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外交

清朝初期,清朝政府与俄罗斯沙皇国政府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该条约中国称为平等条约,俄罗斯(含苏联时期)称为不平等条约(俄罗斯人认为《瑷珲条约》中收回了被中国人强占的失地)。有人认为,这一条约象征着中国正常化外交的开始,但实际上,直到总理衙门成立前,清朝都是以藩属的概念来处理与外国的事务,并且在交往中竭力要求外国臣服(如马戛尔尼),与现代意义上的外交并不相同。[1]

南京條約
19世紀西方的清朝油畫
中俄天津條約

随着清朝国家的衰落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外国的侵略,以《南京条约》为开端,清朝开始与外国签署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或要求割地,或要求赔款,使得清朝由一个强大的东方帝国逐步走向了一个半殖民地国家,在多次的打擊下,最终導致清朝被推翻的命運。

清朝前前后后共和五十多个国家签订了近二百个条约。虽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丧权辱国条约(如:《中英天津条约》),但也有国家辉煌时签订的弘扬国家尊严的条约(如:《尼布楚条约》)。但自始至终,清朝政府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天朝大国”的威仪。即使签署一些不平等条约时,也依旧不忘摆摆架子,把自己视为天朝,把对方视为被天朝道德与尊严所感化,向天朝朝贡的小国。

朝廷政策

禁海令

顺治三年(1646年)编制的《大清律》保留了《大明律》中有关“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的条文。

顺治四年(1647年)因广东平定颁发的“恩诏”中说:“广东近海,凡系漂洋私船,照旧严禁”。

顺治十年的一份户部题本说:“自我朝鼎革以来,沿海一带,俱有严禁”。不过,当时的海禁政策并未真正执行,清人根本不知有海禁。

顺治十二年(1655年)浙闽总督屯泰奏请“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置重典。”,目的是为了削弱、消灭郑成功等抗清力量。

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清廷正式颁布“禁海令”,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天津各省督抚提镇曰:“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辑,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首,皆论死。”然而,海禁实行五年仍未能止住沿海居民对郑成功反清力量的支持。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采纳了黄梧的“遷界令”,将東南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里,村社田宅悉皆焚弃。康熙年间早期也曾多次重申海禁政策。

康熙十五年(1676年),时任江苏巡抚的慕天颜在《请开海禁疏》也说:“记顺治六七年间,彼时禁令未设”。

禁烟令

  • 1729年,雍正七年:禁止鸦片贸易,违者打一百军棍、戴枷囚禁三个月、流放新疆,直至处死。
  • 1815年,嘉庆二十年:禁鸦片。
  • 1839年,道光十九年:虎门销烟
  • 1858年,咸丰八年:中英签署《中英天津条约》,其中规定:鸦片改称洋药,可自由买卖及进口。

通商口岸

開放五口通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

外国宗教

對外關係

朝鲜對清關係

朝鲜在清朝為入關前,是明朝屬國,明亡後,轉變为大清属国,因滿族出身關外剃髮易服政策之故,朝鮮對清朝的態度非常不善。朝鮮人曾私下把清人叫做「夷虜」,把清朝皇帝叫做「胡皇」,若干朝鮮文人私下寫作時仍以崇禎年號紀年,穿著明朝衣冠感到自豪,對於清朝下令漢族人剃髮易服的政策,而順從蠻夷衣冠之舉,顯出相當敵視[2]

但其國家格言,一直都是대명천지(「大明天地」),一直到1897年大韓帝國成立,才變更為「光明天地」。

然而,隨著清朝越來越強大,當進入18世紀時,清朝已排除了各種危機,成為相當強盛的帝國,這使朝鮮使臣對清朝的態度明顯改變。朝鮮人對清朝經過了由憎到愛的轉變過程,朝鮮使臣還公開倡導向清人學習[3]

日本对清关系

德川幕府統治下的日本自17世紀初以來一直處於鎖國的狀態中,採取較嚴格的排外態度。受鎖國政策及華夷之辨等因素影響,幕府官方與清政府並無直接來往,民間交流亦受限制。1732年,日本江戶儒臣林春勝林信篤著作《華夷變態》一書,序文中說「崇禎登天」之後,「大抵元氏雖入帝中國,天下猶未剃髮,今則四海之內,皆是胡服,中華文物蕩然無餘,先王法服,今盡為戲子軍玩笑之具……陷虜,唐魯才保南隅,韃虜橫行中原,是華變於夷之態也」,提出了華夷變態之說[4]


