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画
笔画(也写作“笔划”[注 1])指漢字書寫時,不間斷地一次連續寫成的一條線條。笔画是汉字的最小构成单位。笔画可分为基本筆畫和複合筆畫兩大類。日常使用時,一般都指楷書書寫和印刷字形(例如明體)的筆畫。若要指篆籀古文字或草書的筆畫,多會另作說明。
汉字字体风格 |
---|
陶文 ‧ 甲骨文 ‧ 金文 ‧ 古文 ‧ 石鼓文 |
字形 |
笔画 ‧ 笔顺 ‧ 偏旁 ‧ 六书 ‧ 部首 右文說 ‧ 同形異義詞 本字 ‧ 石经 ‧ 舊字形新字形 ‧ 通用规范汉字表 國字標準字體 ‧ 常用字字形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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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條目可能有部分無法顯示,若遇此情況請參閱Wikipedia:Unicode擴展漢字。 |
傳統上,楷書和印刷字形的基本筆畫有八種,包括:橫()、豎()、撇()、捺()、點()、挑()、鈎()、彎()。現代還新增了曲()和圈()兩種。當中,前六種基本筆畫可以獨立出現,圈也可以。但鈎則不能,必定要跟其他筆畫組成複合筆畫。彎和曲在一些罕見的特殊漢字裏也可獨立出現,但在絕大部份場合裏,它們也只會跟其他筆畫組成複合筆畫。
至於複合筆畫,則由上述兩或多種筆畫組合而成。兩個基本筆畫的組合處稱爲折。例如橫鈎()有一個折,豎鈎()也有一個折,豎曲鈎()有兩個折,橫撇曲鈎()就有三個折,橫撇橫撇鈎()更有四個折。
現代以數字鍵盤來輸入漢字的的基本「筆形」,則常把捺歸進點,把挑歸進橫,把各種複合筆畫歸進折或彎,成爲「橫、豎、撇、點、折(或稱彎)」五種基本筆形。由於「札」字剛好由「橫、豎、撇、點、豎曲鈎」這五筆順序組成,因此大家常以「札字法」來稱呼這五種筆形歸類。
笔画有先后的顺序,参见笔顺。笔画的书写也有方向性,不允许逆反。例如:
歷史
歷史上,最早總結漢字筆畫的是東晉的衛鑠(衛夫人),其著作《筆陣圖》中總結漢字爲七條「筆陣」,包括:橫、點、撇、折、豎、捺、鈎。然而,這著作疑是僞託的[1]。
隋朝智永和尚則歸納了「永字八法」,把「永」字分析成八筆:側(點)、勒(橫)、努(豎)、趯(鈎)、策(挑)、掠(長撇)、啄(短撇)、磔(捺)。[1]
各種筆畫
筆畫 |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序號 | 字例 | 備註 | ||||||
---|---|---|---|---|---|---|---|---|---|---|---|
明 | 楷 | 傳統名稱 | 臺灣名稱 | 大陸簡稱 | 大陸全稱 | 其他名稱 | Unicode | 傳承名稱 | 國標 | ||
橫 | 橫 | 横 | 横 | 勒 | H | H | 1 | 三 言 隹 花 | 書法時或分長橫與短橫。 | ||
斜橫 | --- | (斜横) | (斜横) | (H) | SH | (1) | 七 弋 宅 戈 | 或併入橫。 | |||
挑 | 挑 | 提 | 提 | 趯、策 | T | U | 1.1 | 刁 求 | |||
點挑 | --- | (仰点) | (仰点) | 點趯、點提 | (T) | DU | (1.1) | 或併入挑。 | |||
