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迦耶見
薩迦耶見(巴利語:,梵語:),音譯為薩迦耶達利瑟致,義譯為有身見、身見、虛偽身見、移轉身見,佛教術語,被列為五見、十隨眠之一,含攝認為由五蘊組成的身體之中,存在自我,並升起「這是我」、「這是我所擁有」的各種見解。
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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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義
薩迦耶(巴利文:sakkāya,梵文:satkāya),又譯為薩迦邪、颯迦耶,字面意義為有身,是由巴利文與梵文的:sa(即santa,意譯為存在,有,也有虛偽、移轉的意思),以及kāya(意譯為身,即名、色諸蘊)所組成的複合詞。
概論
在佛教中,「有身」一般用來指五取蘊[1],即為:色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識身,以及六觸身,六愛身等。五取蘊是苦,有身、有身集、有身滅、有身滅道跡[2],即是四聖諦的苦集滅道[3]。認為五取蘊中有我、我所的各種見解[4],都名為薩迦耶見,或譯為有身見[5]。
婆羅門教和其他沙門教派一般不採用佛教特有的概念術語,他們所認定的我或類似概念[6],早期佛教一般將其比附入五取蘊中而加以批判[7],故有五我見[8],於五取蘊中,「執一為我,餘或為我有、我所、我器」[9],亦總列為二十薩迦耶見[10],以執「色是我」為其代表[11],後因時代變遷而至難以理解[12]。
《梵網經》記載的六十二見,都以薩迦耶見為根本[13]。此外,有外道執「唯有一我見」[14],而「總緣五蘊執為我者」被稱為諦語外道[15],迄至《大毘婆沙論》時代,仍「無五蘊外執有我者」[16]。說一切有部等將薩迦耶見列為五見之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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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3〈71經〉:「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有身集、有身滅、有身滅道跡。……
- 云何有身?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
- 云何有身集?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有身集。
- 云何有身滅?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是名有身滅。
- 云何有身滅道跡?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有身滅道跡。」
- 云何有身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邊。
- 云何有身集邊?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
- 云何有身滅邊?即此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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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3〈69經〉:「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集趣道及有身集滅道。……
- 云何有身集趣道?愚癡無聞凡夫,見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色、歎色、著色、住色;樂色、歎色、著色、住色故,愛樂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純大苦聚生。如是受、想、行、識廣說,是名有身集趣道。比丘!有身集趣道,當知即是苦集趣道。
- 云何有身集滅道?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於色不樂、不歎、不著、不住;不樂、不歎、不著、不住故,彼色愛樂滅;愛樂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苦、惱,純大苦聚滅。如色,受、想、行、識亦如是,是名有身滅道跡。有身滅道跡,則是苦滅道跡,是故說有身滅道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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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三四四經》:「多聞聖弟子,於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苦滅道跡如實知。
- 云何苦如實知?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苦、怨憎會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說:五受陰苦,是名為苦,如是苦如實知。
- 云何苦集如實知?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集著,是名苦集,如是苦集如實知。
- 云何苦滅如實知?若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染著,無餘斷、乃至息、沒,是名苦滅,如是苦滅如實知。
- 云何苦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
- 《雜阿含經》卷2〈45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諸沙門、婆羅門見色是我,色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識異我,我在識,識在我。愚癡無聞凡夫以無明故,見色是我、異我、相在,言我真實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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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蘊論》:「云何有身見?謂:於五取蘊,起我、我所想,由此生忍樂惠觀見,名有身見。」
《品類論》:「有身見云何?謂: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或我所,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是名有身見。」 -
《雜阿含經·一六六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色是我,餘則虛名;無色是我,餘則虛名;色非色是我,餘則虛名;非色非無色是我,餘則虛名。我有邊,餘則虛名;我無邊,餘則虛名;我有邊無邊,餘則虛名;我非有邊非無邊,餘則虛名。一想,種種想,多想,無量想;我一向樂,一向苦,若苦、樂,不苦不樂,餘則虛名。』」
