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印度關係

中華民國與印度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印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2-1949年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兩國在民間之商業以及文化往來日益密切。[4]

中華民國與印度關係

印度

中華民國
外交代表機構
印度—台北協會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外交代表
會長 戴國瀾[1]
Gourangalal Das
代表 葛葆萱[註 1][3]

政治

外交

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在印度蓝伽整训时的地图。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印度

中华民国在抗日战争時期,印度给予中华民国很多支持,1938年印度国会派遣医疗队支援中国“抗战”,其中的队员柯棣华大夫病逝于中国;“抗战”时期战略物资运输线——滇缅公路日军切断以后,随后开辟的“驼峰航线”其始发地就在印度的阿萨姆邦。1942年,中国远征军缅甸对日作战中战事失利,孙立人部隊退入印度成为中国驻印军,在重新组装、训练后成为经由缅甸反攻回国的前锋部队。

1942年2月4日至21日,中国国民党总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偕夫人宋美龄及隨員王寵惠張道藩等访问英属印度,2月9日抵新德里,受到印度总督林里斯哥侯爵的歡迎。访问期间,蔣委員長在加爾各答會見印度精神领袖甘地。2月21日離印返國,發表《告印度人民書》。此行是中、英双方在南亚西藏的博弈中,中国方面的重要行动,赢得了印度独立运动领袖的热烈欢迎。1942年4月,中华民國駐印度專員公署在新德里設立。5月,印度駐華專員公署亦設立於重慶[5]

1943年,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中國遠征軍於印度賈坎德邦安葬國軍遺骸580具(現有667具),安葬者軍階最高為少將,最低為上等兵,雖然都有墓碑,但姓名可考者僅40位。中華民國國防部分別於1982年及2011年撥款修繕。[6][7]

1946年10月21日,中、印使节互升为大使。1947年8月15日根据蒙巴顿方案成立印度自治領

1949年12月30日,印度自治領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宣布与印度断交。1950年1月10日,關閉大使館。4月1日,印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8]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建交公報中,印度也承諾會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並於1971年10月25日投票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即便印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關係深固,但在印度政府主導之印度東望政策下,為了使印度的經濟更上一層樓,印度尋求與中華民國進行非政府性民間商業、文化、資金以及技術交流,而中華民國也見證到「印度時代」的到來而樂於近一步地投資印度。2002年時,兩國簽訂《臺灣-印度促進投資暨保障協定》以再促進雙邊經濟往來加速發展。

1997年9月5日,德蕾莎修女逝世,行政院長蕭萬長致唁電哀悼。[9]

1999年,印度人民黨秘書長莫迪(Narendra Modi)抵台訪問。 [10]

2003年1月,第五屆亞洲安全會議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由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召集委員張旭成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丁樹範聯袂出席。會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大使館參贊毛四維於張旭成發言時向印度抗議,並表示其出席該會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違反,但印度方面未予理會。[11]

2007年6月12日,曾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訪問印度。[12]

2012年4月9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訪問非洲邦交國的途中過境印度孟買,這是中華民國總統第一次過境印度。[13]

代表機構

雙方在1995年2月達成互設代表機構協議。[14]

1995年7月,印度外交部設立印度-台北協會(India-Taipei Association)。[1][15]

1995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則設立新德里臺北經濟文化中心。2012年12月,更名為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India),並設立駐清奈分處[3][15]

事件

2020年7月30日,前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逝世,印度外交部透過印度-台北協會發文表示「和台灣人民一起對台灣『民主先生』李登輝博士的逝世同表哀悼。李登輝博士的領導和遠見深化台灣的民主和經濟繁榮。我們對李登輝博士的親友和無數愛戴他的台灣人表示誠摯的哀悼。願他的靈魂永遠安息。」[16]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電子簽證的方式入境印度。
印度護照印度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印度簽證須事先向印度-台北協會申辦,持觀光簽證停留最多180天,其餘簽證若停留超過180天,須於入境14天內向印度內政部外國人登記事務局辦理登記,或在預定啟程前至少4天上網申請電子簽證。經印度轉機,若過境不超過24小時、在同一航廈特定待轉機區候機、無需辦理行李提領及行李重新報到,則不用申請簽證。[17][18]

