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 (省轄市)

屏東市中華民國臺灣省1945年至1950年間下轄的省轄市。1945年二戰終結後,日治時期的屏東市改制為隸屬臺灣省之省轄市,隔年併入高雄縣數個鄉鎮。 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屏東市部分市轄區析出,與高雄縣部分鄉鎮合併成立屏東縣。隔年屏東市降格為縣轄市,併入屏東縣。

屏東市

簡稱:屏、屏東、屏市
 中華民國

1945年-1950年
 

 

 

屏東市位置
1949年行政區劃重劃前,臺灣省行政區劃圖
首府 中區
屏東市市長首任:孔德興
末任:何擧帆
歷史
 - 改制屏東街屏東市 1933年
 - 戰後,改制省轄市屏東市 1945年11月
 - 撤銷建制 1950年
行政分區 7個區
現隸屬於 屏東市
屏東縣萬丹鄉
屏東縣長治鄉
屏東縣麟洛鄉
屏東縣九如鄉
屏東市
汉语名称
繁体字
排灣語名称
排灣語Qakaw
馬卡道語名称
馬卡道語Akauw

沿革

二次大戰後,日本投降,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改為台灣省;原臺灣總督府所轄五州三廳改為台灣省管轄的八個縣,各州所轄的州轄市改為台灣省管轄的省轄市,各州所轄的郡改為八個縣轄屬的縣轄區,各郡所轄的街改為縣轄區轄屬的鄉鎮。1945年11月,高雄州屏東市改制為臺灣省屏東市,為臺灣九個省轄市之一,轄屬臺灣省政府,並將市區劃分為四個行政區。1946年4月,再將高雄縣東港區的萬丹鄉屏東區長興鄉(範圍為今之屏東縣長治鄉和麟洛鄉)、九塊鄉鹽埔鄉的下倉村(今九如鄉玉泉村)劃入屏東市,改制為萬丹區長治區九如區(含下倉村)三個行政區,合計為七個市轄區。

1950年10月1日,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屏東市萬丹區、長治區、九如區三區,與高雄縣轄屬的高樹鄉鹽埔鄉里港鄉,以及高雄縣潮州區東港區恆春區高峰區等縣轄區所轄鄉鎮合併成立屏東縣;原屏東市轄屬三區改制為萬丹鄉長治鄉九如鄉。1951年11月30日,將屏東市轄屬東區南區北區中區等四區合併裁撤為縣轄市,並成為屏東縣縣治。

行政區劃

1945年,初設有四區,1946年4月,自高雄縣編入萬丹、長興(今長治鄉、麟洛鄉)、九塊(今九如鄉)三鄉改制為區,合計七區:

歷任首長

任次姓名黨籍任職期間備註
1孔德興 無黨籍1945年9月1日-1945年11月26日以地方人士接任,辦理接管工作。
2龔履端 中國國民黨1945年11月27日-1948年4月15日行政長官公署參議調任;後改任臺中縣長。
3何擧帆 中國國民黨1948年4月16日-1951年4月30日擔任到改制為屏東縣後,首任縣長上任。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外部連結

    先前機關:
    屏東市 (州轄市)
    屏東市
    1945年-1950年
    後繼機關:
    1950年起:屏東縣
    1951年-:屏東市 (縣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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