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邨

太和邨英語:)是香港的一個公共屋邨,位於香港新界大埔頭,是大埔新市鎮其中一個建於實地而非填海地的公共屋邨,亦是自牛頭角下邨8-12座後,香港首條廣泛應用預製組件技術興建的屋邨。此邨於1985年動工[3],1989年4月起入伙,並於1990年5月17日由房委會主席鍾逸傑及兩局議員李鵬飛揭幕。其後於2000年在租者置其屋計劃(第三期)把單位出售給所屬租戶,現時有八成單位已出售,初推出時售價為港幣4萬至21萬元不等。現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太和邨
Tai Wo Estate
太和邨
概要
類型租者置其屋計劃
地区 香港大埔區
地址大埔頭大埔太和路12號
坐标22°27′06″N 114°09′46″E
香港房屋委員會
入年份1989年
技术细节
座数9
其他信息
單位總數6,913伙[1]
/*1700伙(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計劃中出售的單位)
121 - 530 (ft²)
住户数
  • 1600(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計劃中出售的單位)
認可人口*3900(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計劃中出售的單位)
地圖
寶雅苑
寶雅苑
概要
類型居者有其屋計劃
地区 香港大埔區
地址大埔頭大埔太和路2號[2]
坐标22°27′06″N 114°09′46″E
香港房屋委員會
入年份1989年
技术细节
座数3
2448
46至64 m2
500至690 sq ft (ft²)
地圖
太和廣場2期
太和街市魚肉及水果檔
太和邨內的露天劇場,前身為噴泉廣場
休憩區
涼亭
有蓋行人通道
足球場
籃球場
排球場
網球練習場
太和邨兒童遊樂場
卵石路步行徑
寶雅苑停車場

太和邨全邨單位數目共6,913個[1],單位建築面積介乎14.6至63.7 m2(157至686 sq ft),實用面積介乎11.2至49.3 m2(121至531 sq ft)

歷史

太和邨原本有十二幢大廈,以「和」為排,擬定冠以「喜愛新居,翠麗雅緻,安福永亨」(原先最後四座為「萬家永亨」)為名,即依次為第一座喜和樓、愛和樓、新和樓、居和樓、翠和樓、麗和樓、雅和樓、緻和樓、安和樓、福和樓、永和樓及亨和樓,但後來隸屬太和邨第二及三期的三幢大廈(雅和樓、緻和樓及永和樓)劃為寶雅苑英語:),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第十期甲及第十期丙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太和邨所在地原來並非名爲「太和」,「太和」原來是指林村河南岸的「太和市」,亦即現今一般所稱的「大埔墟」,而太和邨一帶原來為林村河北岸、大埔舊墟以西的大埔頭。在政府於當地興建太和邨,以及九廣鐵路在該處加設以屋邨命名的太和站後,林村河北岸太和邨才誤傳稱成「太和」。

此外,太和邨2期是全港首批採用預製組件興建的標準型甲類屋邨大廈[4]。由於成效不俗,有助節省施工時間,並且可避免舊式技術導致樓宇容易滲水的弊端,因此房屋署決定其後的公營房屋(包括1986年後動工的Y型大廈、和諧式大廈,以至近年的非標準設計大廈)均以此技術興建,並相應明令廢止機械式/半機械式施工技術(即抬模或預製樓板+主力牆)。

屋邨資料

樓宇

樓宇名稱(座號)[5] 樓宇類型[5] 落成年份 層數 [5] 每層伙數 [5] 單位數目(伙)[6] 期數 採用之升降機
喜和樓(第1座)[lower-alpha 1] Y3型(早期型設計) 1989年 35 2樓及3樓只設23及29伙
其餘樓層:32伙
1077 1 通力
愛和樓(第2座)[lower-alpha 1][lower-alpha 2] 單翼新長型 22 (住宅層數為19層) 4樓:25伙
5樓:27伙
其餘樓層:28伙
524
新和樓(第3座) Y3型(早期型設計) 35 24伙 816
居和樓(第4座)
翠和樓(第5座)[lower-alpha 1][lower-alpha 3] 28伙 952 2
麗和樓(第6座)[lower-alpha 2][lower-alpha 3] 24伙 816
安和樓(第9座)[lower-alpha 1][lower-alpha 3][lower-alpha 4] 單翼新長型 22 (住宅層數為19層) 28伙 532
福和樓(第10座)[lower-alpha 5][lower-alpha 6] Y3型(早期型設計) 35 24伙 816 4
亨和樓(第12座)[lower-alpha 1] 單翼新長型 22 28伙 588
  1. 設有供1-2人住戶入住的「劏房」,以安置魚角臨時房屋區(三邨)[7],及圓洲角臨時房屋區的居民
  2.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中多宗確診個案患者居住的大廈
  3. 採用預製組件技術興建
  4. 原名為「萬和樓」
  5. 原名為「家和樓」
  6. 福和樓地下及2樓原為安老院,2009年6月前已遷出。二樓現已改裝為公屋單位出售,為眾多住宅與安老院舍混合公屋中,第一幢作出上述改動的大廈。

