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一
中國統一,屬於國家統一訴求的一種,构建統一的华人国家,實現大一統的主張[1],然而對於这个概念,在不同地區、不同歷史时期則有不同的見解。歷史上中國政權的統一,多數是北方政權統一南方政權[2]。現今的「中國統一」主要意即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中國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與中華民國統治的台澎金馬地區統合成一个統一的主權國家和國家政權,結束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所造成的海峽兩岸分治局面。目前由於台灣海峽兩岸存在意識形態,思想文化,政治體制與經濟體制的差異、台灣主體意識的興起與一些國家[lower-alpha 1]在此區域的戰略佈局行動等諸多因素,目前該主張未有明確共識,各方持有不同的見解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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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中国统一
古代中国
- 戰國末期,秦国消灭山東六国完成了中国统一。从前230年攻打韩国到前221年灭齐国结束,共计10年的时间,先后按順序消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结束了中国自春秋以来长达500多年的诸侯纷争,打破各地自主發展的局面,建立了中国歷史上第一个君主中央集权的專制国家,即秦朝。
- 秦朝滅亡后,项羽和刘邦之间为争夺统治权力发动楚汉战争。時間一般認定為前206年-前202年,秦朝滅亡開始,一直到項羽於烏江邊自刎結束。楚汉战争结束了秦灭之后短暂的分裂局面,是继秦灭六国之后的又一次中国统一战争。
- 东汉初期,汉光武帝发动东汉统一战争,結束了新朝末期中國各地群雄割據的分裂局面。
- 晉朝開創了由北方平定南方統一天下的先例。晉滅吳之戰开始不久,东吴各地守軍陸續向晉國歸降,280年西晉成功統一全國,結束自東漢末年近百年群雄割據的分裂局面。同時,晉滅吳之戰作為中國古代第一次成功的大規模渡江作戰,在中國軍事史上同樣有著重要地位,此役創造的水陸俱進、多路並發、順流直下的戰略,對此後歷代在長江流域發生的諸多戰爭有著重要的借鑒作用。
中华民国
1926年,中華民國廣州國民政府發動北伐,1927年佔領中國南方大部分地區,並于南京成立國民政府。1928年6月3日,北洋政府及奉系軍閥領導人張作霖於皇姑屯事件被日本關東軍刺殺;12月29日,張作霖之子張學良宣布東北易幟,除去北洋政府五色旗,改豎中國國民黨所領導的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不過國民政府沒有實際控制東北,該地實質上依舊是由張學良領導的奉系軍閥統治。
與此同時,諸如桂系軍閥、晉系軍閥、滇系軍閥、西北軍、新疆軍閥、馬家軍等依附於國民政府的各派系軍閥實力尚存形成的地方割據、中國共產黨勢力建立的革命根據地以及1931年中國東北淪陷下,建立的偽滿州國等政權,國民政府命令不能於全國完全通行。同時還有未控制的西藏,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事實獨立的外蒙古,英國統治下的香港、葡萄牙統治下的澳門等領土都不能有效統治。
1945年日本投降。同時,各國的租界亦交還,而香港重新由英國統治,外蒙古則在蘇聯支持下獨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和澎湖,中華民國政府方面稱呼為臺灣光復,但也有觀點認為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簽訂前繼續持有台灣主權,直到1952年日本簽和約聲明放棄台灣與澎湖及其附屬島嶼。有說法認為,1945至1949年這四年期間中華民國的大陸領土部分為中國国民党控制,台灣此時為國際法上的軍事佔領期,主權尚未收回,港澳地區依舊分別由英國及葡萄牙統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义为“新中国”,自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华民国(中国)的继承者[lower-alpha 2],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其后,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辖区逐步扩大。1950年,解放军控制西藏和海南岛。1955年2月11日,中華民國國軍撤守浙江省溫嶺縣大陈岛,並撤銷浙江省政府(史稱大陳島撤退),至此除了褔建的金門、烏坵和馬祖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全控制中国大陆。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得联合国的中国代表权,并逐步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追求国家统一,将中华民国实际控制区(即台湾地区)视为中国领土,主张台湾独立的势力则被视为分离主义[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建国伊始,倒向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而為突破所谓“资本主义阵营”封锁,和英國政府达成协议:中華人民共和國在99年租期内无意收回香港主权,也不干预中华民国军民在香港的活动,以换取英国承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1954年6月17日英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5])。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订《中英联合声明》,以一国两制方式,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1997年7月1日零时,香港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參見香港回歸。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签订《中葡聯合聲明》及两个附件。1993年3月31日,在北京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9年12月20日零时,澳门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個特別行政區。參見澳門回歸。
