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處
學處(巴利語:;梵語:,转写:)是重要佛教術語,也譯作學足[1]。 的意思是學習、訓練; 的意思是足、處所。學處就是學習規則、戒條。學處是佛教出家眾應該學習的一切行事準則的總稱。在學處之中,最重要的戒條稱為波羅提木叉。其他與生活起居,行動威儀有關,比較細的學處,被收錄在犍度與毗奈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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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在佛教剛剛興起時,釋迦牟尼為了使僧團成員能夠生活在一起,為僧團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活準則,稱為學處。學處是「應當這麼學習」的意思。學處中最重要的部份,被收集為波羅提木叉。僧團成員應該不斷自我提醒,相互砥礪,才能每日精進。
學處的精神在於隨犯制戒,具備有不成文法的性質。當僧團成員行為有所偏差時,在布薩時,上座長老應當提醒僧團成員,不應該這麼做。在經過僧團的同意(羯磨)後,僧團可以自己制定出應該遵守的學處。所以,除了釋迦牟尼最初制定的學處之外,隨著時代與地域的不同,又新增了許多不同的學處。學處集結成書後,就形成了犍度與毗奈耶。
南傳佛教
《增支部·三集》(A.3.85. ):
諸比丘!此百五十餘之學處於每半月為所誦,欲利益之善男子應學此。諸比丘!此等三學,此[百五十餘學處之]一切,即被攝於其中。云何為三耶?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是,諸比丘!此等三學,此[百五十餘之]一切 ,即被攝於其中。 |
巴宙譯《彌蘭王問經》:
大王,佛子為離苦及貪求法,將守護其餘更多之一百五十學處,如何他們肯舍棄如來所制定的學處亦復如是! |
Pesala 比丘英譯《彌蘭王問經》[2]:
Just so, O king, the sons of the Buddha, in their enthusiasm for the Dhamma might keep even more than one hundred and fifty regulations (Excluding the 75 minor training rules there are 152 precepts) but they would never give up any that had been laid down. |
北傳佛教
《雜阿含經·819經》:
尊者跋耆子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佛說過百五十戒[3]。令族姓子隨次半月來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令諸族姓子隨欲而學。 |
《大毘婆沙論》:
謂有苾芻名佛栗氏子。如來在世於佛法出家。是時已制過百五十學處[4]。於半月夜說別解脫戒經時。聞說自愛諸善男子樂學戒者應如是學。 |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
別解脫契經者。謂於是中依五犯聚及出五犯聚。說過一百五十學處為令自愛諸善男子精勤修學。 |
相關條目
註釋與引用
- 巴利義注《小誦注》:应当学故为学;以此作为足故为足。学之足为学足,即到达学的方法之义。又或者说为根本、依止、立足处[为学处]。
- :The Debate of King Milinda: An Abridgement of the Milindapanha. Chapter 9 The Solving of Dilemmas (II)
-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波羅提木叉經」第三節「戒經條文的多少與次第」第四節「戒經的集成與分流」:漢譯『雜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應與『瑜伽師地論』說一樣,同為「過百五十戒」。而現存經本作「過二百五十戒」,可斷為依熟習的「二百五十戒」說而改定的。
-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波羅提木叉經」第三節「戒經條文的多少與次第」第四節「戒經的集成與分流」:『大正藏』依『麗藏』本,作「過二百五十學處」;然宋、元、明本,都作「過百五十學處」,與同為玄奘所譯的『瑜伽師地論』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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