地利關係

中華民國

奥地利
外交代表機構
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奧地利台北辦事處
外交代表
代表 張小月[註 1][2]處長 陸德飛 [3]
Roland Rudorfer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奧地利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向奧匈帝國派駐外交代表。

1913年10月6日,奧匈帝國外交承認中華民國,於維也納設立中華民國駐奧匈帝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

1917年8月14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中華民國對奧匈帝國宣戰,並召回公使。

1919年,巴黎和會召開後,中華民國與奧地利第一共和國簽署和約。9月10日,恢復於維也納設立的公使館,改名為中華民國駐奧地利公使館,並恢復派駐公使。

1938年3月13日,德國吞併奧地利後,中華民國撤除駐奧地利公使館,改設立中華民國駐維也納總領事館,並改派駐總領事

1946年7月6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恢復承認奧地利。

1947年9月2日,設立中華民國駐奧地利代表公署

1950年,中華民國駐奧地利公使沈士華離任後,就未再派駐公使。並以節省經費、業務量少為由裁撤駐奧地利使館,但仍視邦交存在;1965年2月,奧地利外交部遠東事務主管梅葉哈鼎(Anton Mayr-Harting)抵台訪問時亦認為兩國間的邦交並未斷絕,只是暫時停頓。[5]

1971年5月28日,奧地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並與中華民國斷交,[6]中華民國政府表示深以為憾。[5]

1971年10月25日,在決定中國代表權問題的《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中,奧地利連同大多數歐洲國家,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席位

人員互訪(1996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總統夫人曾文惠[7]周美青[8]、副總統連戰[9]呂秀蓮[10]、總統府第一局長葉維詮[11]、行政院長蕭萬長[12]、立法院長王金平[12]、立法院副院長饒穎奇[13]洪秀柱[14]、司法院長翁岳生[10]、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15]、經濟部長王志剛[16][7]、銓敘部長吳容明[17]、外交部政務次長李大維[12]沈呂巡[18]、外交部常務次長張小月[11]林永樂[19]、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17]林聰明[20]、陳益興[14]陳良基[21]、科技部政務次長林一平[8][15]、蔡明祺[21]、衛生署長詹啟賢[13]侯勝茂[22]、人事行政局長李逸洋[17]、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23]、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澄枝[7]陳郁秀[17]、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歐陽敏盛[17]、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芳玫[10]、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蘇蘅[24]石世豪[8]、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景鵬[24]、大法官林子儀[25]、國立故宮博物院長林曼麗[19]、台北市長郝龍斌[24]

奧地利:前外交部長楊柯維奇[12]、經濟部長方萊特納[7]、經濟部次長麥爾(Josef Mayer)[16][10][11]、對外經濟關係總司長維斯鍚格(Franz Wessig)[15]、國民議會第二議長奈瑟[16]施賓德雷格[11]鈕格堡[18]、第三議長華壽彭[17]、國民議會教育委員會主席亞蒙[22]、內政委員會主席亞蒙[26]、文化委員會主席穆托能[11]、豁免委員會主席多內包爾[11]、最高法院長雷斯祖[22]、憲法法院副院長畢爾萊[25]、大法官莫歇爾[12]、監察史柯世德卡[17]、下奧地利邦長普瑞爾[12]、克恩頓邦長海德[22]、因斯布魯克市長查荷[25]、聯邦總商會長馬德塔納[12]、維也納大學校長恩格爾[14]、自由黨主席海德[7]

代表機構

1973年8月11日,中華民國於首都維也納設立中國文化研究所(),並兼轄國際原子能總署連絡辦事處的功能。1992年,奧地利政府同意在中國文化研究所另增加「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名稱對外。1993年7月19日,正式更名為具大使館性質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16][23][2]

1980年12月13日,奧地利於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奧地利商務代表團臺北辦事處(Austrian Trade Delegation, Taipei Office)。1995年8月28日,更名為奧地利商務代表辦事處()。[23][27]此外,另設立奧地利台北辦事處德文:)作為在台的正式代表機構。[3]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的方式入境奧地利。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28][29][30]