臺灣问题
历史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击败退守臺灣的鄭氏政權[6],大清帝國首次統治臺灣,设立臺灣府及臺灣道,隶属福建省,1885年升格臺灣府为省[7]。1895年大清帝國被日本打敗,被迫簽定《馬關條約》,割讓台湾給日本[8]。1941年,中華民國重庆國民政府正式對日本宣戰,同時宣布中日之间包括《馬關條約》在内的一切條約一律作廢[9]。1943年,中、美、英三國首腦舉行开罗会议,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將竊取自中國之領土,包括满洲、臺灣、澎湖應歸還中華民國[10]。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提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11]。1945年日本宣告戰敗投降[12],與同盟國在東京灣密蘇里艦上簽訂日本降書,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13]。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根據日本降書授權發佈之《一般命令第一號》[14],命令在臺日軍向蔣中正投降[15],國民政府派員接管台湾,臺灣人民熱烈歡迎國軍進入臺灣[16],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臺灣光復[17],但美、英等同盟國不同意中華民國政府在和平條約締結之前宣稱取得台灣主權。由於駐台的國府人員貪腐專橫,致使台灣人民積怨甚深,終於在1947年因緝菸血案引發了台灣人民反抗治台當局的二二八事件,也加快了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
在1949年國共內戰失败後,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政府播遷台灣[18]。中華民國政府从1945年接管台湾到1949年退守台湾,僅有四年同時統治台灣及大陸。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臺灣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一部分[19],并實施長期戒嚴[20]。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台灣省戒嚴令[21]、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前[22]:11,憲法框架下曾主張以國光計劃光復中國大陸、外蒙古以及俄国佔領之中華民國領土[23],但现实情况是外蒙古早已独立,并于1961年10月加入联合国[24]。1971年間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后[25],失去了廣泛的外交承認,但不少國家維持与台湾非官方關係,并设有在台協會(如美國在台協會)與办事处等。實際管辖区域仅限于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的中華民國政府,按照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在憲法層面并没有正式地放弃对大陆地区的领土主權。海峡兩岸在保持台海現狀的情況下,將保持相對和平和僵持的政治關係[26]。
中華民國政府觀點
兩蔣時代
過去在兩蔣與中國國民黨政權時受到「建設臺灣,反攻大陸」及「反共復國」等思想教育影響,認為只有在全中國實行三民主義,才能解救大陸同胞[27]。蔣中正時代的中華民國政府被大部分反共產主義國家承認為中國之合法政府,坚持认为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有權對中國大陸地區(包括外蒙古地區)及臺灣地區行使主權[28],并將大陸地區劃為淪陷地區,將臺灣地區稱為自由地區及復興基地。以“反攻大陸,光復國土,拯救大陸同胞”作為國策,在臺灣島內實行戒嚴,嚴防共產勢力滲透臺灣,防止全面民主以重蹈覆轍動搖統治根基。蔣經國時代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代替“反攻大陸”。坚持只有中國大陸放棄共產主義,兩岸才可能統一。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政權採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
李登辉政府
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中華民國政府設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來處理中國大陸的行政和人民事務,而大陸地區民众按照憲法應爲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外的中華民國國民,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人民交流事務。
中華民國政府統一兩岸的主張,在自1991年起的歷次修改憲法、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與2000年政黨輪替後,其內涵有了很大的轉變。
過去反攻大陸的口號不再提起,政府也不再公開呼籲統一,中華民國的國民教育课程更強調具以臺灣為主體性的本土化教育。关于统獨的主張非常的多元:一部分人贊成將來可以考慮與對岸統一(多數指中華民國統一兩岸);也有一部分人認為可以以歐盟、美國或加拿大的聯邦模式來統合(類似國協);也有部分人傾向於大陆政府主張的一國兩制或高度自治的主張(香港模式);另外一部分人主張直接以臺灣國號建國,拋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構想,或主張兩國論,中華民國等同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與國的關係;但大部份的台灣人則主張維持目前的台海現狀,以待日後時空環境轉換再決定統一或者獨立。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放棄以武力統一台灣的政治宣示,類似過去中華民國政府主張以武力統一中國的主張则已近乎絕跡[29]。
陈水扁政府
2006年2月27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在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將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
