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挪威關係

中華民國與挪威關係是指中華民國挪威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13-195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8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挪威方面已於2004年關閉;中華民國方面則在2017年關閉,對挪威的相關事務由駐瑞典臺北代表團兼轄[1]

中華民國與挪威關係

中華民國

挪威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挪威

1913年10月9日,挪威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北洋政府

1920年5月27日,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奧斯陸設立中華民國駐挪威王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駐瑞典公使兼任)。

1928年11月12日,隨著國民革命軍北伐接近尾聲,挪威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1940年8月18日,因納粹德國佔領挪威而閉館。

1943年7月17日,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係。公使館升格為中華民國駐挪威王國大使館(原設於英國首都倫敦,1945年5月,納粹德國投降後遷回挪威),並派駐大使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兩國繼續維持邦交。

1950年1月7日,與中華民國斷交。[2]11月30日,挪威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上否決中共代表伍修權等提出之「美國侵略台灣案[3]

1980年8月26日,於首都奧斯陸設立具大使館性質駐挪威台北商務處(Taipei Trade Center)。1992年12月17日,更名為駐挪威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1999年10月16日,再更名為駐挪威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Norway)。[4][2][5]2017年9月30日,代表處暫停運作,由駐瑞典臺北代表團兼轄[6]

1989年10月23日,在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挪威商務臺北辦事處(Norwegian Trade Office, Taipei)。1992年11月,更名為挪威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Norwegian Trade Council)。1994年1月獲授權簽發赴挪威觀光簽證,1997年7月將簽發地點改為台北,並直接將簽證貼於中華民國護照內頁。2002年6月,因經費關係精簡人事,撤回辦事處的挪威籍人員,業務並改由駐東京大使館督導。2004年1月1日,辦事處關閉,原挪威簽證業務轉移至丹麥駐台北辦事處[4][7][2][8]

2016年1月,挪威重申「一个中国」原则,对于台湾的国籍登记一律标示「Kina」。挪威外交部發言人表示「挪威政府立場很清楚,對於一中政策並沒有改變,挪威也不承認台灣(There is no change in Norway's One China Policy. Norway do not recognize Taiwan)。」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則表示「對於挪威政府不當登錄我國人國籍情況,我駐挪威代表處將持續積極進洽挪威政府正視改善。」[9]2017年3月,台灣留學生向挪威移民局提起訴願,挪威政府最後以「此一註記並未對當事人在挪威的權利和義務造成影響」為由駁回。因此,這些留學生決定聯合在挪威居留的台灣人一起對挪威政府提起訴訟[10]「在挪台灣人國籍正名運動」募集322萬新台幣(約10萬8千美元),於2019年8月向奧斯陸地方法院提出告訴,2020年5月一審敗訴,原告表示將上訴,最終目標是上訴至歐洲人權法院。雖判決書未承認台灣公民身份,但內容強調「並不表示挪威缺乏對台灣人的種族身份認同,挪威政府承認台灣人對於台灣在地理上、情感上和其他關乎種族方面的歸屬感。」[11]2020年11月,挪威最高法院以上訴顯無理由,予以駁回。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對此判決表達高度遺憾,已交由兼轄挪威的駐瑞典臺北代表團向挪威政府表示抗議。[12]「在挪台灣人國籍正名運動」預計2021年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上訴。[13]

人員互訪(1996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14]、經濟部長王志剛[15]、交通部長蔡堆[16]、教育部長杜正勝[16]、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17]、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哲和[18]李羅權[14]朱敬一[19]、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盧天麟[16]、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20]、主計處主計長韋端[15]、人事行政局長李逸洋[20]、彰化縣長卓伯源[2]、南投縣長林明溱[21]

挪威:前國會議長本柯[22]、諾貝爾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文安立[4]、挪威貿易理事會理事長海貝格[4]、奧斯陸商會長(Lars Kåre Legernes)[23]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挪威。
挪威護照挪威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挪威尚未加入歐洲聯盟,但有簽署《申根公約》,因此實行與申根區相同的簽證政策。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24][25][26]

挪威護照挪威公民則可用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身分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27]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挪威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6日發布);[28]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29]

