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巴林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巴林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中華民國於巴林首都麥納瑪設立具大使館性質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與巴林關係

中華民國

巴林
外交代表機構
駐巴林臺北貿易辦事處
外交代表
代表 孫習忍[註 1][2]

政治

外交

藍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對於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棄權,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巴林

人員互訪(1987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巴林:商業暨農業部長[3]運輸部次長[4]內政部次長[4]、內閣事務暨新聞部次長[5]、房屋暨農業部次長[6]、衛生部次長[7]、內政部交通局長[8]、督察長[5]

中華民國:副總統[9]外交部次長[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10]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11]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12]屏東縣長[13]

代表機構

1977年2月11日,中華民國於巴林首都麥納瑪設立具大使館性質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tates of Bahrain)。4月15日,正式成立。[14]

2005年1月28日,更名為台灣駐巴林王國商務代表團()。[註 2][14]

2017年7月12日,更名為駐巴林臺北貿易辦事處()。中華民國外交部指出巴林對「一中原則」表態,嚴重違反其自身承諾,並在中國大陸的壓力下,堅持駐團須限期更名改掉台灣的名稱,外交部表示不滿與深切遺憾。[15][2]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電子簽證的方式入境巴林。
巴林護照巴林公民可以電子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至巴林內政部國籍、護照與居留事務總局網站申請電子簽證。許可後1個月內應入境巴林,逾期失效,停留期限依簽證種類而定,可停留14-90天。巴林政府禁止旅客攜帶違反伊斯蘭教法物品入境。[16][17]

巴林護照巴林公民也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8][19]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巴林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20]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21]

經濟

貿易

2012年11月15日,巴林規模最大批發零售花商(Singapore Flower)來台參加「2012年國際油元市場商機媒合會」,參訪多家蘭花業者,並對世芥蘭業(SOGO)正式下單,開啟蘭花銷往巴林市場。[22]

2015年5月31日,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辦、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籌組的「2015年中東主力市場拓銷團」在巴林首都麥納瑪舉辦貿易洽談會,是近年來首度在巴林舉辦的拓銷活動。巴林商工會主席在開幕式中表示,巴林歡迎台灣廠商前來拓銷,並期待合資合作,開拓鄰近國家市場(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23]

2019年,巴林是中華民國第64大貿易夥伴、第50大進口夥伴、第92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巴林的金額為3,838萬9,182美元,年減18.635%。自巴林進口的金額為2億3,160萬0,960美元,年增15.029%。貿易呈現入超赤字)1億9,321萬1,778美元,年增25.332%;2018年,巴林是中華民國第69大貿易夥伴、第54大進口夥伴、第90大出口夥伴。[24]

交流

合作

近年來,兩國共同推動都市景觀設計綠美化農園藝作物發展及糧食安全水產養殖繁殖發展等計畫。[25][26]目前派駐農漁業技術專家協助巴林提升農漁業技術;另每年提供若干名額予巴林推薦人選赴臺進修,以提升兩國職業訓練及研究的合作與交流。[13]

會展

駐巴林代表處在當地已舉辦多年「台灣電影文化節」。

2016年1月,外貿協會首度組團參加「巴林國際航空展」。[27]

協定

雙邊協定
日期簽署備註
1987年2月16日中華民國政府巴林國政府農業技術合作協定》[28][註 3]
1997年7月2日《中巴航權協定》[11][註 4]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1月24日[註 5][16]

 中華民國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巴林國於2002年改為巴林王國。
  3. 每兩年以換函方式完成續約,自2013年底起,該協定效期期滿改為自動延約兩年。[29]
  4. 中華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與巴林運輸部政務次長在巴林簽署。
  5.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0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3.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8年6月18日 [2019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7日).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5).
  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4).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3).
  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9. . 國史館.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5).
  10.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7年2月16日 [2019年1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6日).
  1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7).
  1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30).
  13.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14.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7).
  15. 政治組. . 台灣英文新聞. 2017年7月12日 [2019年10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0月20日).
  1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1.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22. 陳韻竹. . 經貿透視網. 2013年1月23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4日).
  23. 市場拓展處. . 經貿透視網. 2015年5月31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24.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25.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6年4月22日 [2018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7月24日).
  26.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年4月28日 [2018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年1月10日).
  27.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2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6-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0).
  29.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6-1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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