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宗法性宗教

中國傳統宗法性宗教,或稱中國傳統原生性宗教,所謂「宗法性」即指中國古代的「國教」整體系統,自上古君權神授的「天子」受封到民間巫覡等宗教禮儀規範,指商、周朝时期的主要宗教信仰,主要有巫覡文化、崇拜上帝、崇拜祖先、崇拜鬼神與甲骨占卜等。溯及殷人崇神尚鬼凡事占卜,祭祀的對象眾多以为核心[1]遍及大自然的各方面、人鬼的崇拜階級體系,形成社稷祭祀制度,是華人精神源流;是宗教學家[2][3]研究、解釋、應用於中國固有宗教傳統時所定義的名稱,因為這個宗教本身自始沒有名稱,但卻有遺跡例如天壇地壇日壇月壇太廟社稷壇

最後,其擴散為東方民族的性格特征和文化特征,了解這個基礎才有客觀立場評析眾多外来宗教混合先後的影響,而不帶後來的儒、釋、道偏頗色彩。透過此一宗教人類學的方法來準確描述「中國宗教思想」起源、分析、比較及應用。

信仰特色

宗教权力不平等

君權是唯一可祭天者

「禮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以其祖配之. 諸侯及其大祖. 大夫士有大事. 省於其君. 干祫及其高祖. 牧之野. 武王之大事也. 既事而退. 柴於上帝. 祈於社.」——《禮記

宗教与政治合一

天子,意天選之人,君權天授。統治階級架構(也是儒教思想中的統治階級架構),為此宗法性宗教作形而上學的論證,所形成教育制度為科舉制度藉以控制人文思想。

宗法制度

本宗教與中國社會制度結合,演變成「宗法制度」,屬於男性社會、父系專制體系,法律制度,天子以下受法律拘束。

學者評論

「漢儒多聽天意譴告·而宋儒專注心性之論。」

「在宋学中,谶纬一类的迷信似没有了,但上帝的神性依然存在,只是在尊奉上帝之时使用的具体方法不再是听从天意谴告,而坚持道德主体的心性修养。」[4]

「整个社会共同体就能被视为一个宗教性整合结构;言其为现实世界,它正好是一个孔孟伦理的教化对象,圣人为其意义的终极,皇权则是它们的制度依赖。」[5]

牟钟鉴教授等人认为,除人们想到的道教和佛教之外,还有“一种大的宗教一直作为正宗信仰而为社会上下普遍接受并绵延数千而不绝”。[6]

宗教與人文主义

宗教與人文主义在西方歷史中的矛盾與對立狀況在中國周朝已經解決,在周以後不存在宗教对人文主义的压制,也不存在复兴古代人文主义的问题,但近代許多西方人文主義對宗教的抗拒態度卻傳入中國。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郭沂:「倒不是宗教压制了人文主义传统,而是科学至上、理性至上的思潮压制了人文主义传统。这一点,也是和西方很不一样的。」[7]

因著對中國傳統宗法性宗教架構的忽略,「西方论述中国宗教的许多著作,似乎亦忽略了儒教的这些关系特征,通常只注重关于“神、鬼和祖先”等广为流传的信仰。在偶尔注意“精英宗教”的时候,也只是关注宇宙论及其抽象哲学,而非儒家从事自我修养的内在精神生活。」[8]

参考文献

  1. 中国传统原生性宗教”的产生和特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张瑾 杨春鹏
  2. 何光滬:《宗教与中国社会》,世纪大讲堂
  3. 《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试探》 牟钟鉴
  4. 评李申著《中国儒教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郭齐勇(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院长)、龚建平
  5. 儒教宗教论的再讨论——中国宗教社会学的视角--李向平-《齐鲁学刊》2006年05期
  6. 人文主义宗教与宗教人文主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郭沂
  7. 何谓中国的文艺复兴/郭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孔子基金会副秘书长)
  8. 《墨子刻.摆脱困境——新儒学与中国政治文化的演进》/ 颜世安,高华,黄东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外部連結

拓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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