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宣
道宣(596年-667年)[1],俗姓錢,唐朝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一說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生於長安。為漢傳佛教律宗南山宗初祖,初依智首律師聽習律藏。纔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復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聽二十遍、時經六載。道宣律師居終南山、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律。南山以法華涅槃諸義、而釋通四分律。貫攝兩乘、囊包三藏、遺編雜集、攢聚成宗。其撰述最著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與玄奘大師(602年-664年)為同期聖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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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道宣15岁于日严寺出家,20岁到大禅定寺受具足戒,先后依止智顗、智首律师钻研律学。之后四方参学。唐武德七年(624年),道宣结庐终南山,居净业寺。此后四十余年,除被礼请参加玄奘法师在长安的译场外,均在净业寺潜心禅定,研究律学。后人因他长期居于终南山,并在净业寺树立律学范畴,即称他所传弘的《四分律》学为南山宗,并称他为南山律师。
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入寂。唐懿宗咸通十年(公元869年)特谥号「澄照」。
道宣门下有受法传教弟子千人,相继阐扬他的遗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风行更广。至今中国出家僧徒,还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学为行持的楷模。
佛学贡献
道宣著述颇丰:所著《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删补随机揭磨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比丘尼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称为南山宗五大部;另其所著之《续高僧传》、《广弘明集》等,均为佛教文史学上的重要名著。道宣的学说可详见于南山宗。另外還有《量處輕重儀》。
道宣为维护佛门的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唐李渊、李世民、李治三代,奉行比较开明政策建立大唐帝国后,为维持统治地位,对日益壮大的佛教采取高压政策。唐高宗李治时,敕令僧人跪拜君亲。为维护佛门的地位与律仪的纯粹,道宣率弟子多次与皇权周旋,终于护法成功,迫使高宗收回了敕令。
法師於佛教經典目錄、律學、護法文集、僧傳等法著的編撰,[2] 在麟德二年(六六四)所完成的《大唐內典錄》是佛教目錄著述中的典範,體例規範更為後世者所承襲,相續的又完成了《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律相感通傳》等著述;道宣律師於佛教文獻上的成就,概分為三類,一、經錄《大唐內典錄》二、僧傳《續高僧傳》三、護法《弘明集》、《集古今佛道論衡》等;道宣後於唐高宗乾封二年(六六七)圓寂于終南山西明寺。[1]
公案軼事
《史傳》上有詳細記載。[3] 道宣律師是唐朝人,律宗始祖,當年在終南山修行,戒律精嚴,感動天人供養。他日中一食,毗沙門天王子每天中午送一缽飯供養,這真正是「感動諸天,天龍鬼神。」 南山道宣律師持戒嚴謹,[4] 搭茅棚於終南山上苦修,專弘律法著名,感動天神每日送饌供養,一日,窺基前來拜訪道宣律師,兩人在論談了許久之後,都過了天神送饌的時間,仍未見天女前來送飯。
窺基留宿茅棚的當晚,道宣法師如昔的整晚打坐,窺基法師卻是翻來覆去地酣聲如雷,道宣被窺基吵了一整晚,心想這還像出家人嗎?[4] 依照出家人的禮儀,是行住坐臥皆有的規矩,行如風,立如松,坐如鐘,臥如弓。像窺基大師這樣睡姿的出家人大概少見了。道宣繼續地打坐,忽覺得身上有點癢,摸出了是一隻虱子,為持戒不殺生,便將其丟置於地。
翌日晨間,道宣律師不悅對窺基祖師言道:“你整夜酣聲如雷,一點也不知道修行,還打擾我不能打坐?”窺基祖師回答:你昨天晚上,從身上摸到一隻虱子,雖然沒有殺死它,可是你把它摔到地上,那隻虱子不幸摔斷了一條腿,整晚哀叫,害我不得安眠。[4] 道宣律師一聽,啞口無言,昨天晚上真的有一隻虱子咬他,被他丟到地上,窺基法師不是在睡覺嗎?還睡得打鼾,怎麼又會知道的?
待窺基法師告辭下山,第二日中午天人又按時送供養來了,道宣律師問起說:昨天中午為什麼沒有送餐供養?天神道:昨天有大乘菩薩在山上,滿山都是護法神守護著,天人都無法得以進入。[3]道宣這時生起大懺悔,懺悔自己見到肉身菩薩不但不知恭敬,反怨怪菩薩鼻鼾如雷。
道宣觀窺基祖師的大乘「唯識學」,竟能有如此功德,絕非僅守小乘戒律所能比之;這也促使了道宣律師發奮勤研大乘唯識之學,並將其法義精要融入了律學,使中國的「南山律學」成為圓融無礙的大乘律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