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秘魯關係

中華民國與秘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秘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與秘魯關係

中華民國

秘魯
外交代表機構
駐秘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秘魯駐台北商務辦事處
外交代表
代表 李岳融[註 1][2]代表 古容[3]
Juan Luis Kuyeng Ruiz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秘魯

中華民國與秘魯的外交關係可追溯於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12月11日,兩國簽署《中秘友好通商行船條約》,相互設立外交代表機構、派駐使節(清朝由出使美國欽差大臣兼任)。[4]

1912年2月12日,中華民國繼承清朝與秘魯的外交關係,並向秘魯派駐外交代表。

1913年5月5日,秘魯外交承認中華民國,並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利馬設立中華民國駐秘魯共和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駐巴西公使兼任,由代辦使事,後兼使改為專使)。

1944年9月1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公使館升格為中華民國駐秘魯共和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5]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兩國繼續維持邦交。

1961年5月22日,秘魯總統浦樂多抵台訪問,總統蔣中正親至松山機場以軍禮相迎。

1970年4月28日,秘魯總理孟達略抵台訪問。[6]

1971年11月2日,秘魯與中華民國斷交。3日,關閉大使館。[5]

2019年4月29日,51名秘魯國會議員連署聲明呼籲邀請台灣出席世界卫生大会,包括國會副議長和外交、衛生、科技、教育、能礦、文化、廉政、外貿暨觀光等委員會主席參與連署。[7]

2020年5月,秘魯與其他9個美洲國家共71名「福爾摩沙俱樂部」(Formosa Club)的友台國會議員以「一人一信」方式,致函世界卫生组织(WHO)幹事長谭德塞,呼籲WHO正視中華民國(臺灣)參與世界衛生體系的必要性與急迫性。[8]

人員互訪(1991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前副總統連戰[註 2]、總統府資政宋楚瑜[10]、司法院長翁岳生[11]、財政部長李述德[9]、經濟部長尹啟銘[9]、經濟部政務次長陳瑞隆[11]、經濟部常務次長謝發達[9]施顏祥[9]、交通部長林陵三[12]、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9]、交通部常務次長張家祝[13]、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9]、監察院秘書長杜善良[14]、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焦仁和[15]、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美玥[9]、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施能傑[9]

秘魯:交通暨通訊部長吉山[16]、衛生部衛生司長賈威拉諾(Luis Podestá Gavilano)[12]、國會外交委員會主席達比亞(Hildebrando Tapia Samaniego)[17]卡拉瑞達[18]、國會經濟委員會主席巴耶(Willyam Tito Valle Ramírez)[4]、國會預算委員會主席法亞(Luis Humberto Falla Lamadrid)[19]、國會夫婦暨文化委員會主席洛佩絲(María Magdalena López Córdova)[4]、卡亞俄省長甘奇斯[11]、利馬市長柯士達內答[20]、國家團結黨主席芙洛蕾絲[13]、天主教大學榮譽校長萊納[12]

代表機構

1978年1月1日,中華民國於首都利馬設立遠東貿易中心[4]1990年11月5日,秘魯總統阿爾韋托·藤森日裔秘魯人)核定第RE014號最高行政命令,同意將遠東貿易中心改名為具大使館性質駐秘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西班牙文:)。[5][21][2]

1988年8月,秘魯於首都台北設立太平洋盆地貿易推廣暨諮詢辦事處。但在1989年關閉。[4]1994年3月3日,復於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秘魯駐台北商務辦事處(西班牙文:)。[5][3]

事件

2020年3月,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秘魯政府於16日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限制人民行動與民用航空起降,導致約150名台灣旅客滯留秘魯無法出境。駐秘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調秘魯外交部秘魯軍方秘魯南美航空與台灣雄獅旅行社,在取得飛行許可後,首架包機將72名台灣旅客送離秘魯。至於第2架包機則考量滯留的台灣旅客人數有限,單獨包機成本過高,於是由辦事處主導,和日本、新加坡與馬來西亞駐秘魯使領館合作,共搭載台灣55名、美國34名、日本29名、新加坡14名與馬來西亞7名滯留旅客,抵達美國邁阿密後各自轉機返國,另有22名台灣旅客因不同原因留在秘魯。辦事處並感謝秘魯政府再次優先核准台灣的包機飛行權。[22]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秘魯。
秘魯護照秘魯公民可以電子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秘魯,停留最多183天,但秘魯移民局對一般旅客均核發90天效期簽證。前往亞馬遜河流域宜事先注射黃熱病疫苗接種。經秘魯轉機,亦無需辦理簽證。由於秘魯駐台北商務辦事處並無領務功能,簽證事宜可至秘魯駐香港總領事館詢問。[23][24]