东亚

东亚的属国有琉球朝鮮王朝。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而琉球早在1879年为日本所吞并。清朝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也就遂告结束。

东南亚

东南亚主要有越南苏禄缅甸南掌暹罗兰芳共和国

中亚

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浩罕布哈拉阿富汗乾竺特巴达克山。1876年,俄国吞并浩罕汗国,浩罕与清朝的宗藩关系不复存在。

南亚

清朝中期,南亚拉达克哲孟雄不丹喜马拉雅山外诸国皆为中国藩属。而尼泊尔,是元明清三代的最后一个宗藩。

邦交國

1896年,李鴻章出訪加拿大

清朝灭亡前夕,中國对外派駐使臣的国家共有十七個,分別是英國荷蘭美國俄國比利時秘魯法國意大利墨西哥德國葡萄牙古巴奧匈帝國西班牙日本巴西巴拿马

参见北京中華書局所發行的《清季中外使領年表》一書,這裏節錄出任各國的第一任使臣:

  • 清朝首任駐俄國大使:崇厚 (光緒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任)
    • 中國駐俄國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法國大使:郭嵩燾(光緒四年五月六日到任)
    • 中國駐法國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德國大使:劉錫鴻(光緒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到任)
    • 中國駐德國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奧國[5]大使:李鳳苞(光緒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到任)
    • 中國駐奧地利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荷蘭大使:李鳳苞(駐奧國兼駐荷蘭大使)
    • 中國駐荷蘭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美國大使:容閎(光緒元年十二月十一日到任)
    • 中國駐美國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墨西哥大使:梁誠(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八日到任)
    • 中國駐墨西哥大使列表
  • 清朝首任駐巴西大使:
    • 中國駐巴西大使列表

战争

对明朝

对俄国

对缅甸

对越南

  • 清越战争,1788年—1789年,乾隆五十三至五十四年

对廓尔喀

  • 廓尔喀之役,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

对英国

对英法联军

对浩罕汗国

对法国

对日本

对八国联军

清朝重要对外条约

条约数目统计

简表

自近代以來,清政府在列強的威迫下,前後被迫簽定了許多不平等條約。據統計,中國近代簽定的不平等條約共有343個,其中四十多個條約影響較大。[6][7]

清朝對外主要簽訂條約
條約名稱 對象國 清方簽約人 失地與租借地 賠款 簽約日
尼布楚條約  俄羅斯 索額圖 額爾古納河以北,但确立对外東北主权[lower-alpha 1] 1689年9月7日
恰克圖條約布连斯奇条约  俄羅斯 策棱 色楞格河下游 1727年9月1日
南京條約  英國 耆英 香港島 2100萬 1842年8月29日
南京條約續約  英國 耆英 670萬 1843年7月22日
望廈條約 美國耆英1844年7月3日
虎門條約 英國耆英1844年10月24日
黃埔條約 法國耆英1844年10月24日
璦琿條約 俄羅斯奕山黑龍江以北之外東北1858年5月28日
天津條約 俄羅斯桂良1858年6月13日
 美國1858年6月18日
 英國400萬兩1858年6月26日
 法國200萬兩1858年6月27日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英國1858年11月8日
北京條約 英國奕訢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1300萬兩1860年10月24日
 法國800萬兩1860年10月25日
 俄羅斯烏蘇里江以東之外東北庫頁島1860年11月4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 俄羅斯明誼外西北1864年10月7日
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 美國蒲安臣1868年7月28日
中日修好條規 日本李鴻章1871年8月13日
北京專約 日本奕訢1874年10月31日
煙台條約 英國李鴻章20萬兩1876年9月13日
伊犁條約 俄羅斯曾紀澤新疆霍爾果斯河以西900萬盧布1881年2月24日
中法會議簡明條款 法國李鴻章1884年11月5日
中日天津會議專條 日本李鴻章1885年4月18日
中法新約 法國李鴻章1885年6月9日
煙台條約續增條約 英國桂良1885年6月9日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葡萄牙奕劻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lower-alpha 2]1887年12月1日
中英藏印條約 英國昇泰1890年3月17日
華工條約 美國楊儒1894年3月7日
馬關條約 日本李鴻章台灣澎湖2億兩1895年4月7日
遼南條約 日本李鴻章3000萬兩1895年11月8日
中俄密約 俄羅斯李鴻章1896年6月3日
膠澳租界條約 德國李鴻章胶澳(租借99年)1898年3月6日
旅大租地條約 俄羅斯李鴻章旅順大連(租借25年)1898年3月27日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英國李鴻章新界(租借99年)1898年6月9日
訂租威海衛專條 英國奕劻威海衛(租借25年)1898年7月1日
廣州灣租界條約 法國蘇元春廣州灣(租借99年)1899年11月6日
辛丑條約八國聯軍李鴻章4億5000萬兩1901年9月7日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 日本袁世凱1905年12月22日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英國唐紹儀1906年4月27日