豎 | 豎 | 竖 | 竖 | 直、棟、弩 | S | V | 2 | 十 圭 川 | 書法時或分垂露豎與懸針豎。 | ||
斜豎 | --- | (斜竖) | (斜竖) | (S) | SV | (2) | 五 貫 | 或併入豎。 | |||
右斜豎 | --- | --- | --- | (S) | RSV | (2) | 𠙴 㐃 | 或併入豎、斜豎。 | |||
撇 | 撇 | 撇 | 撇 | 斜撇、掠 | P | T | 3 | 竹 大 乂 勺 | 書法時或分長撇與短撇。 | ||
扁撇 | --- | (平撇) | (平撇) | 啄 | (P) | FT | (3) | 千 乏 禾 斤 | 或併入撇。 | ||
直撇 | 豎撇 | 竖撇 | 竖撇 | SP | WT | (3) | 九 厄 月 几 | ||||
點 | 點 | 点 | 点 | 頓點、側點、側 | D | D | 4 | 主 卜 夕 凡 | |||
長點 | 長頓點 | (长点) | (长点) | (D) | ED | (4) | 囪 囟 凶 | 或併入點。 | |||
左點 | --- | (左点) | (左点) | 左側點 | (D) | LD | (4) | 心 忙 恭 烹 | 或併入點。 | ||
直點 | --- | --- | --- | 豎點、頭點、頂點 | (D) | WD | (4) | 或併入點。 | |||
捺 | 捺 | 捺 | 捺 | 磔 | N | P | 4.1 | 人 木 尺 冬 | 書法時或分長捺與短捺。 | ||
挑捺 | --- | 提捺 | 提捺 | 飾筆捺 | TN | UP | 4.2 | 主要見於舊字形。 | |||
橫捺 | --- | --- | --- | 大捺、長捺、弯捺 | (TN) | HP | (4.2) | 入 八 內 | 或併入捺、挑捺。大陸宋體作形。 | ||
扁捺 | --- | (平捺) | (平捺) | 臥捺、底捺 | (N) | FP | (4.1) | 走 足 廴 | 或併入捺。 | ||
挑扁捺 | --- | --- | --- | 底捺、艇捺 | (TN) | UFP | (4.2) | 或併入扁捺、捺。 | |||
彎 | 彎 | (弯) | (弯) | 左彎 | (W) | C | --- | 只限楷體。 | |||
曲 | --- | --- | --- | 彎、右彎 | (X) | A | --- | ||||
圈 | --- | 圈 | 圈 | 圓 | Q | O | --- | 〇 㔔 㪳 㫈 | |||
橫鈎 | 橫鈎 | 横钩 | 横钩 | HG | HJ | 5.3 | 冧 欠 冝 蛋 | ||||
挑鈎 | --- | --- | --- | 斜橫鈎 | (HG) | UJ | (5.3) | 只限臺灣楷書,或併入橫鈎。 | |||
橫撇 | 橫撇 | 横撇 | 横折撇 | HP | HT | 5.2 | 夕 水 登 | ||||
橫斜 | --- | --- | --- | 橫斜豎 | (HP) | HSV | (5.1) | 互 | 或併入橫撇、橫豎。 | ||
橫豎 | 橫折 | 横折 | 横折竖 | HZ | HV | 5.1 | 口 己 臼 典 | ||||
橫豎鈎 | 橫折鈎 | 横折钩 | 横折竖钩 | 月鈎、司鈎 | HZG | HVJ | 5.15 | 而 永 印 | |||
橫撇鈎 | --- | --- | --- | 勿鈎、幻鈎、橫斜鈎 | (HZG) | HTJ | (5.15) | 勺 方 力 母 | 或併入橫豎鈎、彎鈎。 | ||
