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院

文殊院
Wenshu Temple / Temple of Mañjuśrī
四川省重新確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文殊院千佛和平塔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時代
編號111
登錄1980年7月7日
文殊阁

文殊院位于四川成都市区中心地带,是集禅林圣迹、园林名勝、朝拜修学于一体的佛教寺院

概论

始建于隋朝大业年间,初名信相寺,相传是当时隋文帝之子蜀王杨秀之宠妃为当时的比丘尼信相所建。

唐末五代时改名为妙圆塔院。宋代改回信相寺。

末毁于兵火,建筑俱焚毁,唯留下10尊铁铸护戒神像和2株千年古杉。

康熙二十年(1681年),慈笃禅师来到残垣中结庐坐禅,周边村民见慈笃禅师入定处夜里放大光明,皆惊异,谓其为文殊菩萨化身。从此慈笃禅师四处游方,声名远扬;康熙帝仰慕其名,曾三次召他入京面圣,都被婉言拒绝。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官民在信相寺旧址筹建寺院,称为文殊院。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康熙帝御赐“空林”匾额一块,因此文殊院又名空林堂嘉庆道光年间,方丈本圆法师主持扩建了文殊院。[1]

今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是中国长江上下游四大禅林之首,设有戒坛,为周边四川僧俗受戒之道场。1980年7月7日公佈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2];1983年,国务院确定的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之一。

特色

文殊院 (雪景)
  • 从古至今,文殊院有许多高僧大德曾来遊学参访,如近代太虚法师,唐代玄奘法师。玄奘法师不仅在成都大慈寺受大戒,还在文殊院挂单五年。20世纪40年代,在南京报恩寺發现了玄奘法师的舍利後,大慈寺请回供养,暫安奉于文殊院宸经楼。
  • 「空林八观」:天题瞻榜,缅玉敷龛(大雄宝殿内的玉石佛像为从缅甸请回供奉),群窟涌光,双杉表瑞,田衣绚彩(即田妃袈裟,由明崇祯帝之宠妃田氏所绣),舌华涵宝(寺内藏有舌血书写的佛经四部),髮绣披珍,窣睹晖金。[3]

文殊坊

文殊院周边开发有仿古建筑社区文殊坊,古樂器(如葫蘆絲、塤等)和文房四寶的售賣使其成为與市郊黃龍溪齊名的文化景點之一。

註釋

  1. 《成都县誌》
  2. 『關於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發〔1980〕154號文件)我省是一個歷史悠久而又富於革命傳統的省區之一。保存文物較為豐富。做好革命文物和歷史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對於豐富人民文化生活,提高民族自尊心和發展旅遊事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一九五六年和一九六一年我省曾先後公布了兩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八十六處。但是,由於林彪、「四人幫」推行極左路線,很多革命歷史文物遭到破壞,有的文物受自然侵蝕嚴重,現已面目全非。經調查,現重新確定公布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一百三十八處(名單。其它具有一定保護意義的遺跡、遺址,可以由所在的地、市、州、縣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各地應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對文物保護單位劃出必要的保護範圍,作出標誌說明,並建立科學記錄檔案,認真做好保護、管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生產建設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時,應將所轄地區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納入規劃加以保護。各地各單位在進行各項工程設計時,對工程範圍內的文物保護單位,應當事先會同當地文化行政部門確定具體保護辦法,列入設計任務書。如果因建設工程的特別需要,必須對文物保護單蘆進行發掘或遷移時,建設部門應與當地文化行政部門協商,並且必須在取得一致意見以後才能動工。意見有分歧時,由當地人民政府報請上級決定。一切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石窟寺,石刻、雕塑(包括建築物的附屬物)等,其所有權屬於國家,不得佔用。現在使用的單位,只有保護安全的責任,沒有拆除、改建的權利。在需要修繕的時候,必須嚴格遵守保持現狀或恢復原狀的原則,在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其他的建設工程。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修建房屋時,須取得當地文化行政部門的同意,並注意環境氣氛的協調和防止污染問題。為了切實做好對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制止破壞,切實把這項工作抓起來。文物維修應納入當地計劃,上報審批。同時應經常向廣大群眾進行有關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對保護文物卓有成績的單位或個人,應給予表揚和適當的獎勵,對破壞、盜竊文物者,按情節輕重,嚴肅處理。附:《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編. 《四川省法規規章彙編 1952-1984》,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第663-677頁
  3. 成都佛教协会-文殊院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