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字形

新字形,源於中國大陸漢字改革時所選用之字形,最初標準依據1965年《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以楷體俗體字为準,對宋体明體)进行修訂,不單适用於簡化字,還适用於繁體字中國大陸中易宋体即采用此标准,與臺灣標楷體及新細明體香港的舊細明體,还有大陸的中易楷体都有些許差異。

此外,臺灣的國字標準字體也是以楷體來改造宋体(明體),因此「新字形」在廣義上亦可同時包括大陸的規範字形與臺灣的國字標準字體,這用法尤見於繁體地區。本條目下方所敘述,以狹義的大陸新字形為主,臺灣以楷體來改造宋体的部分請見國字標準字體條目。

與新字形相對之傳統明体宋体)統稱舊字形傳承字形明体宋体)和楷體的差異本來是正常的印刷體手寫體的字體差異,比如,“言”字,楷体第一筆是點,而明体宋体)旧字形第一筆是「一横」(“”),中国大陆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按照楷体或俗寫對宋體進行了改革。由於,新字形主要從俗、從簡,筆劃大多較少,很多時候被錯認為簡化字,比如有人誤以為“”是「」的繁體字,其實是明体宋体)舊字形,當然,「」字在中易宋体中,還是會變成新字形化的風格寫作「」,其「爫部件」第二至第四筆向內。而傳承字形的「爫部件」第二至第四筆則向外。

舊字形傳承字形,主要是指傳統的宋(明)體字形,起源于明朝,直至現代。其代表書籍有《康熙字典》、《中文大辭典》、《大漢和辭典》、《漢韓大辭典》、《中華大字典》等。在日本被稱為舊字體、正字體。在韓國為標準的印刷字形。然而,舊字形有若干個由文字學者研訂的標準,但並無一個硬性的唯一標準,即使是未曾經過修改的韓國字形、舊細明體(细明体到3.21版为止,采用接近传统明体字形,新版本采用國字標準字體)等電腦字形,也有一些字與《康熙字典》上的字形不同。可是一般因大陸新字形或臺灣國字標準字體改造才出現多了的寫法,或者出現在手寫書法、在仿楷體字彫版等場合的字形,就不能算作舊字形。

下面列出中國大陸標準寫法,與康熙字典、臺灣、香港、日本標準或常用字型(參考細明體、標準宋體等)之所不同,且又不屬於簡化字(以《簡化字總表》為準)或異體字(以《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為準,以下簡稱《一異表》)者。

