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礽
胤礽(满语:,穆麟德:Yūn Ceng,太清:Yvn Qeng;1674年6月6日-1725年1月27日),幼名保成,生母为孝诚仁皇后,康熙帝第二子。胤礽是康熙帝親自公佈天下擁有冊封禮遇的皇太子,也是康熙帝親自訓練和培育共歷時經三十六年之久,是清朝冊立最久的皇太子。自胤礽兩立兩廢後,康熙不再建儲典禮立太子,恢復舊有祖制以遺詔的形式立太子。[lower-alpha 1]胤礽病逝後,追封為和碩理密親王。原名胤礽(满语:,穆麟德:In Ceng,太清:In Qeng),后避其弟皇帝名諱,改名允礽。
允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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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子⇆废太子 → 理親王(追封) | |
前任:- 繼任:弘晳(已革理親王) | |
國家 | 大清 |
封爵 | 皇太子(后废)、和碩理密親王(追封) |
族裔 | 滿族 |
旗籍 | 滿州镶蓝旗 |
籍貫 | 右翼近支鑲藍旗第二族 |
世系 | 清聖祖系;胤礽支系 |
出生 | 康熙十三年五月初三日(1674年6月6日) 大清北京紫禁城 |
逝世 | 1725年1月27日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戊刻 紫禁城咸安宮禁錮 | (50歲)
諡號 | 密 |
墓葬 | 蓟州(今天津市蓟州区)黃花山陵寢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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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胤礽出生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三日,母親是康熙帝嫡孝诚仁皇后,所生第一子承祜病殤,因此胤礽成為康熙帝一生中唯一的嫡子,因清朝祖宗制沒有極早預立太子的慣例,胤礽一出生後,子憑母贵,康熙帝突破祖宗制堅決給僅兩歲胤礽立為太子。康熙帝取得昭聖太皇太和仁憲皇太同意後才能立為大清帝國的皇太子,於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十四日,頒詔天下,加恩賜赦。[2]
胤礽出生当天,其母孝诚仁皇后不幸難產崩逝,因康熙帝寵爱孝诚仁皇后,就把爱妻之情移轉到兒子胤礽身上,于是便對嫡的唯一遗孤嫡子十分愛護。雍正皇帝之登極詔書中評價:「胤礽年幼時即深受聖祖康熙帝所鍾愛,寢處時依恩勤倍篤」。[3]
中央研究院館藏檔康熙帝硃批諭旨:康熙十四年(1675年)六月三日。康熙帝諭禮部:「帝王紹基垂統,長治久安,必建立元儲,懋隆國本,以綿宗社之祥,慰臣民之望。朕荷天眷誕生嫡子胤礽已及二齡,茲者欽奉太皇太后、皇太后慈命建儲大典宜(即刻)舉行,今以嫡子胤礽為皇太子,爾部詳察應行典禮,選擇吉期具奏」。(《聖祖仁皇帝實錄》)[4]
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二月九日,康熙帝諭禮部:「元良關係國本,慶喜懋膺天眷,今皇太子胤礽出痘荷天地祖宗社稷之佑,已經痊癒,朕心欣悅,應遣官致祭圜丘方澤太廟社稷行告謝禮,爾部作速擇吉來奏」。[5][6][7]
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二月十六日,奉天承運康熙帝詔曰:「茲皇太子胤礽出痘仰荷天地祖宗眷佑,已經痊癒,朕心欣悅,率土同歡,遘斯純嘏之祥,宜有鴻恩之沛,應行事宜開列於後,布告中外,咸使聞知」。[8][9]
康熙帝對於自己未來的接班人寄予了很高期望,從小太子胤礽就被康熙帝訓諭成優秀的預備儲君,自幼就親自教他四書五經。六歲時,令名儒張英、李光地為胤礽之師,並令熊賜履授以理學諸書,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特召江寧巡撫、著名理學家湯斌以禮部尚書之位為詹事府詹事,直隸大名府兵備道耿介為少詹事,胤礽能熟練使用滿語、蒙古語、漢語官話三種語言,馬術出眾,能左右開弓,儒家基本經典亦能粗通,並且時常聽聞聖祖宣講治國之道。 在「太子名份」的情况下,其漸漸被其他皇子孤立,也成為胤礽以後種種行為的出發點。
胤礽14岁时,开始了与皇长子胤禔的高压关系,胤禔号称武力强壮,而胤礽在文学方面有些成果;形成习惯后,胤礽在每方面都要与胤禔交手与比较。到了20岁左右,因為「太子名份」的關係,成年皇子裡幾乎都不與胤礽往來;事实上,其他成年皇子已在背后不斷發動挑戰胤礽儲君地位的行動。
起初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七月,聖祖親征噶尔丹,在烏蘭布通之戰前夕,駐古魯富爾堅嘉渾噶山,聖祖患疾,召太子及皇三子胤祉至行宫。太子胤礽侍疾無憂色,聖祖傷心,遣太子先返北京,這件事是父子情份產生裂痕的起因。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康熙帝諭大學士等:「禮部奏祭奉先殿儀注將皇太子拜褥設置檻內」,朕諭尚書沙穆哈曰:「皇太子拜褥應設檻外,沙穆哈即奏請朕旨記於檔案,是何意見」。著交該部嚴加議處,尋議:尚書沙穆哈應革職、交刑部侍郎席爾達、多奇均應革職。得旨:「沙穆哈著革職,免交刑部。席爾達、多奇俱從寬免革職」。[10]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冊立瓜爾佳氏為太子妃。[11]。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二月,聖祖再次親征噶丹,命令時年二十三歲的太子代行郊祀禮,同時坐鎮京師監國理政,各部院奏章聽從太子胤礽指示處理,如發生重要之事,大臣議定後,奏啟太子[12]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四月,聖祖出兵寧夏,仍然命太子留守京师。聖祖剿滅噶爾丹成功後,太子胤礽奏曰:「…臣欲減帶從人赴父皇之前,於此四月展晝夜戀慕之情且以稱賀,併應與諸皇子中某某偕往,伏候諭旨父皇垂鑒,務賜准行」。聖祖諭旨:「朕目前即入京,皇太子不必率諸皇子來迎」。[13]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五月,聖祖康熙帝因為索額圖私下議論國事,結黨妄來之罪,令宗人府將其禁錮,不久死於幽所。[14]。又命索額圖諸子,交與索额图之弟心裕、法保給拘禁。麻爾圖、邵甘、佟寶等也以黨附之罪被禁錮,諸臣同祖子孫在部院者皆奪官。[15](據《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康熙帝諭曰:「胤礽心性改移,行事悖亂,皆索額圖導之也」)
