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通稱印尼)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在對方首都互設具政治、經濟、文化、簽證、僑務等功能的具大使館性質之代表機構,雙方民間商務交流亦屬密切。[4]
印尼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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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機構 | |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 |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 |
外交代表 | |
代表 章溥帝[1] Budi Santoso | 代表 陳忠[註 1][3] |
歷史
外交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在時為荷蘭殖民地的印尼的巴達維亞、泗水等地設置領事館。
1930年,赴印尼華校任教的女教師蕭信庵,遭荷蘭船「渣華號」船員性侵的事件,引發反荷蘭的騷動,是為反荷運動。
1949年12月24日,特派吳鐵城為中華民國慶賀荷蘭王國向印尼聯邦移交主權及印尼共和國獨立典禮特使;派蔣家棟為副使。[5]
1950年4月13日,印尼蘇卡諾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華民國關閉於印尼各城市開設的領事館,結束領事關係。
1962年8月24日,印尼拒絕中華民國代表團參加於雅加達舉行的亞洲運動會(另一被拒絕的是以色列)。
1967年10月27日,反共的蘇哈托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斷交。
1971年10月25日,印尼對於中華民國是否續留聯合國的投票採棄權方式,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1981年,行政院長孫運璿訪問印尼,並會晤蘇哈托總統[6]。
1994年2月春節期間,總統李登輝訪問印尼,會晤總統蘇哈托與科技部長哈比比等[7][8]。11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蕭萬長前往印尼雅加達,代表總統李登輝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領導人非正式會議。[9]
1998年5月,在印尼排華事件中,中華民國政府多次緊急指派專機飛往印尼疏散受難者,另一方面外交部長胡志強於同年7月29日公開召見印尼駐華代表,當面向印尼提出了「最嚴正抗議」。
2006年10月,印尼前總統哈比比預定抵台出席「亞太商工總會40週年慶祝大會暨21屆大會」,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施壓下取消行程。[13]
2013年5月9日,在廣大興28號事件中,雖然中華民國與印尼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但印尼官方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向國際法庭申訴。[14]
2020年4月14日,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第2波國際援助行動,其中捐贈160萬片口罩給印尼在內的8個新南向政策國家。[15]
民間交流
僑民
臺灣在印尼之僑民有20萬9,000人(2012年底)[18],知名人士包括白嘉莉。印尼在臺灣的僑民則有18萬2,597人(2013年5月)[19]。出身印尼而已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知名人物包括:王宇婕與莫愛芳等。
移工
在台灣工作的東南亞移工,印尼人是人數最多的,截至2017年12月,共有25萬8,048人;職業類別上大多數是屬於「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其他服務業」。[20][21]
2014年10月就任印尼總統佐科威表示他知道在臺印尼勞工獲得良好對待,他很感謝臺灣善待這些印尼勞工,印尼將繼續維持這種合作關係,並呼籲印尼勞工應遵守臺灣的法律並尊重臺灣習俗。他確信臺灣給予這些印尼勞工好的薪水,如果臺灣還需要更多的印尼勞工,他們也會推薦親友到臺灣工作,「這是我們(臺灣和印尼)關係的基礎」。佐科威也感謝多數在臺印尼勞工在總統大選中支持他,「我希望我們能夠在臺灣見面」。印尼國會副議長帕利約也表示,「臺灣善待印尼勞工的經驗足以成為中東及世界其他國家對待印尼勞工的最佳範例」。臺灣雇主與印尼幫傭互動融洽的真實案例也曾登上社會新聞,讓印尼官員深受感動。印尼國家通訊社安塔拉社長賽佛亦稱「臺灣對印傭好大家都知道」。[22][23]
2020年12月,有鑑於印尼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赴台工作,後續視當地疫情滾動檢討。[24]
簽證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印尼,停留最多30天不得延長。落地簽證停留30天可延長1次、商務簽證停留最多60天。經印尼過境轉機,也可以落地免簽。[26][27]