印度護照印度公民符合特定要求者可透過中華民國政府的「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申請免簽證,停留最多14天;抵台參加團客旅遊、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9][20]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印度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21]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印度按疾病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與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11月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22]

經濟

貿易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於印度首都新德里,以及孟買加爾各答清奈設立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辦事處[2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也在新德里設立駐印度代表處經濟組[24]

兩國雙邊貿易自過去10多年來成長迅速,2000年時雙邊貿易僅12億美元,至2014年雙邊貿易達59億美元。[25]

2014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建議對從中華民國進口的苯酚課徵每公噸47.29-196.24美元的反傾銷稅,商工部另於2014年6月3日建議對從中華民國進口的聚氯乙烯粉課徵每公噸9.47-61.25美元的反傾銷稅。[25]

2017年4月26日,外貿協會在台北成立印度中心[26]

2019年,印度是中華民國第17大貿易夥伴、第20大進口夥伴、第14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印度的金額為32億8,194萬8,829美元,年減12.975%。自印度進口的金額為25億1,533萬3,904美元,年減22.824%。貿易呈現出超盈餘)7億6,661萬4,925美元,年增49.710%;2018年,印度是中華民國第16大貿易夥伴、第18大進口夥伴、第14大出口夥伴。[27]

投資[25]

兩國在簽訂雙邊協議後貿易額快速增長。駐印度代表處經濟組統計,至2014年4月,台商在印度投資設點者約80餘家。投資產業包括資通訊機械貿易碳煙運輸工程金屬、製金融等,其中以資通訊為主。台商在印度投資的金額為6,646萬美元,排名外商投資第45位,僅佔印度外商直接投資金額0.03%。台商在印度主要集中在新德里、孟買、清奈、阿美達巴班加羅爾等地區。在新德里以市場開發、行銷服務業為主;在孟買以服務業、製造業、市場行銷為主;在清奈以製造業為主;在阿美達巴以製造業為主。[4][28]

日期參訪
2005年5月經濟部次長尹啟銘率團訪印度並與商工部次長舉行「第1屆台灣印度次長級經濟對話會議」。
雙方就資通訊、機車、營造、銀行石油等產業合作進行討論,並建立以本會議作為雙方產業合作交流平台,推動台商赴印度投資。
2006年5月經濟部次長施顏祥率「經濟部南亞投資及貿易訪問團」至印度。
拜會商工部、舉辦台商座談會、投資及貿易洽談會、參訪工業區、台商企業等,參與廠商有150餘家,為歷年規模最大的印度經貿訪問團。
2007年8月印度商工部次長率團訪台招商,並舉行投資印度說明會。
2008年9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黃志鵬訪印度,在清奈主持台灣工業展開幕典禮,並拜會國會議員、商工部次長、Kimberly Process委員會主席、智庫等官員。
2009年12月印度商工部次長率團訪台,與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舉行「第4屆台印次長級經濟對話會議」。
2010年5月印度資訊部助理次長率團訪台。
2011年2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建會)主委劉憶如率投資訪問團訪印度,分別在新德里、孟買及阿美達巴召開「台灣印度投資高峰會」。
2012年7月印度國際經濟關係研究院率團訪臺,並與中華經濟研究院(中經院)就《台灣印度經濟合作協定》(ECA)可行性研究案進行期中報告。
2013年9月經濟部次長杜紫軍率高層多功能經貿訪問團訪問新德里及清奈,出席「第7屆台灣印度次長級經濟諮商會議」及「第7屆印度台灣工業展」。
2014年2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副主任委員黃天牧赴孟買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舉辦的「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會議」。
2015年4月印度資通訊科技部次長率團訪台並與相關電子業廠商會談,出席「第1屆台灣印度電子產業高峰會」。

事件

2020年12月12日,台灣緯創公司位於印度卡纳塔克邦的廠房遭人闖入,砸毀並縱火辦公室設備、車輛、部分生產線,損失約43.7億盧比(約16.7億新臺幣)。外傳是因為勞資爭議引起,但緯創聲明否認,表示是外界不明人士闖入破壞。[29]但在19日發表新聲明,承認部分工人未能按時領到薪水,公司已將1名監督印度業務的高階行政主管撤職,另澄清損失在1、2億新台幣之間。美國蘋果公司亦發表聲明指出,稽查初步發現,緯創違反蘋果的「供應商行為準則」(Supplier Code of Conduct)已列入觀察名單,在採取改善措施之前,暫停交付新業務。[30]