挑撇鈎 | --- | --- | --- | 也鈎、斜橫豎鈎 | (HZG) | UTJ | (5.15) | 或併入橫豎鈎。 | |||
橫豎橫 | 橫折橫 | 横折折 | 横折竖折横 | 凹折 | HZZ | HVH | 5.12 | 凹 兕 卍 | |||
橫豎挑 | --- | 横折提 | 横折竖折提 | 言挑、橫豎趯 | HZT | HVU | 5.14 | ||||
橫曲 | --- | 横折弯 | 横折竖弯横 | 朵彎、橫彎 | HZW | HA | 5.13 | ||||
橫曲鈎 | --- | 横折弯钩 | 横折竖弯横钩 | 九鈎、橫彎鈎 | HZWG | HAJ | 5.22 | 九 凡 亢 | |||
橫捺鈎 | 橫斜鈎 | 横斜钩 | 横折捺钩 | 風鈎、橫彎鈎 | (HZWG) | HPJ | 5.16 | 風 迅 飛 凰 | 或併入橫曲鈎。 | ||
橫撇曲鈎 | 橫曲鈎 | 横斜弯钩 | 横折竖弯横钩 | 乙鈎 | HXWG | HTAJ | (5.22) | 乙 氹 乞 乭 | |||
橫撇彎 | --- | --- | --- | --- | HTC | --- | 𭥟 | 多見於楷體辶部。或分作橫撇、彎兩筆。 楷體的橫撇彎,傳統明體裏變作橫豎, 國字標準宋體(台標)裏變成橫撇橫撇。 | |||
橫撇橫撇 | --- | 横折折撇 | 横折竖折横折撇 | 建折 | HZZP | HTHT | 5.21 | 延 建 | 或分作橫撇、橫撇兩筆。 | ||
橫撇彎鈎 | --- | 横撇弯钩 | 横折撇折弯竖钩 | 耳鈎 | HPWG | HTCJ | 5.23 | 陳 陌 那 耶 | 或分作橫撇、彎鈎兩筆。 | ||
橫豎橫豎 | 橫折橫折 | 横折折折 | 横折竖折横折竖 | 凸折 | HZZZ | HVHV | 5.20 | 凸 𡸭 𠱂 𢫋 | |||
橫撇橫撇鈎 | 橫撇橫折鈎 | 横折折折钩 | 横折竖折横折竖钩 | 乃鈎 | HZZZG | HTHTJ | 5.25 | 乃 孕 仍 盈 | 或分作橫撇、橫撇鈎兩筆。 | ||
豎挑 | 豎挑 | 竖提 | 竖折提 | 豎趯 | ST | VU | 5.6 | 卬 氏 衣 比 | |||
豎橫 | 豎折 | 竖折 | 竖折横 | SZ | VH | 5.4 | 山 世 匡 | ||||
豎曲 | --- | 竖弯 | 竖弯横 | SW | VA | 5.5 | 或併入豎橫。 | ||||
豎曲鈎 | 豎曲鈎 | 竖弯钩 | 竖弯横钩 | 兒鈎 | SWG | VAJ | 5.19 | 孔 已 亂 也 | |||
豎橫豎 | 豎橫折 | 竖折折 | 竖折横折竖 | 鼎折 | SZZ | VHV | 5.17 | 鼎 卐 | |||
豎橫撇 | --- | 竖折撇 | 竖折横折撇 | (SZZ) | VHT | 5.18 | 奊 捑 𠱐 𧦮 | 或併入豎橫豎。 | |||
豎橫撇鈎 | 豎橫折钩 | 竖折折钩 | 竖折横折竖鈎 | 丐鈎 | SZWG | VHTJ | 5.24 | 弓 弟 丐 弱 | |||
豎鈎 | 豎鈎 | 竖钩 | 竖钩 | SG | VJ | 2.1 | 小 水 到 寸 | ||||
豎彎 | --- | 竖弯左 | 竖弯左 | 左豎彎 | SWZ | VC | --- | 只限香港楷書。 | |||
豎彎鈎 | --- | --- | --- | 豎左彎鈎、左豎彎鈎 | --- | VCJ | --- | 𨙨 𨛜 𨞠 𨞰 | |||