新旧字形对照表

以下列表仅供参考,显示字形取决于用户字形,所以可能会有错误。

新字形 舊字形 區別注釋 新字形範例 舊字形範例
「亼」(倒口)新字形很多未改,例如「」從「」,「」的「」改為「」,「」、「」、「」未改
一部分字的一橫飾筆隨隸楷改為點,和來自「𠆢」形的「亠」形混同
「亠」形的短豎隨隸楷改為點,和來自「人」形的「亠」混同
「氐」最下一橫是表示底下的指事符號,和「上」的「下」短橫類似,新字形改為點
「勺」《說文》小篆為一橫,實際為勺中物,金文和隸楷為點,新字形改為點
新字形將首筆去除(單獨的捺)或將之連成圓滑的弧(之、辶等)。
「」舊字形從「」(「」右側),新字形從「」(類似日文マ),而中間舊字形寫成橫,新字形寫成點
豎與橫、豎與提相接處;撇與橫、撇與提相接處以及類似部件 舊字形分開,新字形多作豎提、撇折
舊字形幾左下部為人且不穿過橫,新字形人與相連
上部的部分舊字形作「T」形,少部份舊字形亦寫作「同」或「囙」,新字形統一為同字形
新:取俗寫,但因此「」(yao)字要反過來寫成「」;此外「」亦不作「(口 )」
舊字形在「」、「」中框內部作豎、提、點,离中作撇、提、點。另外,舊字形外部豎與橫折鉤起筆相交出頭,但現今大部份舊字形皆不出頭。臺灣國字標準字形(非舊字形)為合《說文》小篆,取出頭寫法。
最下部是像腳形的「止」,「」上部之反;與「解」、「犀」從「牛」不同
舊字形寫法多為九劃,某些舊字形亦有八劃的寫法。新字形統一為九劃。
舊字形點多在「九」內,部份與撇相交。新字形統一與撇相交。
新字形為雙口,俗謂「雙口」,但實際甲金隸楷本作「吕」,象兩塊金屬餅;舊字形從《說文》小篆雙口間有一點(撇),部分字分开编码
新字形俗謂「口天」;舊字形下部為「夨」
* 新字形中央變「口」
將「麻」所从象形「𣏟」改為「林」
新:取俗寫「」
* 新字形省了一點兼變形為「」(俗稱「小木」)[2]。按舊字形多作“木”加一點,今港臺舊字形風格字體有作「」。新字形去掉一點,并改為木的變體。
* 木在某些字下舊作「」;新為「」[3]
新字形以示為底或獨用一律有鉤,舊字形兩種寫法都存在,然亦多有鉤。
* 用於左旁的“示”字,新字形以一律作「」
省了一點,且「又」上方閉口
舊字形一點,新字形省去
* 以「撇、點」代替“撇、豎彎”,部份如「四西酉」不變,另外如「匹」變為“撇、豎彎鈎”
* 古文字下從「人」,變形作「」,與「」不同
* 「㕣」從「」(或「」),新字形改從「」。新字形「㕣」本字不變
* 「沒」不從「殳」,右上為「回」變形。注意「芟」、「投」、「般」等字本從「殳」,與此字形無關
舊字形有出鋒,新字形沒有。「匚」意為一种方形器物。
舊字形作彎折。新字形作直折。「匸」意為掩藏
新字形從「匚」,兩劃;舊字形從「工」,三劃
* 從「人」改取俗字從「卜」
下原從「豕」,新字形將上中豎及下撇合成一筆。按:舊字形亦有第5、6筆豎、橫作“八”者。
* 舊字形作「𦍌+丿」,新字形以一撇作貫穿
舊字形「甶」與下部分開,新字形以一撇作貫穿
舊字形從「入」,新字形改從「人」
* 「條修脩」等本從「攸」,右上是「攵」,4劃;新字形右上改作「夂」,“横撇”二笔改为一笔,3劃。亦有部份在下,如「」。注意:「冬」本從「」
* 「致」《說文》小篆從「夊」不從「攵」,3劃變4劃,因「夊」多在下部,故右置的「夊」多有訛變。除康熙字典外,大部份舊字形皆將、二字作「攵」。台灣國字標準字形(非舊字形)將其改為「夊」。
嚴格而言屬於各地對正異體選字不同造成的差異。
* 本作「丮」,做部件時舊字形寫成「卂」,如「」,而「迅」、「汛」、「訊」和「蝨」則從「卂」,實際上與「丮」不是同一部件。新字形將「丮(卂)」改作凡,但「」和「汛」、「訉」和「訊」是兩對不同字。大部份舊字形都沒有刻意區分「卂」和「丮」。台灣國字標準字形(非舊字形)對其有所區分。按:舊字形亦有作“凡”者。
左方為意符「冎」(「骨」的初文)變形,新字形以“另”代替
* 新字形以「另」代替聲符「叧」,亦為「冎」(「骨」的初文)變形
* 舊字形“起”從“巳”。
舊字形從「」,新字形改從「」。按:溫字舊字形宋體亦有作“温”者。
新字形將撇改點,但「所」字除外。日本字形採印刷宋体寫法為。