初廢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康熙帝在木蘭圍獵時,大阿哥胤禔向康熙告發,胤礽與匪類欲結黨羽,為了索額圖向康熙帝復仇,因此允許讓大阿哥胤禔在外暫時看守太子胤礽。九月四日,康熙帝在行宮諭曰:「今觀太子胤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訓…朕包容二十年。且胤礽生而剋母孝誠仁皇后,此等之人古稱不孝,朕即位以来诸事节俭,身御敝褥足用布袜,胤礽所用一切远过於朕,伊犹以为不足,恣取国帑干预政事,必致败坏我国家戕贼我万民而后已,若以此不孝不仁之人为君,其如祖业何」。谕毕,康熙帝痛哭,众臣皆叩頭仆地。當下,康熙帝又宣諭索額圖罪狀,索額圖子格爾芬、阿爾吉善…,俱立行正法。王大臣官員兵民奏曰:「皇上所見至聖至明,諭旨所言皇太子諸事,一一皆確實」。[16](康熙帝認為太子胤礽品行不良已二十餘年,也是索額圖父子引起。但近年以來,太子胤礽舉動異於常人,自大阿哥胤禔告狀後,認為太子有為索額圖向康熙帝復仇,有「逼近幔城裂縫窺伺中」之居心叵測之狀)[14]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七日,康熙帝諭曰:「胤礽兇戾,勢不得已,始行廢斥」。[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十一日,康熙帝諭內大臣、大學士、翰林等:「(近幾年)觀太子胤礽行事與人大有不同,晝多沉睡、夜半方食、飲酒數十巨觥不醉、每對越神明則驚懼不能成禮、遇陰雨雷電則畏沮不知所措、居處失常、語言顛倒,竟類狂易之疾,似有(魘勝鬼物)憑之者」。[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十六日,康熙帝召集群臣,向各王公大臣和九卿官員宣述上諭:「…(太子胤礽已數年以來)忽起忽坐言動失常、時見鬼魅不安寢處屢遷其居、啖飯七八碗尚不知飽、飲酒二三十觥亦不見醉,細加訊問更有種種駭異之事。其近侍人員亦不為少,其中豈無一二受伊恩遇者,而竟不能得一二人之心,以此觀之,非狂疾何以致是」。朕初意俟進京後告祭。朕初意俟進京後告祭奉先殿始行廢斥乃勢不可待,故於行在拘執之。爾諸王貝勒大臣官員眾意何?和碩康親王椿泰等諸王貝勒、滿漢文武大臣官員齊跪奏曰:「皇上之於皇太子胤礽仁以育之義以訓之歷年已久。不意數年來,皇太子胤礽忽染狂疾為(魘勝鬼物)所憑種種行事,不似平時。皇上深念祖宗弘業國計民生,如此施行允協於理」。[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十七日,康熙帝諭諸皇子及領侍衛內大臣滿洲大學士尚書侍郎學士等:「胤礽乃皇后所生,朕煦嫗愛惜,親加訓諭,告以祖宗典型守成當若何用兵當若何,又教之以經史。…太子胤礽幼承朕訓習知義理,而反致人心盡失,其為鬼魅所憑狂惑成疾彰彰明矣,今太子胤礽事已完結。諸阿哥(皇子)中倘有借此邀結人心樹黨相傾者,朕斷不姑容也」。[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十八日,遣官告祭天地太廟社稷廢皇太子胤礽,幽禁咸安宮。御製告天祭文曰:「(康熙帝)臣祗承丕緒,四十七年餘矣,於國計民生、夙夜兢業、無事不可質諸天地。…今胤礽口不道忠信之言、身不履德義之行、咎戾多端,難以承祀,用是昭告昊天上帝,特行廢斥。…臣自幼而孤未得親承父母之訓,惟此心此念對越上帝不敢少懈,(康熙帝)臣雖有眾子,遠不及臣…」。[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二十四日,康熙帝昭告天下:「胤礽自立為皇太子,時勤教諭,並簡名望大臣為之講明性理,歷有年所。顧秉性乖戾、罔體朕心、違背朕訓,雖愆尤日積,尚冀其悔悟自新,屢次南巡江浙西巡秦晉,皆命胤礽隨行,原望其諳習地方風俗、民間疾苦…夫地方物力皆屬小民脂膏,朕屢諭胤礽宜加節儉,伊乃窮奢縱欲,逞惡不悛。…向因索額圖、常泰交通設謀,朕洞覺其情置索額圖於死,而太子胤礽時蓄忿於心,近復有逼近幔城裂縫窺伺中懷叵測之狀,凡此舉動,類為(魘勝鬼物)所憑,狂易成疾」。奉皇太后慈命,告祭天地太廟社稷,特廢黜拘禁,所以仰安宗祏,俯慰臣民也,兹歷指廢黜之由,宣示中外。又因胤礽贪暴縱恣被累者多,深切轸念…布告天下咸使闻知。[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二十九日,召诸皇子入乾清宫,康熙帝谕曰:「当废胤礽之时,朕诸(皇子)阿哥中如有钻营谋为皇太子者即国之贼,法断不容。废皇太子後,大阿哥胤禔曾奏称八阿哥胤禩好,春秋之义,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大宝岂人可妄行窥伺者耶?八阿哥胤禩柔奸性成妄蓄大志,朕素所深知,八阿哥党羽早相要结谋害废太子胤礽,今其事皆已败露,着将八阿哥锁拏,交与议政处审理」。九阿哥胤禟向十四阿哥胤禵語曰:「尔我此时不言何待」。胤禵奏曰:「胤禩无此心,臣等愿保之」。康熙帝震怒。五阿哥胤祺跪抱劝止。诸皇子叩首恳求。康熙怒少解。康熙命诸皇子挞将九阿哥、十四阿哥逐出。[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康熙帝諭諸皇子大臣侍衛等曰:「廢太子胤礽自幼朕親為教養冀其向善。迨年長,親近匪類,薰染惡習,每日唯聽信小人之言,因而行止悖亂至極」。[10]
