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史
《大史》(巴利語:,英文譯名:Mahavamsa/Mahawansha,在巴利三藏英譯目錄或辭典中常縮寫爲Mhvs.或Mhv.),斯里蘭卡古代巴利文歷史文獻,採用編年史詩體,作者是摩訶那摩(巴利文:Mahānāma)等。該書涉及斯里蘭卡、印度等南亞等地區,以及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歷史。此外,由於該書辭藻華麗,因而被奉為斯里蘭卡古典文學的瑰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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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篇幅問題
關於《大史》的篇幅,是有所爭議。其爭論焦點在於,《大史》應包括現今流傳的全部101章,抑或只包括由摩訶那摩(Mahanama)所寫的第1章至第37章第50頌。
編撰過程與內容
《大史》從大約公元6世紀開始,到18世紀,由不同時期的作者續寫而成。據韓廷傑中譯本序言裡的分析,全書101章,是分成五個階段寫成的,而內容亦大致可分成五個部份:
- 第一部份:從第1章至第37章第50頌,作者是生活在大約公元5世紀的宗教長老摩訶那摩 (Mahanama),根據《島史》(Dipavamsa/Deepavamsa)等材料寫成,內容為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4世紀的史事。
- 第二部份:從第37章第51頌至第79章第84頌,作者是高僧達摩祇底(Dhammakitti),內容是4世紀至12世紀的史事。
- 第三部份:從第80章至第90章,作者不詳,內容是12世紀至14世紀的史事。
- 第四部份:從第91章至第100章,作者是T·蘇曼伽羅(Tibbotuvare Sumangala)。內容是14世紀至1758年的史事。
- 第五部份:第101章,作者是H·S·蘇曼伽羅(Hikkaduve Siri Sumangala),內容是英國入侵斯里蘭卡時的情況。[1]
史料價值
- 構建了較完整的斯里蘭卡歷史及為南亞史提供了資料:在南亞地區的多個國家中,古代的修史事業並不蓬勃,而由《大史》所帶起的續寫風氣,在一千多年間蔚為斯里蘭卡的修史傳統。學者韓廷傑更指出,「在斯里蘭卡、泰國、緬甸、老撾、柬埔寨等一些信仰上座部佛教的國家中,只有斯里蘭卡有這樣一部完整的歷史」;以及它「涉及到其他的上座部佛教國家」[1],這就突顯了《大史》在南亞地區的史學地位。到了20世紀,斯里蘭卡學者E·F·C·盧多維克編修自18世紀以來的《錫蘭現代史》時,亦參考了這部文獻。
- 對上座部佛教的研究提供重要史料:由於《大史》是以佛教歷史發展為基礎而寫成,因而它亦是重要的「研究上座部佛教最主要的參考書」。[1]
譯本
《大史》一書,在20世紀上半期已被翻譯成德文、英文、俄文、日文等版本。[3] 而中文譯本方面,則有台北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的韓廷傑譯本,這一版本包括了從6世紀至18世紀寫成的101章。此外,北京商務印書館所翻譯出版的《古印度吠陀時代和列國時代史料選輯》,亦收錄了一部份《大史》的內容。
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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