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歷史

雲林縣縣名之由來始於清治時期,清朝政府在嘉義縣彰化縣之間設置新縣時,因縣城位在沙連堡林圯埔街(今南投縣竹山鎮)近郊的九十九崁雲林坪上,遂命名為雲林縣,但日後因第二任臺灣巡撫邵友濂認為縣城的位置太靠近內山,縣治西移至斗六門[1],1950年8月重新設置雲林縣,但作為縣名由來的雲林坪則被劃歸為今天的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使得「雲林」不在雲林縣境內。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
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
明鄭時期
1662-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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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

在漢人移入以前,雲林地區原屬平埔族洪雅族偵兒干社(一名貓兒干社)、西螺社、他里霧社、猴悶社、斗六社(一名柴裡社)、南社等部落的活動領域。

荷西時期

荷西時期,雲林大笨港地區荷蘭東印度公司之海防港口,笨港在17世紀荷蘭人所描繪的地圖中,稱為「Ponkan」。漢人移入始於明朝天啟年間漳州顏思齊登陸築寨,之後鄭芝龍招閩籍墾戶拓墾,陳衷紀、許友儀、林天生等漳泉墾首跟進,陳立勳建笨港街,為臺灣最早的漢族移民拓墾。

明鄭時期

1661年,鄭成功逐退荷蘭人。在鄭成功時代,雲林被劃入天興縣。1662年,鄭成功去世,其子鄭經改稱「天興縣」為「天興州」,並設北路安撫司。明鄭入臺之時,實施「軍兵屯墾」的政策,下令「各鎮及大小將領官兵派撥汛地,准就彼處擇地起蓋房屋,開闢田地,盡其力量,永為世業,以佃以漁及京(經)商。」派屯弁在雲林地區的大衰榔東堡、他里霧堡、斗六堡等地墾殖。

1665年鄭經頒布「屯田之制,以拓番地」,延申原本的軍屯至原住民領域,派遣鄭成功部將,參軍林圯率屯丁200人由斗六門(今斗六市)入墾[2],越過阿拔泉溪(今清水溪),攻打牛相觸口(今中和)。林圯建立(今竹圍)為根據地,將原居的鄒族魯富都(Luhtu)大社驅逐至東埔蚋(今延平),雙方爆發數起激烈衝突。1668年10月,鄒族人夜襲圍困,林圯與百餘屯丁悉數被殺。後斗六方面援軍再度掃蕩鄒族人,將所屯墾之佔領區命名為「林圯埔」。另屯弁杜、賴二姓的勢力也進佔濁水溪南岸之社寮(今山崇、社寮)、後埔仔(今中央、富州),使竹山成為漢人在南投最早開發的地區。而魯富都(Luhtu)亞群則失去清水溪流域與濁水溪流域的丘陵地,向後往大水窟遷徙[3][4]

清治時期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陳孟林修之「諸羅縣志」已有「斗六門街」、「柴裡斗六社」之記載。乾隆初年,泉州人楊仲熹招集漢人在斗六行商而逐漸興盛。奠定街基。

清領初期,漳泉移民大量由笨港(今北港鎮)進入,笨港渡口一帶成為一大聚落,居民大集,通漁鹽、興販外國,熙來攘往,立媽祖廟於鎮渡,康熙年諸羅縣志即記稱:「笨港街、臺屬街市,此為最大」[5],及至乾隆十五年,笨溪(今北港溪)氾濫,河道南移,笨港街市為之劃分為二,於是又有北港、南港之分[6]

1734年(雍正十二年),今土庫鎮虎尾鎮一帶設大坵田堡,其開墾大致從西往東,故虎尾較土庫開發為晚。該堡之東有一小沙丘(臺灣話稱「沙崙」),周遭稱為大崙腳,虎尾溪流經大崙腳之南,據推測位置為今日虎尾鎮之大崙腳公園。較大規模的漢人開墾發生於乾隆年間,大崙腳也在此時發展成大崙腳街。乾隆24年(1757年),福建人郭六才等人至大崙腳招佃開墾[7]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置斗六門巡檢,道光十五年(1835年)改為斗六門縣丞。同治元年(1862年)九月,斗六門為戴潮春所攻陷,戴潮春旋將根據地由四張犁轉移到此處,直至同治二年年末才由清軍奪回。

光緒十三年(1887年)八月正式建立臺灣省,之前臺灣曾經由福建省管轄,當時新任臺灣巡撫劉銘傳會同閩浙總督楊昌濬一起上奏給光緒帝的《臺灣郡縣添改撤裁摺》提到:

竊臣等於光緒十二年六月十三日,會奏臺灣改設事宜摺內,聲明彰化等縣 地輿太廣,亟需分治設官,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旋准部咨,議會酌 度情形奏明辦理等因。伏查臺灣疆域,南北相距七百餘里⋯⋯;如彰化、 嘉義、鳳山、新竹、淡水等縣,縱橫多至二、三百里,鞭長莫及,治化何由?且防務為治臺要領,轄境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 阻⋯⋯嘉義之東,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圭溪止,截長補短,方長約百餘里,擬添設一縣曰雲林縣。

