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3年起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長期規劃,每五年規劃一次,每次規劃五年期,简称五年计划,在2006年起改称为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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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五年规划”原称“五年计划”。第一個五年計劃於1953年至1957年執行,簡稱「一五计划」。1958年開始執行第二個五年計划──「二五計划」,依此類推。1958年至1962年的大躍進造成打破计划的时期。「三五計划」原本應該於1963年開始,因為延遲,起始年變成1966年。
2006年起,“五年计划”更改名稱为“五年规划”;[1]官方英文译名(five-year plan)則保留不變。
历项计划/规划
参考文献
- . [2016-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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