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

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瑞典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13-195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直至1970年代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瑞典政府仍遵行「一個中國」政策,雖與中華民國加強經貿、科技、文化等實質關係與民間交流,但在有關政治與官方關係仍以務實主義為原則。[4]

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

中華民國

瑞典
外交代表機構
駐瑞典台北代表團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
外交代表
代表 姚金祥[註 1][2]代表 孔培恩[3]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瑞典

1913年10月6日,瑞典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北洋政府[5][6]

1916年,於首都斯德哥爾摩設立中華民國駐瑞典王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歷任公使兼駐挪威,或丹麥芬蘭北歐國家)。[5][6]

1928年12月20日,隨著國民革命軍北伐幾近尾聲,瑞典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1947年9月18日,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係。公使館升格為中華民國駐瑞典王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5][6]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兩國維持短暫的邦交關係。

1950年1月19日,與中華民國斷交、關閉大使館。[5][7]

1971年10月25日,瑞典在聯合國大會中國代表權問題上,與絕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席次,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2018年2月28日,瑞典稅務局發表公告,依據聯合國ISO編碼將台灣名稱「中華民國(台灣)瑞典文:」,改為「台灣,中國的一省,瑞典文:」。中華民國外交部指示駐瑞典代表處表達抗議,並要求更正[8][9]

2019年9月10日,瑞典首度參加由台灣、美國和日本在台北合辦的「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下的「培養媒體識讀以捍衛民主國際工作坊」[10][11][12]。10月2日,瑞典外交部向其國會提出「對中國相關議題工作報告」,其內容包括依據歐盟的一中政策以及2016年「對中戰略報告」,與臺灣維持的關係則應持續發展[13]

瑞典支持台灣成為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有意義參與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等。近年亦協助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新成立的國際再生能源組織,支持延續台灣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之競爭委員會、漁業委員會、鋼鐵委員會的參與資格。[14][15]

人員互訪(1991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考試院長關中[16]、經濟部長王志剛[17]、教育部長蔣偉寧[18]、衛生福利部長林奏延[19]、政務委員蔡兆陽[20]、楊世緘[20]黃大洲[21]、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22]、科技部政務次長蘇芳慶[23]、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吳釗燮[24]、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羅權[25]朱敬一[18]、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蘇蘅[26]詹婷怡[23]、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16]、主計處主計長韋端[17]、中央研究院長廖俊智[23]、中央研究院代理院長王汎森[19]、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陳維昭[20]、台北醫學大學校長閻雲[23]

2019年9月25日,經濟部政務次長王美花應「台灣瑞典國會議員協會」邀請,於瑞典國會發表專題演說,是首位應邀在瑞典國會發表演說的中華民國政府官員,瑞典駐台代表言禾康也特地返國與會。[27]

瑞典:前副總理阿馬克[28]、外交部次長索爾門(Michael Shulman)[29]維斯蘭德[16]歐姆[26]、史登史壯(Oscar Stenström)[19]、工商部次長古斯塔夫森[29]、企業能源暨通訊部次長布羅曼德[22]、首席司法監察使艾克隆(Claes Eklundh)[30]、國會能源暨工貿委員會主席皮德生(Lennart Persson)[29]、國會文化委員會主席柯馬慈[31]、高等教育委員會主席尼爾森(Ulrica Nilsson)[23]、克魯努貝里省長康施德[32]、斯德哥爾摩市長英格維克(Ingenear Ingevik)[29]布萊霍姆[25]、紅十字會長米爾頓[33]、自由黨主席雷瓊伯格[21]

代表機構

1981年前,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實際工作均由瑞典友人成立的瑞典臺灣協會(Sweden-Taiwan Society)經辦。1981年9月15日,成立具大使館性質台北商務觀光暨新聞辦事處(Taipei Trade Tourism and Information Office)。1994年3月25日,更名為駐瑞典台北代表團(Taipei Mission in Sweden)。[5][22][2]

1982年12月9日,瑞典於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瑞典工商代表辦事處(Swedish Industries Trade Representative Office),設址於圓山大飯店翠鳳廳1514室。1991年7月1日,更名為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The Swedish Trade and Invest Council),[22][3][34]瑞典外交部外貿事務次長索爾門(Michael Shulman)、國會能源暨工貿委員會主席皮德生(Lennart Persson)等人參加更名儀式。[29]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的方式入境瑞典。
歐盟瑞典護照瑞典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35][36][37]

瑞典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38]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瑞典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39]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40]

經濟

貿易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首都斯德哥爾摩設立駐瑞典代表處經濟組[41]