據2012年4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調顯示,主張廣義維持現狀者佔86.2%;主張盡快獨立佔6.1%,主張盡快統一佔1.5%,主張維持現狀以後再統一佔8.2%。一般認為來自中國大陸的負面影響,最主要的原因為台灣不認可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實行的體制以及一些事件如:六四事件、千島湖事件、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的台海飛彈危機(對基隆、高雄外海發射導彈),以及如中国大陆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外交戰,限制台灣的國際外交空間,並在國際場合公開抵制中華民國國旗、國歌等行為。根據多次具公信力廣泛民調,台灣絕大多數人主張維持現狀,主張儘快統一或獨立者都在一成以下。即便馬英九「一國兩區」的說法,部分民調亦顯示有六成以上民眾反對。總體來說,大部分台灣人強烈反對中共採取武力攻打台灣。
2012年6月12日,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對于民進黨的『臺獨』主張,早年推動獨立不是針對共產黨,而是被統治者反抗國民黨的統治[30]。」
马英九政府
2008年,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是為第二次和平的政黨輪替。他提出一個中國就是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中華民國。臺灣與大陸唯一合法政府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為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國家。但此「憲法一中」的表述僅用於與大陸協商時,事實上馬英九總統所領導的國民黨不但黨綱刪去了統一中國的文字表述,外交部網站亦承認了蒙古和中共建交。以「不統、不獨、不武」的說法,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並堅持台灣要安全、要繁榮、更要尊嚴,「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施政原則。
2008年9月4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稱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31]2011年2月7日,中華民國總統马英九强调未来官员在口头表达和官方公文中,只能用“中国大陆”或“大陆”来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禁用“中国”。2012年12月26日,马英九重申,两岸关系是一种特殊关系,而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并指出这种特殊的关系是“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32]2013年10月10日,马英九在双十国庆上表示:“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两岸关系不是国际关系。”[33] 長期以來,目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各主要政黨包括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與親民黨都強烈反對中共用武力攻打臺灣的主張。
蔡英文政府
2016年,蔡英文上任後擱置了曾提出的「臺灣共識」,改採用「維持現狀」一詞,主張兩岸互相尊重了解,尊重九二歷史會談[34]。
2019年1月2日,蔡英文召開臨時記者會回應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發表的《習五條》[35],表示:「始終未接受九二共識」,「堅決反對一國兩制」[3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观点
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际控制中國大陆,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前,曾主张以武力解放臺灣。後來中共領導人等提出和平統一構想,但直至1979年中共下令停止炮擊金門才停止對台灣的武力打擊。鄧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構想,希望实现和平统一。在2005年颁布《反分裂國家法》提供武力的法理依据以防止台独势力直接宣布独立建国的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過四部憲法,1978年的憲法序言中,首次提及「台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1982年的憲法則修改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之後並一直將之作為中國大陸主要的政治信仰之一[37]。
中国共产党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一国两制方针,希望能循此方針来实现中国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香港和澳门回歸後,在這兩地引用此一方针,期望用同样的政策统一台湾,並提出未來中國統一後,台湾自治政府将享有比香港和澳门更大的自主权,甚至可以拥有军队的論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爲海峽兩岸雙方曾達成“九二共識”,並以此為談判的基礎。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但同时也提供了三种情况下中共可武力統一臺灣的法律依據。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于7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其中第十一条声称:“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国际社会的观点
