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役政資訊系統資料代碼
行政區域代碼
本代碼中的行政區域代碼部分,前身為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及村代碼,原制訂於1991年6月,時稱中華民國臺閩地區各市、鎮、鄉、村代碼,為1988年主計處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暨世界各國家地區名稱代碼」之補充規定。於2005年10月1日起改稱現名,「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則於同年10月3日經行政院公告停止適用[1]。此後官方就完全僅使用此套代碼至今。因行政區域調整為內政部職掌,行政院主計總處以105年12月20日主統法字第1050300726號函公告,本代碼自2017年2月1日起停止適用,採用內政部戶政司戶役政資訊系統公布之村里代碼[2]。
編碼方式
主要採數字編碼:
- 第四段:村、採三碼
總編碼長度為11碼,例如:
- 臺灣省宜蘭縣礁溪鄉白鵝村 之編碼為 10002050012
- 高雄市鼓山區哨船頭里 之編碼為 64000020037 (為使長度相等,在直轄市後補000)
如要表示直轄市升格前的行政區劃名稱,會將第三段編碼之最後一碼改用「A」表示。
參考文獻
- 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07-21.
- .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2018-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8).
外部連結
- 戶役政資訊系統資料代碼清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版)
- 戶役政資訊系統資料代碼村里代碼部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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