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钦顺
罗钦顺(1465年-1547年),字允昇,號整菴,江西泰和人,明朝政治人物、哲學家、儒家學者,探花。
羅欽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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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廟祀典圖考》之羅欽順像 | ||
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泰和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允昇,號整菴 | |
諡號 | 文莊 | |
出生 | 成化元年(1465年) 江西泰和縣 | |
逝世 |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 江西泰和縣 | |
親屬 | 曾祖父羅寧、祖父羅鐸、父羅用俊 羅欽德、羅欽忠(弟) 羅珵(侄)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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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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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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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圈 |
罗钦顺对程朱理学的改造、对“气学”的创建、对佛学的批判,使他在中国哲學史上有重要影响与地位。《明史·儒林传》说:“钦顺潜心理学,深有得于性命理气之微旨。”
罗钦顺认为佛家与“吾儒”的最大区别在于对“性”理解不同。佛教唯识宗将“八识”中的阿赖耶识视为永恒不变的本体,而且以本体为真,以现象为妄,罗钦顺认为其错误在于割裂了本体与现象的关系。罗钦顺“早年笃信佛学,后断然舍弃,穷究性理之学。‘谓释氏之明心见性,与吾儒之尽心知性,相似而实不同’。‘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认为‘气’是宇宙万物的根本,‘理’是‘气’运动变化的条理秩序;‘初非别有一物,依于气而立,附于气以行也’。不同意朱熹‘理与气是二物’的见解,但仍接受程朱理学‘理一分殊’之说,认为‘人犹物也,我犹人也,其理容有二哉?然形质既具,则其分不能不殊;分殊故各私其身,理一故皆备于我’。”
对于陆九渊和王阳明的心学,罗钦顺的态度是批判。对于程朱理学,罗钦顺的态度是部分扬弃,用理气為一物修正了朱熹理氣二分的理氣論。罗钦顺认为气有聚散,聚散之理就在其中,并不是超乎气之聚散之上另有聚散之理。对于理事关系,程朱理学的意思是“理在事上”和“理在事先”,罗钦顺则认为“理在事中”。
罗钦顺晚年潜心格物致知之学,继承、改造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说,指出格物是格天下之物,不只是格此心;穷理是穷天下事物之理,不只是穷心中之理。主张“资于外求”,达到“通彻无间”、内外合一的境界。
明中期许多学者都曾与罗钦顺通信讨论过学术问题。从《困知记》附录的记载来看,包括王阳明在内共有二十余位与钦顺有过书面交流。王阳明和罗钦顺在不少学术观点上发生过激烈的争论,而王阳明的弟子欧阳德也曾在“良知”、“格物”等问题上和罗钦顺辩论过,并特著《辨整庵困知记》以反诘罗钦顺的见解。
影響
罗钦顺的思想还远传日本,影响了日本德川时代一些著名哲人的思想。如贝原益轩说:“罗整庵以理一分殊说性,而不分天地气质,虽与先正之说稍异,可谓有所发明也。盖本然者理一也,天下之人所禀受者皆一也。气质者分殊也,众人所禀各不同,罗氏此论后出者,可谓巧也。... 罗整庵立理一分殊说,是简要之言,不要分析而发明性字。愚谓性者一而已矣,不可分天地,气质之性为二。”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认为罗钦顺“大有功于圣门”。
著作
著有《困知记》、《整庵存稿》、《整庵续稿》等。
外部連結
- 罗钦顺收錄於維基文庫中的作品
- 鍾彩鈞:羅整菴的經世思想與其政治社會背景。
- 鍾彩鈞:羅整菴的理氣論。
- 哲学人物 罗钦顺介绍
- 罗钦顺 走进泰和
泰和「羅氏三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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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欽順 - 羅欽德 - 羅欽忠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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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澄 |
明朝禮部尚書 嘉靖二年(1523年) |
繼任: 汪俊 |
前任: 廖紀 |
明朝吏部尚書 嘉靖六年(1527年) |
繼任: 李承勛 |
前任: 席書 |
明朝禮部尚書 嘉靖六年(1527年) |
繼任: 吳一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