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住

四念住巴利語梵語),亦称四念处四意止,為南傳上座部佛教漢傳佛教阿含經》根本修行方法,即是內觀。指從「身」「」「」「」四個面向,建立持續及穩固的覺知。也就是觀察當下的體、感識,乃至於世間一切諸(現象),明瞭其剎那生滅[1]無常、及無我[2]的本質,斷除貪瞋痴煩惱,從苦解脫

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念住  
  四正勤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正道  

不管是要成為辟支佛、佛的阿羅漢弟子都必須修四念處如實覺知五蘊的剎那生滅及無常、苦、空、無我才有辦法證悟四道、四果、涅槃、斷除所有煩惱脫離輪迴,不修四念處就無法證悟四道、四果、涅槃、斷除所有煩惱脫離輪迴。[3]

音義

有兩種解讀:,念之出發點,念之基礎,即念處[4];,念之現起,念之建立,即念住[5];傳統南傳論師多傾向前者,當代的菩提比丘等則傾向後者。

念即是八正道中正念[6]七覺支中的念覺支[7]等的那個[8];念能遍行,如守門者一樣,防護一切,捨不善法,修習善法[9]

简介

部派佛教經藏中,四念住,是一乘道、善法聚和一切法[10],身、受、心和法,分别以名色憶念为所缘[11];修習三妙行[12]安那般那念[13]能令四念住滿足,修習四念住能令七覺支滿足[14]

说一切有部把修行此观列入三贤位中,分为“别相念住位”和“总相念住位”。前者是按身、受、心、法分别观想,也称“自相别观”,這四種觀法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15];後者是从身、受、心、法的总体上观想,也称“共相别观”,四共相是:非常、苦、空、非我[16]。说一切有部修行者于五停心之後修四念处观。依五停心以止修行者之乱心,即是禅定,依四念处以发修行者之观慧,即是毗婆舍那

内容

四念住最完整的闡釋,經藏中有巴利長部·大念住經》和漢傳中阿含經·念處經[17],論藏中有上座部法蘊論·念住品》[18]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念處品》[19]。下面介紹以南傳大念住經》為主幹。

身念住

第一念住为身念住,观察身体为不净物。身体内外,污秽充满,没有干净之处,故观身为不净[20]。其下为六种修行方式:入出息、正息、正知、厌恶作意、界作意、九墓地,以此修行逐渐达到无所依而住,不会对世间事物有所执著。

  • 入出息:如实观察自己的呼吸。其中分为四个阶段:入出息、长短息、全息、微息[21]
  • 威仪路:如实了知行、住、坐、卧四种威仪[22]
  • 正知:在一切行为中保持四种正知:有益、适宜、行处、无痴[23]
  • 厌恶作意:思惟身体三十一个组成部分的影像[24],以克服對身體的貪愛[25]
  • 界作意:指四界分别,为观察身体内的地、水、火、风四大種[26]
    • 地:地界的特性是硬、軟、涩、滑、重、輕。
    • 水:水界的特性是流動、黏結。
    • 火:火界的特性是熱、冷。
    • 風:風界的特性是支持、推動。
  • 九墓地:是指人死后的各种肉体败坏的色相:膨胀青瘀脓烂相、食残相、断坏相、血涂相、筋腱连骨相、散乱相、白骨相、陈年白骨相、骨粉相[27]

有时候会把九墓地分为九种不同的身随观业处,和其他五项合为十四种身随观业处。入出息念、厌恶作意此两种为安止业处,修习入出息念可以达到第四禅,修习厌恶作意可以达到初禅。其余十二种为近行业处,只能达到近行定

受念住

第二念住为受念住。佛陀指导观察九种受念: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捨受)、有物染的乐受、无物染的乐受、有物染的苦受、无物染的苦受、有物染的不苦不乐受(捨受)、无物染的不苦不乐受(捨受)[28]

观察感受就是覺知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捨受)的剎那生滅、無常、苦、空、無我,其中無常、「苦」、無我中的「苦」不是指「苦受」而是指錯誤的快樂想法被修四念處的智慧打破,就像是沒智慧的毒癮患者原本誤以為吸毒會帶來快樂,當智慧增加後會發現整體而言吸毒帶來的是痛苦不是快樂。[29][30]