《雜阿含經·一六七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色是我,餘則妄想;非色、非非色是我,餘則妄想。我有邊,餘則妄想;我無邊,餘則妄想;我非有邊非無邊,餘則妄想。我一想、種種想、少想、無量想;我一向樂、一向苦,若苦、樂,不苦不樂。』」 -
《雜阿含經·五七〇經》:「時,長者即問梨犀達多:尊者!凡世間所見,何本?何集?何生?何轉?尊者梨犀達多答言:長者!凡世間所見,或言有我,或說眾生,或說壽命,或說世間吉凶,斯等諸見,一切皆以身見為本,身見集,身見生,身見轉。復問:尊者!云何為身見?答言:長者!愚癡無聞凡夫,見色是我,色異我,色中我,我中色,受、想、行、識見是我,識異我,我中識,識中我,長者!是名身見。」
《雜阿含經·四五經》:「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諸沙門、婆羅門,見色是我,色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識異我,我在識,識在我。」 - 《雜阿含經·六三經》:「有五受陰?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比丘!若沙門、婆羅門,計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計有我,何等為五?諸沙門、婆羅門,於色見是我,異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見是我,異我,相在。」
- 《大毘婆沙論》:「問:頗有於一蘊執我、我所耶?答:有,謂:色蘊、行蘊中,各有多法,執一為我,餘為我所。受、想、識蘊,雖無多類,而有種種差別自性,是故亦得計一為我,餘為我所。等隨觀我有色,乃至廣說者,云何等隨觀我有色?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有,如人有財、有瓔珞等。云何等隨觀色是我所?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所,如人有侍、有僮僕等。云何等隨觀我在色中?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器,我處其中,如油在麻中,膩在摶中,蛇在篋中,刀在鞘中,酥在酪中,血在身中等。如等隨觀色有此三種,乃至等隨觀識,應知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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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一〇九經》:「愚癡無聞凡夫,見色是我,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我在識,識在我。」
《發智論》:「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諸經中,佛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尊者舍利子,於《池喻經》中,雖略分別此二十句薩迦耶見,而皆未說幾是我見,幾我所見。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未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
《大毘婆沙論》:「
- 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體有分限,或在心中,如指節量,光明熾盛;或在身中,稱身形量,內外明徹,如說:『我我形相端嚴,光明熾盛,清淨第一,喬答摩尊!寧說無我。』……
- 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遍一切處,如《明論》說:『有我士夫,其量廣大,邊際難測,光色如日,諸冥闇者,雖住其前,而不能見,要知此我,方能越度生、老、病、死,異此更無越度理趣。』又如有說:『地即是我,我即是地,其量無邊。』……
- 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隨所依身,或卷或舒,其量不定,彼作是念:身若有量,我即有邊,身若無量,我即無邊。」
- 《大毘婆沙論》:「問:執受等是我,在於色中,是事可爾,以色是麁,受等細故;執色是我,在受等中,云何可爾?以麁法不應在細中故。……有餘師說:若執色是我,在受等中者,彼執色細,受等是麁是故。尊者世友說曰:遍四大種造色身中,隨與觸合,皆能生受,此說何義?此說身中,遍能起觸,亦遍生受,彼作是念:從足至頂,既遍有受,故知色我在於受中。大德說曰:一切身分,皆能生受,彼作是念:受遍身,有身之一分,是我非餘,是故受中,得容色我,如受乃至識,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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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婆沙論》:「問:《梵網經》說:『六十二見趣,一切皆以有身見為本。』《師子吼經》說:『諸有沙門或婆羅門,多種異見,皆依二見,謂:依有見,及無有見。』此二經說,有何差別?答:依等起故,說諸見趣以有身見為本;依推求故,說諸異見,依有、無有見。復次、薩迦耶見,能引發諸見趣。有、無有見,能守護諸異見,是謂二經所說差別。」
「《梵網經》中所說,六十二見,亦總入此二見品中。謂:前際分別見中,四遍常論,入常見品。四一分常論,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有常、有無常故。二無因論,入斷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有邊等四論,及不死矯亂四論,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後亦斷故。後際分別見中,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論,皆常見攝故,即常見品。七斷滅論,斷見攝故,即斷見品。五現法涅槃論,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現得涅槃後斷滅故。」
「前際分別見中,四遍常論者,一、由能憶一壞成劫,或二或三乃至八十,彼便執:我、世間俱常。問:彼何故作是執?答:彼計轉變,或隱顯故。……二、由能憶一生,或二或三,乃至百千生事。……三、由天眼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諸蘊相續。……四、由尋伺不如實知,謂:我、世間,俱是常住,彼作是念:有法常有,無法恒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彼執因果,從無始來,性唯是一,無滅無起故,是前際分別見攝。彼若執色以為我者,由見顯形,恒相似故,便執為常。若執心等以為我者,由心等法,無間生故,相似生故,恒時生故,不能了知細生滅故,能憶往昔所更事故,前後事業互相似故,他不礙故,便執為常。彼由如是虛妄尋伺,執我、世間,俱是常住。……