「敖」從「人」從三重「屮」,會人至郊外出游之意。舊字形依《說文》小篆訛形從「出」從「放」,新字形將“士方”改為“龶+(省一橫)” 。
新字形取“䒑”而不取“艹”
舊字形“十十”改為相連,部份舊字形亦連合。“”多見於書法字形
羊角「⻀」中間斷開,新字形改為連合,部份舊字形亦連合。 [4]
/* 斷開改為相連 賁奔莽
舊字形多以「」為正,少數舊字型作「」。新字形統一為 「」。按:「」字舊字形皆作开,罕從幵。
舊字形多以「」為正,少數舊字型作「」。新字形統一為 「」
新字形取俗字寫法;「」見於《一異表》 。嚴格而言屬於正異體選擇差異。
* 新字形將折省寫為點,舊字型以「」為正
* 甲金文為「𠀤」,《說文》小篆為「竝」;舊字型亦以「」為正
* 「」左部從二,舊字形一般變形作橫、提。「」中部份舊字形作「二」,部份舊字形作橫、提。新字形統一為點提。
* 常用只「」、「」二字。「㳄」是「涎」的古字,與「」音義皆不同
[5] 部分三點水旁的字改為兩點水,但仍有些不變;部份從「冫」與從「氵」者如「」、「」音義皆不同 「」其餘皆視為異體關係,見於《一異表》有「」、「」、「」(原版)、「」(新版[6]、「」、「」、「」、「」
舊字形「冬」從(「仌」,即「水」)與「冷」、「凍」同部,新字形俗作兩頓點。需注意「於」右下部本為兩頓點,部份舊字形字體誤作「冫」。
舊字形是由象形隸變成寫作二撇,新字形寫作“冫”。按:羽字单用和作为下、左、右等偏旁时,皆作原形,而作字的上偏旁时,两豎鉤去鉤改為豎,新舊字形皆如是。
* 中國大陸參與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時將 GB 12345 從「」之字換成從「」,使此偏旁之字分開編碼;另「」和「」是不同字,「滔」、「稻」等字從「」不從「」,「餡」、「陷」等字從「」不從「」
為「」的變形。舊字形三點朝外,新字形改為朝內。
旧字形「」(⺥头)更合《說文》小篆形,大陸新字形繁體以「」(爫头)為標準(見《簡化字總表》),而亦有作「」者;台港多用「」二者分開編碼;細明體「」也顯示成「」
*
* 舊字形「望」中的「月」字寫有成斜體者,亦有不從者;下部為「𡈼」。新字形統一為直立的「月」,下部改為「王」。
舊字形為“”,新字形省去;港台字形取“人”或“八”或“”。中國大陸參與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時將 GB 12345 從「」之字換成從「」,使此偏旁的字分開編碼
由象形改從「用」
舊字形上中作「┌」,兩筆;亦有一種寫法中間從“人”,宋體罕用;新字形上中作「┐」,一筆
「炭」的「」新字形改「𠂇」,變作從「灰」
新字形取“夕”,舊字形為窗象形,斷開,少數舊字形不從。
* 用於「叟」字上方時由兩手(持棍)象形變作「臼」
《說文》小篆從「牛」從「口」;舊“牛”形改新豎不出頭
「周」字甲骨文作「」,像田疇之貌,或說像彫飾的玉器。西周加「口」後,上部逐漸類化為「用」形,《說文》小篆從「用」從「口」;舊字形一豎穿過,新字形一律從「土」。
《說文》小篆從「宀」、「丯」(注意與「」不同)、「口」;新字形豎筆穿過較合《說文》小篆,但第一撇改作橫;俗寫下不出頭;從「害省」之「」亦同
舊字形多以撇為正,新字形一律作橫
舊字形多以撇為正,新字形一律作橫
* 「臿」从「臼」、「」,新字形最上一筆由橫變撇。舊字形部份从「臿」的字亦作「千」。
舊字形首筆作撇,新字形首筆一律作橫
原為「」,改為「」
「一去」為「丟」从「一」从「去」;新字形取俗寫首筆作撇
「風」舊字形中上有作橫者(凡聲),亦有作撇者;新字形中上一律作撇
舊字形多作半包圍結構,新字形為左右結構
舊字形作偏旁時末一筆為捺,新字形改作點。舊字形多作半包圍結構,新字形為左右結構
改撇为点
* 「辰」在上者新字形採半包圍結構(「辱」字除外[7]),較合《說文》小篆形;舊字形有半包圍、上下結構,不統一。
* 省去一小橫。「」[8]、「」,其他如「」、「」等不變
舊字形從《說文》小篆,作「犬」加,新字形變成“友”加一點
* 舊字形從《說文》小篆最上作「文」