心念住

第三念住为心念住,佛陀指导观察十六种心:有贪心、离贪心、有瞋心、离瞋心、有痴心、离痴心、昏昧心、散乱心、广大心、不广大心、有上心、无上心、得定心、无定心、解脱心、未解脱心[31]

修心念處必須覺知心的剎那生滅、無常、苦、空、無我[32][33]

法念住

第四念住为法念住,其下北傳分為:內六處五蓋七覺支,南傳分五种:五盖五取蕴六內外處七觉支四聖諦

不斷覺知五盖五取蕴六內外處七觉支的剎那生滅、無常、苦、空、無我後,最終會證悟四聖諦[45]

四念处为佛教重要的修行解脱方法,修行此道,能够达到清淨有情,并超越愁、悲,消除苦和忧,并能得道验证涅槃[46]

四念住重點為達到捨離慾貪。

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聲聞地》解說法念住中的法為二十種法[47]

註釋與引用

  1. 雜阿含經》(四九):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答。所以者何?色是生滅法,受、想、行、識是生滅法。知色是生滅法者,名為知色;知受、想、行、識是生滅法者,名為知識。」
  2. 雜阿含經》(九):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觀。」
  3. 別譯雜阿含經》(一〇二):一時,佛在優樓頻螺聚落,泥連河側菩提樹下,成佛未久。佛於樹下,獨坐思惟,而作是念:「唯有一道,能淨眾生,使離苦惱,亦能除滅不善惡業,獲正法利,所言法者,即四念處。云何名為四念處耶?觀身念處、觀受念處、觀心念處、觀法念處。若人不修四念處者,為遠離賢聖之法,遠離聖道。若離聖道,即遠離甘露。若遠離甘露,則不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等人,我說終不能得離於一切諸苦。若修四念處,即親近賢聖法者,若親近賢聖法,即親近賢聖道。若親近賢聖道,即親近甘露法。若親近甘露法,即能得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若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等人,即說離苦。」。
  4. 巴利語 (發趣)對應梵語 ,即《發智論》中的“發”。
    大毘婆沙論》:「從此發此為初基。……此為根本依此而立。……安足處。」
  5. 法蘊論·念住品》:「現行、隨行、遍行、遍隨行、動轉解行,說名為住。」
  6. 雜阿含經·一〇二八經》:「云何為正念?謂:比丘內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外身身觀念處,內外身身觀念處,內受、外受、內外受,內心、外心、內外心,內法、外法、內外法法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憶念。」
  7. 雜阿含經·七三三經》:「若比丘,內身身觀住,彼內身身觀住時,攝心繫念不忘,彼當爾時,念覺分方便修習。」
    雜阿含經·七一一經》:「若婆羅門,有一勝念,決定成就,久時所作,久時所說,能隨憶念,當於爾時,習念覺支。」
  8. 法蘊論·覺支品》:「脩習如是四念住時,所有無漏作意相應,諸念,隨念,專念,憶念,不忘不失,不遺不漏,不失法性,心明記性,總名為念。亦名念根,亦名念力,亦名念覺支,亦名正念。」
  9. 中阿含經·城喻經》:「聖弟子,常行於念,成就正念,久所曾習,久所曾聞,恒憶不忘,是謂聖弟子,得念守門大將,除惡不善,修諸善法也。」
    雜阿含經·一一七五經》:「四守門者,謂四念處。」
    大毘婆沙論》:「又說:『念能遍行,防護一切,我聖弟子,具念防護,捨不善法,修習善法。』」
  10. 雜阿含經·六〇七經》:「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雜阿含經·六一一經》:「云何善法聚?所謂四念處,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聚者,所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雜阿含經·六三三經》:「所說一切法,一切法者,謂四念處,是名正說。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大毘婆沙論》:「然佛說有三種念住,一、自性念住,二、相雜念住,三、所緣念住。
    • 於何處說自性念住耶?答:如契經說:『有一趣道,能令有情清淨,超滅憂苦,謂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觀念住,乃至,於法循法觀念住。』
    • 復何處說相雜念住耶?答:如契經說:『若有說,善法聚者,即四念住,是為正說。所以者何?淳具圓滿善法聚者,唯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觀,乃至廣說。』
    • 復何處說所緣念住耶?答:如契經說:『若有說,一切法,即四念住,是為正說。所以者何?具足攝受一切法者,唯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觀念住,乃至廣說。』……
    由佛於契經中,說此三種念住故,阿毘達磨者,亦於處處,依三種念住,而作論。云何知然?
    • 如說:『云何身念住?謂緣身慧,乃至,云何法念住?謂緣法慧。』是謂說自性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有一趣道,乃至廣說。』
    • 如說:『云何身念住?謂身增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乃至,云何法念住?謂法增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是謂說相雜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善法聚者,即四念住,乃至廣說。』
    • 如說:『云何身念住?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云何受念住?謂六受身;云何心念住?謂六識身;云何法念住?謂受蘊所不攝非色法處。』是謂說所緣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一切法者,即四念住。』」
  11. 雜阿含經·六〇九經》:「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阿毘達磨俱舍論》:「然有經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由何故滅?食、觸、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受、心、法集;食、觸、名色、作意滅故,如次令身、受、心、法滅。』應知彼說所緣念住,以念於彼得安住故。」
