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運動

香港民主運動英語:)是香港政治香港選舉制度上的一連串運動,自1980年代起主要由香港民主派人士推動,目標是為要求實行真普選: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one man, one vote)”和沒有「不合理的限制」下,選出香港行政長官和所有香港立法會議員(要求廢除功能組別)。[1][2][3]该运动已經实现的目标包括廢除區議會委任議員的制度。

殖民地時期

香港自1842年起,政府於鴉片戰爭戰敗後被逼與英國先後簽署《南京條約》、《北京條約》把香港島九龍半島的統治權永久割讓和授予英國,1898年更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把新界租給英國,為期99年。

香港殖民地成立後,其政治制度主要根據《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兩份文件建立。開埠初期至八十年代初港督的權力很大,是英國皇室在香港的全權代理人。港督之下有行政局立法局:行政局是協助港督決策的機構,所有重要決策均由港督會同行政局作出;立法局名曰立法,但其實只是港督的諮詢機構,因所有立法局議員都是由政府委任,所以政府在立法時有絕對的控制權。由於當時港督有權力去委任行政局及立法局的議員以及法官,加上港督也是行政局及立法局的當然主席,因此港督控制了行政立法司法權力,並非三權分立。早期香港政治制度由英國人全權控制,到了1884年,首位華人伍廷芳)被委任為立法局議員;至1926年,首位華人(周壽臣)被委任為行政局議員。

香港重光後,總督楊慕琦於1946年5月為爭取香港市民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支持,楊慕琦於同年8月28日發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史稱《楊慕琦計劃》。計劃內容主要是建立一個由民選議員組成的香港市議會。由於當時香港人對政治並不熱衷,英國的殖民地部門內部意見分歧,故計劃並未得到廣泛認同。1949年,中國大陸政治局勢的變化,促使計劃的擱置。

1960年代,香港的市政機構:市政局首次實行選舉,讓合資格的選民選出代表他們的議員,參與決定市政政策,但由於選民資格具一定門檻,一般大眾沒有選舉權。

1970年代,前港督麥理浩推出在香港推行代議政制的概念,讓市民有參政的權利。另一方面,英國政府的殖民地部也開始對香港的監控逐漸放寬,使香港政府有著更大的權力,例如政府財政自主、港元匯率自主等。

1982年9月,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京,香港前途談判正式展開。由於英國不想放棄統治香港,而中國則堅持收回主權,故雙方最初的談判非常激烈。英方堅持與清朝簽訂的條約有效,故香港島與九龍半島的主權屬於英國;中方則堅持不承認不平等條約。英方後來讓步,提出主權換治權,即英方承認中方擁有香港主權,換取中方讓英方在1997年後繼續管治香港。最後,英方讓步,承認中方擁有香港主權,並承諾在1997年6月30日後結束在香港的統治。經過22輪的談判,中英在1984年12月19日簽定了《中英關於香港問題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

1982年,香港正式推行代議政制,成立區議會,香港民主運動亦正式開始。當時的投票雖然還是很簡陋,但在市民大眾中仍然有一定的影響力。1985年,區域市政局成立,實行類似市政局的選舉制度。同年9月,立法局開始進行間接選舉

1991年,立法局開始有地區直選的議席。有人認為1980年代英國政府知道有可能要將香港交還給中國,才開始在立法局中引入直選。1992年,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大幅增加立法局的直選議席。1995年殖民地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有20個地區直選議席,是最多的一屆;另有功能組別3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的10席;官守和委任議席全部取消。中共對此不滿,之后「直通車」被取消,臨時立法會等事件。當中的「直通車」安排是指最後一屆所有民選議員任期跨越1997年6月30日至任期完結。

主權移交後

1997年7月1日,中國正式接管香港的主權,從而結束香港長達156年的殖民統治,成為中國管治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根據1984年中英雙方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1997年後的香港除了國防和外交以外,享有高度自治權。根據香港的憲制性文件《基本法》所規定,香港在回歸後的50年內享有獨立的政治、經濟、司法及生活,並可以繼續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國際事務,及與其他國家簽訂協議。

行政長官

香港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由1997年7月1日起履新,他由400位經中央政府指定的選舉團成員選出。2002年他在沒有對手挑戰的情況下,獲得全體選舉委員會支持連任,原來任期直至2007年6月30日為止(《香港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只能連任一次),但他於2005年3月以健康為由辭職,同時獲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其職位由原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署任,直到2005年6月2日,中央同意曾蔭權辭任政務司司長,以準備參與7月的特首選舉,並由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署任行政長官直至曾蔭權當選為止。6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曾蔭權為行政長官,即日就任,6月24日赴京正式宣誓就職。

