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
獨台是臺灣一種政治主張與意識型態,主張台灣在現有中華民國的國家架構下,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追求統一,實際上為完全獨立之國家,本質上也是屬於兩國論的一種。
台灣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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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 臺灣意識論戰 228百萬人手牽手護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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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意識型態常被中共或某些激進統派視為臺灣獨立運動的派別之一,形容为“实质台独”[1]。它與「台獨派」一詞有重疊之處,但差異點在於此思想的支持者並不堅持以「臺灣國」或「臺灣共和國」之類的稱呼做為國號,不堅持與中華民國完全切斷關連,与对岸发展对等的外交关系。在這個路線中,認同臺灣繼續以「中華民國」做為國號之流派,有時被傳統獨派稱為「華獨」[2][3]。
概論
「獨台」從字面上的意思,是指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主權不擴及中國大陸。認同獨台思想的人認為,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國大陸從中華民國分裂出去,成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
該論點認為;中華民國領土在1955年後,僅剩下台澎金馬以及南海部分島嶼,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次後,中華民國不能再代表中國整體,台灣人民應該形成台灣等同中華民國的共識,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的第二共和。
歷史
最早提出獨台概念的,可以追溯到楊西崑、雷震、殷海光等戒嚴時代的政治人物,大多存在於國民黨或外省人中。他們希望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現實,放棄一個中國、反攻大陸的政策,改而爭取台灣人的認同,共同在台灣建立起一個民主國家。這個主張被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視為政治上的異端,加以壓制、迫害。
統派與中國大陸方面的觀點
張亞中等統派學者認為,在2012年後,獨台已經慢慢成為台灣內部的共識[4]。他們認為馬英九採取「不統、不獨、不武」政策,不推行中國統一,是一種獨台主張[5]。中國大陸方面認為,包括主张“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或“阶段性两个中国”,坚持中华民国法统,声称“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对内通过修宪、直接民选总统、废除台湾省建制、实行单一国会等手法,凸显台湾的主权和国家形态,对外在国际上进行“务实外交”活动,谋求“双重承认”、“重返联合国”,企图使台湾获得独立的、完整的国际人格,成为与中國大陸平起平坐、并受国际承认的对等政治实体,从而使两岸的暂时分离状态固定化、“合法化”、永久化。[6]
註釋
- 李家泉. . 瞭望 (北京市: 新华通讯社). 1990, (1990年12期): 12–14. ISSN 1002-5723 (简体中文).
所谓“独台”,又称“国独”,即由执政的国民党打着“中华民国”的招牌在台湾搞官办的“实质台独”。
- >傅雲欽. (讀者投書). 民報 (臺北: 民報文化事業公司). 2016-03-26 [2016-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0) (中文(繁體)).
- >南嘉生. . 南方快報 (高雄). 2016-01-20 [2016-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1) (中文(繁體)).
- 張亞中. . 中國評論新聞. 2012-01-12 [2016-02-13].
- 李家泉. . 中國評論新聞. 2014-10-08 [2016-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7).
- 中国台湾网.“台独”与“独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