持有印尼護照的印尼公民符合特定要求者,可透過中華民國政府的「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申請免簽證,停留最多14天;抵台參加團客旅遊、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28][29]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的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印尼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30]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印尼按疾病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與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11月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31]
事件
2011年3月,印尼外交部網頁「可申辦落地簽證國家」的資訊中,將台灣標註為「Taiwan, PRC」,中華民國外交部與駐印尼代表處向印尼外交部與駐台代表處表達嚴正關切。說明台灣與中國大陸互不隸屬,網頁所列名稱與事實不符,並請迅速更正,後印尼外交部已修正其名稱。[32]
經濟
2015年4月,成立印尼臺灣經濟交流協會(Indonesia Taiwan Business Council)。建立雙邊廠商及政府間之商務、投資交流平台,以及與印尼商工總會(KADIN)等機構建立正式溝通管道。此外,雙邊也舉辦「臺灣印尼經濟合作會議」,至2015年已舉辦20屆。[16]
貿易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於印尼首都設立雅加達台灣貿易中心。[3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也在雅加達設立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34]
國際貿易局將印尼列為重點拓銷市場,從2010年第2季開始委託外貿協會執行「台灣國際品牌整合行銷傳播及產業廣宣專案」,以各種密集的B2C(business to customer)即零售活動介紹臺灣的IT產品。[35]
2014年,印尼是宏碁在東南亞最大的市場,個人電腦銷售量過去6年居印尼之冠,2013年被華碩取代,市場第一、二名分別由華碩及宏碁佔據;明基的投影機與友訊的無線路由器也是印尼第一品牌;BenQ電腦液晶螢幕居第3名,僅次於韓國的Samsung與LG;自行車與零配件是印尼第3大進口來源國,但僅佔印尼該產業總進口額5%以下;塑膠機械則佔印尼該產業進口額的40%。[35]
印尼政府常用貿易救濟措施如反傾銷及防衛措施來限制進口產品,至2013年,共5種產品遭印尼政府採行反傾銷或防衛措施調查,產品涵蓋不鏽鋼及紡織原物料等。[36]
2019年,印尼是中華民國第15大貿易夥伴、第12大進口夥伴、第16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印尼的金額為29億2,168萬9,538美元,年減12.250%。自印尼進口的金額為46億8,691萬7,684美元,年減14.585%。貿易呈現入超(赤字)17億6,522萬8,146美元,年減18.189%;2018年,印尼是中華民國第15大貿易夥伴、第10大進口夥伴、第16大出口夥伴。[37]
投資
2017年,中華民國對印尼投資3.97億美元,為印尼第14大外資來源國。在印尼的台商及技術人員約2萬餘人,估計台商家數在2,000家以上。2001-2017年,在印尼總投資件數共1,946件,總投資金額為48.69億美元。臺商投資最多的行業為造紙業、橡塑膠業、運輸機械及非金屬礦業等;其他投資如家具業、紡織業、鞋業、金屬製品業、貿易服務業及農業等。並在雅加達、萬隆、井裡汶、三寶瓏、泗水、峇里島、巴淡、蘇北、中爪哇等地設有「臺灣工商聯誼會」,為整合印尼各地台商會,於是成立「印尼台灣工商聯誼會總會」,2014年總會長由泗水台灣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兼任。[20][36][38]
除了傳統製造業外,臺商近幾年亦開始於印尼投資服務業,以六角國際為例,該公司於2011年至印尼開設販售珍珠奶茶等的臺式茶飲店。[39]另外,中華民國政府近幾年亦與當地業者合作,時常舉辦臺灣商品的展示會,並於2013年7月開設常駐型的展示中心:雅加達臺灣精品形象店。[40]臺灣最大、亦是全球最大電子代工企業鴻海富士康集團於近期評估在印尼設廠,以生產電子通訊設備以及平板電腦等產品。[4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在雅加達設有分行。[42]
石油化學
2018年10月11日,印尼國營事業部長麗妮·蘇馬爾諾宣布,由台灣中油公司與印尼國營石油公司簽署《印尼石化園區架構協定》,由雙方董事長代表簽署。將共同評估於印尼興建年產100萬公噸乙烯的輕油裂解廠及石化下游工廠,預估投資金額約65億美元(約2,000億新台幣),[43]台灣中油投資45%、印尼國營事業投資45%,剩下的10%由台灣和國際中下游廠商投資。[44]
摩羅泰島開發合作協議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於2012年簽署《摩羅泰島共同開發計畫諒解備忘錄》,透過「指導委員會」對印尼北摩鹿加省摩羅泰島(距臺灣約2,600公里)進行整體產業開發,包括漁產加工業、造船業、交通業、旅館業以及觀光業。摩羅泰地方建設局表示此一經濟特區之開發會為摩羅泰島帶來十萬名的勞力以及數千億印尼盾的收入。印尼總統尤多約諾於2014年7月2日批准「摩羅泰島經濟特區」開發案,提升兩國在經貿、觀光、農業、漁業等領域的合作。[45][46]
農業合作
兩國於2010年簽署《一鄉一特產合作協議》,透過臺灣駐印尼農業技術團進行推廣,在西爪哇省、中爪哇省、東爪哇省以及峇里省從事推廣事業,協助當地農民進行產業振興。[48]
2016年5月12日,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在台北簽署了農業合作協定,強化農業合作夥伴關係,雙方將基於平等互惠原則,致力糧食作物、園藝、畜牧及坡地作物改良、共同投資等合作。[49]