2019年,瑞典是中華民國第36大貿易夥伴、第38大進口夥伴、第32大出口夥伴。出口至瑞典的金額為6億3,433萬8,506美元,年增3.148%。自瑞典進口的金額為6億8,045萬5,361美元,年增0.756%。貿易呈現入超赤字)4,611萬6,855美元,年減23.613%;2018年,瑞典是中華民國第38大貿易夥伴、第38大進口夥伴、第34大出口夥伴。[42]

投資

相較歐洲其他地區台商於瑞典所在的北歐投資有限,多半是設立行銷或純代銷據點,且多僱用當地人處理當地業務,鮮少自台灣派員進駐。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1992年-2014年,臺商對瑞典的總投資金額為296萬美元,計有5件。[43]

在瑞典設有銷售及服務據點的台商有宏碁華碩電腦合勤科技友訊科技等公司,除了華碩電腦外,負責人皆為瑞典籍人士;技嘉科技則在瑞典聘有經銷代理人。[43]

目前已成立瑞典台灣商會、Vi Taiwan 台灣人新生社。[44]

會議

台瑞(典)雙邊經濟合作會議(Joint Business Council Meeting),自1986年起,每年輪流在對方首都舉辦,至2017年已舉辦33屆。[34][23]

2017年9月25日,於斯德哥爾摩舉辦次長級經貿諮商會議,由中華民國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瑞典外交部貿易政務次長史登史壯(Oscar Stenström)共同主持。會議的3大主題包括「電信物聯網數位經濟」、「生物科技醫療科技」、「核能除役、能源智慧城市」。[23]

交流

僑民

台灣僑民大部份居住於首都斯德哥爾摩(以下簡稱斯京)、第2大城哥特堡及第3大城馬爾摩。另有台僑散居各處,大部份集中於瑞典中南部,全部人數約1,000人。瑞典台僑多從事餐飲業及食品雜貨批發業,少部份經營旅遊業及其他行業,以中小企業為多。[4]

台僑已在斯京成立「台灣瑞典華人聯合會」,於哥特堡及馬爾摩設有分會,並在斯京成立聯合會的附屬中文學校。台灣佛光山亦在斯京近郊成立「瑞典佛光山」。[4]

學術

中華民國教育部提供華語文獎學金,給予瑞典學生申請赴臺研習中文或攻讀博士外交部則提供臺灣獎助金給予瑞典學者赴臺從事研究。2017年,有150名臺灣學生赴瑞典留學,有88名瑞典學生赴臺留學。[23]

援助

1999年9月21日,台灣發生大地震,瑞典捐贈價值5,000萬新台幣物資,重達80噸,包括354個20人大帳篷、1,485個睡袋及1萬條毛毯;並派遣國會議員培爾松及救難服務局官員卡爾森抵台點交。[45]

2020年4月14日,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第2波國際援助行動,其中捐贈130萬片口罩給瑞典在內的8個欧洲联盟成员国[46]

協定

雙邊協定[47][44][34]
日期簽署
1928年12月20日《中瑞關稅條約
1931年9月10日《中瑞(典)外交官領事官等用品相互免稅辦法》
1945年4月5日《中瑞關於取消瑞典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特權條約》
1989年8月21日《斯德哥爾摩瑞典自然科學研究委員會與臺北國家科學委員會間協定》
1990年9月5日《互免海運事業所得稅協定》
1991年12月6日中華民國台灣電力公司瑞典電力公司間技術合作協定》
1993年12月23日《中國-台灣與瑞典間關於貨品暫准通關國際關稅保證制度機構間議定書》
1994年1月10日台北商務觀光暨新聞辦事處瑞典貿易委員會間關於貨品暫准通關協定》
1994年6月27日駐瑞典台北代表團與瑞典貿易委員會間環境保護協定》
1995年7月14日《中瑞(瑞典)國際廣告回信業務協定》
1995年12月11日《中瑞(瑞典)郵件利潤中心技術合作協定》
《中瑞(瑞典)郵政航空函件品質協議備忘錄
1997年11月7日台北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斯德哥爾摩金融監理委員會資訊交換備忘錄》
2001年6月8日《駐瑞典台北代表團與瑞典貿易委員會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2002年4月8日《台北國家科學委員會與瑞典研究委員會科學合作協議》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7日[註 2]):

 中華民國

貨運

2006年12月,中華航空開闢台北桃園↔斯德哥爾摩的貨運直航,[48]但目前已停航。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文獻

  1.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1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8. 張嘉哲. . 新頭殼. 2018-03-04 [2018-03-07].
  9. 政治中心. . 蘋果日報. 2018年3月5日 [2018年3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21日).
  10. 顧荃. . 中央社.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10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11. 侯姿瑩. . 中央社. 2019年9月7日 [2019年10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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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 瑞典台灣友好協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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