撇挑 | 撇挑 | 撇折 | 撇折横 | 撇趯 | PZ | TU | 5.7 | 去 公 玄 鄉 | 或併入撇橫。 | ||
撇橫 | --- | --- | --- | (SZ) | TH | (5.4) | 互 母 牙 | 或併入撇挑、豎橫。 | |||
撇點 | 撇頓點 | 撇点 | 撇折点 | PD | TD | 5.8 | 巡 巢 粼 | ||||
直撇點 | --- | --- | --- | 女折 | (PD) | WTD | (5.8) | 女 如 姦 㜢 | 或併入撇點。 | ||
撇橫撇 | --- | (竖折撇) | (竖折横折撇) | 折 | (SZZ) | THT | (5.18) | 夨 𠨮 | 或併入豎橫豎。 | ||
撇橫撇鈎 | --- | (竖折折鈎) | (竖折横折竖钩) | 鈎 | (SZWG) | THTJ | (5.24) | 巧 污 號 | 或併入豎橫撇鈎。 | ||
撇鈎 | --- | 撇钩 | 撇钩 | 左彎鈎 | PG | TJ | 5.9 | 乄 | |||
彎鈎 | 彎鈎 | 弯钩 | 弯竖钩 | WG | CJ | 5.10 | 狗 豸 豕 象 | ||||
扁捺鈎 | 臥鈎 | 扁斜钩 | 卧钩 | 心鈎 | BXG | FPJ | --- | 心 必 沁 厯 | 只限楷體。 | ||
捺鈎 | 斜鈎 | 斜钩 | 捺钩 | 戈鈎、代鈎 | XG | PJ | 5.11 | 弋 戈 我 | |||
撇橫撇曲鈎 | --- | --- | --- | --- | THTAJ | --- | 𠃉 𦲳 𦴱 | ||||
撇圈點 | --- | --- | --- | --- | TOD | --- | 𡧑 𡆢 |
有些未完全楷書化的特殊漢字,含有非上表所述的罕見筆画,如:𠆭、𠇇、𠍋、𠪳、𡦹、𢀓、𦮙、𦹗、𬻷、𬼂、𭁇、𭅃、𭍻、𭑊、𭚥、𭤪、𭥟、𮓠、𮥹。
有些特殊漢字,含有反轉的,即左右鏡像的筆畫,如:、。
還有些特殊漢字,整個字是其他漢字的180度倒轉,或者含有180度倒轉的部件。那些180度筆畫也沒有在上表列出,如:、、、、。
部份筆畫詳析
橫
橫()是基本筆畫,書寫方向從左至右,明體作水平線,楷體多會極輕微地向上斜。[2]
斜橫()是變化形態筆畫,從左下至右上,但收筆處不呈尖細形,維持「橫」的收筆。挑也是左下至右上,但收筆處呈尖細形。[2]
挑
挑()也稱提,是基本筆畫,其定義爲由左下至右上的筆畫,收筆處多呈尖細形。書法近似斜橫,但須向上提起,並且須爲尖尾。如「扌」的第三笔。末筆爲「橫」的部件居左旁,多會避讓變作「挑」,如「坭」的「土旁」、「劃」的「畫旁」。然而作複合筆畫的一部份時,由於尾部會連接其他筆畫,因此只要方向是從左下至右上,其尾部是否尖細並不是重點。[2]在「札字法」筆形歸類時,挑筆都會歸進橫屬。
此外,在「氵」和「冫」偏旁裏,末筆的挑常寫作點挑(),先向下寫成水滴狀,之後才把筆尖向右上挑起。
豎
豎()是基本筆畫,從上至下,明體作垂直線,楷體或會輕微向左或右傾斜。有短豎、長豎;長豎在書法裏又分「垂露豎」與「懸針豎」,前者收筆處呈圓潤形,後者收筆處呈尖細形。書法中竖笔向下贯穿,且不是最後一笔的,多用垂露竖,也可用竖钩,如「木」、「朱」、「束」、「来」等字;若是最後一笔,则可用悬针竖,如「千」、「中」、「聿」、「巾」等字。有些書法流派只用垂露竖,不用悬针竖。「垂露豎」可代替「懸針豎」,但「懸針豎」不可代替「垂露豎」。[2]
撇