道光之前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条约》

1727年,雍正五年,《布连斯奇条约》,《恰克图条约

道光時期

1842年,道光廿二年,《中英南京条约》

1843年,道光廿三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1843年,道光廿三年,《中英虎门条约》

1844年,道光廿四年,《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道光廿四年,《中法黄埔条约》

  • 条约:《中法黄埔条约
  • 时间:1844年
  • 地点:
  • 代表:
  • 内容:

咸豐時期

1858年,咸丰八年,《中俄瑷珲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中俄天津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中美天津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中英天津条约》

  • 条约:《中英天津条约》(《天津条约》)
  • 时间:1858年6月26日
  • 地点:
  • 代表:
  • 内容:
    • 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通商口岸
    • 内陆传教权
    • 外国人可以在内地游历、经商
    • 外国商船军舰可以在长江口岸自由航行
    • 赔偿英军军费白银二百万两
    • 赔偿英商损失白银二百万两

1858年,咸丰八年,《中法天津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 条约:《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为《中英天津条约》的补充条款(《天津条约》)
  • 时间:1858年11月8日
  • 地点:
  • 代表:
  • 内容:

1860年,咸丰十年,《中英北京条约》

1860年,咸丰十年,《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咸丰十年,《中俄北京条约》

光緒時期

1885年,光绪十一年,《中日天津会议专条》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马关条约》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条约》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 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又称《中英新訂藏印條約》
  • 时间:1906年4月27日,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初四日
  • 地点:北京
  • 代表:清朝唐绍仪英国萨道义
  • 内容:
    • 英国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

租借

清朝的租借主要有新界(英租)、 威海卫(英租)、 胶澳(德租) 、关东州(日租) 、广州湾(法租)。

外交機構

清朝外事机构

  • 理藩院 (1644年-1906年)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1861年-1911年)
  • 外务部 (1900年-1912年)

外交要员

外国驻华办事机构

參見

参考文献

注釋

  1. 清朝在签约前曾主张東北疆線達外興安嶺勒拿河貝加爾湖一帶,然而因為當地以游牧民族為主,其領土界線未明確劃定。同時俄國不斷東侵,至17世紀中葉已殖民於黑龍江中上游地区,并在此建立了一些据点。雙方於尼布楚條約簽訂後明確界線,東北疆線定為外興安嶺額爾古納河一帶,俄軍隨後從外興安嶺以南的黑龍江流域撤出。另外烏第河地區雖然於條約明訂為清朝領地,然而於立界碑時過於偏南方,產生了一塊未定區域。這塊地區最後被俄國侵占[8]
  2. 條約中規定中國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同時亦規定葡萄牙如要将澳门让与他国,必須經過中國政府同意。

引用

  1. 尤淑君:《宾礼到礼宾:外使觐见与晚清涉外体制的变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2. 馬靖妮. . 中央民族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 第35頁.
  3. . [2011-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28).
  4. 林春勝, 林信篤. . 浦廉一校勘. 1958: 1732.
  5. 奥地利在清朝旧译名为奥斯马加,同治八年(1869年)清朝与奥斯马加签订了“和约四十五款,通商章程九款,税则一册”见《清史稿·邦交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6. 《清朝條約全集(影印本全3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7. . [2011-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7).
  8. 劉遠圖. .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3.

外部連結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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