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省轄市)

臺北市臺灣話客家话)為中華民國臺灣省1945年至1967年間下轄的省轄市。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後,日治時期隸屬於臺北州臺北市改制為隸屬於臺灣省的省轄市,市政府設於建成小學校。臺北市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臺灣省政府駐地,並身兼臺灣的行政與經濟中心,人口快速上升,於1962年達到《市組織法》中直轄市標準,並於1967年升格為院轄市。

臺北市

簡稱:北、臺北、北市
 中華民國首都臺灣省省會

1945年-1967年

市徽

臺北市位置
1949年行政區劃重劃前,臺灣省行政區劃圖
首府 建成區 (台北市)
臺北市市長首任:吳三連
末任:高玉樹
歷史
 - 成立州轄市 1920年
 - 成立省轄市 1945年11月1日
 - 改制直轄市 1967年7月1日
面積 66.98 km²
行政分區 10個區
現隸屬於  中華民國臺北市
臺北市
繁体字
字面意思臺灣之北

行政區劃

1945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政府於10月25日接收臺灣,恢復臺灣省建制,省會設於臺北市。11月1日,臺北市改制為省轄市,仍因襲日治時期制度,全市設有六十一區。

1946年2月8日,市政府將原有六十一區重新整併為十區 [1]

人口

區名面積
(km²)
人口人口密度
(人/km²)
松山區20.75124,6566,008
大安區10.57170,97416,175
古亭區6.70153,70822,941
雙園區5.23101,51819,411
龍山區1.3672,82953,551
城中區3.8978,00920,054
建成區0.7658,61677,126
延平區1.2261,59650,489
大同區106,415
中山區190,531
臺北市66.98721,118,85216,702

升格院轄市

1967年7月1日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並開始討論擴大轄區,當時有以下諸多方案,在與中央、臺北縣多次協商後,最終於1968年7月1日以行政院乙方案為最終結果。

內政部方案

方案1

不併入任何鄉鎮。

方案2
方案3
方案4
方案5
  • 陽明山管理局、臺北縣全域

行政院方案

甲方案

同內政部方案3,並裁撤臺北縣併入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

乙方案
  • 陽明山管理局全域
  • 臺北縣: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

臺北市議會方案

甲方案
  • 陽明山管理局全域
  • 臺北縣:內湖鄉、淡水鎮
乙方案
  • 陽明山管理局全域
  • 臺北縣:內湖鄉、汐止鎮北側、木柵鄉、景美鎮、淡水鎮、三芝鄉、石門鄉、金山鄉、萬里鄉

歷任首長

參考資料

  1. 《臺北市志》,卷一沿革志封域篇,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第64頁,1988年6月
先前機關:
臺北市 (州轄市)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1945年-1967年
後繼機關: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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