  12. 雜阿含經·二八一經》:「有三妙行,修習多修習,能令四念處滿足。……云何修三妙行滿足四念處?多聞聖弟子,於空閑處、林中、樹下,作如是學,如是思惟:此身惡行,現世、後世必得惡報;我若行身惡行者,必當自生厭悔,他亦嫌薄,大師亦責;諸梵行者,亦復以法而嫌我,惡名流布,遍於諸方;身壞命終,當墮地獄。於身惡行,見現世、後世如是果報,是故除身惡行,修身妙行。口、意惡行,亦復如是。是名修習三妙行已,得四念處清淨滿足。」
  13. 雜阿含經·八一〇經》:「何等為一法?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四念處滿足已,七覺分滿足。七覺分滿足已,明、解脫滿足。云何修安那般那念四念處滿足?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如滅出息念學。……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出息念時,如出息念學,若長、若短。一切身行覺知,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出息念時,如出息念學。身行休息,入息念時,如身行休息入息念學;身行休息,出息念時,如身行休息出息念學。……」
    雜阿含經·八〇三經》:「是比丘,若依聚落、城邑止住,晨朝著衣持鉢,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守諸根門,善繫心住。乞食已,還住處,舉衣鉢,洗足已,或入林中、閑房、樹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繫念面前。斷世貪愛,離欲清淨,瞋恚、睡眠、掉悔、疑斷。度諸疑惑,於諸善法,心得決定。遠離五蓋煩惱,於心令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
    • 念於內息,繫念善學,念於外息,繫念善學,息長、息短。覺知一切身入息,於一切身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出息,於一切身出息善學。覺知一切身行息入息,於一切身行息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行息出息,於一切身行息出息善學。
    • 覺知喜,覺知樂,覺知心行,覺知心行息入息,於覺知心行息入息善學;覺知心行息出息,於覺知心行息出息善學。
    • 覺知心,覺知心悅,覺知心定,覺知心解脫入息,於覺知心解脫入息善學;覺知心解脫出息,於覺知心解脫出息善學。
    • 觀察無常,觀察斷,觀察無欲,觀察滅入息,於觀察滅入息善學;觀察滅出息,於觀察滅出息善學。
    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止息、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中阿含經·念處經》:「念入息即知念入息,念出息即知念出息。入息長即知入息長,出息長即知出息長。入息短即知入息短,出息短即知出息短。學一切身息入,學一切身息出。學止身行息入,學止口行息出。」
    增一阿含經·安般品·一經》:「若有比丘,樂於閑靜無人之處,便正身正意,結跏趺坐,無他異念,繫意鼻頭。出息長,知息長,入息長,亦知息長,出息短,亦知息短,入息短,亦知息短;出息冷,亦知息冷,入息冷,亦知息冷,出息暖,亦知息暖,入息暖,亦知息暖。盡觀身體入息、出息,皆悉知之。有時有息,亦復知有,又時無息,亦復知無。若息從心出,亦復知從心出,若息從心入,亦復知從心入。」
  14. 雜阿含經·八一〇經》:「云何修四念處令七覺分滿足?佛告阿難:
    • 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念住已,繫念住不忘,爾時方便修念覺分,修念覺分已,念覺分滿足。
    • 念覺滿足已,於法選擇思量,爾時方便修擇法覺分,修擇法覺分已,擇法覺分滿足。
    • 於法選擇分別思量已,得精勤方便,爾時方便修習精進覺分,修精進覺分已,精進覺分滿足。
    • 方便精進已,則心歡喜,爾時方便修喜覺分,修喜覺分已,喜覺分滿足。
    • 歡喜已,身心猗息,爾時方便修猗覺分,修猗覺分已,猗覺分滿足。
    • 身心樂已,得三昧,爾時修定覺分,修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
    • 定覺分滿足已,貪憂則滅,得平等捨,爾時方便修捨覺分,修捨覺分已,捨覺分滿足。
    受、心、法法念處,亦如是說。是名修四念處,滿足七覺分。」
  15. 《長阿含眾集經》:「復有四法,謂四念處(cattāro satipaṭṭhānā),於是,比丘內身(ajjhatta)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外身(bahiddhā)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內外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受、意、法觀(anupassī)亦復如是。」
    大集法門經》:「復次,四念處觀,是佛所說。謂觀身不淨,無生起想,調伏無明,離煩惱受;觀受是苦、觀心生滅、善觀諸法,亦復如是。」
    長部Saṅgīti sutta》:「四念住:學友們!這裡,比丘住於在身上隨觀身,熱心、正知、有念,能調伏對於世間的貪婪、憂;在受上隨觀受……在心上隨觀心……住於在法上隨觀法,熱心、正知、有念,能調伏對於世間的貪婪、憂。」
    清淨道論》:因為進入彼等所緣而現起故為「處」。念即是處故為「念處」。因於身、受、心、法而把握不淨、苦、無常、無我之相,及由於捨離淨、樂、常、我之想而轉起,故分為四種;是故名為四念處。
  16. 阿毘達磨俱舍論》:「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為自相。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身自性者,大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者,除三餘法。……此四念住如次,治彼淨、樂、常、我四種顛倒。……總觀所緣,身等四境,修四行相,所謂:非常、苦、空、非我。」