於太子被廢後不久,大阿哥胤禔上奏:「胤礽所行卑污大失人心,相面人張明德曾相八阿哥胤禩後必大貴,今欲誅殺廢太子胤礽,不必出自皇父之手…」。康熙反而斥責大阿哥、八阿哥和其黨羽為「亂臣賊子」。後來有人發現大阿哥曾用厭勝術加害廢太子的品性或危及性命令其自盡,所居室毓慶宮發現得厭勝物十餘件,所以康熙帝令廢太子由毓慶宮改居為咸安宮,源由亦此。而八阿哥胤禩與大阿哥胤禔結為黨派時,對張明德欲行刺胤礽知情不奏,因此康熙認為八阿哥連同大阿哥欲謀害廢太子胤礽,甚至除胤禩和胤禔爵位,並拘禁胤禔。但因證據不足以證明八阿哥胤禩曾欲謀害廢太子胤礽,而朝中重臣馬齊、佟國維(康熙的舅舅)等人知道此事後,仍然向滿漢眾臣推舉立辛者庫良妃所生八阿哥為儲君。所以康熙帝說了:「倡言欲立胤禩為皇太子殊屬可恨,朕於此不勝忿恚」。[10][17][18]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二曰,康熙帝諭曰:「八阿哥胤禩聞張明德如許妄言,竟不奏聞,令胤禩革去王爵」。[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一月一日,康熙帝諭曰:「大阿哥胤禔,著革去王爵,即幽禁於其府內」。[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一月八日,康熙帝諭領侍衛內大臣等:「朕前因見廢太子胤礽行事顛倒,似為(魘勝鬼物)所憑,籌度周詳始行拘禁…今胤礽之疾漸已清爽,亦自知其罪謂理當拘執…。朕以父子之情不能恝置,召見兩次詢問前事,胤礽竟有全然不知者…觀廢太子胤礽雖稍清楚,語仍略帶瘋狂,朕竭力調治,果蒙天佑,狂疾頓除,不違朕命,不報舊仇,盡去其奢費虐眾種種悖謬之事,改而為善。朕自另有裁奪,如廢太子胤礽狂疾不痊,仍蹈前惡,天亦不容也!朕為君父,凡事皆朕真知灼見當斬者斬之當罪者罪之,並未嘗聽信人言而為此也。且一切暗中搆煽悖亂行事,俱係索額圖父子。頃,廢太子亦奏言:其向時悖亂皆自伊等為之。此等情節,小人不知妄意朕召見廢太子似非無故欲致慇懃於廢太子而條陳保奏者,甚非也!凡事皆在朕裁奪…。十月十七日,查出(魘勝)廢太子胤礽之物。服侍胤礽之人奏稱:是日,胤礽忽似瘋顛備作異狀幾至自盡…胤礽亦自驚異問諸宦侍:我頃者作何舉動?朕從前將其諸惡皆信為實。以今觀之,廢太子胤礽實被(魘勝)而然,無疑也」。[10]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一月十六日,康熙帝諭曰:「朕初次中路出師,留胤礽辦理朝事,舉朝皆稱皇太子之善。及朕出師寧夏後,胤礽聽信匪人之言,素行遂變,自此朕心眷愛稍衰,置數人於法,因而外人竊議胤礽不孝及所行不善者。遂自此始,其後胤礽不知改悔,有類狂易朕特命拘繫之…今觀胤礽雖曾有暴怒捶撻傷人事並未致人於死,亦未干預國政,若人果被殺豈有無姓名見証,凡此等事皆由大阿哥胤禔魘勝所致,胤禔所播揚廢太子胤礽諸事其中多屬虛誣(誣陷)。廢太子胤礽既執之後在途中行時,若非朕委任親信侍衛加意防護胤礽,必被胤禔害矣。到京後,令胤礽居咸安宮,朕亦熟籌及此,凡彼處宦侍俱責令小心守護。令朕體違和,每念胤礽被廢之事,甚為痛惜…自禁胤礽之後,朕日日不能釋然於懷,染疾以來,召見一次,胸中疏快一次…」。廢太子胤礽奏曰:「皇父諭旨至聖至明,凡事俱我不善,人始從而陷之殺之,若念人之仇,不改諸惡,天亦不容,今(我)亦不復有希冀爾等眾人若仍望(我)為皇太子,斷斷不可」。[19]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一月十九日,康熙帝命內侍梁九功、李玉傳諭諸皇子及王、公、大臣曰:「前拘禁廢太子胤礽時並無一人為胤礽陳奏。惟四阿哥胤禛(雍正帝)性量過人深知大義,屢在朕前為廢太子胤礽保奏」。[10]
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康熙帝諭滿漢諸臣曰:「…所以拘執廢太子胤礽者,因其獲戾於朕!並非欲立八阿哥為太子而拘執胤礽也!廢太子胤礽獲罪之處,(用言詞誣陷廢太子胤礽的有很多人)。今馬齊、佟國維與大阿哥胤禔為黨,倡言欲立八阿哥胤禩為皇太子,殊屬可恨,朕於此不勝忿恚,況八阿哥胤禩乃縲絏罪人…如此則立皇太子之事皆由於爾諸臣、不由於朕也,且果立八阿哥胤禩,則大阿哥胤禔必將大肆其志,而不知作何行事矣!朕悉睹其情形,故命亟釋廢太子胤礽。朕聽政四十九年包容之處甚多,惟於茲事忿恚殊甚,朕原因氣忿成疾…馬齊原不諳事,此數年中起自微賤,歷陞至大學士,其處心設慮無恥無情但務貪得,朕知之已久早欲斥之,乃潛窺朕意而蓄是心殊為可惡,理應立斬以為眾戒,朕因任用年久不忍即誅,著即交胤禩嚴行拘禁」。馬齊的親族被懲處革職者甚多。[20]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二月,康熙帝諭:「胤礽前染瘋疾,朕為國家而拘禁他,後詳查被人魘勝之處,將魘勝物,俱令掘出。其事乃明,今調理痊愈始行釋放。朕將此情由,俱曾朱筆書出,詳悉諭諸大臣」。[10]
復立
《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九日,康熙帝以復立皇太子胤礽。遣官告祭天地、宗廟、社稷。(康熙帝)告祭天壇祭文曰:「臣仰荷天庥撫臨海㝢,深維國本統緒攸關,建立嫡子胤礽為皇太子歷有三十餘載,不意忽染暴戾狂易之疾,以祖宗所遺洪業及萬邦民生,不敢姑息,遂行退廢,絕無纖毫私意。…幸賴皇天眷佑平復如初,比因此等事情,常切慚恨心神耗損,致成劇疾,自維勢難必愈,但深念祖宗垂貽丕基。諸(皇子阿哥)中胤礽居貴,雖被魘勝,已漸痊可…」。[21]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十日,授皇太子胤礽冊寶,復立皇太子正位東宮。授皇太子妃冊寶,復封為皇太子妃。[10]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十一日,以復立皇太子胤礽。詔告天下,康熙帝詔曰:「朕惟建立儲嗣承奉宗祧國本攸關、元良是託。信能飭身澡德敬學勤修行懋著於宮庭論允孚於臣庶申命主器實協彝章。皇太子胤礽久踐青宮夙標譽望克殫誠孝篤守恪恭,不意忽染迷惑狂易之疾。朕深惟祖宗洪業及萬邦民生所繫至重,不得已而有退廢之舉。嗣後漸次體勘,當國家有此大事時,性生奸惡之徒各庇邪黨,借端搆釁朕,覺其日後必成亂階。遂窮極始末究其情實,因而確(皇太子胤礽)得病源悉由魘勝所致…」。[10]