駐印尼技術團「萬隆地區強化農企業培育計畫」於2016年完成建置智能環控溫室及集貨處理場。透過該計畫示範效果,對於印尼萬隆地區及臺灣相關產業帶來提升當地蔬果品質、促進當地農企業發展,以及增加臺灣溫室設備相關產業出口的優勢與機會。[50]
佐科威與中華民國
於2014年當選、就任印尼總統的佐科威於從政前經營家具公司,和中華民國、新加坡、南韓與日本都有往來,常前往台灣洽商業務的他對台灣熟悉且友善。木匠之子佐科威表示他以前常對友人說,假日時如果找不到他,他就是在台灣處理生意。他盛讚台灣消費力高、是很好的家具市場。他至今仍記得台灣的美食、人情和西門町的繁華景象,他還能憑記憶用精準的國語唸出「西門町很熱鬧」的中文。佐科威表示,台灣的製造業、企業能力強,也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處理投資的優秀人才,基礎建設良好,印尼和台灣一定要繼續合作。他指出,2013年台灣投資印尼的金額為4億美元,這是龐大的金額,他期盼台灣對印尼的投資能持續增加,「我想邀請你們造訪印尼,來印尼投資」。時任雅加達省長的佐科威也是最終落實鴻海科技集團(Foxconn)印尼投資案的關鍵人物。[23][51][52]
司法
協定
日期 | 簽署 | 備註 |
---|---|---|
1979年10月26日 | 《駐加達中華商會與駐臺北印尼商會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註 2] | 1980年11月7日、1983年9月20日、 1985年5月10日、1986年6月10日、 1989年5月25日、1993年10月23日[註 3]、 2006年6月29日[註 4]、2006年8月17日、 2013年1月31日續簽 |
1982年9月29日 | 《駐加達中華商會與駐臺北印尼商會間有關東爪哇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備忘錄》 | 1985年2月8日、1987年3月17日、 1991年12月31日[註 5]續簽 |
1987年8月24日 | 《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間郵政國際快捷郵件協議備忘錄》 | |
1988年11月17日 | 《駐雅加達中華商會與駐臺北印尼商會間空中業務協定》 | 1990年12月7日、1991年7月19日修訂 |
1990年2月9日 | 《駐印尼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臺北印尼商會間關於投資促進合作瞭解備忘錄》 | 以下簡稱台印 |
1990年12月19日 | 《台印投資保證協定》 | |
1995年3月1日 |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 1990年2月9日簽署備忘綠[58] |
2000年10月 | 《台印東南亞創業青年培訓計畫協議》 | [59] |
2004年4月13日 | 《台印海洋及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 |
2004年12月 | 《台印勞工合作備忘錄》 | [註 6] |
2010年1月19日 | 《台印一鄉鎮一產業合作計畫書》 | |
2011年5月 | 《台印高等教育合作備忘錄》 | [61] |
2012年 | 《台印摩羅泰島共同開發計畫諒解備忘錄》 | |
2012年9月11日 | 《中央廣播電台與印尼國家電台合作備忘錄》 | [62] |
2012年9月28日 | 《台印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及人蛇偷渡合作瞭解備忘錄》 | |
2017年3月 | 《台南市大學聯盟與穆罕馬迪亞大學聯盟合作備忘錄》 《台南市大學聯盟與國立伊斯蘭大學合作備忘錄》 | [20] |
2017年5月 | 《臺印農業人力資源能力建構技術協議》 | [20] |
2017年12月20日 | 《台印大地測量及空間資訊測繪合作協定》 | |
2018年10月11日 | 《印尼石化園區架構協定》 | [43] |
2018年11月19日 | 《台印尼全面性經濟合作瞭解備忘錄》 | [63] |
交通
航空
兩國有直航班機,雙邊航班來往的城市如下(截至2019年11月26日[註 7]):
注釋
-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2]
- 協定稱呼加達,非台灣慣稱的加達。
- 更名《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商會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 更名《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其後皆同。
- 更名《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商會間(關於東爪哇地區)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 由於印尼對強制代收印勞保證金、仲介費偏高及在台印勞逃逸等問題未能採取改善措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自2002年8月1日起凍結引進印勞。後經雙方多次協商及印尼改善各項問題後,簽署《勞工合作備忘錄》,台灣重新引進印尼勞工。[60]
-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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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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