第1及2期由南韓現代建設承建,而第4期由鴻運建築承建。

(註:因發展計劃內第二及三期部分樓宇(第7,8及11座)已經轉作居屋「寶雅苑」的關係,部分座號及期數被略去(詳見下表)。上述座號是以房屋署Estate Property 的紀錄為依歸。)

寶雅苑

樓宇名稱(座號)[2]樓宇類型[8]落成年份層數 [2]每層伙數 [2]單位數目(伙)[2]備註採用之升降機
逸和閣(A座) Y3型(早期型設計) 1989年 34 24 816 原太和邨第7座「雅和樓」 富士達
興和閣(B座) 原太和邨第8座「緻和樓」 英國通用電氣-捷運
家和閣(C座) 原太和邨第11座「永和樓」

寶雅苑家和及興和閣均由瑞安建業承建[9],另一座由現代建設承建。

逸和閣採用預製組件技術興建。

設施

邨內設有太和廣場、街市及停車場,另有太和體育館。休憩設施包括兒童遊樂場、健體區、足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練習場及卵石路步行徑。此外,邨內原設噴泉廣場,不過其後改建為露天劇場。

教育及福利設施

中學

小學

幼稚園

已結束
  • 大埔利百家中英文幼稚園(1989年創辦)(位於太和邨翠和樓地下)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暨社區支援服務計劃

長者鄰舍中心

事件

工業意外

1987年3月29日,一名工人在翠和樓工地工作期間,被塌下的預製牆壁壓死[4]。同年8月11日,另一名工人在某座15樓工作期間,被天秤吊鉤撞倒後墮樓,當場傷重不治[10]

立法局議員參觀工地

1986年7月31日,本身為建造業商人的時任立法局議員何世柱參觀太和邨地盤,並接見60多判頭及建築工人[11]

非法勞工被捕

1988年5月31日,警方在太和邨地盤拘捕6名來自台山及普寧的非法內地勞工[12],並隨即於翌日押往南九龍裁判署開庭審理。全部被告即日被判罪名成立,當中四人判監15個月。

為情自殺案

1991年12月3日,大埔三育中學16歲男生彭學明在寶雅苑興和閣寓所跳樓自殺身亡。翌年,死因庭召開研訊,裁定彭死於自殺;而按照作供內容,懷疑他是因為求愛不遂,加上因此事被同學排擠而選擇自殺[13]

大堂翻新及升降機更換工程

2000年配合租置計劃,房屋署將愛和樓、安和樓、亨和樓長型大堂進行翻新工程,年內完成;2002年12月太和邨業主立案法團開始翻新6座Y型大堂工程,新和樓開始翻新,每座Y型大堂翻新耗資近30萬,2003年上半年完成。

2007年12月16日太和邨業主立案法團舉行業主大會,表決通過通力負責全邨45部前奧的斯、富士達升降機更換工程,2008年尾開始在亨和樓L69升降機號更換工程,2009年初啟用,全部工程於2013年第一季完成。

2016年7月24日,寶雅苑業主立案法團舉行業主大會,就升降機工程事宜作出提問經投票後,6成業主贊成進行升降機更新工程,並決議由蒂森克虜伯負責寶雅苑共18部升降機的更新工程,取代現有富士達、捷達升降機,並動用寶雅苑的維修基金,於業主大會中亦議決增加管理費8%,稍後動工。

疑似圍標事件

2016年太和邨發生疑似圍標事件,由於福和樓曾發生外牆石屎墮下擊傷途人事件,被屋宇署勒令維修,屋邨法團以15萬元低價的顧問費聘請浩熙工程顧問公司勘察福和樓、喜和樓和亨和樓的外牆,發現有6%至7%外牆須維修。經招標後,福和樓外牆最低工程投標價950多萬元,3座樓外牆投標價合共約2,700萬元,即全邨各戶需承擔逾萬元維修費。第一次特別業主大會決議是否通過工程方案,因顧問公司提出的收取過低的顧問費、設立的投標門檻高,最後令到工程投標價高昂,令居民質疑維修費用不合理及有圍標成份,逾千居民及授權代表出席,有居民自製標語反對近千萬外牆維修工程。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成員並無現身,令居民起哄,法團最後以人數太多、座位不足及恐防引起混亂為由取消會議。[14][15]

特別業主大會流會後舉行首次法團會議,房委會代表就多項投標門檻向顧問公司提出疑問,最後顧問公司及法團接納房委會代表的建議,降低投標門檻及不進行屋宇署修葺令以外的工程再次招標。[16]原因屋邨管理費加幅高昂而成立的「大埔太和邨管理費加價關注組」因應是次事件,收集超過1800個業主簽名要求重選法團[17],並在當區的周炫瑋區議員、鄭俊和區議員和亨和樓互委會主席任小姐的見証下於7月17日將簽名交予管理公司,要求於法例規定的45日內(即2016年9月1日前)重選法團。[18]後來,關注組的群組管理員所住樓層更被人大規模淋紅油,並有大量向群組管理員討債的單張散落地上,群組管理員澄清並無欠債,懷疑因踢爆疑似圍標事件釀禍。[19][20][21][22][23]