再廢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二十七日,康熙帝聞奏太子胤礽与為非作歹匪類結黨會飲。被康熙帝稱作索額圖家奴的兵部尚書耿額。康熙帝諭曰:「…今乃負恩造謀結黨,為太子胤礽援結朋黨者,伊等所行皆由於耿額」。並譴責步軍統領讬合齊、刑部尚书齊世武、都統鄂繕、迓圖等,這就是著名的沈天生案。尚書耿額、齊世武等人被判處絞死,又將托合齊以沈天生案中賄罪判絞死、鄂繕奪官幽禁、迓圖入辛者庫守安親王墓。皇帝與儲君之間的矛盾又發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於是決定再廢太子。[22]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九月三十日,康熙帝巡視塞外回北京當天,即宣布:“太子胤礽自復立以來狂疾未除。朕已奏聞皇太后,將胤礽拘執看守。”胤礽廢黜幽禁於京城之內咸安宮。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一月十六日,以廢皇太子胤礽,頒詔天下,詔曰:「朕誕膺統緒五十餘年,宵旰孳孳,不敢暇逸,惟以不克仰承上天之眷佑丕顯祖宗之鴻庇為懼。…胤礽向以狂惑成疾,難荷丕基,已於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十八日特行廢黜。嗣後重念父子之恩,冀其悔心易行,胤礽亦當眾矢誓痛改前愆,因釋其禁羈,復行冊立。詎意年來狂疾益增,罪尤日積昏暴僭越,罔有悛心…。布告天下,咸使聞知」。[10]
康熙五十二年(1714年)二月,康熙帝諭曰:『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皇帝並未預立皇太子、太宗皇帝亦未預立皇太子。漢唐以來,太子幼衝尚保無事;若太子年長,其左右群小結黨營私,鮮少有能無事者。…太子之為國本,朕豈不知,立非其人,關系匪輕。朕將胤礽從幼教訓,迨後長成,變為暴虐無所不為,不知忠孝,不識廉恥,行事乖戾,有不可言者。推其故,皆由瘋狂成疾,迷惑所致,此疾有二十餘載矣。凡人醉後傷人,醒時知悔。胤礽似長醉不醒,所為過惡身不自知。胤礽之儀表及學問才技,俱有可觀。今一至於此,非瘋狂而何。自胤礽廢而復立以來,朕尤加意教訓,心血耗盡,因胤礽狂疾終不痊愈,故又行廢黜』。[10]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朝鮮國王所派的使臣回國後,向朝鮮國王表明大清康熙帝當時的意旨:「弘皙颇賢,难于废立胤礽」;或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亦表明康熙帝當時意旨:「弘皙甚賢,故不忍立他子,而尙尔贬处胤礽矣」。[23][24]
雍正期間
※以下參見:雍正皇帝登極詔書(典藏檔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25][26][27][28]
-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胤禛登基即位頒立詔書於天下,雍正皇帝詔曰:「朕(是)皇考(康熙帝)大行皇帝德妃之子,昔皇二子(允礽)弱齡建立深為(康熙帝)聖慈鍾愛,寢處時依恩勤倍篤,不幸中年神志昏憒病類風狂,皇考念宗社重任付託為艱,不得已再行廢斥,待至十有餘年,沈疾如故,痊可無期,是以皇考升遐之日,詔朕纘承大統,朕之昆弟子姪甚多,惟思一體相關敦睦罔替,共享昇平之福永圖磐石之安」。(註:雍正帝即位後,胤礽為避其名諱,改名允礽)
※遺詔:
- 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雍正于乾清宫召诸王满汉大臣入见,面喻曰:「康熙帝於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倉猝之間一言而定大計,薄海內外莫不傾心悅服,共享安全之福…康熙帝既將大事付託於朕,朕身為宗社之主不得不預為之計,今朕特將此事親寫密封藏於匣內,置之乾清宮正中…正大光明匾額之後,乃宮中最高之處…」。[29]
※以下據《雍正朝起居注》《大义觉迷录》:
-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一日,雍正帝諭曰:「雍正二年冬間,二阿哥允礽抱病。朕命護守咸安宫之大臣等,於太醫院揀擇良醫數人,聽二阿哥自行選用。二阿哥素知醫理自與醫家商訂方藥,迨至病勢漸重。朕遣大臣往視二阿哥,二阿哥允礽感朕深恩涕泣稱謝云:『我本有罪之人,得終其天年皆皇上(雍正帝)保全之恩也,又謂其子弘晳:我受皇上(雍正帝)深恩今生不能仰報,汝當竭心盡力,以繼我未盡之志…』。及二阿哥病益危篤,朕令備儀衛移於五龍亭,二阿哥見黄輿感激朕恩以手加額口誦佛號。以上情事咸安宫宫人内監百餘人,皆所目覩者。及二阿哥允礽病故之後追封親王,一切禮儀有加。且(朕)親往哭奠以展悲慟,其喪葬之費動支庫帑悉從豐厚,命大臣等盡心辦理。封其二子(弘晳)以王公之爵優加賜賚…」。
康熙帝遺命
自再廢太子後,宣稱不再立太子之位。[30]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三月,康熙帝快駕崩時傳言於圓明園初見胤禛的兒子(乾隆帝)弘曆得到康熙帝鍾愛,但是康熙時期的歷史文獻或檔案裏並沒有評價過弘曆或賞賜他們母子的紀錄。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傳位于雍正帝胤禛,但是根據國外記載是,康熙帝升遐之日遺命:「第四子雍親王胤禛(雍正帝)最賢,我死後立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氣象必封為太子──(進一步解釋)廢太子胤礽、皇長子胤禔性行不順,依前拘囚,豐其衣食,以終其身。廢太子胤礽第二子弘皙朕所鍾愛,特封和碩親王」。[31][32]雍正帝替康熙帝保守秘密藏胤礽之子弘皙於京城外鄭各家莊王府(遷移鄭家莊的理由,據原始檔案雍正帝並沒有多加說明)。廢太子胤礽於雍正二年十二月咸安宮病逝,享年50岁,死後被追封為和碩理親王,諡曰密,葬於今天津市薊縣黃花山園寢,歷經抗日戰爭、國共內戰、文化大革命後現存馱龍碑。[33]大清國《世宗憲皇帝實錄》和朝鮮王朝《李朝實錄》同時記載:雍正帝登基期間,已奉皇考康熙帝遗命預備冊封胤礽第二子弘晳為理郡王,雍正八年,弘皙襲封為理親王。《李朝實錄》記載:朝鮮使臣回國後,向朝鮮國王稟告清國康熙帝最後遺命:「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氣象必封為太子」外,此句之後,關於太子是胤禛第二子之後並沒有多加以描述此有關的歷史,此之後只記載『康熙帝既封(胤礽)之子弘皙為王,(雍正帝)以在邸時宮室、服御、金銀、臧獲及王府官屬,一併移給弘皙』。除此以外,(乾隆帝)弘曆的歷史隻字不提。《世宗憲皇帝實錄》記載:雍正十一年,雍正帝只剩下皇四子弘曆與皇五子弘晝兩位皇子時才冊封王爵:寶親王弘曆、和親王弘晝。雍正帝駕崩前這兩位皇子朝夕侍奉於病榻旁側(遺詔上也僅有這兩位皇子:皇四子寶親王弘曆、皇五子和親王弘晝)。[34]
家族