撇()是基本筆畫,其定義爲由右上至左下拋出去的筆畫,收筆處多呈尖細形。然而作複合筆畫的一部份時,由於尾部會連接其他筆畫,因此只要方向是從右上至左下,其尾部是否尖細並不是重點。常常有直撇()、扁撇()等變化形態。[2]
點
最常見的點,也稱頓點(),寫法是從左上至右下按壓,開筆處呈尖細形,收筆處呈圓潤形[2]。對於其他筆畫,如無特別比較需要,一般不必強調其長短,但對於點,大家時常會強調它是不是長點。因爲在毛筆書法時,短的點可以只把筆鋒按壓,不用拖曳筆管,即可寫成;長的點卻必須拖曳筆管。
除此以外,還有其他方向的點,包括從右上至左下的左點(),以及從上或左上至下的直點()。直點出現在「宀」、「广」、「疒」、「六」、「高」等字的頂部。有些人會把直點當作短豎,其實,直點起筆部份的確有如「豎」般,但長度短小,起筆後不久即收筆,它的收筆與豎不相同。[2]目前臺灣的國字標準字體、大陸的新字形都棄用直點,把過往作直點的字全都改成頓點,但在傳統書法、傳統明體造型上,以及在日、韓的漢字裏,仍保留大量直點。
捺
捺()是基本筆畫,其定義爲由左上至右下壓下去的筆畫,收筆處多呈寬粗形。書法中形如蠶,頭鈍尾尖。然而作複合筆畫的一部份時,由於尾部會連接其他筆畫,因此只要方向是從左上至右下,其尾部是否寬粗並不是重點。某些舊字形彫刻工匠常作挑捺(),首先向右上短短地挑起,然後再向右下捺下去,挑只屬裝飾,佔整筆很小比例,與區別捺部件無關,可以全用普通的捺取代。[2]
另外,橫捺()也是以捺爲主體的複合筆畫,先稍爲從左至右作橫筆的起筆,然後再向右下捺下去,用於「入」、「內」、「八」、「」等字。楷體橫向起筆部份未必明顯,短短的橫筆部份變得呈弧形;明體裏橫筆部份清晰,可是大陸標準的宋體字依楷體改形,橫捺造型亦變成「」般呈弧形。[2]
楷書書法時,有些派別有「一字不二捺」的傳統,除了最主要的捺筆外,其餘的捺會改为長點,如「餐」的「又」部件、「遨」的「攵」部件,原來的捺筆都會寫成長點。但也有些派別不拘泥於此。
現今臺灣的國字標準字體,甚至規定在並非有兩捺的一般情況下,普通的捺筆也要改成點。例如「央」、「英」、「映」、「美」、「矣」、「吳」、「奧」、「杏」、「李」、「査」、「香」等字的主要捺筆,傳統書法和明體造型通常都保持作捺筆,僅有些書家在結字時偶爾變作點,以求靈活變化。但臺灣的國字標準字體卻規定這些字都必須作點,不可以寫成捺筆[3]。有傳承字形硏訂者稱是:「應伸展者不伸展,令字形儼如肌肉萎縮。」[2]
現在的「札字法」筆形歸類中,捺歸進點屬。原因一是最常見的點之方向是從左上到右下,與捺一樣,運筆方法也是以按壓爲主。原因二是捺在楷書書法裏也可能像上方所述般變成長點。
彎、曲
彎是基本筆畫,可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獨立出現,只會作爲複合筆畫的一部份。過去,只要弧形的筆畫,都可以稱爲彎。今天,則把順時針方向拐的弧形筆畫稱爲彎(),逆時針方向拐的弧形筆畫稱爲曲()。[2]
手寫的「⻎」部是少數可以讓彎獨立出現的漢字部件,但要書寫者分四筆來寫,而且不把這彎寫成橫撇,才會出現獨立的彎筆。多數情況下,書寫者會以三筆來寫這部件,第二筆作橫撇彎或橫撇橫撇,那麼彎就無法獨立出現。
彎和曲都經常出現在複合筆畫裏。然而,由於撇和捺也常常有輕微弧度,若出現在複合筆畫裏,有些人會混淆兩者。一般來說,彎和曲的弧度都是明顯的,拐彎後的方向比原方向差了近90度或以上。而撇和捺則以斜爲主,弧度是輕微的。由於彎或曲的拐彎幅度大,在計算一筆複合筆畫有多少折時,彎或曲會算作一折。但撇和捺那輕微的弧度並不會算進去。
現在的「札字法」筆形歸類中,彎、曲都歸進折屬(亦稱彎屬)。
