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教
历史
根据理教的传说,理教的创始人是山东即墨人杨存仁(一说名“泽”,字“廷贤”),又名“衍逢”,字“佐臣”,道号“来如”。杨存仁是明朝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进士(一说是洪门成员),清兵入關后,他对仕途绝意,乃云游各地,宣传反清复明。后来到蓟州(今天津市蓟县)歧山澜水洞修道,创立理教,他本人遂改姓“羊”,名“宰”,字“来如”,又称作“杨莱儒”(或作“楊來如”)。理教内部尊称“杨祖”或“羊祖”。他在世时,信徒很少,影响也不大[1][2]。
清朝乾隆三十年(1765年),杨祖的“五度”传人尹来凤(理教内部尊称“尹祖”)在天津梁家嘴建成“乐善堂”,作为理教公所,公开传教,这是理教首个公开活动场所,自此理教开始兴盛,教徒日益增多,自天津传至北京、直隶、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江苏、上海、满洲、内蒙古等地。理教信徒聚会时,身穿白衫,袖环白带(意为明朝崇祯帝戴孝),被清廷怀疑为白莲教支派,曾经下令查禁。清朝光绪十七年(1891年),热河的理教和金丹道等组织联手发动反对外国教会的武装起义,随即遭到镇压。[1][2]
光绪二十年(1894年),天津商人到上海经商,将理教传入上海,在长乐路创建了普缘堂公所。另外,江苏镇江的理教徒也来上海“开荒”建堂。此后,理教在上海发展十分缓慢,自光绪二十年到民国13年(1924年),上海仅建成理教公所31所。[1]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理教获得清廷許可,在北京設立“總公所”。[2]此後,理教传遍十八行省,全盛時期與洪門並稱,有「南洪北理」之說。1900年,理教廣宣「戒大煙」(戒除鴉片),並煮黃芩熬製成膏,配上香灰、符水,供信徒取用以戒除鴉片,因為宗教的心理作用,服食之後許多人因而將鴉片戒除。
民国2年(1913年),理教成立了“中华全国理善劝戒烟酒总会”,在北京政府内务部立案获得合法地位。随即先后在各省成立分会。[1]
民国14年(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上海理教公所联合组成“五卅惨案理教后援会”,声援上海市民开展五卅运动。同年,“上海市理教联合会”成立,张一尘担任委员长。民国15年(1926年)5月16日,在上海宝山路举办理教模范公所成立大会,会址位于闸北宝山路开顺里13号。上海市理教联合会自成立起,发展到所属公所41所,教徒2000多人。民国18年(1929年)8月,中国国民党江苏省党部以理教“为迷信机构”为由,咨文江苏省政府,通令江苏省查禁,经上海市理教联合会委员长张一尘到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奔走,民国19年(1930年)2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撤销《江苏省政府查禁理教通令》。[1]
民国21年(1932年),“中华全国理教联合会”在上海成立。民国23年(1934年),“中华理教总会”在南京成立。[1]民国24年(1935年)5月,国民政府正式批准中华理教总会成立。各地先后成立分会,全中国的理教公所一度多达3000余个。[2]民国25年(1936年),上海的理教组织撤销了中华全国理教联合会,改组成“中华理教总会上海分会”。民国26年(1937年),上海的理教公所共有71所,民国28年(1939年)12月达到86所。日军占领上海期间,部分理教负责人投靠日本,在民国29年(1940年)向汪精卫政权登记,将中华理教总会上海分会更名为“上海市理教会”。汪精卫政权要人褚民谊出任中华理教总会会长。民国38年(1949年)5月,上海共有理教公所135所。[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上海的理教公所曾经达到167所。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就业人数增加,尤其是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施行后,劳动人民获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理教兴办的公益事业逐渐失去作用。另一方面,理教的教规中除了戒除烟酒之外,其他教规日趋佛教化,导致很多信徒改信佛教。教徒减少,导致理教经济收入减少,上海的不少理教公所只好关闭。上海的个别理教公所因参与“反动会道门”活动而在取缔反动会道门中被政府取缔。但理教并未被作为“反动会道门”取缔,而仍保持合法地位。1963年,上海市理教会自行解散。1965年,上海最后的两所理教公所普庆善堂、天慧堂,因没有信徒上门而先后关闭。[1]
1949年,理教的领导人之一、国军少将高参赵东书来到台湾。1950年春,他召集自大陆来到台湾的理教信徒商量“复教”事宜,同年5月25日获准以“中华理教总会”的名义重新登记。1951年3月4日,赵东书当选为中华理教总会理事长。1954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和中华民国内政部指令拨出原来的日本佛教净土真宗在台北的西本愿寺寺址,作为“理教总公所”;赵东书出任总领正提点大法师。1975年4月5日,总公所发生火灾,损失十分严重,赵东书重建总公所未果,于1980年6月30日逝世。1981年5月,陈志泉继任总领正提点大法师。1985年,陈志泉作为台湾宗教团体领袖之一,应邀参加了美国总统雷根的就职典礼。[2]
1997年底,理教在台湾有公所等各类机构145个,信徒152000人,教职人员629人;开办有“中国圣理书院”等三所教内学校,以培养传教人员。理教在香港、日本、韩国、美国都设有公所,这些公所和台湾有一定的联系。理教的领导层一直希望和留在大陆的原有的理教基层负责人开展沟通,“以利教务之进展”,即向大陆传教。[2]
有關於教內專門性之工作,則另設弘法、教育、文化、法規、國際、青年、兩岸理教交流七個委員會,分別聘各有專長之教正擔任召集人。
教义及活动
理教入教称“在理”。理教是以儒教思想為中心,兼採佛教、道教之精華,綜三家之學為一理。理教信奉之主神為聖宗古佛(觀音菩薩)。教义是“崇尚五伦,实践八德”,以“忠君爱国,孝顺双亲,尊敬长上,和睦乡邻”为信条,戒“淫、盗、烟、妄、酒”。[2]
理教的经典有《忠经》、《孝经》、《观音经》、《黄庭经》、《心经》、《金刚经》、《道德经》等等,另外还有新信徒(称为“新理”)入教时由师父口传的“无字真经”(又称“五字經”、“五字真言”),是“观世音菩萨”五字(传说杨祖亲自订立的五字真言「明大復清除」,即「除清復大明」,也有人說是「明大復心一」,即是「一心復大明」等反清复明的切口,眾說紛紜,後來因為公家緝捕甚嚴,而改用“观世音菩萨”五字加以遮掩,最後“观世音菩萨”最终取代了原有的五字真言)。据说如果遇到灾难,诚心出声念诵五字真言三遍,圣宗古佛便可闻声救难。[2]
理教的礼仪条规独特,并设有斋期和节日。修行兼採三教之长,“循儒行为入世规范”,“参佛法道功为出世修程”。理教的最高首领称为“总领正提点大法师”,其下分为15级“法位”,一般信众称“道亲”。[2]
理教早期依靠反清复明思想获得信徒。后来,理教主要采用戒酒與戒鸦片等,吸引到部分信徒。另外,理教也举办慈善事业,比如施材(棺材)、恤寡、春种牛痘、夏施诊药、秋分餅果、冬施衣粥等等,对贫苦劳动人民有所帮助,因此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1]
參考文献
- .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27).
- 理教,中国台湾网,2001-04-10
- 张新鹰. 台湾的新兴宗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当代新兴宗教》 东方出版社,1999年
-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 台灣地區宗教簡介:理教 中華民國內政部民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