先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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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
- 側福晉李佳氏,輕車都尉舒爾德庫之女。康熙三十六年年底已為毓慶宮皇太子位下之貴人。康熙四十五年的玉牒記其為庶妃李甲氏,而根據康熙四十六年的檔案,李佳氏應為毓慶宮主位下之嬪,惟因太子被廢之故而同被剝奪位號。雍正二年十二月,弘皙之母李佳氏因奉侍二阿哥多年且人品淳謹而封為理親王側妃,居住在弘皙的府第裏。永璥憶述側妃祖母李佳氏於乾隆十年春旬將胤礽的書法心經冊分發給他及胤礽諸子。
- 側福晉李佳氏,雲騎尉雷大人之女。康熙四十五年的玉牒記其為庶妃李氏,而根據康熙四十六年的檔案,李氏應為毓庆宮主位下之大答應。
- 側福晉林佳氏,出身待考。康熙四十五年的玉牒記其為庶妃林氏,而根據康熙四十六年的檔案,林佳氏應為毓庆宮主位下之貴人。
- 側福晉唐佳氏,出身待考。康熙四十五年的玉牒記其為庶妃唐氏,而根據康熙四十六年的檔案,唐氏應為毓庆宮主位下之大答應。
- 側福晉程佳氏,程世福之女。
- 側福晉王佳氏,出身待考。
- 庶福晉劉佳氏,出身待考。
- 妾劉氏,出身待考。
- 妾錢氏,出身待考。
- 妾邱氏,出身待考。
- 媵妾祁氏,出身待考。
- 媵妾朱氏,出身待考。
- 媵妾裴氏,出身待考。
兒女
嫡福晋瓜爾佳氏(都统石文炳之女) | ||||
姓名 | 關係 | 生年 | 卒年 | 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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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 | 第三女 | 1697年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八月十一日卯時 | 1735年 雍正十三年乙卯四月十三日巳時 | 康熙五十九年五月嫁土默特部多羅達爾漢貝勒阿喇布坦。卒年三十九歲。一 |
側福晋李佳氏(輕車都尉舒爾德庫之女) | ||||
(早殤) | 第一子 | 1692年 康熙三十年辛未十二月二十八日丑時 | 1701年 康熙四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亥時 | 卒年十一歲。 |
弘晳 | 第二子 | 1694年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辰時 | 1742年 乾隆七年壬戌九月二十八日卯時 |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封多羅理郡王,雍正八年晉封和碩理親王,乾隆四年革爵。七年卒,年四十八歲。嫡妻科爾沁部烏朗罕濟爾默氏,噶爾藏之女。 |
側福晋李佳氏(雲騎尉雷大人之女) | ||||
(早殤) | 第一女 | 1694年 康熙三十二年癸酉四月二十三日辰時 | 1694年 本年五月卒 | |
(早殤) | 第二女 | 1695年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二月十六日寅時 | 1695年 本月卒 | |
側福晋程佳氏(程世福之女) | ||||
郡主 | 第八女 | 1714年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元月十七日酉時 | 1760年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十月十四日巳時 | 雍正八年庚戌十二月,嫁敖漢博爾濟吉特氏台吉彭蘇克拉氏。卒年四十七歲。 |
(早殤) | 第十女 | 1717年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九日子時 | 1720年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元月卒 | 卒年四歲。 |
弘㬙 | 第十子 | 1719年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十二月初八亥時 | 1780年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八月二十七日巳時 | 乾隆元年二月封奉恩輔國公,四年十月襲封多羅理郡王,官至宗人府宗令、正藍旗滿洲都統。薨年六十三歲,諡恪。嫡福晉瓜爾佳氏,筆帖式塞特之女。 |
弘晥 | 十二子 | 1724年 雍正二年甲辰九月二十一日丑時 | 1775年 乾隆四十年乙未五月初一寅時 | 乾隆三年十一月封奉恩輔國公,官至宗人府右宗正、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卒年五十二歲。嫡妻侯佳氏,侯文玉之女。 |
侧福晋唐佳氏 | ||||
(早殤) | 第四子 | 1704年 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十月初四日寅時 | 1706年 康熙四十四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一日巳時 | 卒年二歲。 |
和硕淑慎公主 | 第六女 | 1708年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元月初二丑時 | 1784年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九月初十亥刻 | 雍正初,撫養宮中。雍正四年,年十九,下嫁科爾沁觀音保,封今位號。十三年二月,夫亡。薨年七十七歲。 |
弘曣 | 第六子 | 1712年 康熙五十一年壬辰七月初四丑時 | 1750年 乾隆十五年庚午四月十四日子時 | 雍正六年三月封奉恩輔國公,卒年三十九歲,諡恪僖。嫡妻左佳氏,左世恩之女。 |
侧福晋王佳氏 | ||||
弘晀 | 第七子 | 1714年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五月初五卯時 | 1774年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七月二十二日未時 | 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封奉恩輔國公,乾隆三十四年十月革退公爵。卒年六十一歲。嫡妻那木都魯氏,山西按察使岳岱之女。 |
