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三民主義的批評
三民主義為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法源依據,同時也是中國國民黨革命理論。因此自發表後,歷經戰亂至今,三民主義也就成為各種文人與政治鬥爭抨擊的靶心。以自由派、左派或主張台灣獨立的學者都對其批判。
三民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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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能區分
孫中山又常以諸葛亮與阿斗的故事說明“權能區分”的重要性[1][2][3],“欧美现在实行民权,人民所持的态度,总是反抗政府,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权和能照我所发明没有分开。中国要不蹈欧美的覆辙,应该要照我所发明的学理,要把权和能划分清楚。人民分开了权与能,才不致反对政府,政府才可以望发展。”[4]。提倡台灣重新制憲的李鴻禧認為,這些理論的問題點在於孫中山混淆了歐美國家人民的权利(rights),政府的权力(authority),与施政的能力或才能(political ability),殊不知歐美的「阿斗」其實「权」与「能」都有,随时有「能」,行使其「权」,以更换不適任的「诸葛亮」。最早指出孫文思想這個病理的是日本學者美濃部達吉,後來他的學生宮澤俊義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評析》一書中指出,“現在歐美各民主國家,人民不但擁有孫文所稱的政權,同時有治權,政權與治權並不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他所稱的治權是人民的權力的本質,政權則是人民行使權力的方法。”[5]。司徒一認為李鴻禧及其師門對並沒有真正理解「權」与「能」的概念即採用了缺乏學術嚴謹性的態度對權能區分理論進行攻擊;歐美人民不但沒有隨時施政的能力或才能,而且在絕大多數國家的全國政府層級都沒有罷免權[6]。
李鴻禧認為,西方對三權的集中已非常害怕,孫文卻只怕不是“萬能政府”。他認為可以用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來防止萬能政府變成獨裁政府。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是理論可行,實際上不易實行的。若是罷免的條件訂的很苛,則等於沒有罷免權,如果訂得很寬鬆,則時時在罷免,民代惶惶不可終日,根本無法專心行使立法權。[7]。司徒一認為李鴻禧對“萬能政府”四字望文生義,孫中山的本意是使政府有能以為人民謀福利,五權政府對應於西方代議制政府,權力並不集中;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不需經常行使,這些權力的存在即可對政府形成有效的制約[8]。
國民大會
孫文發明權能區分,一方面設國民大會為政權機關,一方面設五院為治權機關,在五院之上又設立總統理治權。李鴻禧把這個制度稱為民主集權制,但民主集權制是國民黨受俄共影響而在黨內實行的制度,與國民大會和五權憲法毫無關係。李鴻禧認為:“孫文對共產制度下的人民民主集中制又只引用了一半。這種情況下,國民大會變得很複雜,國民大會若是完全按共產制度來實行,運作的程序,優點和缺點很清楚。但是,在國民大會外另設總統,情況就複雜了。本來,五院是直接歸國民大會管理監督,現在不然,五院分工合作,其上設總統,總統又不具權力指揮五院,只能調停。……一九四六年的政治協商時,張君勱拿出三權憲法,要求國民大會無形化,其權力只剩選舉、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的憲法修正案…等等。然而,這些權力除選、罷免總統和副總統之外,其他的權力又都受到種種限制,所以,國民大會的定位就不清楚。[9]”李鴻禧把蘇俄的蘇維埃制度當作孫中山國民大會設想的源流,司徒一認為李鴻禧誤讀了權能區分原理和國民大會制度,權能區分的學理源流是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代議制政府》和德洛斯·富兰克林·威尔科克斯的《全民政治論》,在中央因選民人數過多而設置國民大會作為民權機關,國民大會實行代表制民主而不是代議制民主,以制約代議制政府[6]。
五權分立
李鴻禧認為:孫文採取三權,却認為不好,自己再加上考試、監察兩權,成五權,更重要的是,孫文不採取西方“性惡論”的思想,卻採取“性善論”,讓五權分工合作,造就一個萬能政府,把以性惡哲學為基礎的法律、政治價值觀,一變成以性善為基礎的憲政思想,這種轉變是何等的巨大,整個憲政的架構和運作不同,甚至目標也不同。[10]司徒一認為李鴻禧對“萬能政府”的提法望文生義,孫中山在憲政制度設計中並沒有“性善論”的觀點,反而專門把從事審計與彈劾的監察權獨立出來,監察權的強化說明孫中山在提出五權分工合作的同時並沒有否定制衡,只是不主張為制約而制約的政爭[8]。
