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
毒品指可以出于娱乐用途等非醫療目的,使人产生依赖性、反复使用、成瘾的精神药物或麻醉药物。毒品是一个在中文语境中特有的词汇,其他语言如英文称为禁药(英語:)。砒霜、敌敌畏、氰化物等等剧毒物质不属于毒品,而是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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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被世界各国立法限制視為毒品的藥物並沒有生理的成癮性(例如LSD)。但是沒有生理成癮性並不代表沒有心理成癮性,而心理成癮性不一定比生理成癮性更易處理,甚至可能更难戒断。除此之外,禁止这些药物的另一大原因是其具有致幻效应而可能导致使用者的行为变得无法预测。
同一物質,以毒品稱之時,表示為非法使用。以娱乐性用药或管制药物稱之時,表示在某些條件下得以合法使用該物質。
產地

- 金三角:位于緬甸、寮國和泰國交界處,主产海洛英,主要销往东亚和大洋洲国家
- 金新月:位于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交界處,主产海洛英,主要销往俄罗斯、欧洲国家和伊朗
- 銀三角:位于哥倫比亞、厄瓜多和秘魯交界處,主产古柯鹼,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国家
- 黑三角:位于奈及利亞和加納交界處,主产古柯鹼,主要销往欧洲国家
使用方法
- 靜脈注射
- 直接服
- 吸食毒品揮發氣體(比如燃烧)
- 加入食物或飲料中
- 以鼻微血管吸收藥物
- 舌下吸收
危害

毒品除了造成身體危害外,還有容易防範的共用針具及難以防範的危險性行為、會大幅增加愛滋病病患人數、吸食毒品的金錢消耗造成的犯罪率上升、吸毒者轉為販毒者增加毒癮人數及吸食毒品後精神狀態不佳增加的社會危險。贩售毒品还是阿富汗塔利班和盖达组织、黎凡特地區的伊斯蘭國、意大利的黑手党、俄罗斯和墨西哥的黑幫、哥伦比亚的反政府武装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于相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在戒毒困難的情況下,許多國家的政府乾脆提供免費針具給吸毒者,至少可以大幅降低愛滋病造成的巨額成本;荷蘭在禁止搖頭丸的情況下,同時允許公開販售測試搖頭丸成分的產品,在無法全面禁止搖頭丸的情況下,讓使用者自行淘汰品質差的搖頭丸。有不少國家也會提供免費或低價美沙酮代替鴉片類毒品,瑞士甚至直接提供海洛英給成癮者,減少吸毒者的經濟負擔及衍生的犯罪問題[2]。
另外,酒精及二手菸對社會的危害高於不少非法毒品。所以禁菸禁酒也逐漸成為世界趨勢,許多國家的香菸包裝盒會印製被菸草污染的肺部、牙齒等圖片用來提醒菸草使用者。也有不少國家提倡使用含有尼古丁的貼片或口香糖,可以減少二手菸對他人危害,也可以讓菸癮者解癮時僅受到尼古丁的危害、而不會受到菸草內其他物質的傷害。
毒品也具有反社会性,根据朱學恆分享的其和社工洽談的經驗,毒品循環會迫使毒品使用人重複的偷、騙、搶金錢,並讓身旁的家人及親友對其失去信心,最後遠離成瘾者[3]。
長期使用毒品会造成對毒品的耐受性,也就是說身體需要使用更大的量,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因此當不再使用该毒品後,身體会出現戒斷症狀(脱瘾反应)。海洛因可以给人带来强效的镇痛效果,因此若長期使用海洛因,停用24小時內,就會出現海洛因戒斷症狀,如:流眼淚、流鼻水、打哈欠、全身骨頭痠痛像螞蟻在咬、腹瀉、嘔吐、焦慮不安與失眠等症状。并非所有毒品都會导致戒斷症狀。
在成功戒除毒品之後,身體的戒斷症狀也会消失,而對毒品的耐受性會逐漸回復到未吸食前的劑量。此時,若依然照著戒除前的大劑量吸食,可能因吸食過量暴斃[4]。
政府管制措施及药品清单
台灣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定義:毒品是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 第1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 第2級: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LSD(搖腳丸、一粒沙)、速賜康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
- 第3級:FM2、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K他命及其相類製品。
- 第4級:速可巴比妥、阿普唑侖、唑匹可隆、蝴蝶片、地西泮(安定、煩寧)、Nimetazepam(一粒眠)、劳拉西泮及其相類製品。
前項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中華民國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組成審議委員會。醫藥及科學上需用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之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以下为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對毒品的分類,最新版本为2002年1月23日修正。
(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Isomers、酯類Esters、醚類Ethers及鹽類Salts)
中華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處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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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Isomers、酯類Esters、醚類Ethers及鹽類Salts)
中華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處新臺幣7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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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毒品先驅原料,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Isomers、酯類Esters、醚類Ethers及鹽類Salts)
