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巴勒斯坦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巴勒斯坦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的相關事務由臺拉維夫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關係

中華民國

巴勒斯坦

政治

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巴勒斯坦當時尚未加入,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巴勒斯坦護照巴勒斯坦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外交

1994年5月10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前往當時的邦交國南非,參加新任南非總統曼德拉的就職典禮,其間與巴勒斯坦領袖阿拉法特不期而遇並且短暫寒暄。李登輝日後說道,他與阿拉法特雖無共同之處,但阿拉法特的確是一位偉大的人物。[2][3]

簽證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中華民國公民可持載有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以色列後再前往巴勒斯坦。停留期間若前往巴勒斯坦地區,要再返回以色列時,以國軍方檢查哨會查驗入境卡與護照後才能放行。對於免簽證入境以色列的外國國民實施「入境卡」制度(entry card),為身分證大小的硬質紙卡,效力與入境章戳相同,於出境時由移民官收回。[4][5]

持有巴勒斯坦護照巴勒斯坦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6][7]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巴勒斯坦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6日發布);[8]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9]

經濟

貿易

2019年,巴勒斯坦是中華民國第196大貿易夥伴、第236大進口夥伴、第182大出口夥伴,在亞洲國家排名倒數第3、1、4,在世界經濟體倒數第46、1、51。出口至巴勒斯坦的金額為67萬6,995美元,年減6.229%。自巴勒斯坦進口的金額為無資料。貿易呈現出超盈餘)67萬6,995美元,年減4.597%;2018年,巴勒斯坦是中華民國第195大貿易夥伴、第215大進口夥伴、第185大出口夥伴,在亞洲國家排名倒數第2、2、3,在世界經濟體倒數第50、26、52。[10]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且巴勒斯坦唯一的亞西爾·阿拉法特國際機場也因故關閉,可先從臺灣機場→直航第三地→以色列機場約旦機場埃及機場周邊國家→巴勒斯坦。

由以色列進入巴勒斯坦的距離最近,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1月26日[註 1]):

 中華民國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4).
  2. 李心怡. .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4年3月15日 [2015年10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0月25日).
  3. 上土反冬子. . Taiwanus.net 台灣海外網. 2001年6月8日 [2015年10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9.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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