鈎
鈎是在折後短小的、呈尖細形收筆的筆畫。它只可以在複合筆畫裏出現,不能獨立出現。含有鈎的筆畫都必定是複合筆畫。[2]
鈎的方向有多種,但基本上,方向都會是前方那基本筆畫的急速轉向,與前方那基本筆畫形成銳角。
折
折是指把基本筆畫組合成複合筆畫時,形成了「角」的筆畫組合處。[2]理論上,鈎的前方也有折,但那折通常都已包含在鈎的定義內,因此大家都把後方接鈎的折省略不提。撇除鈎,常見的折多會折向下或折向右。
Unicode的定義裏,聲稱折爲90度角。這並不符合事實。例如橫撇橫撇()的三個折都是約45度;橫捺鈎()的第一折顯然比90度大,第二折(鈎前那一折)則小於90度。
複合筆畫大多數都含有折,因此「折」這字也時常代指複合筆畫。複合筆畫有多種,常見的有豎鈎()、橫鈎()、豎曲鈎()、橫豎鈎()等。此外,簡化字中出了像「」字中間的撇橫撇,是過去在傳統正體字裏甚少見到的。[2]
複合筆畫的命名有四種方法。
第一種像中國大陸全稱般,把構成複合筆畫的部份全都加起來,因此「」是横钩,「」是横折撇,「」是横折竖,「」是横折竖钩,「」是横折竖折横折撇,「」是横折竖折横折竖。這種命名有時會顯得很冗長,甚至遭漢字書法敎授指責爲令人頭昏眼花[4],因此不常用。
第二種像傳統名稱般,把構成複合筆畫的部份全都加起來,然後省掉「折」字,因此「」是橫鈎,「」是橫撇,「」是橫豎,「」是橫豎鈎,「」是橫撇橫撇,「」是橫豎橫豎。[2]由於折只是方向轉換而起的角度,而基本筆畫本身就有方向,名稱裏不採用「折」字並不會引起混淆[4]。本條目的內文主要以這種傳統名稱作爲筆畫名字。
第三種像中國大陸簡稱般,把構成複合筆畫的部份全都加起來,然後省掉「折」字後方的基本筆畫名字,因此「」是横钩,「」是横折,「」是横折钩,「」是横折折折。這命名方法的缺點是,有時省掉「折」字後方的基本筆畫名字會造成混淆。例如「横折撇」與「横折竖」,若都省掉「折」字後方的基本筆畫名字,兩者皆會變作「横折」,因此又有一些例外,比如「」是横撇,省掉「折」字,以免與「」相混;「」是横折折撇,首兩折都省掉「折」字後方的基本筆畫名字,但末尾那折卻省掉「折」字,以免與「」相混。對於何時省掉「折」字,何時省掉「折」字後方的基本筆畫名字,這命名方式的內部做法並不統一。此外,這種命名方式強調「折」字,甚至像「橫折折折」般連用數個「折」字,卻省去了折到哪方向的說明或提示,遭漢字書法敎授批評說:「折左折右、折上折下,折到哪裏去?」並主張當事人應廣納雅言,好好檢討修正筆畫名稱[4]。
第四種是民間俗稱,選一個含有那折筆的簡單常用單字,稱作「×折」(不含鈎的複合筆畫)或「×鈎」(含鈎的複合筆畫)。例如「」是月鈎或司鈎,「」是建折,「」是凸折。未必所有複合筆畫都有這種民間俗稱。例如「」(橫鈎)、「」(橫撇)、「」(橫豎)等就沒有。
現在的「札字法」筆形歸類中,複合筆畫皆歸進折屬(亦稱彎屬)。
英文命名
Unicode名稱
在Unicode(統一碼)裏,漢字筆畫以一些歸類的代表字母來命名。代表字母取自官話拼音的首字母。包括:
字母 | B | D | G | H | N | P | Q | S | T | W | X | Z |
---|---|---|---|---|---|---|---|---|---|---|---|---|
筆畫方向 | ||||||||||||
中文 | 扁 | 點 | 鈎 | 橫 | 捺 | 撇 | 圈 | 豎 | 提 | 彎 | 斜 | 折 |
官話拼音 | Biǎn | Diǎn | Gōu | Héng | Nà | Piě | Quān | Shù | Tí | Wān | Xié | Zhé |