考試制度
考試院行使考試權,但考用不能合一,因為它沒有行政權。甚至,連到考多少人都不曉得。所以,後來就陳倉暗渡,在行政院下設人事行政局,當時設立這機構是黑機關,所以就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加以合法化,但臨時條款廢除以後,人事行政局又成為黑機關,政府又將它放在《國安三法》中夾帶過關[11]。
監察制度
台灣憲法專家李鴻禧指出「國父孫文發明了監察制度,將屬於立法權中的彈劾權分離出來,另外成立監察院。在國外,彈劾權是國會兩院制的國家才具有的,由下議院提出彈劾,上議院來審判。但是在中華民國:當監察院提出彈劾後,卻沒有國會可以審判,結果就將它放到司法院,在其下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由監察院提起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判,這是違背法學、政治學學理的笑話。彈劾是追究政治責任,不是追究法律責任。誰才能追究政治責任呢?一定是民意代表。所以,將監察院改成目前的準司法機關已是大笑話,因為有權追究公務員政治責任的人,一定是人民以及他們所選的民意代表,但現在監察院不是民意代表,居然能代表民意來追究行政機關人員的責任,這些人何德何能?而且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裡的成員又是輪調、派任的法官擔任,這些人又不是民意代表,他們又何德何能來審判公務人員是否有行政責任?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部分人士認為臺灣未來在司法改革上重新規劃,整個司法問題才能有比較好的解決」[12]。李鴻禧認為中華民國“沒有國會”,是很極端的觀點。1957年司法院釋字第76號大法官解釋認為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共同相當於民主國家之國會,修憲後立法院是唯一的國會機關。彈劾制度有待完善(孫中山認為國民大會應負責審理彈劾案),但李鴻禧認為不分大小所有的彈劾案必須由民意代表審理,在學理上並不嚴謹,只照搬西方制度而未能提出所以然。
民生主義
漲價歸公的迷思
在漲價歸公方面,孫中山認為「從定價那年以後,那塊地皮的價格再行漲高,各國都是要另外加稅,但是我們的辦法,就要以後所加之價完全歸為公有。因為地價漲高,是由於社會改良和工商業進步。」「推到這種進步和改良的功勞,還是由眾人的力量經營而來的;所以由這種改良和進步之後所漲高的地價,應該歸之大眾,不應該歸之私人所有。」[13]但對如何實施漲價歸公,國父遺教中並沒有更具體的說明。[14]有學者認為孫中山的漲價歸公,屬於其獨創的「照價收買制」(照價收買,公買公賣為主,地價稅為輔),與台灣現行的土地增值稅制不同。[15]
許多人誤認為孫中山漲價歸公的主張來自於亨利·喬治。事實上,漲價歸公的主張早見於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其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第五卷第二章第28節[16]中就提到對土地買賣的資本利得加以課稅,因為地價上升是由地主改良及社會改良所致。扣除地主自行改良所增值的部分後,應該歸還給社會。[17]
但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在於:如果將地價上漲部分全數歸公,在土地持有成本(利率及持有稅)低的時候,地主便沒有出售土地的動機,造成閉鎖效果。[18]如果地主永遠不賣土地,沒有買賣的行爲,漲價便無從歸公,而地利依然歸私(地主仍然享受公共投資而無需付額外成本)。此外,土地增值稅與利得稅,在持有成本低的時候,也會發生轉嫁效果:如果稅負不能轉嫁給買方負擔,則地主寧可不出售,這樣反而導致地價上漲。[19]
另一方面,亨利·喬治對於孫中山民生主義的影響主要是土地單一稅論,亦即政府應以地價稅作為單一收入,而停止徵收其他雜稅。[20]孫中山曾指出「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 。」[21]並曾在多次演講與民生主義第二講中提倡以地價稅作為政府主要稅收。[22]亨利喬治的土地單一稅論並非異想天開,多位當代經濟學家如米爾頓·傅利曼及威廉·維克里等人就指出地價稅為「最不壞的稅」與「最好的稅」。[23]由史迪格里茲所證明的「亨利喬治定理」,近年來更被學者喻為「地方財政金律」(The Golden Rule of Local Public Finance)。[24]然而,台灣地方政府為了派系選票考量,罔顧國父遺教及歷年稅改會議與監察院所提出「輕土增稅重地價稅」的建議,[25]刻意壓低地價稅等持有稅,降地囤地養地成本,方便土地炒作。這不但與民生主義「以地價稅作為政府主要財源」的精神背道而馳,同時也導致地方財源枯竭,每年必須仰賴大量中央補助,扭曲國家資源分配。[26]