弘昞 | 十一子 | 1720年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正月初一卯時 | 1763年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三月二十二日卯時 | 卒年四十四歲。嫡妻趙佳氏,步軍校澤和之女。 |
侧福晋林佳氏 | ||||
弘晉 | 第三子 | 1696年 康熙三十五年丙子十月二十日未時 | 1717年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三月十二日戌時 | 卒年二十二歲,以輔國公品級殯葬。嫡妻兆佳氏,兵部員外郎雅爾泰之女。 |
縣主 | 第九女 | 1715年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十二月五日丑時 | 1762年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閏五月二十一日丑時 | 雍正七年十二月,嫁敖漢台吉策旺多爾濟;乾隆十六年六月初十,夫亡。卒年四十九歲。 |
庶福晋范佳氏 | ||||
(早殤) | 第四女 | 1706年 康熙四十五年丙戌二月初二丑時 | 1706年 本日卒 | |
(早殤) | 第五女 | 1708年 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十二月十二日午時 | 1712年 康熙五十一年壬辰正月 | 卒年五歲。 |
庶福晋劉佳氏 | ||||
(早殤) | 第七女 | 1711年 康熙五十年辛卯十月十六日戌時 | 1716年 康熙五十五年丙申十月 | 卒年六歲。 |
(早殤) | 十一女 | 1717年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九日子時 | 1725年 雍正三年乙巳二月十六日酉時 | 卒年九歲。 |
妾劉氏 | ||||
(早殤) | 第五子 | 1708年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十一月初五未時 | 1708年 本日卒 | |
妾錢氏 | ||||
(早殤) | 第八子 | 1715年 康熙五十四年乙未正月二十六日寅時 | 1726年 雍正四年丙午六月初五午時 | 卒年十二歲。 |
妾邱氏 | ||||
弘暚 | 第九子 | 1716年 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五月十四日卯時 | 1783年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正月十一日申時 | 乾隆元年授官三等侍衛,十年因病解退。卒年六十八歲。嫡妻尚佳氏,尚玉德之女。 |
媵妾朱氏 | ||||
(早殤) | 十三女 | 1718年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正月初五亥時 | 1719年 康熙五十八年己亥四月 | 卒年二歲。 |
媵妾祁氏 | ||||
郡主 | 十二女 | 1717年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十月十二日巳時 | 1776年 乾隆四十一年丙申三月十三日巳時 | 雍正十年正月嫁喀喇沁一等塔布囊喀英阿。卒年六十歲。 |
媵妾裴氏 | ||||
(早殤) | 十四女 | 1722年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三月初十未時 | 1722年 本年七月 |
文獻重點
《康熙朝起居注》:
康熈五十二年(1714年)二月二日,康熙帝諭曰:「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皇帝並未立皇太子、後諸王貝勒大臣奉太宗皇帝即位,大宗皇帝亦未立世祖皇帝爲皇太子……朕將胤礽從幼教訓,並未知撻人詈人,迨後長成變爲暴虐無所不爲不知忠孝不識廉耻行事乖戾,有不可言者矣。追維其故,皆由瘋狂成疾迷惑所致,此疾有二十餘戴矣!如人醉後傷人醒時未有不悔者,今似長醉不醒,所爲過惡身不自知,命伊讀書寫字輙蹶然而起。且胤礽之儀表及學問才技俱有可觀,今一至於此非瘋狂而何,自廢而復立以来六年之中,朕加意教訓心血耗盡鬚白身衰,朕始終望胤礽痊愈,並非有意另立而廢之也,若有此心,前豈肯廢而復立乎!」
康熙五十七年(1719年)正月二十日,康熙帝諭曰:「二阿哥胤礽學問與馬藝能原無可議之處,但得瘋疾病發時,即諸事不省,舉動乖張……」。
康熙五十七年(1719年)正月二十一日,康熙帝諭曰:「…二阿哥胤礽學問騎射藝能並無可議之處,後胤礽因得病,病一發即諸事不省,舉動乖張,雖然得病,朕意猶望胤礽倖痊復行放出,五年以內朕父子每日相見,凡事朕盡心教訓,並無悛改之勢,始復拘禁伊於拘禁處……」。
评价
- 康熙帝:1胤礽乃皇后所生,朕煦妪爱惜。2皇太子自幼读书,深明大义,必然谨慎。上则祖庙社稷之福,下则臣民之造化也。朕不胜喜悦。3尔在宫稳坐泰山理事,故朕在外放心无事,多日悠闲,此可轻易得想乎?朕之恩福盖由行善而致也。朕在此无不告知众人。尔如此孝顺父亲,诸事挂念在心,朕亦祝尔长寿无疆,子孙同尔一样孝顺,亦如此恭敬尔。尔诸事稔知恭敬,故写信寄之。4皇太子并与诸臣巨细问之,此一大畅快事也。5皇太子乃极孝顺之人,想是见花鸟鱼兽,怜惜朕于沙卤边陲之劳苦耳。
- 雍正帝:昔皇二子(允礽)弱齡建立深為聖(康熙帝) 慈鍾愛,寢處時依恩勤倍篤,不幸中年神志昏憒病類風狂,皇考念宗社重任付託為艱,不得已再行廢斥,待至十有餘年,沈疾如故,痊可無期…。
- 法國傳教士白晋:可以说,此刻已23岁的皇太子,他那英俊端正的仪表在北京宫廷里同年龄的皇族中是最完美无缺的。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皇太子,已至在皇族中,在宫廷中没有一个人不称赞他,都相信有朝一日,他像他父亲一样,成为中华帝国前所未有的伟大皇帝之一。[35]
爭議歷史
参考文献
- 《清史稿》世祖本記
- 《聖祖仁皇帝實錄 卷之五十八 》
- . [2020-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9).