舊字形印刷體多數為兩點,書寫一般只有一點
「侯(矦)」、「候(𠊱)」右上本就從「乛」形,非新字形
舊字形從“又(手)”抓住一個人,會意。
* 亦有台港學者認為從「米」不從「釆」(注意:與「」不同)符合《說文》小篆寫法
「」出現在《一異表》(原1955年版為)。配合「」簡化作「」,原解作「門屏」之「」改作「」,「」、「」出現在1964年《簡化字總表》。「」出現在1965年《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GB 12345GB 2312 之「」及「」換成「」及「」[9]。所有字於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分開編碼。[10] (見左)
「」改為「」,但「」(緣、喙、篆等字)及「」仍從「」
新字形中間一橫不穿過
舊字形贯穿,新字形不穿
「」中間一橫最長,最上部份舊字形作橫劃,字「ren」韻,舊字形亦有從撇者;新字形首筆改撇
「」底橫最長,最上作撇,讀作「tíng」;舊字形在右上與「壬」混同,新字形更正
「」新字形在下與「王」混同
* 「絕」、「賴」本身其實不從「色」、「負」
新字形將中間分開。按:中共《一異表》以冊、册為異體字,本未視為字形問題。然二字差別較微,故亦可視為字形不同。今港臺取形,大陸取形。
《說文》小篆從「虍」「毌(貫)」「力」;「」出現在《一異表》;新字形變成“男”
* 舊字形两点向外,如「尙」,或「⼋」(丿乁),如「」;新字形向内。需注意「尙」在上部時則作丷,非新字形的修改。
「口」改「厶」,與下相反
「厶」改「口」,與上相反。
* 新字形中“目一”相連,舊字形為“目+折”
舊字形較合《說文》小篆形。新字形取手寫俗體。unicode中部份字分開編碼。
「」、「」、「」出現在《一異表》。
舊字形并無統一寫法,新字形作「龷由八」。現在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有部分字分開編碼
「青」從「生」從「丹」,新字形取俗寫從「月」。
* 舊字形從「」,新字形為三點,作底時仍以“糸”為准,但第一二筆改為相連,且受到撇與橫相接處改撇折的影響,下部亦連合。
* 舊字形右部不為郎,為皀+阝。新字形從俗寫作郎。
不在左時作「良」。亦有寫法用直接用「良」,如「」、「」。
* 印刷體最後為二橫;《說文》小篆為「𩚁」,「亼」下作「皀」
舊字形內部「入」寫為撇、捺,新字形為撇、點
“”只在電腦的簡體中文字體中出現,依《新華字典》等大陸出版的字典仍取“”為繁體字,《漢語大詞典》的寫法是“”少第二筆“橫折”

*表示部份偏旁

注釋

  1. 兩字本不同義:「痳」是「淋(淋病)」異體;「痲」是「麻」異體
  2. 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調整為「木」
  3. 《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改回「」
  4. 「茍」(音激)從⻀,苟(音久)從艹;兩字在新字形混同
  5. 《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調整為簡繁關係
  6. 《語言文字規範手冊 1997年重排本》,中國北京:1997年,ISBN 7-80126-131-3
  7. 原因不明;《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所有字改為上下結構
  8. 《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加回一小橫
  9. 正式來說不合標準,因兩者不是簡繁關係
  10. 《通用規範漢字表》將「」、「」、「」、「」統一為簡繁關係,再加入「/」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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