國營效率
「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台灣早期大量的國營事業,如:台鹽、台肥、台鐵、菸酒公賣局、郵局、電信局等企業的確有壓低價格,照顧人民生活的優點,但也有服務品質不見提升,政府財政負擔越來越重等流弊。如何在其中取得平衡點,使全國人民獲得最大好處,對中華民國政府來說是很大的挑戰。
社會主義色彩
孫中山的民生主義思想,本具有濃烈的社會主義色彩,曾寫信給社會黨國家局(第二國際),呼籲他們支持「讓中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且因其生前推動聯俄容共政策,影響他創作民生主義時,亦多描述共產主義,例如他在民生主義第二講便提到「...民生主義究竟是什麼東西呢?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就是社會主義。所以我們對於共產主義,不但不能說是和民生主義相衝突,並且是一個好朋友,主張民生主義的人應該要細心去研究的。」「共產主義既是民生主義的好朋友,為什麼國民黨員要去反對共產黨員呢?這個原因,或者是由於共產黨員也有不明白共產主義為何物,而嘗有反對三民主義之言論,所以激成國民黨之反感。但是這種無知妄作的黨員,不得歸咎於全黨及其黨中之主義,只可說是他們個人的行為。所以我們決不能夠以共產黨員個人不好的行為,便拿他們來做標準去反對共產黨。」但事實上國共反目不單是上述所說的「共產黨員也有不明白共產主義為何物,而嘗有反對三民主義之言論」國民黨員其實也不明白共產主義為何物,有的甚至連三民主義的真正意涵也不懂,但更多的是美帝國主義的教唆與利誘,使親美派國民黨員呼籲黨中央反共--清黨,且因與共產黨反目成仇的國民黨政府遷台之後,在美帝國主義的控制與對政府的利誘教唆之下,成為馬歇爾計畫的一支,力行反共產主義、反社會主義的國家政策,擁護三民主義的旗號名義,對民生主義中左傾的部份,採取模糊帶過的方式,使民生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真正的精神,反而更顯得模糊不清。
三民主義與共產主義
孫中山為推動「聯俄容共」政策,在創作民生主義時,亦多描述共產主義:「由於共產黨員也有不明白共產主義為何物,而嘗有反對三民主義之言論,所以激成國民黨之反感。」[27]“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28]。
國民黨認為孫中山的這些話是為了對共產黨人「統戰」之用,而並非贊同共產主義。因爲三民主義在史觀上就與共產主義著重不同——雙方的史觀基本都屬唯物史觀,三民主義著重的唯物史觀是「民生史觀」也就是經濟發展調和,而马克思主义的史觀是「階級鬥爭」即改朝換代的革命,而這裡指的馬克思主義是指偏重以農工革命專政的列寧主義。
孙中山在其《民生主义》中有如此写道:
- 社会之所以有进化,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不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有冲突。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就是为大多数谋利益。大多数有利益,社会才有进步。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之所以要调和的原因,就是因为要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古今一切人类之所以要努力,就是因为要求生存;人类因为要有不间断的生存,所以社会才有不停止的进化。所以社会进化的定律,是人类求生存。人类求生存,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战争,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战争,是社会当进化的时候,所发生的一种病症。这种病症的原因,是人类不能生存;因为人类不能生存,所以这种病症的结果,便起战争。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所有的心得,只见到了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可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不能说是一个社会生理家。
