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 (佛教)

真實梵語巴利語),又譯為真說,佛教術語,意為存在本質此在真理等。在阿含經中,通常被用來指對於緣起緣生法的正確理解。

字源

梵語,是梵語動詞भू(bhū)的過去分詞形態,意為已形成、已存在、已成為,可以被引申為眾生、元素、萬物、神明,也可以被當成哲學用語,意指存在本質、存有(英語:)、真理等。

大種(Mahābhūta)的字根源自於此,為元素之意。十二因緣中的(bhāva)也源自同一字根,為形成、存在之意。

類似名詞

梵語,Satya,巴利語),也有真實、真理的意思。但它與梵語的定義有些許不同,兩個名詞使用於不同場合。

佛教理論

在阿含經中,釋迦牟尼教導弟子,應觀察一切緣生法的無常、苦、非我、非我所[1],由觀察緣起,可得到一切法的真實[2]

註釋

  1. 《雜阿含經》卷1〈9經〉:「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解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 《雜阿含經》卷14〈345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如我所說,波羅延那阿逸多所問:「『若得諸法數,若復種種學,具威儀及行,為我分別說。』「舍利弗!何等為學?何等為法數?」 時,尊者舍利弗默然不答,第二、第三亦復默然。佛言:「真實。舍利弗!」舍利弗白佛言:「真實。世尊!世尊!比丘真實者,厭、離欲、滅盡向。食集生,彼比丘以食故,生厭、離欲、滅盡向。彼食滅,是真實滅,覺知已,彼比丘厭、離欲、滅盡向,是名為學。」「復次,真實,舍利弗!」舍利弗白佛言:「真實。世尊!世尊!若比丘真實者,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彼從食集生,若真實即是滅盡,覺知此已,比丘於滅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數法。」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比丘於真實生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數。」」
    雜阿含345經,對應於南傳相應部12相應31經〈已生成的經〉(莊春江譯):「「舍利弗!你看見『這是已生者』嗎?」「大德!他以正確之慧如實見『這是已生者』;以正確之慧如實見『這是已生者』後,他對已生成的是為了厭、離貪、滅的行者。他以正確之慧如實見『那個食的生起』;以正確之慧如實見『那個食的生起』後,他對食所生起是為了厭、離貪、滅的行者。他以正確之慧如實見『以那個食的滅而已生者成為滅法』;以正確之慧如實見『以那個食的滅而已生者成為滅法』後,他對滅法是為了厭、離貪、滅的行者。大德!這樣是有學。」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