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犍連

目犍連梵語巴利語转写:)也稱大目犍連沒特伽羅目犍蓮,簡稱為目連目蓮釋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佛教道教民間傳說的創作故事《目連救母》中的「目連」正是指此人。普遍認為說一切有部所傳《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是其作品。

目連尊者塑像

生平

目犍連與舍利弗兩人是好友,皈依釋迦牟尼佛之前,是六師外道散若夷的弟子。後來二人一起改投釋迦僧團,皆成為釋迦佛身邊的十大弟子之一,目犍連並以神通第一著稱。在藏傳佛教,目犍連與舍利弗往往會被雕塑在釋迦牟尼佛身邊,隨侍釋迦佛一同接受供養、膜拜,而漢傳佛教中,釋迦佛身邊則雕塑阿難摩訶迦葉較多。

目犍連雖然有「神通第一」之名,可是卻在一次弘法經行中,死於裸形外道(亦有說為執杖梵志)的暗殺佛教一般認為,他是無意抵抗業報,而非不知曉暗殺行動將會發生,因为他曾經两次逃脱谋杀,佛教常以此教導“定不可消”之理。

目連遇害而入涅槃

在《妙法蓮華經》中,目犍連被釋迦佛授記將來無量後會成佛,佛號是多摩羅跋栴檀香如來[1]

民間傳說

目連救母

因為目連救母,故目連尊者是盂蘭盆節中民間奉祀的對象,另外地藏菩薩也有入地獄救母的傳說,與目連救母的故事類似,故有些人常會將目連與地藏混淆,但其實民間信仰認為,目連輔佐地藏菩薩,立志普救枉死城眾生[2],故各大地藏庵時常以目連尊者配祀,如新莊地藏庵。在地府中有目連廳,即目連治事之處,中有四大判官:查察司判官李玄邃、賞善司判官楊玄感、罰惡司判官韓子通、陰律司判官崔子玉等四大判官複審,判斷死者在死後增了多少冥福

有廟宇共同奉有地藏菩薩目連尊者,二尊同為出家相、持錫杖、托缽、持明珠等;或戴五佛冠等,區分為地藏菩薩座騎為諦聽,目連尊者為騎麒麟獅子甚至等。或者奉祀地藏菩薩引魂菩薩(接引壽終正寢之死者)、目連尊者(接引枉死之死者)為脅侍者。

作旬

中國南方傳說,人死後每七日須做法事,是為「作七」,連作七次,由頭七滿七共「七七四十九日」。「滿七」之後,每一旬(十日)舉行法事一次,稱「作旬」,直到人死的第一百日。閩南人稱此為「過王官」,「王」為閻王,「官」則目連尊者部下的查察司判官李玄邃、賞善司判官楊玄感、罰惡司判官韓子通、陰律司判官崔子玉等「目連廳四大判官」複審。

如果沒有立過大功或犯過大錯的人(有大功會立即升達天堂,有大錯會即刻貶入十八層地獄),死亡四十九日之內,靈魂會經過十殿閻君的一到七殿審查,每七日抵達一殿。四十九日後,要由「目連廳四大判官」複審,最後由目連尊者判斷死者獲得了多少冥福,故富貴門閥多在「尾七」(「第四十九日」)之後,每一旬(十日)舉行法事一次,稱「作旬」,以祈禱於四判官與目連尊者。第五十九日為「初旬」,由陰律司崔判官複審;第六十九日為「二旬」,由查察司李判官複審;第七十九日為「三旬」,由賞善司楊判官複審;第八十九日為「四旬」,由罰惡司韓判官複審;第九十九日為「五旬」,由目連尊者親自複審,但「五旬」通常會與「百日」合併辦理。「百日」、「一年」、「三年」,過完最後的閻君三殿,然後發往轉世

清治時期起,臺灣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臺灣人則直接稱「作七」為「作旬」。

圖表

名號祭祀時機死亡日數
一殿秦廣王蔣王頭七7
二殿楚江王歷王(或說姓厲,又稱初江王)二七14
三殿宋帝王余王三七21
四殿五官王呂王(又稱伍官王、仵官王)四七28
五殿森羅王包王(又稱閻羅王、閻羅天子)五七35
六殿卞城王畢王(又稱變成王)六七42
七殿泰山王董王(又稱太山王)七七49
目連廳陰律司判官崔子玉初旬59
目連廳查察司判官李玄邃二旬69
目連廳賞善司判官楊玄感三旬79
目連廳罰惡司判官韓子通四旬89
目連尊者五旬(可與百日合併辦理)99
八殿都市王黃王百日(卒哭)100
九殿平等王陸王(又稱平正王)小祥(一年)一年
十殿轉輪王薛王(又稱輪轉王)大祥(三年)三年之喪,超過兩年,即為三年

参考文献

  1. 《妙法蓮華經》卷3〈6 授記品〉:「爾時世尊復告大眾:『我今語汝,是大目犍連,當以種種供具供養八千諸佛,恭敬尊重。諸佛滅後,各起塔廟,高千由旬,縱廣正等五百由旬,皆以金、銀、琉璃、車璩、馬瑙、真珠、玫瑰、七寶合成,眾華、瓔珞、塗香、末香、燒香、繒蓋、幢幡,以用供養。過是已後,當復供養二百萬億諸佛,亦復如是。當得成佛,號曰多摩羅跋栴檀香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劫名喜滿,國名意樂。其土平正,頗梨為地,寶樹莊嚴,散真珠華,周遍清淨,見者歡喜。多諸天、人、菩薩、聲聞,其數無量。佛壽二十四小劫,正法住世四十小劫,像法亦住四十小劫。』」
  2. . [2015-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2).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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