他在民國十二年(1923年)與俄國特使越飛發表的共同宣言中也指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上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可使此项共产主义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形存在之故。」的立場。[29]在孙中山看来,共产主义并无新奇之处,中国古代经典学说早已实行。他的三民主义比共产主义更具包容性,更符合中国国情[30]。
註釋
- 中國現在有四萬萬個阿斗,人人都是很有權的。阿斗本是无能,但是诸葛亮有能,所以刘备死了以后,西蜀还能够治理。(民權主義第五講)
- 參考 權力分立
- 孫中山在民權主義的演講中,很喜歡用堯舜、秦王朝、義和團、太平天國與三國演義的例子,來闡述民權,例如,他說「我們可以拿《三國演義》來證明,譬如諸葛亮是有才學的,很有能幹的。」;他應該用西方民主的經典文獻,來闡述民主與民權等思想,例如,《五月花號公約》、美國《獨立宣言》、林肯《蓋茨堡演講》等,如此才有可能將這些概念,講得透徹。用專制時代的概念與例子,來解說現代民主與民權思想,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劉宗正:〈孫中山的聯邦思想〉)
- 《国父遗教》1960,281頁
- 《憲法教室》,頁208至211
- 司徒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3日).第二章第三節
- 《憲法教室》頁211至212
- 司徒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3日).第二章第一節
- 《憲法教室》頁215至217
- 《憲法教室》頁211至212
- 《憲法教室》,頁212至215
- 《憲法教室》
- 民生主義第二講
- 林全. . [2013-07-30]. 今周刊 714期
- 馮先勉,「地價稅制與土地增值稅制之比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約翰·密爾. . [2015-03-20].
- 蔡吉源. (PDF). [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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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禮仲,黃怡靜. . [2013-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13).
- 「美人有卓爾基亨利(Henry George)者,……曾著一書,名為進步與貧窮,其意以為世界愈文明,人類愈貧困,著於經濟學分配之不當,主張土地公有。其說風行一時,為各國學者所贊同,其闡發地稅法之理由,尤其為精確,遂發生單稅社會主義一說。」孫文. .。另見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七至一九八頁
- 孫文. . [2013-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2月8日).
- 「文明城市實行地價稅,一般貧民可以減少負擔,並有種種利益。像現在的廣州市,如果是照地價收稅,政府每年便有一宗很大的收入。政府有了大宗的收入,行政經費便有著落,便可以整理地方。一切雜稅固然是可以豁免,就是人民所用的自來水和電燈費用,都可由政府來負擔,不必由人民自己去負擔。其他馬路的修理費和警察的給養費,政府也可向地稅項下撥用,不必另外向人民來抽警捐和修路費。但是廣州現在漲高的地價,都是歸地主私人所有,不是歸公家所有。政府沒有大宗收入,所以一切費用便不能不向一般普通人民來抽種種雜捐。一般普通人民負擔的雜捐太重,總是要納稅,所以便很窮,所以中國的窮人便很多。這種窮人負擔太重的原故,就是由於政府抽稅不公道,地權不平均,土地問題沒有解決。如果地價稅完全實行,土地問題可以解決,一般貧民便沒有這種痛苦。」(民生主義第二講)
- Jeffrey P. Cohen and Cletus C. Coughlin. (PDF). 聖路易聯邦準備銀行. [2013-07-30].
- (PDF). [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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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奇生. .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8: 13-14. ISBN 978-7-5097-99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