四一分常論者,一、從梵世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作如是執:我等皆是大梵天王之所化作,梵王能化,在彼常住,我等所化故,是無常。二、聞梵王有如是見,立如是論:大種無常,心是常住;或翻此說:心是無常,大種常住;同彼忍者,或住梵世,或生此間。或展轉聞如是道理,便作是執:我以大梵天王為量,是故世間一分常住,一分無常。三、有先從戲忘天歿,來生此間。……四、有先從意憤天歿,來生此間。……
二無因生論者,一、從無想有情天歿,來生此間。……二、由尋伺虛妄推求,今身所更,既皆能憶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此身中,亦應能憶,既不能憶故,知彼無。又作是念:若依彼生諸有情類,必還似彼,如酪中虫,還似於酪,牛糞中虫,還似牛糞,青葉中虫,還似青葉,父母生子,還似父母,非即酪等,是虫等因故,知一切身,及諸根、覺、慧等法,皆無因起。又作是念: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澗谷,誰復彫鏤,草木花菓;如是一切,皆不由因,於造世間,無自在者。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因生,自然而有。……
四有邊等論者。……我及世間俱是有邊。……我及世間俱是無邊。……我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四、非有邊非無邊者。……四不死矯亂論者。……
後際分別見中,十六有想論者,謂:初四種依三見立,如說:『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即身;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異身;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缺。』依第一見,建立第一,我有色,死後有想論。……依第二見,建立第二,我無色,死後有想論。……依第三見,建立第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論。……第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論,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執我有邊,死後有想論者。……執我無邊,死後有想論者。……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者。……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論者。……依想、受異故,作是說:我有一想,我有種種想,我有小想,我有無量想,我純有樂,我純有苦,我有苦有樂,我無苦無樂,死後有想。……
無想論者,謂:有色等四,有邊等四。有色等四者,一、執我有色,死後無想,謂:彼執色為我,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便作是念:我有色,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諸尋伺者,執色為我,見有風癎、熟眠、悶絕、苦受所切,似全無想,便作是念:我雖有色,而無其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二、執我無色,死後無想。……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無想。……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無想。……有邊等四者:一、執我有邊,死後無想。……二、執我無邊,死後無想。……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無想。……
八非有想非無想論者,謂:有色等四,有邊等四。有色等四者,一、執我有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二、執我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謂:得彼定者,執非想非非想處,諸無色蘊為我,或為我所,彼所執我,以無色為性,或有無色故,名無色我,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諸尋伺者,執無色為我,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無色非有想非無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有邊等四者,一、執我有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二、執我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問:何故無想論,及非有想非無想論中,不說我有一想等八耶?答:若亦說者,一切皆應名有想論,以有想受者非無想等故。……
七斷滅論者。……五現法涅槃論者。…… 」 - 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朔迦書》云何通?如說:『唯有一我見,無有五我見。』無五我見者,無計五陰是我者是也。所以者何?計我見,唯計一法,五陰是別異法。計我見家說:『一我、一人,無分,不壞、不變,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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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一一〇經》:「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大毘婆沙論》:「問:為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不?設爾何失?若有者,《六法論》說當云何通?如彼論說:『我體唯一,無有五種。』若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者,我應有五,然蘊自相,五種各別,彼所執我相無差別,以所執我無有細分,無差別相,常住不變,生老病死不能壞故。若無者,《諦語經》說當云何通?如彼經說:『諦語外道白佛言:喬答摩!我說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 有作是說:無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者,問:若爾《六法論》說,便為善通,《諦語經》說當云何通?答:彼憍慢故,作非理說,實無此執。復次、彼欲試佛故,作如是不順理言。……
- 復有說者:有於一時總緣五蘊而起我執,問:若爾《諦語經》說便為善通,《六法論》說當云何通?答:彼於五蘊起一合想,執為一我,故無有失。問:若爾,彼執何為我所?答:若執內蘊為我,彼執外蘊為我所;若執外蘊為我,彼執內蘊為我所,故亦無失。」
- 《大毘婆沙論》:「問:有五蘊外執有我不?設爾何失?若有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諸有沙門或婆羅門,施設有我,一切皆緣五聚蘊起。』若無者,云何說有第六我見?答:無五蘊外執有我者。問:若爾,云何說有第六我見?答:於思行蘊所起我見,於餘行蘊所起我見,各別建立,故有六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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