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羅

斯卡羅排灣語:Seqalu),又稱斯卡羅族斯卡羅王國是一個曾經存在於臺灣本島瑯嶠地區(恆春一帶)的封建制政權。該政權是由南遷的知本社卑南族人所形成的貴族群體,與恆春當地人口多數的排灣族人,所建立的含排灣族、阿美族在內等大型酋邦貴族政權。其統治疆域大致屬現臺東縣太麻里金崙大鳥屏東縣滿州一帶。十七世紀,荷蘭方面稱其統治者被稱為「瑯嶠君主」。在清朝文書中稱瑯嶠下十八番社


斯卡羅王國
Seqalu
約1600年-1931年
首都豬朥束社(後遷至牡丹灣)
常用语言排灣語(官方語言)
卑南語
阿美語
閩南語
政府酋邦制
 ?-1650年
Tartar
 ?-?
Cappitam
 ?-?
Laung Garuljigulj
 ?-?
Cacalj Garuljigulj
 ?-?
Paljaljaus Garuljigulj
 ?-1874年
卓杞篤(Cuqicuq Garuljigulj)
 1854年-1905年
潘文杰(Bungekaic Garuljigulj)
 1905年-1931年(末任)
潘阿別(Qagiu Garuljigulj)
历史 
 建立
約1600年
 荷蘭組成聯軍入侵卑馬巴
1637年
 爆發羅發號事件,促使美國遠征臺灣,其戰後簽訂南岬之盟
1867年
 爆發牡丹社事件,雙方交戰於石門古戰場
1874年
 潘文杰繼位
1893年
 潘阿別繼位
1905年
 遷都牡丹灣
1906年
 终结
1931年
ISO 3166码TW
继承国
臺灣日治時期
今属于 中華民國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
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
明鄭時期
1662-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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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原先斯卡羅從知本南遷時就有兩支姐弟家族,姐姐的後代Garuljugulj家族統治豬朥束社,是大股頭目。而口傳歷史中的弟弟Mavalie家族統治射麻里社,部族中地位僅次於姐姐家族,是二股頭目。統治貓仔社的是三股頭目。口傳歷史中Mavaliw家族曾試圖奪聯盟統治權,與Garuljugulj家族多次發生戰爭,最終都失敗。最終由Garuljugulj全權掌握斯卡羅王國。

歷史

成立

大約300多年前,一群卑南族知本社族人南遷進入瑯嶠,並與當地的排灣族武裝衝突。由於擁有強大的組織與武力且又善於使用咒語,當地的排灣族與別族墾民皆紛紛臣服,並以「斯卡羅」稱呼這一支外族,斯卡羅一詞可能意指「乘轎者」,或是指來自「卡羅」(Qaro)地區的人,即知本社。這一支卑南族稱霸恆春半島後,逐漸成為擁有原始土地權的統治階層,形成卑南族當頭目統治排灣族庶民的貴族社會。這一支卑南族後來與當地人口多數的排灣族人通婚,漸漸融入並排灣化。[1][2]

大航海時代

荷蘭時期,荷蘭人稱其統治者為「瑯嶠君主」,並認為君主的地位與王無異,可以指派各社的統治者,也可以任意處置子民的生殺大權。若君主去世,領導權就由長子繼承,同樣受到尊重。

1642年荷蘭派兵征討,斯卡羅被迫臣服,雙方各有勝負。

明鄭來台時,明鄭的部隊南下進軍,斯卡羅動員茄藤社(Cattia,今屏東縣南州鄉)以南的人群,重創鄭軍阻擋其勢力南下,這場與瑯嶠諸社發生戰鬥,使明鄭軍陣亡700餘人。[3]

西元1867年,美國船難者誤闖斯卡羅領土,遭逮捕伏法,即羅發號事件。後來,美國海軍遠征福爾摩沙,與排灣族展開戰鬥,但最終美國敗逃遠征失敗。後來由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親自與大頭目卓杞篤交涉,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在1874年爆發牡丹社事件,僅有北方三社對抗日軍,當時的大頭目潘文杰協助日軍安撫番社,牡丹事件後1875年清廷在恆春半島建立恆春縣,斯卡羅還幫助清廷建造恆春縣城,雙方外交關係穩固。

近代

日治時代初期斯卡羅漢化已經相當嚴重了,尤其是大頭目和所轄的鄰近部落。日本官員觀察到當時豬朥束社、蚊蟀社等附近部落身著漢人服飾,說著流利的閩南話和排灣話,耕作方式也與漢人無異。[4]

1904年日本殖民政府為了實施地稅改正,徹底實施大租權消滅(收買)政策,不僅改變了各社數百年來以收租為主的經濟生活,也連帶摧毀了內部的社務運作與社會組織。最後則在殖民政府「番、民一視同仁」的無差別政策下,正式編入街庄二級制的行政空間與管轄系統,全台灣各社熟番也逐漸混同於漢民社會而難以區分。日本政府提出「民、番同享業主權」,對十八社番民而言,每個土地使用者不再向頭目繳納而轉向官廳納稅,否定頭目的統治權和土地權,使斯卡羅酋邦總頭目、射麻里二頭人等權勢迅速消退,再也不能號令各社。

區域

斯卡羅可分為四大主社,分別為:豬朥束社射麻里社貓仔社以及龍鑾社。他們分別統率其他的排灣族、阿美族、漢人聚落及平埔族部落。排灣族是斯卡羅來之前的原居民,而阿美族、漢人及平埔族移入時間較晚,是向斯卡羅人租地居住的。

豬朥束社(Ciljasuaq)

豬朥束社(今滿州鄉里德村)為主社的統率者為卡珞利谷(Garuljigulj) 家系,為清治以及日治時代所稱的大股頭目(大頭目)。大股頭目統率排灣族加芝來社牡丹社中社女奶社高士佛社,以及部分的蚊蟀山頂社龜仔角社;此外,阿美族港口社以及漢族的保力、嚮林、統埔、蚊蟀、車城、九棚、四重溪、港仔、驫古公等各亦受其支配。

射麻里社(Shyamari)

射麻里社(今滿州鄉永靖村)為主社的統率者為Mavaliw 家系,即二股頭目。統率巴士墨社家新路社牡丹路社草埔後社,以及部分四林格社八瑤社快仔社。另有阿美族老佛社及少數漢人聚落也在其統轄之下。

貓仔社(Savaruk)

貓仔社(今恆春鎮仁壽里)為主社的統率者為Cjligul 家系,即三股頭目。其統率部分的八瑤社四林格社竹社。三股頭目沒有管轄阿美族部落,漢人村庄則不詳。

龍鑾社(Shurindan)

龍鑾社(今良鑾溪源流)為主社的統率者為Ruvaniyaw 家系,即四股頭目。其所轄部落,只限於本社及附近漢人村庄而已。


相關作品

  • 巴代:《斯卡羅人:檳榔‧陶珠‧小女巫》(2009)
  • 傀儡花》,陳耀昌著,台灣,INK印刻出版,2016年1月。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斯卡羅遺事 存檔,存档日期2014-02-22.
  2. 斯卡羅族 存檔,存档日期2014-02-22.
  3. 安倍明義 《臺灣地名研究》 第282頁
  4. 劉還月 《琅嶠十八社與斯卡羅族》 第91頁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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