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中華民國)

(1994年之前稱為省轄市)是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单位之一,主要設置於城市地帶,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行政層級及自治權限。今日中華民國地方制度法》中所指稱的「」為設置於之下,與同級之第二級行政區。部分法規中稱為「省轄市」;省虛級化後由中央政府在實務上直轄。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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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現行法規中,市制分為以下層級,均為地方自治團體

沿革

」的前身為古代的「」。中華民國建國初期將原有的「」改制為,當時曾有部分地方的推動市制,但皆被當時握有中央政權的北洋政府擋下。直至廣州市在1921年成立後,全國各地實施市制的風氣漸盛,「市」才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劃。

北洋時期

民國10年(1921年),以廣州為基地統轄南方中華民國軍政府研議將廣州改設獨立的行政區劃,並研議制定相關法規。民國10年(1921年)2月,廣東省議會通過《廣州市暫行條例》,並於同年2月15日公佈施行,廣州市政廳正式成立,並由孫科任首任廣州市市長廣州市乃成為全中國第一個「市」。同年3月,原隸屬廣東省澄海縣汕頭,仿照廣州的模式制定《汕頭市暫行條例》,以此成立汕頭市,至此開啟了全國各地實施市制的風潮。

民國10年(1921年)7月3日,北洋政府頒布《市自治制》,將「市」分為「普通市」與「特別市」兩種,均為法人;普通市隸屬於,特別市則與縣同級、其設置由內務部呈請大總統以命令定之;而作為首都的京都特別市(今北京市)較為特別,是直接受中央的內務總長(等同現今的內政部部長)監督。市的最高行政機關稱為「自治公所」,功能類似今日的市政府。中國各市均未採用。

國府與政府遷台前

國民政府國民革命軍北伐統一中國後,在民國17年(1928年)頒布《市組織法》和《特別市組織法》,並將全市最高行政機關定名為「市政府」、最高民意機關定名為「市參議會」。民國19年(1930年),國民政府制定新的《市組織法》,將「市」分為院轄市(亦稱直轄市)和省轄市。院轄市即原之特別市,與同級;省轄市則與同級。「市」以下設,區之下再設;十戶至三十戶為一甲,十甲至三十甲為一保,十保至三十保為一區。市政府為一市之最高行政機關,市參議會則為一市之最高立法機關。

在民國38年(1949年)兩岸分治前,中華民國全國設有56個省轄市:

編號 市名 所屬省分 改制時間 人口
(1948年)
備註
01050徐州市江蘇省1945年10月606,136汪精衛政權析銅山縣城廂置。1945年10月經國民政府行政院批准設市。
01060連雲市1935年12月76,753析灌雲縣地置。8月1日置市政府籌備處,12月國民政府行政院批准設市。
02001杭州市浙江省1927年6月30日606,136析杭縣城區置。
03040蚌埠市安徽省1947年1月1日105,237析鳳陽縣置。經國民政府內政部批准。
04001南昌市江西省1927年1月203,101析南昌縣城區置。1938年成立市政府。
05001武昌市湖北省1935年7月174,3671935年4月
06001長沙市湖南省1933年10月1日421,616析長沙縣城區置。1928年成立市政府籌備處。1933年10月成立市政府。後一度裁撤市政府,1942年元旦,市政府再次成立。
06030衡陽市1942年1月1日181,424析衡陽縣城區置。1941年7月成立市政府籌備處。1942年元旦,市政府成立。
07001成都市四川省1930年2月620,302析成都縣、華陽縣城區置。1921年6月成立市政府籌備處。1922年改組為市政公所。1930年2月由國民政府內政部核定。
07090自貢市1942年8月291,791析富順縣、榮縣置。1939年1月成立市政府籌備處。1942年8月,市政府成立。
09001福州市福建省1946年1月300,3371933年5月析閩侯縣城區置,旋因閩變未能實施。1942年5月成立市政府籌備處。1946年1月,國民政府內政部批准,市政府成立。
09019廈門市1935年2月124,0751933年5月改思明縣為思明市,旋因閩變未能實施。1935年2月國民政府行政院令准設市。
10017基隆市臺灣省1945年11月11日68,754二等市
(不適用)臺北市1945年11月1日269,116一等市
10018新竹市1945年10月30日119,087三等市
10019臺中市1945年12月17日82,588二等市
(不適用)彰化市1945年11月22日59,155四等市
(不適用)嘉義市1945年12月1日116,437三等市
10021臺南市1945年12月14日165,329二等市
(不適用)高雄市1945年11月8日143,288二等市
(不適用)屏東市1945年11月100,086四等市
11042汕頭市廣東省146,864
11073湛江市(無資料)
12001桂林市廣西省142,202
13001昆明市雲南省255,462
14001貴陽市貴州省262,740
15049唐山市河北省149,124
15380石門市217,327
16001濟南市山東省591,490
16083煙臺市(無資料)
16090威海衛市222,247
18001太原市山西省251,566
20001蘭州市甘肅省156,468
21001銀川市寧夏省38,634
22001西寧市青海省55,564
23001歸綏市綏遠省103,051
23002包頭市53,228
23022陝壩市17,582
24001張垣市察哈爾省168,840
26002錦州市遼寧省155,435
26003營口市154,705
26004鞍山市219,751
26005旅順市44,394
27001通化市安東省81,993
27002安東市315,242
28002四平市遼北省76,825
29001吉林市吉林省239,325
29002長春市605,276
30001牡丹江市松江省200,319
30002延吉市松江省42,792
31001佳木斯市合江省168,000
32001北安市黑龍江省70,032
33001齊齊哈爾市嫩江省174,675
34001海拉爾市興安省16,146
35001迪化市新疆省97,980
36001海口市海南特別行政區(無資料)1926年12月析瓊山縣海口鎮設市,1930年12月裁撤,復歸瓊山縣轄。1949年4月復置。