到了8月份,法團於各座大堂放置播音機,指訴被抹黑,關注組於翌日發出公告,要求法團不要以嘈音擾民,並就其指控逐一反駁。[24] 之後,法團舉行常務會議,公佈有8.7%業主簽名要求重選法團,唯法團以技術原因否決重選要求,只以新一屆選舉取代。[25]於另一次常務會議,管理公司提議於中秋節長假時舉行業主大會重選法團,房委會委員質疑該日子會令參與業主人數減少,管理公司認為收授權書不受影響,並無回應授權票增加是否會令結果更易被操控的問題,最後議決通過於9月18日舉行業主大會。[26]

於第八屆業主大會,關注組推薦的候選人全以超過99%得票率當選,原法團的候選人則全以低於1%的得票率落敗。[27]關注組轉為監察法團的角色,並正式註冊為獨立的組織。[28]

12月時法團舉行常務會議,通過必要工程金額23.4萬元(另選擇性項目29.6萬元)進行屋宇署要求之外牆維修工程。[29]

喜和樓停電事件

太和邨喜和樓在2019年1月14日因電錶房短路發生火警燒燬電力裝置,消防灑水救火影響供電設施而停電,致全座大廈電力供應停止長達109小時,停電期間升降機暫停服務,居民要摸黑行走逾100級樓梯回家。中華電力公司其後借出2部臨時配電櫃應急,但僅足夠供電予一半住戶,居民組織與中電代表會面後,中電同意再額外借出2部臨時配電櫃,惟喜和樓電力供應一直未完全恢復[30][31]

臨時配電櫃運作時每戶只獲配625瓦用電量,業主立案法團發出的《喜和樓最新用電指引》[32]規定每戶只能開啟一枝光管、一部電視、一部雪櫃、兩部風扇、寬頻機、路由器和充電器等少量電器;電煮食用具、電熱水爐和冷氣機等高電量電器則規定在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和凌晨零時至4時使用。[33]而升降機也只能以臨時供電系統運作,為節省電力,僅開放6部升降機當中的4部,並每次限載10人。法團多次呼籲住戶遵守用電指引。[34]

同年4月和5月,喜和樓電力供應再次短路,大樓烏燈黑火,有住戶指疑有人在酷熱天氣下違反指引開啟冷氣,導致電量負荷過大而停電。[33][34]

中電則在同年3月完成與公證行和保險公司的磋商後,訂購新配電櫃,5月安裝,6月大廈可恢復正常電力供應。[33]

途徑之公共交通服務

交通路線列表
港鐵
太和巴士總站
大埔太和路
紅色小巴
啟和路
廣福道
紅色小巴
汀角路

區議會議席分佈

年度/範圍2000-20032003-20072008-20112012-20152016-20192020-2023
太和邨
(喜和樓、愛和樓、新和樓、居和樓、福和樓及亨和樓)
太和選區
太和邨
(翠和樓、麗和樓及安和樓)
寶雅選區
寶雅苑

外景場地

資料來源

  1. . [2017-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9).
  2. http://hk.centadata.com/basicinfo.aspx?type=2&code=GWPPPPDRPB&ref=CD2_Detail
  3. 大埔第四個公屋太和邨 可容納四萬居民 佔地十五點七公頃分四期興建 共有十二座巨廈三學校設備完善.《華僑日報》,1985年3月13日.
  4. . 華僑日報. 1987-03-30.
  5. https://www.midland.com.hk/estate/%E5%A4%AA%E5%92%8C%E9%82%A8-%E5%A4%A7%E5%9F%94-E00347
  6. http://hk.centadata.com/basicinfo.aspx?type=2&code=DEPPWPPHPG&ref=CD2_Detail
  7. 大埔魚角臨屋居民捲蓆到兩局請願 要求延期清拆儘快安置上樓 請願者指房署曾允優先編入太和村 林偉強議員允一週內告知解決辦法.《華僑日報》,1989年7月20日.
  8. https://www.midland.com.hk/estate/%E5%AF%B6%E9%9B%85%E8%8B%91-%E5%A4%A7%E5%9F%94-E00306
  9. 瑞安承建太和邨第三期 採用鋼模板建築法興建.《華僑日報》,1987年5月17日.
  10. . 華僑日報. 1987-08-12.
  11. . 大公報. 1986-08-01.
  12. . 大公報. 1988-06-01.
  13. 學生自殺 學校成箭靶
  14. . [2016-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3).
  15. . [2020-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0).
  16. . [2016年7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0月26日).
  17. . [2016-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18. . [2016-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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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2016-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5).
  21. 群組公告淋紅油事件
  22. . [2016-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23. . [2016-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24. . [2016-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25. 8月5日法團會議即時擇要
  26. 8月29日法團會議即時擇要
  27. . [2016-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4).
  28. . [2016-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29. . [2017-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6).
  30. . 星島日報. 2019-01-17.
  31. 鄧海興; 梁銘康. . 香港01. 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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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李智智. . 香港01. 2019-05-20.
  34. 鄧栢良; 陳諾希; 李智智. . 香港01.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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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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