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事件

三七事件,亦名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註 2],是一宗發生於動員戡亂時期臺灣戒嚴時期的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軍小金門守軍射擊並屠殺無武裝越南難民船事件。郝柏村於2000年出版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中證實事件中的越南難民十九屍二十命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

三七事件
位置烈嶼東崗
24°24′54″N 118°14′21″E
日期1987年3月7日-3月8日(UTC+8)
目標越南難民
類型屠殺
死亡19 (+) 人[註 1]
主謀中華民國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第一五八外島步兵
動機殺人滅口毀證滅跡[1][2]

背景

事件背景源自早先於1984年有一對中國大陸男女游泳至大膽島上岸投誠,守軍大膽島指揮官少將副師長(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收容後送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處理,立即因違反防區戰備規定「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軍令而遭司令官宋心濂上將解除職務(當時軍政合一,依金防部軍令為準)。以致當時的二膽島指揮官中校鍾副旅長(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第四七三旅)因此下令:「任何人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3]」迅即受命以中校軍階破格榮升第四七二旅旅長(上校軍階),統領烈嶼師「南守備隊」。宋心濂上將則於1985年12月轉任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局長。

次年(1986)初,新任金防部司令官趙萬富上將指示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於大膽與二膽島上各設一道「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心戰標語牆,歷時半年於八月完成[4],面對厦门经济特区的聯外國際航道;時任厦门市市長為邹尔均,副市長习近平

事件前一周的1987年2月28日正午,一艘中國大陸漁船在大膽近海遭到國軍集火射擊而起火燃燒,在漁民揮舞白布以代白旗溝通下,仍經新任指揮官錢奕虎少將報准防衛部後調令戰車砲擊沉,殘存一人漂游至附近礁石後終告失蹤。格殺勿論而違反國際法的戰地守則,至此已貫徹無疑。

經過

1987年3月7日上午,有一艘越南難民船抵達金門申請政治庇護,但遭金防部拒絕,並派遣海龍蛙兵以成功艇將其拖至外海後訓誡離去。由於不明原因,此一戰情自始至終未由金防部下達通報至各海防基層單位,因此烈嶼師第一線各連官兵與復興嶼守備隊皆無預警該船可能漂回。

下午小金門曾有大霧,16:37天尚明而霧漸散時,東崗西南灣附近發現該不明漁船靠近,防區第三連連長、兵器連連長、第一營營長、第四七二旅旅長與師部參三科(作戰)科長先後率領幹部到場指揮,經警告射擊、驅離射擊後漁船擱淺於「L-05」漁蚵港哨西側「小金門灘」上[5]。漁船被兵器連66火箭彈射中穿透木船殼未爆後,有三人下船舉手投降並用國語溝通卻遭射殺[註 3]。之後,防區第三連連長奉令帶兵上船搜索,發現該船機件故障而隨漲潮於霧中迷航入灣,所搭載均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且已有死傷。旅長下令將所有船民無論死活搬至沙灘上,不准就醫或任何供給與救援,並在與師部密集通聯後確定將全數滅口[註 4];一彈未斃者,則再補一槍。耆老婦女孩童、一名孕婦與一名嬰兒皆無倖免。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令掩埋。掩埋時尚有存活而被活埋者,掙扎哭喊者亦被下令以軍用圓鍬擊殺,並即刻焚燒船身後就地掩埋於沙中以毀滅一切證據。最後發現一名被藏在船層夾板中的小男孩亦遭勒令處決。在場奉命看守的營部連士官過夜統計屍首總數不止十九。

事件中,由於有醫護兵拒絕執行格殺令,旅長下令旅部連接管營部連預防譁變。同日於海上國軍又擊沉一艘接近查看的中國大陸漁船,四人遇害,後來有退伍老兵另稱為「三八事件」[6]

事發後,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師部(今烈嶼守備大隊」)與金門防衛司令部共通對國防部參謀本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上將更假裝不知情,直至五月廿日被國防部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質詢時,趙司令尚謊稱是「打死水中共兵數名」;其後遷埋「L-03」據點右向東坡另址,灌漿水泥封跡並築訓練牆於其上以掩人耳目[7]

曝光

由於第一現場沙灘埋屍處不深,又受海水及高溫所影響,屍體很快腐爛並被附近西丘外側小金垃圾場來的野狗挖出啃食而需重埋於岸際第二現場。附近居民也傳說有鬼,紛紛舉行超渡等宗教儀式,使得消息更難以遮掩[8]