- 中央研究院館藏康熙硃批諭旨 卷冊:丁08 頁次:752 登錄號 278678-035 高廣30x26
- 品名:《明清史料》 卷冊:丁08 頁次:753
-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 (四庫全書本)/卷08》康熙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諭吏部:皇太子出痘痊愈,朕心欣悅,醫官甄國鼐、選知縣傅為格侍奉調理,小心勤慎,宜行議叙,以示加恩,尔部議奏特諭。
- 《康熙朝起居注》中,康熙十七年(1678年),皇太子出痘,各部院衙门章奏,俱命送内阁。康熙十九年(1680年),武昌府通判傅为格善为小儿种痘,曩皇太子喜事,令诊视疗治,获奏痊愈。
-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 (四庫全書本)/卷08》
- . [2020-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8).
- 《聖祖仁皇帝實錄》
- 聖祖硃批:“皇太子所問,甚周密而詳盡,凡事皆欲明悉之意,正與朕心相同,朕不勝喜悅。且汝居京師,辦理政務,如泰山之固,故朕在邊外,心意舒暢,事無煩擾,多日優閒,冀此豈易得乎?朕之福澤,想由行善所致耶!朕在此凡所遇人,靡不告之。因汝之所以盡孝以事父,凡事皆誠懇敦切,朕亦願爾年齡遐遠,子孫亦若爾之如此盡孝,以敬事汝矣。因稔知爾諸事謹慎,故書此以寄。”(《宮中檔康熙朝奏摺》第八輯《滿文諭折》)
- “二月丁亥朔,上谒陵。辛卯,上还京。壬辰,以硕鼐为蒙古都统。癸丑,告祭郊庙社稷。甲寅,命皇太子胤礽留守。丙辰,上亲统六师启行。”
- 《聖祖仁皇帝親征平定朔漠方略 卷四十三》康熙三十六年四月丁丑。父皇萬安四月二十四日辰時奉到諭㫖朕大事已集意中無事日與諸臣一言及之,以為快臣讀之不勝懽忭,但臣更有不盡之喜躍者,自去年三月至今年四月臣計三次整十一月不得依父皇膝下以承聖訓,皆逆㓂噶爾丹之故,今父皇斷不宥彼必發兵勦之彼…,父皇之憂矣臣愈一思之喜之不盡,今噶爾丹自裁其子被擒朔漠永寧,又並無家事,臣欲減帶從人赴父皇之前,於此四月展晝夜戀慕之情,且以稱賀。併應與諸皇子中某某偕往伏候諭㫖父皇垂鑒務賜准行。得㫖:「朕目前即入京,皇太子不必率諸皇子來迎」。
- 《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正月二十一日,康熙帝諭:「二阿哥(廢太子胤礽)心性改移、行事悖亂,皆索額圖導之也。自二阿哥近侍人員以至內監言及索額圖、常泰,無不切齒…」。
- 《清史稿 卷二六九,索額圖傳》
- 《聖祖仁皇帝實錄 卷之二百三十四》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四日,諭:「…更可異者,伊每夜逼近布城裂縫向內竊視,從前索額圖助伊潛謀大事,朕悉知其情將索額圖處死,今胤礽欲為索額圖復仇結成黨羽,令朕未卜今日被鴆、明日遇害,晝夜戒慎不寧。…俟回京昭告於天地宗廟,將胤礽廢斥,朕前命直郡王胤禔善護朕躬,並無欲立胤禔為皇太子之意,胤禔秉性躁急愚頑,豈可立為皇太子。其胤礽黨羽凡係畏威附合者皆從寬不究外…」。
- 參考:《清史稿 列傳七》
- 《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二十一日,康熙帝召領侍衛內大臣滿漢大學士尚書等,問曰:「朕躬違和,命爾等於諸阿哥中保奏可為儲貳者,爾等何以獨保八阿哥胤禩?胤禩獲罪於朕…豈可使為皇太子,況胤禩乃胤禔之黨,胤禔曾奏言請立八阿哥為皇太子,伊當輔之,可見伊等結黨潛謀…其日先舉八阿哥者為誰,爾等各據實陳奏」。…康熙帝諭曰:「朕知之矣,此事必舅舅佟國維、大學士馬齊以當舉八阿哥胤禩默喻於眾,眾乃畏懼伊等」。馬齊奏曰:「是日議斯事奉旨命臣毋得干預,是以臣即避去,諸臣所議臣實不知」。康熙帝諭曰:「此事明係馬齊暗中喻眾,馬齊向來謬亂」。
- . [202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9).
