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羅台文

漢羅台文,簡稱漢羅閩南語Hàn-lô),亦稱漢羅混寫,為相對於「全漢」與「全羅」的一種折衷的台語書面文模式。漢羅混合使用了漢字拉丁化拼音兩種文字系統來表記台灣閩南語的書面與口語,目前仍然是台語的主流書寫模式之一。相較「全漢」使用訓讀字,漢羅在閩南特有詞的表記上有其精準且明瞭的優勢;而相較「全羅」,漢羅則保留了基本的漢字根基。然而,在母語教育缺乏以及書寫的美觀等問題存在之下,除了這方面的學者及自學母語者之外,多數台灣人閩南人並不通曉這套文書系統。此外,究竟哪些詞採用漢字、哪些詞採用羅馬字,常因人而异。

漢羅台文
漢字
白話字
廈拉新文字
漢羅混寫
臺羅拼音
方音符號

特點

由於閩南語傳統詞彙能夠被區分為漢字詞彙固有詞彙兩大類,因此並非所有的詞彙皆有對應之漢字表記[1]。為了能夠全面且詳實地書寫閩南語的白話口語內容,因而發展出這套漢羅混用的表記模式。混用漢字與本民族文字的類似書寫模式,在東亞諸多漢化民族語言的書寫中也經常可見。日本語朝鮮語越南語等也都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漢化,所以也都有漢字詞與固有詞的區別;面對這樣的狀況,它們分別產生了漢字假名混寫文韓漢混用文以及漢喃文,以平假名諺文喃字作為固有詞彙的表記文字,而閩南語則選擇了白話字(或台羅等)。此外,拉丁化也有著如同片假名及諺文用以表記外來語的功用,相較於利用借用字或新造字的「全漢」,漢羅在這方面迅速地解決了台灣話在台灣日治時期所吸收的大量的日語等外來詞彙。這些正是採用漢羅的主要使用原因及優勢之一。[2][3]然而,與日韓語的模式最不相同的是,白話字(或台羅等)屬於拉丁文字,因此部分人士(如出版人陳穎青)認為在混用漢字時,排版並不如假名與諺文般理想、美觀[4],也不易於傳統直書。而越南語目前則已走向全羅馬化。

使用

漢字羅馬字的交替運用常則
漢字 羅馬字 註釋
漢字詞
固有詞 正字的普遍性(或爭議程度)及生僻程度而定。越不普遍、越生僻或越有爭議者常用羅馬字
外來語
由於缺乏官方性統整,以上僅為常則;在實際使用上,例外常存。

舉例

以下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為例:

全漢文(非完全採建議用字)
漢羅文
全羅文POJ
第一條第一條Tē-it tiâu
咱人(儂)生來自由,Lán-lâng 生來自由,Lán-lâng seⁿ lâi chū-iû,
佇尊嚴佮權利上一律平等,tī 尊嚴 kah 權利上一律平等,tī chun-giâm kah koân-lī siōng it-lu̍t pêng-téng,
咱人(儂)有理性佮良心,lán-lâng ū 理性 kah 良心,lán-lâng ū lí-sèng kah liông-sim,
而且應該以兄弟關係的精神來互相對待。jî-chhiáⁿ 應該以兄弟關係 ê 精神來互相對待。jî-chhiáⁿ èng-kai í hiaⁿ-tī koan-hē ê cheng-sîn lâi hō͘-siong tùi-thāi.

相關

註釋

  1. 洪惟仁. (PDF). 2008 [2020-04-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09-16).
  2. 從日韓語字母的成立論台語字母的必要性
  3. (PDF). [2015-01-2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2-18).
  4. 陳穎青(Octw). . 2011-05-27 [201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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