經濟

貿易

2019年,挪威是中華民國第51大貿易夥伴、第44大進口夥伴、第54大出口夥伴。出口至挪威的金額為1億8,703萬7,049美元,年增2.337%。自挪威進口的金額為3億0,052萬6,846美元,年增9.191%。貿易呈現入超赤字)1億1,348萬9,797美元,年增22.738%;2018年,挪威是中華民國第55大貿易夥伴、第52大進口夥伴、第57大出口夥伴。[30]

投資

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1996年-2014年,臺商對挪威的總投資金額為120萬美元,計有2件。

雙邊定期舉行臺挪經濟合作會議、資通訊科技研討會;在當地也已成立挪威台灣商會。[14][31]

犯罪事件

2016年1月,國際詐騙集團利用2家在台灣的銀行開設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境外銀行)人頭帳戶,再入侵挪威的被害公司電腦,假冒公司CEO(執行長),發電子郵件會計部門行騙,謊稱要求匯款給客戶,其中有家挪威公司被詐騙5,000萬歐元。其公司事後向中華民國警方報案,並協請攔阻詐騙款項,經調查,這些匯入的款項當天便遭轉走,難追其下落。[32]

交流

2008年,台灣自挪威引進導盲犬,挪威導盲犬學校並捐贈訓育率100%的導盲種犬,以協助台灣導盲犬協會培育種犬。[33]

2011年8-9月,駐挪威台北代表處舉辦第1屆台灣電影節。[34]

2012年10月,國立臺北大學奧斯陸大學合辦第1屆臺挪社會論壇[35]

2012年12月,挪威臺灣之友協會成立。[35]

2016年,有6名挪威籍人士獲核發中華民國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21]

協定

雙邊協定[36]
日期簽署備註
1928年11月12日《中那關稅條約條約稱呼那威
1943年11月10日《中那為廢除在中國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事件條約》
1991年6月7日《駐挪威台北商務處與挪威貿易理事會間關於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議定書》
1993年9月27日台北國家科學委員會奧斯陸挪威研究委員會科學合作協定》
1995年9月26日台北環境保護署與奧斯陸挪威研究委員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
2000年3月13日駐挪威台北代表處與挪威貿易委員會間關於貨品暫准通關協定》
2000年4月6日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挪威奧斯陸商會間貨品暫准通關執行議定書》
2009年2月26日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挪威農業暨食品部有關種子寄存於斯費巴全球種子庫(SGSV)協定》[註 1]
2009年6月19日《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奧斯陸商會經貿合作協定》[14]
2011年9月23日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挪威科技大學合作備忘錄》[34]
2011年10月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與Conpart科技公司合作備忘錄》[34]
2014年2月17日國立臺北大學奧斯陸大學雙方學者交換互訪及合作交流協定》[註 2]
2014年5月15日《臺挪投資暨貿易促進協定[註 3]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1日[註 4]):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挪威駕車3個月。[37]

注釋

  1. 台灣成為該計畫的第26個成員。[14]
  2. 由國立臺北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犯罪學研究所與奧斯陸大學法學院犯罪及社會學系共同簽署。[2]
  3. 2014年5月10-15日,由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駐挪威台北代表處及奧斯陸商會聯合舉辦第2屆臺挪經濟合作會議,於會後簽署。[2]
  4.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3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0-21).
  3. . 紐約發拉星草場: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50-11-30 [2015-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4) (中文(繁體)‎).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5.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5).
  6. . [2017-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27).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8.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5-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9. . 苹果日报. 2016-01-21 [2016-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3).
  10. 侯姿瑩. . NOWnews今日新聞. 2018年8月8日 [2018年9月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9月1日).
  11. . [2020-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3).
  12. 鄭媁. . 聯合新聞網. 2020年11月15日.
  13. 諶悠文. . 中時新聞網. 2020年12月2日.
  1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07).
  1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1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17.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30).
  1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3).
  19.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2).
  20.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21.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2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23.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8-13).
  2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9.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3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31. (PDF).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2015年8月 [2015-11-1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3-04).
  32. 邱俊福. . 自由時報. 2016年3月14日 [2017年5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5月16日).
  3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34.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8-10).
  35.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13).
  3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3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