註:以上內容是來自《中國市制》裡的資料,這份資料是該書作者根據1948年內政部方域司編印的《中國之行政督察區》等有關資料整理的,其中海口市係民國38年(1949年)4月析瓊山縣置,廣西的南寧、柳州、梧州三市當時尚未成立市政府。

曾經設立省轄市但因人口、財政種種問題而裁撤或未設置市政府的有20個:

市名 所屬省分 備註
蘇州市江蘇省民國十六年(1927年),江蘇省政府析吳縣城區置蘇州市政籌備處。民國十七年(1928年)11月置蘇州市,並於12月13日任命市長[1]。民國十九年(1930年)4月,行政院以「與立法院最近另定原則草案不符」為由[2],裁入吳縣。
無錫市民國十六年(1927年),江蘇省政府析無錫縣城區置無錫市,設市政府。民國十八年(1929年)改設無錫市政籌備處。民國十九年(1930年)4月裁撤。
寧波市浙江省民國十六年(1927年)4月析鄞縣城區置,民國二十年(1931年)2月裁撤併回鄞縣[3]
安慶市安徽省民國十六年(1927年)析懷寧縣城區置安慶市,民國十九年(1930年)9月裁撤併回懷寧縣。
蕪湖市國民政府初建立時,曾設置蕪湖市政籌備處,民國十九年(1930年)裁撤。
九江市江西省民國十五年(1926年)前設有九江商埠督辦公署,主持市政。民國十六年(1927年)析九江縣城區、商埠設市政廳,置市長。民國十八年(1926年)4月改設九江市政府。民國十九年(1930年)9月,江西省政府因九江市人口未符合新頒定的《市組織法》規定,撤市。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6月,省政府以設九江市政委員會。次年6月,內政部認為市政委員會於法無據,但江西為「剿匪區域,情形特殊」,故予核議呈行政院暫准備案。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省政府裁撤。
萬縣市四川省民國十七年(1928年)11月四川省政府析萬縣城區設萬縣市,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撤銷。
江門市廣東省1925年3月24日析新會縣城區置市政籌備處,次日改政務委員會,8月11日改市政廳,1930年6月23日改市政局,1931年2月26日裁撤,復歸新會縣轄。
韶關市1943年12月析曲江縣城區設市政籌備處,1946年5月裁撤,復歸曲江縣轄。
梅菉市民國15年(1926年)3月16日設市政籌備處,1929年改置梅菉市政局,1932年裁撤,歸茂名縣轄。
佛山市1926年3月16日析南海縣佛山鎮設市政籌備處,民國16年(1927年)11月裁撤。
陳村市1926年3月16日析南海縣陳村鎮設市政籌備處。
石龍市民國15年(1926年)3月16日析東莞縣石龍鎮設市政籌備處,1927年8月20日改置石龍市。
九江市民國15年(1926年)3月16日析南海縣九江堡設市政籌備處,1928年9月11日改置九江市政局,民國25年(1936年)裁撤。
北海市民國15年(1926年)3月16日析合浦縣北海鎮設北海市政籌備處。民國17年(1928)11月裁撤。
梧州市廣西省民國十七年(1928年)4月成立市政籌備處,同年10月裁撤。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8月析柳江縣城區置市。9月公布《柳州市政府組織規程》,預定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月成立市政府。後因財政困難,暫緩成立市政府,改設立市政工程局。
柳州市民國十七年(1928年)4月成立市政籌備處,同年10月裁撤。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8月析柳江縣城區置市。9月公布《柳州市政府組織規程》,預定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月成立市政府。後因財政困難,暫緩成立市政府,改設立市政工程局。
南寧市民國十七年(1928年)8月成立市政籌備處,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6月撤銷。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8月析邕寧縣城區置。9月公布《南寧市政府組織規程》,預定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月成立市政府。後因財政困難,暫緩成立市政府,改設立市政工程局。
開封市河南省
鄭州市

曾經設置,後來改制院轄市的省轄市有6個:

市名 原屬省分 備註
北平市河北省1914年4月成立北京市政公所。1928年6月28日易名北平市,直隸國民政府。同年10月起,河北省政府駐此。明年6月,據新頒布《市組織法》,省會所在地必須是省轄市,由此隸屬河北省。同年10月,河北省政府遷往天津,次月成為院轄市。
天津市1923年10月6日成立天津特別市政府。1930年11月25日,河北省政府駐此。據新頒布《市組織法》,省會所在地必須是省轄市,由此隸屬河北省。1935年6月4日,河北省政府遷往保定,同年恢復為院轄市。
重慶市四川省1927年3月成立重慶市政府,隸屬四川省。1937年國民政府遷治於此,1939年5月5日,改為院轄市。
漢口市湖北省1926年10月成立漢口市政府,隸屬湖北省。1927年1月國民政府遷治於此,4月合併武昌、漢口為武漢特別市;6月改為漢口特別市。1931年7月降為省轄市。1937年6月核准為院轄市。
廣州市廣東省1921年2月15日,成立廣州市政廳,組成廣州市政府,隸屬廣東省。1929年10月26日,國民政府明令改為特別市,直隸國民政府。1930年6月,據新頒布《市組織法》,省會所在地必須是省轄市,因廣州市為廣東省省會,由此隸屬廣東省。1947年6月7日,改為院轄市。
西安市陝西省1928年冬季析長安縣城區成立西安市,後因經費原因裁撤。1943年3月,陝西省政府設置西安市。1947年6月7日,國民政府核准改為院轄市。

另外,台灣在民國34年(1945年)由中華民國接收後,國民政府原計畫將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依照《台灣市制》所設置之州轄市改制為「省轄市」或降格為「」。但受民意影響,增設「縣轄市」作為調和中日行政區劃制度的緩衝,惟此行政區劃僅設置於台灣省境內。而台灣境內的省轄市,區之下並沒有設置保甲,而是改以取代。

政府遷臺後

民國39年(1950年),臺灣省政府制定行政命令《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依此行政命令施行地方自治。

民國71年(1982年),新竹市、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

民國83年(1994年),立法院通過《省縣自治法》,將原本之省轄市改稱為「市」,仍比照一級,設置「市政府」。依當時省縣自治法第3條之規定,人口聚居地區,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且人口在60萬人以上 者,得設市。

民國88年(1999年),政府將各級行政區劃的法規統合為《地方制度法》,並針對省虛級化調整「市」之自治權限。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或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與直轄市政府上級為行政院狀況不同。《地方制度法》規定,人口聚居達50萬人以上未滿125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民國99年(2010年),撤銷原臺中市、臺南市,分別與臺中縣、臺南縣合併,改制直轄市。中華民國仍有基隆新竹嘉義3個市。

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設「市」的標準是「人口聚居達50萬人以上未滿125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皆設置於《地方制度法》制定前,依《市組織法》或《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改制為省轄市,故改制時人口未達50萬人。

市以下分設,比照鄉鎮縣轄市一級,設區公所。譬如,基隆市暖暖區設置暖暖區公所、嘉義市東區設置東區區公所。區以下設,里之下設有

日期增加減少數目備註
1949年政府遷台時,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設有基隆市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彰化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市等九市。
1950年8月16日嘉義市8嘉義市被改制為嘉義縣新東鎮、新西鎮、新南鎮、新北鎮、水上鄉、太保鄉
1951年12月1日新竹市彰化市屏東市5降格縣轄市
1967年7月1日臺北市4升格直轄市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3升格直轄市
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嘉義市5再升格省轄市
2010年12月25日臺南市臺中市3分別與臺南縣臺中縣合併升格直轄市
現有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三市。

現況

現有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三市;皆劃在臺灣省之下,但由內政部監督其民政事務。

No.(由北而南排列)地圖 市名 人口數2021年1月 面積(平方公里) 區劃市政府所在地市長
1 基隆市367,379132.75897區中正區林右昌
2 新竹市451,655104.15263區北區林智堅
3 嘉義市265,85260.02562區東區黃敏惠

政權機構設置

中華民國各市政府機構與境內司法機關
市名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境內司法機關(中央機關)
名稱行政首長職稱一級機關、單位職員上限名稱議員席數高等法院地方法院行政法院
基隆市 基隆市政府基隆市市長14處、6個所屬一級機關、21個所屬二級機關1356人 基隆市議會32人 臺灣高等法院本院基隆地方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新竹市 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市長15個內部單位、6個所屬一級機關、15個所屬二級機關1071人 新竹市議會33人 新竹地方法院
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嘉義市市長14個內部單位、所屬一級機關共設有6局2委員會、9個所屬二級機關920人 嘉義市議會24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嘉義地方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參見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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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組織法
  2. 省縣自治法
  3. 地方制度法}-
  1. 《國民政府公報》第45號,民國17年12月17日,第8頁。
  2. 《國民政府公報》第452號,民國19年4月24日,第5頁。
  3. 《國民政府公報》第689號,民國20年2月4日,第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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