持有秘魯護照秘魯公民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免簽證費。[25][26][27]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秘魯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21日發布);[28]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秘魯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19年12月1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29]

經濟

貿易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首都利馬設立駐秘魯代表處經濟組[30]

2019年,秘魯是中華民國第52大貿易夥伴、第48大進口夥伴、第50大出口夥伴。出口至秘魯的金額為2億2,990萬2,461美元,年減19.508%。自秘魯進口的金額為2億4,647萬4,433美元,年減14.406%。貿易呈現入超赤字)1,657萬1,972美元,年增609.134%;2018年,秘魯是中華民國第51大貿易夥伴、第51大進口夥伴、第49大出口夥伴。[31]

投資

截至2014年,在秘魯的台商約30多家,總投資金額為1億5,000萬美元。多自美國智利厄瓜多輾轉投資,且多為個人獨資。產業類別涵蓋:貿易業(舊引擎機車腳踏車汽車零組件、工業用縫紉機及零配件、資訊產品餐具玩具禮品木材海產加工等)、服務業船務代理、旅行社旅館休閒娛樂等),以及房地產開發等。台商分布以首都利馬佔大多數,第2大城特魯希略、第3大城阿雷基帕、第4大城奇克拉約、南部塔克納自由貿易區、東部林產區普卡爾帕等地也有少數台商。[32]

臺灣科技廠如宏碁華碩電腦技嘉科技等品牌皆已在秘魯行銷,並以「臺灣接單中國大陸出貨」方式,透過代理商推廣銷售。華碩電腦與技嘉科技也在秘魯設立行銷據點兼維修站。[32]

目前成立的組織:秘魯臺灣商會,會員約30人。[32]

交流

僑民

華人移民秘魯始於1849年(清朝道光二十九年),目前華裔人口超過2百萬,但臺僑僅約300人。[33]

2002年8月10日,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秘魯支盟。[13]

援助

2007年8月15日,秘魯發生大地震中華民國政府除捐贈10萬美元外,另派遣5人醫療團赴災區協助救援,成為首個抵達災區的外國救援隊伍,秘魯衛生部部長並公開表達感謝之意。[14]

教育

台灣國立政治大學與秘魯國立聖馬爾科斯大學簽有交換學生協議,自2008年起,每年有1-3位政大學生前往秘魯就學6-12個月;聖馬爾科斯大學則透過臺灣獎學金徵選,推薦學生前往政大就學。[10]截至2017年,秘魯學生已有151人獲發臺灣獎學金或華語文獎學金赴台就讀。[33]

每年亦有5-6名兩國青少年透過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計畫至台灣或秘魯研習一年,此計畫至2016年已實施9年。[10]

協定

雙邊協定[34][35]
日期簽署備註
1941年6月10日《中國與秘魯關於華僑舊客回秘之換文》
1964年6月8日《中華民國與秘魯共和國貿易協定
1969年10月20日《中華民國與秘魯共和國間技術合作協定》
1970年3月10日中華民國政府秘魯共和國政府農技合作協定補充協議換文》
1990年2月22日中華民國監察院審計部與秘魯共和國審計部合作協定》
1998年5月13日《中秘(魯)國際快捷郵件服務協定》
2006年11月22日《臺灣與秘魯投資合作協定[註 3]
2015年1月14日《台秘公開金鑰基礎建設合作備忘錄[註 4]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7日[註 5]):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秘魯駕車。[36]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中華台北領袖代表身分,參與2008年秘魯APEC峰會[9]
  3. 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與秘魯經濟暨財政部投資促進局(Proinversion)共同簽署。
  4. 由駐秘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秘魯國家競爭防衛暨保護智慧財產權機構(INDECOPI)共同簽署。2016年1月13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21日換函展延效期。
  5.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1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7-07).
  5.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3).
  6. 秘魯總理訪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典藏臺灣
  7. 程宗勝. . 新頭殼. 2019年5月11日 [2019-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8.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0年5月13日.
  9.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28).
  10.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1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1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1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1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9).
  1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4).
  16.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10月10日 [2019年2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17.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7-20).
  1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19.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8).
  20.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3).
  21.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8-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2. 呂伊萱. . 自由時報. 2020年3月29日 [2020年3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9日).
  2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9.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3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5-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0).
  31.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32. (PDF).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2015年7月 [2015-10-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6-26).
  33.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3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35.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5-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3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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