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3年起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長期規劃,每五年規劃一次,每次規劃五年期,简称五年计划,在2006年起改称为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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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原称“五年计划”。第一個五年計劃於1953年至1957年執行,簡稱「一五计划」。1958年開始執行第二個五年計划──「二五計划」,依此類推。1958年至1962年的大躍進造成打破计划的时期。「三五計划」原本應該於1963年開始,因為延遲,起始年變成1966年。

2006年起,“五年计划”更改名稱为“五年规划”;[1]官方英文译名(five-year plan)則保留不變。

历项计划/规划

参考文献

  1. . [2016-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30).
  • 李孟洲. . 《兩岸經貿月刊》.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 蕭峯雄; 林美萱.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研究報告》. 2002 [2006-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3-01-29).
  • . 青海經濟信息網(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辦,青海省信息中心承辦). [2006-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1-26).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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