- 《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諭滿漢諸臣曰:…所以拘執皇太子(胤礽)者,因其獲戾於朕耳,並非欲立胤禩為皇太子而拘執之也。皇太子(胤礽)獲罪之處虛誣者甚多,今馬齊、佟國維與胤禔為黨倡言欲立胤禩為皇太子殊屬可恨,朕於此不勝忿恚,况胤禩乃縲絏罪人,其母又係□族,今爾諸臣乃扶同偏徇保奏允禩為皇太子,不知何意?豈以胤禩庸劣無有知識,倘得立彼則在爾等掌握中,可以多方𥳽弄乎?如此則立皇太子之事皆由於爾諸臣、不由於朕也,且果立胤禩,則胤禔必將大肆其志,而不知作何行事矣,朕悉睹其情形,故命亟釋(廢太子胤礽)。朕聽政四十九年包容之處甚多,惟於茲事忿恚殊甚,朕原因氣忿成疾…。奏入,諭曰:馬齊原不諳事,此數年中,起自微賤,歷陞至大學士,其處心設慮無恥無情但務貪得,朕知之已久早欲斥之,乃潛窺朕意而蓄是心殊為可惡,理應立斬,以為眾戒,朕因任用年久不忍即誅,著即交胤禩嚴行拘禁。李榮保著免死,照例枷責,亦聽胤禩差使。馬武著革職,其族中職官及在部院人員,俱革退,世襲之職亦著除去,不准承襲。…
-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皇太子胤礽忽見迷惑狂易,朕不得已而有退廢之舉,…於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十日授以冊寶復立為皇太子正位東宮【中央研究院歷史研究所《明清檔案》卷冊:A039-176】
- 《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五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宗人府等衙門遵旨將託合齊等結黨會飲一案,審訊各供具奏。得旨:此等事俱因胤礽所致,胤礽行事天下之人無分貴賤莫不盡知,若果以孝為本以仁為行,天下之人皆知係朕之子,必無異心。何必求此等人保奏,惟其行事不仁不孝,難於掩蓋。徒以言語貨財買囑此等貪濁諂媚之人潛通信息尤屬無恥之甚矣。託合齊最為下賤恣意貪婪事跡彰著。鄂繕無知穉子,巧語誘人,止圖哺啜不惜顏面。齊世武自幼與光棍結黨好為爭鬥行事粗鄙昏濁殊非人類。耿額居心暗昧臨事苛刻,從前寶鼎、佟保索額圖長泰等皆知之。迓圖係高麗之賤俘為安親王屬下辛者庫,因王厚待之,朕不次擢用,授為都統與上三旗大臣一體加恩賞賚,不意王喪事未畢,即與人會飲,藐視小王子,妄自尊大負恩背義如此。都圖皁保、武拜、張伯良俱係辛者庫貧窮下賤並非守分安靜之人。朝奇素多惡謀愍不畏死刁險叵測,胤礽亦所深知,曾欲致(皇太子胤礽)死地者,此輩之黨早應族誅,以昭國法,但朕自御極以來好生為德諸事詳慎,將此輩從寬豢養冀其改悔乃猶有此等之事朕亦愧焉。將此諭旨於眾犯前宣讀,令伊等竦聽託合齊、耿額、齊世武、朝奇等現在別案審擬即於各案完結。鄂繕著革職拘禁。迓圖仍入安親王屬下辛者庫,著看守王墓。都圖等係辛者庫人,著交與內務府總管請旨。
- 《朝鲜王朝李朝实录》记载。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冬至使赵泰采等自淸国还。 上引见,问胡皇太子事,泰曰:「皇帝当初防禁甚严,而近来少宽之,且以放太甲於桐宫, 出试题,故彼人亦谓终当复位,而但太子不良, 虽十年废囚, 断无改过之望,缔结不逞之徒,专事牟利,财产可埒一国,德琳之狱,亦由於此。然皇长孙(弘皙)颇贤,难于废立允礽」。
- 《朝鲜王朝李朝实录》记载。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上曰:「..太子允礽尙被拘囚耶?」枋曰: 或云: 「太子允礽之子(弘皙)甚贤,故不忍立他子,而尙尔贬处允礽矣」。
- 世宗憲皇帝登極恩詔。典藏者: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數位物件典藏者: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台灣 (CC BY-NC-SA 3.0 TW)。發佈於《開放博物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2020-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9).
- . [2020-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9).
- 《雍正朝漢文諭旨彙編》《世宗憲皇帝實錄 卷之一》《世宗憲皇帝聖訓 卷三》《江西通志卷首之三》《江南通志卷首首三之一》《湖廣通志卷首》《山東通志卷一之三》《皇朝文獻通考 卷一百三十》
- 《世宗憲皇帝實錄 卷之十》《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 卷十》《皇朝文獻通考 卷一百三十四》《欽定皇朝通典 卷五十三》
- 1.乾隆《高宗純皇帝实录》:「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壬寅)、弘曆(乾隆)十二歲時初見(康熙皇帝)圣祖于圆明园之镂月开云,见即惊爱,命宫中养育。...
- 。
- 《朝鲜李朝實錄》,卷十。康熙六十一年:「康熙皇帝在暢春苑病劇,知其不能起,召閣老馬齊言曰:『第四子雍親王胤禛最賢,我死後立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氣象,必封為太子』──(進一步解釋)仍以为君不易之道,平治天下之要,训诫胤禛,解脱其头项所挂念珠与胤禛曰:『此乃顺治皇帝临终时赠朕之物,今我赠尔,有意存焉,尔其知之』。又曰:『廢太子允礽、皇長子允禔性行不順,依前拘囚,豐其衣食,以終其身。廢太子第二子(弘皙)朕所鍾愛,其特封為親王』,言迄而逝。」
- 馮其利:《重訪清代王爺墳》,北京燕山出版社,ISBN 9787540219369
- .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9).
- 《中國皇帝康熙傳》Portrait historique de l'empereur de la Chine (Paris, 1697)
- . [202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康熙朝起居注》《雍正朝起居注》
- 《雍正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和碩恆親王臣允祺、和碩裕親王臣保泰、和碩淳親王臣允祐、多羅貝勒臣滿都護,謹奏:為欽奉上諭事。 雍正元年五月初七日,奉奏事員外郎雙全等發(雍正皇帝)硃批諭旨:「於鄭各家莊修蓋房屋派出兵丁,想皇考(康熙帝)聖意,或欲令二阿哥(允礽)前往居住,然(康熙)無明降諭旨,朕不可揣度料理…」。
- 《上谕内阁(四库全书本)》 上谕:前奉 皇考谕㫖二阿哥(允礽)断不可放出,朕惟皇考之旨是遵彼时,若有㫖完结朕亦遵行耳,朕惟仰体皇考圣意....皇考曾有谕㫖二阿哥允礽、大阿哥允褆断不可放出,是以朕遵奉而行,自登大宝以来於二阿哥处未降一㫖、未遣一人…。
允礽 理密親王世系 清聖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6月6日1674年逝世於:1月27日17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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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 玄燁 |
皇太子 在位期間:1675年-1708年;1709年 - 1712年 |
繼任: 顒琰 |
王室頭銜 | ||
新頭銜 追封 |
理親王 在位期間:1724年 |
繼任: 二子已革理親王弘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