光緒十三年(1887年)九月初八日皇帝同意此上疏,於是雲林縣成為臺灣府所轄四縣之一,縣治先設於林圯埔(今南投縣竹山鎮)九十九崁上的雲林坪,並因縣治而得名,由准知縣,也就是當時的斗六門縣丞陳世烈來負責築城相關事宜。之所以會選於此地築城主要是因為此地是八通關古道的起點,與開山撫番政策有相當的關係。但因第二任臺灣巡撫邵友濂認為縣城的位置太靠近內山,1893年縣治從雲林坪移到了斗六門(今斗六市)。據連雅堂臺灣通史:「雲林縣始於建省之時,則為撫墾之計爾,先是光緒十三年,劃嘉義以北之地,經營新邑,擇治於林圯埔(今竹山鎮)之雲林坪(今竹山鎮雲林里)。故為雲林縣。」

光緒二十年(1894年)倪贊元所著《雲林縣採訪冊》記載:「北港街,即笨港,因在港之北,故名北港,東西南北共分人街,煙戶七千餘家郊行林立,塵市昆連,金、廈、南澳、安邊、澎湖商船,經常由內地載運布批、洋酒、雜貨、花金等項,來港銷售。轉販石、芝麻、奇糖、白豆出口。又有竹筏為洋商載運樟腦前赴安平,轉載輪船運往香港等處。百貨集,六時成市,貿易之盛,為雲邑冠,俗人呼為小臺灣焉。」

1895年的乙未戰爭中,日軍攻下彰化縣城後,在該年9月渡過濁水溪開始進攻雲林縣,由於在斗南遭到伏擊而暫退回彰化整補三週,在9月29日集結了一萬多人從縣城北門一路經虎尾溪攻打斗六西側,在從10月5日起的三天交戰後,縣城終告失守。

日治時期

日治初期併入臺南縣,1901年改為二十廳中的斗六廳。1909年斗六廳併入嘉義廳,而林圯埔支廳因為距離嘉義廳治較遠而改劃入南投廳,也造就了「雲林」(竹山)改給南投管的情形。1920年台灣總督府實施五州二廳(後為五州三廳)制,原南投廳改屬臺中州、原嘉義廳改屬臺南州

戰後時期

二次大戰後,國民政府曾提出《臺灣接管計劃綱要》重劃行政區域,計畫將原台南州的虎尾郡北港郡劃為北港縣,原斗六郡臺中州竹山新高(今集集)二郡劃為斗六縣。後因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計畫不切實際,提出臺灣行政區劃重劃的草案,此案變動較小,只將日治時期五州三廳改為八縣、所轄各郡改為區。

1950年《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實施,將虎尾區、斗六區、北港區合設為一縣,曾計畫名為斗六縣,後方使用古縣名雲林做為縣名;而新設之雲林縣治當初則為斗六與虎尾兩鎮相爭,最後由斗六勝出,但地方法院設於虎尾以平息爭端。而竹山地區(含鹿谷鄉)民眾從竹山與斗六的地理、歷史、文化、交通經濟、治安等層面考量,由當時的竹山鎮長陳博土、鹿谷鄉長林朝陽、臺中縣參議員鄭葆椿、林遲產、兩鄉鎮的農會學務理事楊昭璧、張四川、竹山中學校長陳紹寬、竹山電信局長吳林、竹山郵局長吳海魚以及兩鄉鎮的鄉鎮民代表等具名,於當年提出陳情,希望能將竹山區劃歸斗六轄下,但同年十月竹山、鹿谷劃歸南投縣。由於當時雲林縣縣治設於斗六鎮,距離北港地區過遠,引發北港地區有民眾要求合併入緊鄰的嘉義縣,但最後也未成功。[8]

1981年12月25日,斗六鎮符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中所新增之「縣政府所在地」規定,改制為縣轄市

參考文獻

  1. 張志遠. . 臺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7年9月: 118-119頁. ISBN 978-986-6731-00-6.
  2. 林杞是位人名,至今存在多種寫法:林杞、林屺、林圮、林驥,但仍無考古證實何種是真名。來源取自《社寮三百年開發史》林文龍 社寮文教基金會 1994年
  3. coukuba/new_page_1.htm045.htm 汪明輝,〈鄒族之民族發展:歷史建構鄒族,鄒族建構歷史〉,鄒族文化藝術基金會,《鄒族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
  4. 阮忠仁,《嘉義縣志》,第二卷,《沿革志》《 第三篇-縣境拓墾的展開 》,頁118。
  5. 《諸羅縣志》
  6.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歷史沿革(政府網站資料)
  7. 陳國川. (PDF). 台灣文獻. 2001, 51 (1): 495-538.
  8. 葉高華. . 2011-01-05 [2013-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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