奧地利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31]

此外,兩國皆提供每年各75名額給18-30歲青年為期1年的度假打工簽證(皆必須未曾取得此種簽證)。[32][33]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奧地利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7日發布);[34]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35]

經濟

高雄捷運列車於奧地利原廠內行駛
奧地利北部小鎮恩斯街頭的臺灣KYMCO機車

貿易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首都維也納設立駐奧地利代表處經濟組[36]奧地利則在首都台北設立商務代表辦事處[27]

2019年,奧地利是中華民國第39大貿易夥伴、第35大進口夥伴、第40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奧地利的金額為4億0,458萬8,589美元,年減8.009%。自奧地利進口的金額為7億8,956萬8,162美元,年增19.881%。貿易呈現入超赤字)3億8,497萬9,573美元,年增75.941%;2018年,奧地利是中華民國第42大貿易夥伴、第40大進口夥伴、第42大出口夥伴。[37]

投資

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1990年-2013年,臺商對奧地利的總投資金額為1,538萬美元,計有49件。[38]

在奧地利從事餐飲業的臺商有10餘家,大多將中國餐館轉型成日本料理中華料理東南亞料理等「亞洲式料理餐館」以區隔市場。除了餐飲業外,臺商多半於1990年以後成立,企業規模屬中小型辦事處型態,具知名度的廠商包括中華航空長榮航空長榮海運、兆輝石化宏碁電腦明基電通鴻海科技集團等。經營產業包括資訊通訊電子運輸家電食品製造進出口貿易旅行社及其他服務業等。[38]

近年來,陸商與港商在奧地利有多起大型投資案,對臺商形成經營上的競爭與壓力。陸商大企業逐漸摒棄代理商通路,直接前往奧地利成立分公司,戰略思考與早期臺商在維也納設立據點大致相同,以此地作為前進西歐市場跳板。但不同於臺商的是,陸商在奧地利成立分公司的規模遠大於10多年前的臺商規模,其經營方式也日趨靈活與創新。[38]

目前成立的臺商組織有奧地利臺灣商會。[38]

交流

僑民

奧地利為德語系國家,移民管制日趨嚴格,每年僅有少數配額,且需通過德語及在奧地利生活常識測驗,因此外國人移民奧地利的困難度越來越高,近年也少有中華民國新進僑民。但由於奧地利是歐洲文化重鎮之一,前往該國學習藝術音樂的臺灣留學生不少,學成之後也有留在當地定居者。除1970-1980年代的早期僑民外,大多數居住在奧地利的則是前往當地學習音樂的留學生,或早期臺灣廠商派駐奧地利的工作人員。根據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統計,旅居奧地利的華人總數約有2萬人,而中華民國僑民約2千餘人,其餘大多數為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南半島國家的華人。[38]

文化

2008年2-5月,國立故宮博物院與奧地利藝術史博物館維也納合辦《物華天寶展》。[39]

奧地利以其藝文及自然風景著稱,是台灣遊客喜愛的旅遊國家之一。2010年,前往奧地利有26,081人次,赴台則有5,806人次。2015年,赴該國觀光、商務、遊學超過10萬人。截至2016年,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每週共有7航班臺北維也納[4]奧地利的交響樂團合唱團亦曾多次來台演出。

教育

2009年,國立政治大學中華民國教育部的支持下,與維也納大學簽署設立臺灣研究中心,並常設臺灣研究講座,每年邀請台灣專家學者與世界各地漢學家赴奧地利講學及進行學術研討會。此外,中華民國教育部與奧地利教育部也將共同成立臺奧科研種子基金,提供兩國大學進行科學研究計畫為導向的師生交流合作。[26]

