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師

禪師漢傳佛教頭銜。指實踐禪修,能指導他人止觀修行的佛教出家眾,即印度佛教所說的瑜伽師。隨著漢傳佛教的發展,也被用來泛指禪宗門派。

概論

古印度,稱身心合一的修法為瑜伽,意爲行、相应。修行瑜伽者,稱為瑜伽士(yogi)或瑜伽師。佛教發展之初,特重禪修。隨著宗派分化,在大毘婆沙論時代,瑜伽與瑜伽師成為常見的名詞。傳入中國時,將瑜伽稱為禪,為定慧修持的通稱,而瑜伽師就稱之為禪師[1]

参见

註釋

  1.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12章〈 罽賓瑜伽師的發展〉:「瑜伽(yoga)是相應──契合的意思。寬泛的說,凡是止觀相應的,身心、心境或理智相 應的,都可說是瑜伽。瑜伽──身心相應的修持法,名為瑜伽行。從修持以求實現特殊的宗教經 驗者,名瑜伽師。所以瑜伽師,為定慧修持者的通稱。佛陀的時代,重於禪(dhyāna);「專精禪思」,是古代佛弟子的日常行持。但到『大毘婆沙論』時代,更早一些,瑜伽與瑜伽師,已 成為佛教界習用的名詞。這可能由於西元前三、四世紀間,印度的「瑜伽派」漸次形成,而佛教 也受到他的影響。然在實際上,佛教的瑜伽,仍舊是佛教的。如從定境及修定的方法說,這本來 部分與世間禪定相通。在印度,佛教界已習用「瑜伽」一辭。而傳來中國,仍依古說而稱為禪。所以印度的瑜伽師,在中國是一向稱為禪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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