五月初,香港媒體首先調查報導三七事件[9]。經台灣駐外單位反映後,高層查問金防部,但無回覆。又將該一線步兵第一營與另二線步兵第五營對調換防,下基地加強管制兵員與封鎖訊息,並改文書作業營連番號二年。端午節前夕,更反常的以趙司令官個人名義額外連續加發每位連隊長兩份共六千元現金紅包[10]。五月底有義務役官兵開始陸續退伍返回台灣後,才有機會向新成立的反對黨民主進步黨(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的消息開始在台灣傳開[註 5]

五月底,案情調查期間的一位戰情室現場關鍵證人或關係人、第一五八師參謀第二科(情報)科長徐萊中校,於查哨與督導夜行軍後離奇失蹤;數日後,一名志願役士官亦消失成謎。二人遺體迄今未尋獲[11]

自立晚報》記者張友驊於6月5日報導,民進黨首屆新科立法委員吳淑珍當日在立法院大會就該案對中華民國國防部提出正式質詢[1][註 6];此為台灣媒體首次揭露此事。國防部發言人張慧元少將一再否認該事件,反控吳委員「破壞國家形象」,表示該船乃「中共漁船,在不理會警告後才用火箭彈將其在海上擊沉」,於當夜三台晚間新聞聯播;翌晨(6月6日)起各地報社皆奉行政院新聞局命令刊行中央社轉發之軍聞社統一專稿。本案一直列為軍事機密達廿載,嚴禁「洩露、交付或公示於人」,違者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起訴[註 7],再加上當時仍為臺灣戒嚴時期,因此媒體報導受限而多為零星片段[12],多年後仍有誤信官方託詞而以為三七事件乃大陸漁船被國軍「一砲擊沈」者[13],直到郝柏村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於2000年出版後才水落石出。

後續

事件曝光後,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收到國際特赦組織來函關切,召見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交辦,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鄭為元亦為此親赴金門,五月廿三日經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專員、陸軍總司令蔣仲苓上將、總政戰部主任曹興華中將等現場調查並證實掘出平民屍骨後終告破案,遂於五月廿八日當面向總統報告後決定: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上將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弘少將調職,遺缺由原第八軍團司令黃幸強中將與後勤司令部政戰部主任張人俊少將接任;第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少將、政戰主任常哲雄上校、與以下各級主官、政戰主管及相關業務幕僚參謀等卅餘名軍官移送軍法偵辦,暨卌五名軍官受行政處分調職[14]

蔣經國並詢問郝柏村外界對該事件的反應。郝柏村在日記中記載:「五月三十一日... 端午節,總統在七海召見談及:金門濫殺無辜難民事件,應注意對外界的說法[15]。趙萬富有過失,但過去實幹苦幹,對國家有貢獻,仍為可用將領。六月六日... 總統上午召見,垂詢金門三〇七案外界反應,立委吳淑珍已提質詢,仍當妥適應對。司令官以下糊塗無知所闖下的禍,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六月七日... 民進黨偏激分子是互通的,三月七日小金門誤射事件立院既提出質詢,監察院亦可能要調查。依法無論司法或軍法在審判中的案件,監察院不得調查;但黃尊秋院長為免日後反對分子藉題發揮,故主動先派親政府監察委員以參訪金門為由,便中對案情了解,回院後存查,以為黃院長將來處理之依據。六月十五日... 一時返抵小金門,視察三〇七案射擊據點,並勉勵幹部嚴格執行戰備規定。十月一日... 總統在七海召見,另指示擬於秋節後見趙萬富;報告,已命趙在三軍大學兵學研究所旁聽受訓。總統仍以趙為忠誠樸實、勇敢能戰之將領,將來仍予起用。」

十月秋審,現場指揮官鍾姓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姓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姓連長與張姓連長同依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毋須監禁,亦未汰除,停職留階、無給服務至期滿後轉任訓練官職,屆齡依法正常退伍;鍾旅長改任陸軍通校上校處長。高層未被懲處[16]:參謀長范宰予少將於1989年晉任花東擴大整編的陸軍步兵第二一〇師師長,1994年晉任陸軍澎湖防衛司令部(澎防部)中將司令官,1996年轉任政治作戰學校校長;師長龔力少將轉任三軍大學戰爭學院參謀長,1992年出任陸軍花東防衛司令部(花防部)副司令官,2000年轉任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十二職等主任;司令官趙萬富上將轉任三軍大學參謀長暨國防部作戰計畫委員,1989年調任中華民國陸軍第三副總司令,1991年再晉升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後歷任中華民國總統府戰略顧問、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終身職)至2016年2月28日逝,國防部軍禮覆旗公祭[17],總統馬英九昭令褒揚:「忠勤勇毅,才識閎通……武德景行,貽範永式」[18][19]