  17. 中阿含經·念處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道,淨眾生,度憂畏,滅苦惱,斷啼哭,得正法,謂四念處。若有過去諸如來,……若有未來諸如來,……我今現在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我亦斷五蓋、心穢、慧羸,立心正住於四念處,修七覺支,得覺無上正盡之覺。」
    中阿含經·多界經》:「若不斷五蓋、心穢、慧羸,心正立四念處者,終無是處。」
    中阿含經·聖道經》:「有一道,令眾生得清淨,離愁慼啼哭,滅憂苦懊惱,便得如法。謂:聖正定,有習有助,亦復有具,而有七支,於聖正定,說習說助,亦復說具。云何為七?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
    法蘊論·證淨品》:「如世尊言:『此一趣道,令諸有情,皆得清淨,超諸愁歎,滅諸憂苦,證如理法。謂:聖正定,并資并具七聖道支,名聖正定資之與具。何等為七?謂初正見,乃至正念。』」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有一趣道,能令有情清淨,超滅憂苦,乃至能證隨正理法。謂:聖正三摩地,及彼因緣、彼眾具。』」
    雜阿含經·一一八九經》:「爾時,娑婆世界主,梵天王知佛心念已,……作是歎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有一乘道,能淨眾生,謂四念處;乃至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時,梵天王復說偈言:『謂有一乘道,見生諸有邊,演說於正法,安慰苦眾生。過去諸世尊,以乘斯道度,當來諸世尊,亦度乘斯道。現在尊正覺,乘此度海流,究竟生死際,調伏心清淨。……』」
  18. 雜阿含經·六一〇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說修四念處,諦聽!善思!云何修四念處?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憂悲。外身、內外身觀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如是受、心、法,內法、外法、內外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是名比丘修四念處。……過去、未來修四念處,亦如是說。」
    法蘊論·念住品》:「爾時,世尊告苾芻眾,吾當為汝略說脩習四念住法,謂:有苾芻,於此內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彼外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內、外、俱,受、心、法三,廣說亦爾。是現脩習四念住法。過去、未來苾芻脩習四念住法,應知亦爾。」
  19. 增一阿含經·壹入道品·一經》:「有一入道,淨眾生行,除去愁憂,無有諸惱,得大智慧,成泥洹證,所謂當滅五蓋,思惟四意止。」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念處品》:「行一道,眾生清淨,遠離憂悲,滅盡苦惱,得證涅槃,斷除五蓋,修四念處。」
  20.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是故比丘修行,以内身(即己身)为验,观察其身;或以外身为验,观察其身。或其念住,业已成就9,不间思惟,余身在兹。是故,诸比丘众,比丘修行,应如是以身为念,观察其身。”
  21.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身,循身觀察?於此,諸比丘!比丘前往森林、樹下或空閒處,結跏趺坐,端正身體,置念面前,正念而出息,正念而入息。出息長時,了知:我出息長;入息長時,了知:我入息長。出息短時,了知:我出息短;入息短時,了知:我入息短。修習:我當覺知(息之)全身而出息;修習:我當覺知(息之)全身而入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出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入息。諸比丘!就如熟練的轆轤匠,或轆轤匠之弟子,當拉長時,了知:我拉長;拉短時,了知:我拉短。諸比丘!比丘如是在出息長時,了知:我出息長;入息長時,了知:我入息長。修習:我當覺知(息之)全身而出息;修習:我當覺知(息之)全身而入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出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入息。如是,比丘安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身;安住於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安住於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於是「有身」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22.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在行走時,了知『: 我行走。』或站立時,了知『: 我站立。』或坐著時,了知:『我坐著。』或躺臥時,了知:『我躺臥。』無論身體所處如何,只是如實地了知。如此,或於內身隨觀身而住,或於外身隨觀身而住,或於內外身隨觀身而住。或於身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身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身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身』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23.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诸比庫,比庫在前進、返回時保持正知,向前看、向旁看時保持正知,屈、伸〔手足〕時保持正知,持桑喀帝、缽與衣時保持正知,食、飲、嚼、嚐時保持正知,大、小便利時保持正知行走、站立、坐著、睡眠、覺醒、說話、沉默時保持正知。”
  24. 清净道论》等义注,通常在此三十一基础上再加上“脑”而成三十二身分。
  25.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對此從腳底以上、從髮頂以下、為皮膚所包的身體,觀察充滿種種之不淨:於此身中有頭髮、身毛、指甲、牙齒、皮膚,肌肉、筋腱、骨、骨髓、腎,心、肝、肋膜、脾、肺,腸、腸間膜、胃中物、糞便,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油膏、唾液、鼻涕、關節滑液、尿。”
