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愛爾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於首都都柏林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 中華民國 |
![]() 愛爾蘭 |
---|---|
外交代表機構 | |
駐愛爾蘭台北代表處 | 無 |
外交代表 | |
代表 楊子葆[註 1][2] | 無 |
政治
外交

2009年7月,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待遇入境。[3]
2013年5月22日,愛爾蘭上議院通過決議案,呼應歐洲議會於2012年9月通過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臺灣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的決議文。上議院通過的決議案是由4月訪台的愛爾蘭上議員魏爾森與其他3位上議員於5月14日共同提出。[4]
2015年7月21日,愛爾蘭上議院通過決議案,呼籲歐洲執委會與台灣洽簽雙邊投資協議(BIA)。該決議案是由3月訪台的上議員、在野黨領袖歐布萊恩與其他13位上議員於7月20日共同提出。[5]
2016年9月29日,《愛爾蘭時報》報導,愛爾蘭外交暨貿易部以電子郵件要求各部會首長不得應邀出席中華民國國慶相關活動,強調任何參與均將引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強烈反彈,進而損及愛爾蘭對其政策目標。[6]
人員互訪(1996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註 2]、考選部長劉初枝[9]、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10]、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11]、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10]、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1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長賴杉桂[12]、國立故宮博物院長杜正勝[9]、台北市長馬英九[13]。
愛爾蘭:前總理雷諾滋[8]、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康明斯[14]、眾議院副議長兼執政黨主席歐翰龍[15]、參眾兩院外交聯席委員會主席歐馬利[15]、參眾兩院歐洲事務聯席委員會主席密契爾[9]、愛爾蘭人權委員會主席曼寧[13]、都柏林三一學院校長柯亞德[16]、歐麥爾[3]。
代表機構
1988年7月12日,於首都都柏林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駐愛爾蘭自由中國中心。1991年5月2日,更名為駐愛爾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1995年8月18日,再更名為駐愛爾蘭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Ireland)。[3][2]
1989年8月,於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愛爾蘭投資貿易促進會(Institute for Trade and Investment of Ireland),[3]主要任務為推廣愛爾蘭投資及貿易,愛爾蘭外交部並授權辦理簽證,後因預算緊縮及經濟衰退因素,於2012年1月1日裁撤。[17]
經濟
自1988年起,每年輪流在對方首都舉辦次長級經濟合作會議,舉辦4屆因成效不彰,由愛爾蘭片面取消,[25]後於2014年恢復舉辦。
交流
協定
日期 | 簽署 | 備註 |
---|---|---|
1990年5月12日 | 《臺北投資業務處與愛爾蘭工業發展局間促進投資合作協定》 | |
1990年8月16日 | 《(中華民國臺灣)國家科學委員會與愛爾蘭科技處間科技合作協定》 | |
2009年6月11日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愛爾蘭金融服務監理機關間之瞭解備忘錄》 | |
2012年10月5日 | 《打工度假計畫》 | [註 3] |
2014年5月21日 |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愛爾蘭出口商協會合作備忘錄》 | [註 4] |
2014年5月23日 | 《台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與愛爾蘭生技產業協會合作意向書》 | |
2014年11月14日 |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愛爾蘭證券交易所合作意向書》 | |
正推動愛爾蘭政府支持中華民國與歐盟展開雙邊投資協定(BIA)及經濟合作協定(ECA)談判。 |
交通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雙證件,可在愛爾蘭駕車最多1年。長期居留者,可持本國駕駛執照換發愛爾蘭駕駛執照。[33]
注釋
參考資料
-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1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0-2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3年5月23日 [2015年11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5年7月24日 [2015年11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7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1-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8-21).
- 華視新聞. . 中華電視公司. 1997年1月18日 [2018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9月5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30).
-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8-10).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7).
-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2).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3月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2).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PDF).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2015年8月 [2015-11-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8年3月21日 [2019年3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3月29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5-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