臺商組織

德里台商會、孟買台商會及南印度台商會(以清奈地區為主)均已成立,印度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於2013年10月成立,由上述三地台商會共同組成,對增進會員廠商間的資訊交流、市場商機及協助新進投資者瞭解印度市場特性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旅居印度的台灣人相當稀少,預估全印度應不超過200人,多數為台籍幹部,實際創業投資者也甚少。[28]

交流

學術

中華民國教育部補助國立清華大學印度的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在印度設有7所「臺灣華語教育中心」。至2016年,已有59所臺灣的大學與69所印度高等教育機構簽訂175件合作備忘錄,以吸引印度學生赴台攻讀學位、暑期交換實習或修習華語課程。[31]至2017年,累計有超過5,000名印度學生赴台學習華語,而歷年獲得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的印度學生近300名。[32]

2015年8月29日,駐印度代表處成立印度學生留臺校友會,並建立Facebook粉絲頁。[31]

援助

2015年,國際奧比斯防盲救盲基金會(Orbis International)、印度Susrut眼科機構暨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臺灣國際奧比斯防盲救盲基金會合作,以培訓醫護團隊、眼科公衛宣導及眼科治療補助等方式,拯救印度西孟加拉邦弱勢兒童之視力[33]

2016年,資助印度清奈犯罪預防與受害者關懷基金會推動婦女安置安全計畫。[34]

2020年4月,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第2波國際援助行動,其中捐贈160萬片口罩給印度在內的8個新南向政策國家。[35]5月,100萬片口罩運抵印度,其中95萬片交給印度紅十字會[36]

協定

雙邊協定[37][38]
日期簽署備註
2001年7月5日《雙邊通航備忘錄2006年7月換文生效[39]
2002年10月17日《駐新德里臺北經濟文化中心與駐臺北印度-台北協會投資促進及保護協定1998年8月在新德里草簽[10]
2005年1月及3月換文生效[40]
以下簡稱台印
2007年4月11日《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印度證管會瞭解備忘錄》
2007年4月18日《台印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0年3月10日《台印教育合作交流備忘錄》
2011年1月19日《台灣印度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聯合研究小組合作備忘錄》
2011年7月12日《台印關務互助協定》
《台印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2013年3月20日《台印貨品暫准通關證協定及議定書》
2015年12月10日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與印度-台北協會中小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6年9月12日《台印農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8年12月18日《臺印雙邊投資協定》(BIA)
《台印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AEO)
重新簽署新版BIA,2002年為舊版[41]
雙方目前尚就《符合性評鑑作業雙邊合作協定》、《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等議題進行洽談中。[25]

交通

事件

2020年,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陸續接獲南亚各地的台灣人要求協助回台,經協調印度外交部日本駐印度大使館與相關航空公司,於4月1日、28日,以及5月5日自德里孟买搭乘日本、韓國與台灣航班離開印度,轉機或直飛回台。[42]

兩國有直航班機,雙邊航班來往的城市如下(截至2019年11月26日[註 2]):

客運

 中華民國 印度
臺北德里中華航空

貨運

 中華民國 印度(按照都會區人口排列)
臺北孟買盧森堡國際貨運航空
德里(中華航空貨運)

駕車

印度承認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需並持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使用。[43]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2]
  2.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0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Online, Asia Time. . www.atimes.com. [2018-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3).
  5. . ap6.pccu.edu.tw. [2018-11-13].
  6. . [2017-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7. . [2017-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4).
  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9.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9月 [2020-04-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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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木風. . 美國之音. 2012年4月9日 [2018年5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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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陳昱婷. . 中央通訊社.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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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臺印度簽署雙邊投資協定(BIA)及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 擴大雙邊經貿投資關係
  42. 中央社. . 聯合新聞網. 2020年5月5日 [2020年5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5月5日).
  4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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