  26.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如其住立,如其所處,以界觀察此身:於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諸比庫,猶如熟練的屠牛者或屠牛者的學徒,殺了牛並切成肉片之後,坐在四衢大道。同樣地,諸比庫,比庫如其住立,如其所處,以界觀察此身:於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27.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如同比庫見到被丟棄在墓地裏的屍體,死後經一日,經兩日或三日,已經腫脹、青瘀、膿爛。他比較於此身:此身也有如是之法,如是之性,無法避免如此。”
  28.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感到樂受時,了知:『我感到樂受。』感到苦受時,了知:『我感到苦受。』感到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感到不苦不樂受。』感受到有物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樂受。』感受到無物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無物染的樂受。』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感受到無物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感受到無物染的苦受。』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捨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感受到無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捨受)時,了知『: 我感受到無物染的不苦不樂受。』
  29.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就此言之,诸比丘众,今者比丘感觉乐受,自知正感乐受,感觉苦受,自知正感苦受,感觉非苦非乐受,自知正感非苦非乐受。或感觉肉体乐受……或非肉体乐受……或其念住业已成就,不间思惟,余受如是,乃得自在无惑,不执着于世间一切。”
  30.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外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內外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受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受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受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受』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31.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於有貪心,了知:『有貪心』;離貪心了知:『離貪心』。有瞋心,了知:『有瞋心』;離瞋心,了知:『離瞋心』。有癡心,了知:『有癡心』;離癡心,了知:『離癡心』。昏昧心,了知:『昏昧心』;散亂心,了知:『散亂心』。廣大心,了知:『廣大心』;不廣大心,了知:『不廣大心』。有上心,了知:『有上心』;無上心,了知:『無上心』。得定心,了知:『得定心』;無定心,了知:『無定心』。解脫心,了知:『解脫心』;未解脫心,了知:『未解脫心』
  32.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就此言之,比丘应了知情欲之思之为情欲之思。”
  33.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外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內外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心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心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心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心』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34.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對五蓋而於法隨觀法而住。諸比庫,比庫又如何對五蓋而於法隨觀法而住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內〔心〕存在欲貪,了知:『我內〔心〕有欲貪。』內〔心〕不存在欲貪,了知:『我內〔心〕沒有欲貪。』他了知未生起的欲貪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欲貪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欲貪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35.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瞋恚,了知:『我內〔心〕有瞋恚。』內〔心〕不存在瞋恚,了知:『我內〔心〕沒有瞋恚。』他了知未生起的瞋恚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瞋恚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瞋恚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36.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昏沉、睡眠,了知:我內〔心〕有昏沉、睡眠。內〔心〕不存在昏沉、睡眠,了知:我內〔心〕沒有昏沉、睡眠。