中華民國建國逾百年仍無「難民法」規範制度[20][21],遑論歷來中華民國政府終未對受害者家屬或其國籍道歉依法賠償[22][23]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參考資料

  1. 吳淑珍委員質詢全文、立法院會議第1屆第79會期31民76,《案由:成功大學處理學生抗議事件等問題》,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
  2. 林雪芳,中央研究院研究助理,《小金門國軍屠殺越南難民22週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台灣立報,2009 年 3 月 15 日
  3. . 上報. 2019-11-23.
  4. 安頭. . 2009-12-22.
  5. 金門部落. . 2010-07-04.
  6. 阿信 《東崗事件二十週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難得緣份~金誠連部落格,2007 年 3 月 7 日
  7. 蕭順發. . 2019-04-16.
  8. 北極星說故事. . 2020-05-03.
  9. 洪博學,〈有了藍綠,台灣才永續生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民報,2015 年 12 月 14 日
  10. 光唐,〈金門37慘案─國軍「美萊村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2010 年 11 月 8 日
  11. 徐霆, 《父親(上) 金門屠殺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2008 年 6 月 4 日
  12. 永遠 《三七事件相關報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原始剪報資料,巴哈姆特,2015 年 11 月 15 日
  13. 文現深. . 《遠見雜誌》. 1989年8月, (第 38 期) [2013-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5).
  14. 劉文孝,兵器戰術與中國之翼總編,《金防部司令談東岡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國之翼影片庫,2019 年 11 月 03 日
  15. 鄭南榕〈奮起,莫讓軍方成為最後仲裁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自由時代》第 237 期,1988 年 08 月 13 日
  16. 管仁健〈你不知道的國軍「潛規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數位網路報,2013 年 7 月 29 日
  17. 周力行,趙萬富上將公祭 吳副總統頒授褒揚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軍聞社,2016 年 3 月 30 日
  18. 趙萬富,百度百科人名詞條,引《﹝雲南省南華縣歷史沿革》,2010 年 4 月 26 日
  19. 馬英九,明令褒揚-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00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華民國總統府,2016 年 3 月 25 日
  20. 邱伊翎、王曦. .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2019-03-21 [2020-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5).
  21. 劉德勳.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2008-01-22 [2020-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22. 鄭亦宸、吳涔溪. . 大紀元時報. 2010-03-02 [2020-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16).
  23. 朱婉琪. (PDF).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 2010-03-30.

注釋

  1. 死亡人數歷來眾說紛紜,然當夜值守士官在屍堆中看見毛線衣內的嬰兒時已發現不止19,此數亦未含翌日搜出處決的男童、與在東崗外海被追殺的四名中國大陸漁民,詳見管書與信文,遑論大膽沉船,今姑從郝數。
  2. 此為當地軍民依事件發生時地原則最初命名,後在台灣因戒嚴封鎖致消息匱乏而泛稱為小金門國軍屠殺越南難民事件、或小金門屠殺事件;外語名則皆沿用港英時期首發報導直譯為烈嶼屠殺 (Lieyu Massacre);但中華民國國防部否認發生「屠殺」,終以「誤殺」定讞結案,故隱其名,詳見吳質詢、張發言與郝書。
  3. 《金門防衛司令部作戰計畫》內規「附錄19」註記:「濃霧視同夜間作戰。夜間作戰經警告、驅離射擊後制止不聽,強行登岸者,格殺勿論。」
  4. 後備軍友俱樂部軍旅回憶 319 師歷任師長:「(1986 - 87 金防部司令任侍從官、陸官正 49 期)任親口告訴我,三七事件,趙親自下達開槍命令,格殺勿論,就這樣子,大陸漁船難民躺在了東崗沙灘!!最後還就地掩埋,最後有位退伍的預官排長告訴了(立委)康寧祥,康又透過管道,面見(總統)經國先生......」
  5. 戒嚴軍管時期全面保防監聽機制下,東崗唯一居民店主曾先致電高雄民進黨增額國大代表黃昭輝投訴,隨即失聯,參見永遠剪報之《自由時代》第 176 期。
  6. 吳委員的大會緊急質詢多由其夫國會助理陳水扁律師擬稿;民進黨立院黨團張俊雄委員等人亦於同會期遞交聯合書面質詢。
  7. 黨外媒體有關報導屢遭查禁,1989年4月檢警另以叛亂罪嫌攻堅自由時代社拘捕時,總編鄭南榕自焚而死。軍事記者張友驊則於1991年11月被判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三年;事件有關自由信息遂全被封鎖。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