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愛爾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中華民國政府首都都柏林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

中華民國

愛爾蘭
外交代表機構
駐愛爾蘭台北代表處
外交代表
代表 楊子葆[註 1][2]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愛爾蘭

2009年7月,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待遇入境。[3]

2010年9月,給予免試互換駕照待遇。[3]

2013年5月22日,愛爾蘭上議院通過決議案,呼應歐洲議會於2012年9月通過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臺灣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的決議文。上議院通過的決議案是由4月訪台的愛爾蘭上議員魏爾森與其他3位上議員於5月14日共同提出。[4]

2015年7月21日,愛爾蘭上議院通過決議案,呼籲歐洲執委會與台灣洽簽雙邊投資協議(BIA)。該決議案是由3月訪台的上議員、在野黨領袖歐布萊恩與其他13位上議員於7月20日共同提出。[5]

2016年9月29日,《愛爾蘭時報》報導,愛爾蘭外交暨貿易部電子郵件要求各部會首長不得應邀出席中華民國國慶相關活動,強調任何參與均將引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強烈反彈,進而損及愛爾蘭對其政策目標。[6]

人員互訪(1996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註 2]、考選部長劉初枝[9]、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10]、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11]、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10]、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1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長賴杉桂[12]、國立故宮博物院長杜正勝[9]、台北市長馬英九[13]

愛爾蘭:前總理雷諾滋[8]、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康明斯[14]、眾議院副議長兼執政黨主席歐翰龍[15]、參眾兩院外交聯席委員會主席歐馬利[15]、參眾兩院歐洲事務聯席委員會主席密契爾[9]、愛爾蘭人權委員會主席曼寧[13]、都柏林三一學院校長柯亞德[16]歐麥爾[3]

代表機構

1988年7月12日,於首都都柏林設立具大使館性質駐愛爾蘭自由中國中心。1991年5月2日,更名為駐愛爾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1995年8月18日,再更名為駐愛爾蘭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Ireland)。[3][2]

1989年8月,於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愛爾蘭投資貿易促進會(Institute for Trade and Investment of Ireland),[3]主要任務為推廣愛爾蘭投資及貿易,愛爾蘭外交部並授權辦理簽證,後因預算緊縮及經濟衰退因素,於2012年1月1日裁撤。[17]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愛爾蘭。
愛爾蘭護照愛爾蘭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愛爾蘭雖然是歐洲聯盟成員國,但尚未加入申根區。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愛爾蘭,觀光、商務可停留90天並可延長2-4週;前往愛爾蘭遊學或短期研習,時間少於90天也不需申請簽證[18][19]

愛爾蘭護照愛爾蘭公民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20]

此外,兩國皆提供每年各400名額給18-30歲青年為期1年的度假打工簽證(皆必須未曾取得此種簽證)。[21][22]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愛爾蘭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23]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24]

經濟

自1988年起,每年輪流在對方首都舉辦次長級經濟合作會議,舉辦4屆因成效不彰,由愛爾蘭片面取消,[25]後於2014年恢復舉辦。

貿易

2019年,愛爾蘭是中華民國第38大貿易夥伴、第32大進口夥伴、第44大出口夥伴。出口至愛爾蘭的金額為3億3,624萬9,908美元,年增40.833%。自愛爾蘭進口的金額為9億1,598萬9,226美元,年增18.529%。貿易呈現入超赤字)5億7,973萬9,318美元,年增8.557%;2018年,愛爾蘭是中華民國第43大貿易夥伴、第35大進口夥伴、第48大出口夥伴。[26]

投資

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1990年-2014年,臺商赴愛爾蘭總投資金額約7,000萬美元,計有3件。從事礦業及土石開採、塑膠製品製造、批發零售,投資規模不大。[27]

趨勢科技訊舟科技中菲行國際物流集團長榮海運等在愛爾蘭設有代理;基立得光電則設有發光二極體(LED)裝配廠。[27]

交流

學術

中華民國外交部提供臺灣獎助金、臺灣獎學金教育部則提供華語文獎學金,給予愛爾蘭籍學者與學生赴台研究、就讀。[28]

2017年9月16日,中華民國副總統陳建仁受邀於「人類蛋白質組組織全球領袖晚宴」以視訊致詞,駐愛爾蘭台北代表處代表杜聖觀、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所長陳玉如,以及數名大學教授則代表台灣與會。[29]

藝文

2017年5月,愛爾蘭電影協會舉辦臺灣電影節(Taiwan Film Festival),並邀請台灣導演侯孝賢及劇作家朱天文與會。[29]

2018年4月,愛爾蘭電影協會舉辦「2018臺灣電影節—臺灣電影攝影大師李屏賓特展」。[30]

協定

雙邊協定[31][32]
日期簽署備註
1990年5月12日《臺北投資業務處與愛爾蘭工業發展局間促進投資合作協定
1990年8月16日(中華民國臺灣)國家科學委員會與愛爾蘭科技處間科技合作協定》
2009年6月1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愛爾蘭金融服務監理機關間之瞭解備忘錄
2012年10月5日打工度假計畫》[註 3]
2014年5月21日《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愛爾蘭出口商協會合作備忘錄》[註 4]
2014年5月23日《台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與愛爾蘭生技產業協會合作意向書》
2014年11月14日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愛爾蘭證券交易所合作意向書》
正推動愛爾蘭政府支持中華民國與歐盟展開雙邊投資協定(BIA)及經濟合作協定(ECA)談判。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0日[註 5][33]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雙證件,可在愛爾蘭駕車最多1年。長期居留者,可持本國駕駛執照換發愛爾蘭駕駛執照[33]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創下中華民國首長前往歐洲無邦交國訪問的先例。[7][8]
  3. 2013年1月1日生效。[14]
  4. 都柏林召開的「第1屆台愛經濟合作會議」,愛爾蘭出口商協會與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國經協會)於會中簽署。
  5.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1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3.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0-21).
  4.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3年5月23日 [2015年11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5.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5年7月24日 [2015年11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7日).
  6.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1-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8-21).
  7. 華視新聞. . 中華電視公司. 1997年1月18日 [2018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9月5日).
  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9.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10.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30).
  11.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8-10).
  1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1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7).
  14.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2).
  1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16.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3月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17.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2).
  1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9.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4.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2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26.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27. (PDF).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2015年8月 [2015-11-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28.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29.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30.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8年3月21日 [2019年3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3月29日).
  3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32.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5-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3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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