他了知未生起的昏沉、睡眠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昏沉、睡眠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昏沉、睡眠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37.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掉舉、追悔,了知:『我內〔心〕有掉舉、追悔。』內〔心〕不存在掉舉、追悔,了知:『我內〔心〕沒有掉舉、追悔。』他了知未生起的掉舉、追悔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掉舉、追悔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掉舉、追悔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38.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疑,了知:『我內〔心〕有疑。』內〔心〕不存在疑,了知:『我內〔心〕沒有疑。』他了知未生起之疑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之疑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之疑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39. 世親俱舍論》卷第二十一: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故如來唯說此五。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謂貪恚蓋能障戒蘊。惛沈睡眠能障慧蘊。掉舉惡作能障定蘊。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為蓋。
  40. 智顗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問曰:「不善法廣,塵數無量,何故但棄五法?」答曰:「此五蓋中,即具有三毒等分,四法為根本,亦得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一、貪欲蓋,即貪毒。二、瞋恚蓋,即瞋毒。三、睡眠及疑,此二法是癡毒。四、掉悔,即是等分攝。合為四分煩惱:一中有二萬一千,四中合為八萬四千。是故,除此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
  41.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了知〕:『如是色,如是色之集,如是色之滅;如是受,如是受之集,如是受之滅;如是想,如是想之集,如是想之滅;如是諸行,如是諸行之集,如是諸行之滅;如是識,如是識之集,如是識之滅。』”
  42.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了知眼,了知色,也了知緣此二者而生起之結;他了知未生起之結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之結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之結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如此,或於內法隨觀法而住,或於外法隨觀法而住,或於內外法隨觀法而住。或於法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法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法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法』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43.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內〔心〕存在念覺支,了知:『我內〔心〕有念覺支。』內〔心〕不存在念覺支,了知:『我內〔心〕沒有念覺支。』他了知未生起的念覺支如何生起,也了知已生起的念覺支如何修習至圓滿。”(其他六觉支依此理。)
  44.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對四聖諦而於法隨觀法而住。諸比庫,比庫又如何對四聖諦而於法隨觀法而住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如實了知:『此是苦。』如實了知:『此是苦之集。』如實了知:『此是苦之滅。』如實了知:『此是導至苦滅之道。』”
  45.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然则云何,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观察诸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当就五盖,观察诸法。如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当比丘内心贪欲意向生起,知有内心贪欲意向。彼亦明了,贪欲意向,原所未有,如何生起。已生起者,如何弃除。已弃除者,如何未来不复生起。”
  46.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正如所說的:『諸比庫,此一行道,能清淨有情,超越愁、悲,滅除苦、憂,得達如理,現證涅槃,此即是四念處。』乃因此而說。”
  47.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聲聞地》:「云何為法?謂:若貪、貪毘奈耶法,若瞋、瞋毘奈耶法,若癡、癡毘奈耶法,若略、若散法,若下、若舉法,若掉、不掉法,若寂靜、不寂靜法,若定、不定法,若善修、不善修法,若善解脫、不善解脫法。如是當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品、淨品,二十種法。……若能如是、如實,遍知諸雜染法,自性、因緣、過患、對治,是為法念住體。」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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