在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前,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仅获得以苏联为首的社會主義國家以及英国、法国等少数西方国家的承认。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中的席位。
美國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与美國建交後,開始得到更多國家的承認。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其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場,已經得到大多數國際社會的承認或者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與他國建立外交關係時,都以一個中國原則(意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與對岸政府(台北政府或北京政府)斷絕外交關係作为建交前提之一。雖然如此,美國仍然對台灣售賣軍事武器用作台灣防衛,在台灣的美國在台協會為美國國務院派駐的外交人員,享有總領事館的地位,為實際上美國在台灣的總領事館。
日本
日本於1951年9月8日《對日和平條約》第2條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於1952年4月28日日本時間晚上十點三十分正式生效。[38] 1972年日本自由民主黨總裁選舉中,日中關係就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議題,田中角榮在競選時承諾上台後要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得到其他候選人三木武夫和中曾根康弘的支持,選舉結果是田中大比數擊敗最大的競爭對手,當時屬於親台派的福田赳夫。7月,田中角榮出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後,表示充分理解中國政府的「復交三原則」(即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及廢除《中日和約》),中國政府也對此做出積極回應。[39]相应内容发表于《中日联合声明》中。
2010年5月19日,日本外務省副大臣武正公一在眾議院外務委員會的會議上回答眾議員中津川博鄉質詢時表示:「日本並未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只是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有關台灣的法定地位,日本政府沒有加以認定的立場」。[40]2012年3月9日,時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彥亦作相同表示。[41]
沿革表格
中央政權 | 國旗 | 國徽 | 地圖 | 時間 | 被統一政權 | 後繼行政建制單位 | 備註 |
---|---|---|---|---|---|---|---|
大清 | 1683年 | 東寧國 | 大清福建臺灣省( 清治臺灣) | 澎湖海戰後,鄭克塽降清,實現統一;因此延平郡王鄭克塽率眾薙髮降清,南明東寧王國自此覆亡,結束在台灣22年統治。 | |||
1872年 | 太平天國 | 大清江西省、 大清湖北省、 大清浙江省、 大清安徽省、 大清江蘇省、 大清廣西省、 | 同治十一年三月(1872年4月),石达开余部李文彩部在贵州大塘覆灭,太平天國覆滅。 | ||||
1872年 | 洪福汗國 | 大清新疆省 | 1872年,清朝派左宗棠攻打阿古柏,最终在1877年击败了他。1878年,清朝收复新疆。 | ||||
中華民國 |
|
1928年 | 中华民国 | 不適用(全国政权更替) | 由国民政府领导的国民革命军在北伐战争中击败北洋政府,取代北洋政府成为中华民国的法理政府;最终以東北易幟事件結束,進入國民政府形式上統一中国的時代。 | ||
1934年 | 中華共和國 | 中華民國福建省 | 1933年11月發生反對蔣中正政府的閩變,後被國民政府擊敗。福建人民革命政府解散。 | ||||
1937年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 中華民國陝西省、 中華民國甘肅省、 中華民國寧夏省 | 1936年12月12日发生西安事变,國民政府同意与中共展开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参与对日抗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于9月6日变更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正式中止运作。 | ||||
1945年 | 滿洲國 | 中華民國黑龍江省、 中華民國吉林省、 中華民國遼寧省、 中華民國安東省、 中華民國松江省、 中華民國嫩江省、 中華民國遼北省、 中華民國合江省、 中華民國興安省、 中華民國大連市、 中華民國沈陽市、 中華民國哈爾濱市 | 1945年日本投降。國民政府收回東北地區主權;滿洲國滅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51年 | 西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區 | 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解放军进入西藏。西藏和平解放。 | |||
1955年 | 苏占旅顺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大市 | 1955年,苏联军队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移交旅顺-大连防务,标志着大连回归中国。 | ||||
1997年 | 英屬香港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回归 | ||||
1999年 | 葡屬澳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回歸 | ||||
参见
註釋
- 主要是美國與日本
- 1949年9月间,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时曾准备以中华民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简称,后因司徒美堂反对删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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