中華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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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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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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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至第35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有关毒品犯罪的刑事规范,其对毒品的定义为:
鸦片、海洛英、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机构改革并入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的通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于2007年10月11日公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详见下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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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 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 3.品种目录有*的麻醉药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
第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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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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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 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 3.品种目录有*的精神药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
管制藥品合法化爭論(部分藥物)
品种合法化
管制下的合法化
- 爭論的內容除了是否合法外(例如大麻),也有使用場合的爭論(例如菸草)。
- 其中大麻引起的爭議最多,如大麻的傷害是否比菸酒輕微。有些人認為大麻比菸草安全,但也有人指出吸大麻煙對身體的傷害比吸煙大[7])、會傷害大腦(但也有人指出酒精也會傷害大腦),還有人以統計數據指出吸大麻者容易嘗試更危險的毒品(但也有人認為大麻合法化可以有效減少這問題)。
- 許多研究結果顯示,對於一些疾病的治療,大麻的副作用比起許多合法藥物只低不高(前提是不採用點燃的方式吸食大麻)。
- 也有人指出,毒品所造成的問題中,有一部份必須歸咎於將毒品視為非法的後果,如果毒品合法化並善加管理,則問題會少很多。(如頒佈禁酒令反而會幫助黑幫、也會增加假酒,應該只針對酒駕及酗酒等有害行為禁止及輔導)持這種主張的包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蓋瑞·貝克[8]。
- 菸草一直是一種高成癮性、又會傷害旁人的毒品,可是因為大量的使用者而使得管制嚴格程度遠低於其害處,香菸因此而成為肺癌誘發因子普遍傷害性強捍的毒品之一;近來美國主流社會、高學歷者及當權者的抽菸率已經大降,菸草已經漸漸的成為一般民眾普遍使用的成癮娛樂用品,因此對於菸草的限制已經越來越嚴格。
- 荷兰可以合法拥有少量毒品 。荷兰对消费和持有大麻的政策可追溯到1976年。当时,荷兰把毒品分为硬毒品和软毒品。硬毒品如海洛因、可卡因和安非他命,它们对公众健康构成难以承受的威胁;软毒品如大麻。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向人们提供一个有管理的出口,减少人们接触街头软硬毒品贩的机会。起初,人们可以合法拥有30克以内的大麻。现在,荷兰有关毒品的法律中允许吸食者合法拥有5克毒品[9]。
参考文献
- Nutt, David, Leslie A King, William Saulsbury, Colin Blakemore. "Development of a rational scale to assess the harm of drugs of potential misuse" The Lancet 2007; 369:1047-1053. March 24, 2007
- (新闻稿). 玛丽·维勒米耶. 2020年03月17日 - 10:11 (中文(简体)).
- 真相總是傷人:毒品循環是如何運作的 - 東網即時
- 台灣在2007年7月曾經發生2天之內9名減刑之毒犯因吸毒過量致命的事件,減刑第二天全台9毒販吸毒暴斃-TVBS 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11-03.
- Title 18 Chapter 228, U.S. Cod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 http://www.epochtimes.com/b5/6/3/27/n1267689.htm
- 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蓋瑞·貝克,提出使毒品合法化作為毒品問題的解決之道。貝克教授在他的文章《越來越多人能夠接受毒品合法化的想法了》以及《應該讓毒品的使用合法化嗎》中,用美國當初以修改憲法的方式來結束禁酒政策的做法類比,認為應該沿用解除禁酒令的模式,讓毒品的使用合法化。同時,再利用課稅和重罰雙管齊下的辦法,將吸毒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毒品合法化悖論--質疑毒品交易市場化理論》,http://news.sohu.com/67/35/news145713567.shtml
- http://news.sina.com.cn/w/2008-07-02/132115858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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