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處

學處巴利語梵語转写:)是重要佛教術語,也譯作學足[1]。 的意思是學習、訓練; 的意思是足、處所。學處就是學習規則、戒條。學處是佛教出家眾應該學習的一切行事準則的總稱。在學處之中,最重要的戒條稱為波羅提木叉。其他與生活起居,行動威儀有關,比較細的學處,被收錄在犍度毗奈耶之中。

歷史

在佛教剛剛興起時,釋迦牟尼為了使僧團成員能夠生活在一起,為僧團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活準則,稱為學處。學處是「應當這麼學習」的意思。學處中最重要的部份,被收集為波羅提木叉。僧團成員應該不斷自我提醒,相互砥礪,才能每日精進。

學處的精神在於隨犯制戒,具備有不成文法的性質。當僧團成員行為有所偏差時,在布薩時,上座長老應當提醒僧團成員,不應該這麼做。在經過僧團的同意(羯磨)後,僧團可以自己制定出應該遵守的學處。所以,除了釋迦牟尼最初制定的學處之外,隨著時代與地域的不同,又新增了許多不同的學處。學處集結成書後,就形成了犍度毗奈耶

南傳佛教

增支部·三集》(A.3.85. ):

巴宙譯《彌蘭王問經》:

Pesala 比丘英譯《彌蘭王問經》[2]

北傳佛教

雜阿含經·819經》:

大毘婆沙論》: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

相關條目

註釋與引用

  1. 巴利義注《小誦注》:应当学故为学;以此作为足故为足。学之足为学足,即到达学的方法之义。又或者说为根本、依止、立足处[为学处]。
  2. :The Debate of King Milinda: An Abridgement of the Milindapanha. Chapter 9 The Solving of Dilemmas (II)
  3.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波羅提木叉經」第三節「戒經條文的多少與次第」第四節「戒經的集成與分流」:漢譯『雜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應與『瑜伽師地論』說一樣,同為「過百五十戒」。而現存經本作「過二百五十戒」,可斷為依熟習的「二百五十戒」說而改定的。
  4.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波羅提木叉經」第三節「戒經條文的多少與次第」第四節「戒經的集成與分流」:『大正藏』依『麗藏』本,作「過二百五十學處」;然宋、元、明本,都作「過百五十學處」,與同為玄奘所譯的『瑜伽師地論』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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