2015年11月,奧地利教育部大學事務國際司長率領奧地利專業高等學院代表抵台訪問,並舉辦首屆臺奧高等技職教育論壇[15]2016年,中華民國教育部率領台灣多所大學的校長及副校長訪問奧地利,並與奧地利科學研究部舉辦第2屆臺奧高等技職教育論壇。[21]

援助

1999年9月21日,台灣發生大地震,奧地利派出10人搜救隊抵臺救災。[40][41]

2020年4月14日,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第2波國際援助行動,其中捐贈130萬片口罩給奧地利在內的8個欧洲联盟成员国[42]21日,30萬片口罩運抵奧地利。[43]

協定

雙邊協定[44][45]
日期簽署備註
1982年《台奧學術合作協定》[註 2]
1989年2月3日臺北國家科學委員會維也納國家科學基金會間科學合作備忘錄
1990年6月20日臺北中正國際航空站維也納國際機場間關於設立定期航線協定》
1996年《台奧貨品暫准通關協定》
2000年6月15日《台奧相互承認優先專利商標權》
2007年4月24日台灣疾病管制局與奧地利健康暨食品安全署傳染病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2008年6月2日中華民國(台灣)標準檢驗局奧地利標準中心合作總協定》
2008年9月8日《台灣教育部與奧地利聯邦共和國教育、藝術暨文化部普通及職業教育與訓練合作瞭解備忘錄》2011年、2016年續簽[24][21]
2010年12月14日臺灣食品藥物管理局與奧地利健康暨食品安全署食品安全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1年中央研究院奧地利科學院學術合作瞭解備忘錄》[註 3]
2012年5月《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與奧地利學術交流總署合作備忘錄》[20]
2013年6月19日《臺灣食品藥物管理局與奧地利醫療保健安全聯邦辦公室/健康暨食品安全署醫藥品安全資訊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3年9月國立臺灣大學維也納大學合作協議》
國立政治大學與維也納大學合作協議》
[註 4]
2014年6月《國立科技大學校院協會與奧地利專業高等學院會議合作協議》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與奧地利專業高等學院會議合作協議》
[8]
2014年7月12日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奧地利台北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2015年1月1日生效[15]
2014年11月18日《台奧青年度假打工計畫聯合聲明》[8][註 5]
2014年12月20日《臺奧租稅協定是日生效,
並自2015年1月1日起適用。
2015年3月27日《臺奧科技合作備忘錄》[15]
2015年8月11日《臺灣研究計畫合作協議》[註 6]
2017年9月1日《臺灣研究學術合作備忘錄》[註 7]
2017年10月16日《臺奧經濟合作發展備忘錄》[26]
2018年8月1日新北市政府與奧地利科技合作組織智慧城市合作備忘錄》[46]

交通

航空

兩國有直航班機,雙邊航班來往的城市如下(截至2019年12月8日[註 8]):

客運

 中華民國 奥地利
臺北維也納中華航空直飛、長榮航空直飛,長榮每周部分日期中途停靠曼谷[47]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並配合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德文譯本),可在奧地利駕車6個月;若超過6個月,則必須考取奧地利駕駛執照[47]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中華民國教育部國際文教處、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官方的「奧地利外籍學生服務處」(Austrian Foreign Student Service),後改為「奧地利學術交流服務處」(Austrian Academic Exchange Service),自1982年起陸續簽署,以實施台奧交換獎學金及交換客座教授計畫。[16]
  3. 是年,國立台灣大學等26所大學與奧地利維也納大學等16所大學亦簽署合作協議或瞭解備忘錄。[24]
  4. 維也納大學校長訪台時簽署。維也納大學並與中華民國教育部合作設立「臺灣研究中心」。[14]
  5. 2015年1月2日生效[15]、2017年10月24日修正聲明[26]
  6. 由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教育組與維也納大學共同簽署,為期3年。[15]
  7. 由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教育組代表中華民國教育部國際暨兩岸教育司與因斯布魯克應用科技大學共同簽署。[26]
  8.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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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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