市政局

董建華於1999年解散直選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隨後香港的所有議會勻成為諮詢性議會。

立法會

產生辦法

根據《香港基本法》,2007年以前香港立法會由直選議員和非直選議員組成。在特區成立後的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 20名議員是由分區直選通過普選產生。 而非直選議員中,分別有30人經功能團體選出和再有10人經800人所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之後在第二屆立法會選舉中,有24名議員是經由分區直選通過普選所產生,而非直選議員中,30人是經功能界別選舉產生,另外6人經選舉委員會選出。2004年2008年的選舉中,選舉委員會所產生的6席被取消,由分區直選取代。由於有投票權選舉非直選議員的人士,同時可選出直選議員,因此被批評選舉不公正,不民主。

歷史

1992年上任的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擴大功能組別的定義,變相令差不多全香港的市民成為合資格選民,在當時獲不少民主派支持。

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成立“臨時立法會”取代立法局。臨時立法會在香港主權移交後運作至第一屆立法會在1998年選出後才結束。民主派除民協外並無參與臨時立法會,這導致民協在該年選舉大敗。

2004年人大釋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動解釋《香港基本法》第45條,稱香港任何政治制度的改革都必須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同意才能實行。

香港政府曾於2005年10月尝试推動立法實行2007年和2008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但均告失敗[4]

運作

根據香港基本法,政府所提出之草案只須立法會全體議員過半數贊成便獲通過,但立法會議員所提出之私人草案必須經直選和間選兩組議員分組投票,兩組均過半數贊成才獲通過。故政府法案往往較議員私人草案易獲通過,但是該等議案較易被民主派除了拉布及不斷在議會發言阻攔。

過去選舉

1998年2000年2004年2008年2012年2016年分別舉行了立法會選舉。

以下是立法會自香港主權移交以來的議席比較。

屆別民主派建制派合共
第一屆204060
第二屆223860
第三屆25→26[5]35→3460
第四屆233760
第五屆274370
第六屆30→28[6]→24[7]→26[8]40→42[9]70→68→64→68

總體來說,自2004年以來,民主派的議席與建制派呈現六四比(建制派佔有逾六成議席,民主派佔有四成議席),民主派因功能界別,即使在地區直選取得55%-60%的選票,一直無法奪得立法會的控制權。

1998年2000年的選舉被建制派描述為公開、公平以及具代表性。但民主派則描述為不公平,因為有些人擁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投票權。此後選舉中,建制派贏取了大部份的間選議席(事實上,有三分之一的功能團體議員因以公司及團體票為主,無須經過選舉投票),民主派人士以及無黨派人士則贏取了大部份的直選議席,及個人票選出的專業界功能界別議席。

此後的立法會選舉,直至2016年,泛民和建制派在立法會均維持「六四比」的格局,即泛民在地區直選獲約五成半至六成的選票,但僅獲約四成的席次,建制派在地區直選獲約四成選票,但獲得六成而不到三分之二的席次。

泛民一直認為選舉制度不公平,因此長期要求廢除功能組別席次。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諮詢時,社民連與公民黨五名議員作出五區總辭以引發2010年香港立法會地方選區補選(「五區公投」)。但終極普選聯盟(終普聯)包括民主黨反對「五區公投」,並秘密會見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獲得中聯辦接受終普聯的方案。激進民主派認為民主黨出賣了香港民主,人民力量(從社民連分裂出來)並在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狙擊民主黨。而溫和民主派和激進民主派之間的分裂更催生本土自決派(現稱「抗爭派」)的出現,在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後更加激烈。

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後,因為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導致第五次人大釋法,6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其後分別在2016年11月15日及2017年7月14日被高等法院祇奪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其後在3月11日舉行的2018年香港立法會補選,補選的4席中,民主派只能當選2席,其餘2席由建制派取得。

主要事件

參考資料

  1.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4-06-16 [2019-09-29] (英语).
  2. Qin2019年7月9日, Amy. . 纽约时报中文网. 2019-07-09 [2019-09-29] (中文(简体)‎).
  3. Haas, Benjamin. . The Guardian. 2017-03-24 [2019-09-29]. ISSN 0261-3077 (英国英语).
  4. 强世功. Xianggang di 1 ban. 香港: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5. : 313 [2019-07-11]. ISBN 9789620437113.
  5. 參見2007年香港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補選,由陳方安生當選。
  6. 參見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2016年11月15日,青年新政兩名議員被高等法院裁決失去議員資格。
  7. 參見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2017年7月14日,4名民主派議員被高等法院裁決失去議員資格。
  8. 3月11日舉行的補選區諾軒范國威在補選中當選。
  9. 3月11日舉行的補選鄭泳舜謝偉銓在補選中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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