筆畫的具體命名,已列於上方「漢字筆畫名稱表」的「英文名稱」欄中。帶括號者,表示Unicode認爲該筆畫可以合併,未獨立列出該筆畫,因此註上合併筆畫的名稱。
然而,有一些筆畫的命名,並不完全符合上表。例如「SWZ」來自「竖弯左(Shù Wān Zuǒ)」,當中的「Z」不是上表所示的「折」。又如「」在被合併至「捺(N)」前,是定名作「PN」的,這英文來自「平捺(Píng Nà)」,當中的「P」不是上表所示的「撇」。「平」字指的是扁平,若按規則,應定名作「扁捺(BN)」才對。
又如「HZZZG」即「横折折折钩」,但第一和第二個折的角度都遠遠少於90度。「HZZP」即「横折折撇」、「PZ」即「撇折」等筆畫的「折」也一樣,不符合折曲大約90度的規定。又如「HZZP」即「横折折撇」的前半部分,與「HPWG」即「横撇弯钩」的前半部分,其實是一樣的,卻分別用了「HZ(横折)」和「HP(横撇)」兩種不同的命名。
傳承名稱
在傳承字形標準化文件中,漢字筆畫也是以一些歸類的代表字母來命名。爲便於國際化,以及方便非官話人士,字母取自英文意譯的首字母。而且爲免混淆,這些代表字母分作兩類。
第一類是代表基本筆畫(Basic stroke)的字母:
字母 | H | V | T | P | D | U | C | A | J | O |
---|---|---|---|---|---|---|---|---|---|---|
筆畫形狀 | ||||||||||
中文 | 橫 | 豎 | 撇 | 捺 | 點 | 挑 | 彎 | 曲 | 鈎 | 圈 |
英文 | Horizontal | Vertical | Throw | Press | Dot | Upward horizontal | Clockwise curve | Anticlockwise curve | J-hook | Oval |
第二類是代表變化形態(Deformed)的字母:
字母 | F | W | S | L | R | E | N | I | M | Z |
---|---|---|---|---|---|---|---|---|---|---|
變化形態 | ||||||||||
中文 | 扁 | 直 | 斜 | 左 | 右 | 長 | 短 | 倒 | 反 | 折 |
英文 | Flat | Wilted | Slanted | Left | Right | Extended | Narrowed | Inverted | Mirrored | Zag |
基本筆畫組成複合筆畫(Compound stroke)時,組合的地方通常都會有折。因此在複合筆畫的名稱裏,即使把「折(Z)」省略掉,都不會構成誤會。爲免名稱冗長,傳承筆畫名稱一般都會省略「折(Z)」。
筆畫的具體命名,已列於上方「漢字筆畫名稱表」的「英文名稱」欄中。
電腦應用
中日韓筆畫 | |
---|---|
范围 | U+31C0–U+31EF (48個碼位) |
平面 | 基本多文種平面() |
通用 | |
分配 | 36个码位 |
未分配 | 12个保留码位 |
來源標準 | HKSCS–2001 |
Unicode版本歷史 | |
4.1 | 16 (+16) |
5.1 | 36 (+20) |
注:[7][8] |
Unicode的「中日韓筆畫(CJK Strokes)」區(U+31C0–U+31EF)收納了36種筆畫:
中日韩笔画 CJK Strokes[1][2] Unicode 联盟官方码表 (PDF) |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A | B | C | D | E | F | |
U+31C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U+31D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U+31Ex | ㇠ | ㇡ | ㇢ | ㇣ | ||||||||||||
注釋 |
可見有許多筆畫Unicode都沒收錄。當中有不少是因為被Unicode視為可以與其他筆畫合併,例如:
- 斜橫()被視為可與橫()合併。
- 斜豎()、右斜豎()被視為可與豎()合併。
- 左點()、直點()被視為可與點()合併。
- 橫捺()、挑扁捺()被視為可與挑捺()合併。
- 扁捺()被視為可與捺()合併。
- 橫斜()被視為可與橫撇()合併。
- 挑鈎()被視為可與橫鈎()合併。
- 橫撇鈎()、挑撇鈎()被視為可與橫豎鈎()合併。
- 橫曲鈎()被視為可與橫捺鈎()合併。
- 豎橫撇()、撇橫撇()被視為可與豎橫豎()合併。
- 撇橫()被視為可與豎橫()合併。
- 撇橫彎鈎()被視為可與豎橫彎鈎()合併。
- 直撇點()被視為可與撇點()合併……等等。
然而,在部份標準裏,這些筆畫是不可以合併的。例如明體的「辶」部,若把其挑扁捺更換作捺,字形不但變得詭異,甚至可能被視為錯字。「夨」字的撇橫撇若被更換作豎橫豎,也只會變成錯字。又如橫曲鈎和橫捺鈎在傳承字形推薦形體裏,也有區分,不能相混的。這些沒有收進Unicode裏的筆畫,可能只是在某些字、某些情況裏與別的筆畫相通,並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用別的筆畫取代。
另外有少數在香港增補字符集中的筆畫或單筆畫漢字,在舊版中放在私人造字區裏,在新版時改爲對應到「中日韓統一漢字」的「擴展B(Ext-B)」區。連同部份單筆畫漢字如下:
編碼 | 筆畫 | 舊編碼 | 備註 |
---|---|---|---|
2E84 | ⺄ | 形近「㇈」(31C8)。不少字型把2E84製成橫捺鈎,把31C8製成橫曲鈎。 | |
3007 | 〇 | 形同「㇣」(31E3)。 | |
4E00 | 一 | 形同「㇐」(31D0)。 | |
4E28 | 丨 | 形同「㇑」(31D1)。 | |
4E3F | 丿 | 形近「㇓」(31D3),但也有字型製成形近「㇒」(31D2)。 | |
4E36 | 丶 | 形同「㇔」(31D4)。 | |
4E40 | 乀 | 形近「㇝」(31DD),但也有字型製成形近「㇏」(31CF)。 | |
4E41 | 乁 | 形近「㇝」(31DD)。 | |
4E59 | 乙 | 形同「㇠」(31E0)。 | |
4E5A | 乚 | 形同「㇟」(31DF)。 | |
4E5B | 乛 | 形同「㇖」(31D6)。 | |
4E85 | 亅 | 形同「㇚」(31DA)。 | |
200C9 | 𠃉 | ||
200CA | 𠃊 | F311 | 形同「㇗」(31D7)。 |
200CB | 𠃋 | F30E | 撇挑,非撇橫。與「㇜」(31DC)不同形。 |
200CC | 𠃌 | 形近「㇆」(31C6)。不少字型把200CC製成橫撇彎,把31C6製成橫豎彎。 | |
200CD | 𠃍 | F30B | 形同「㇕」(31D5)。 |
200CE | 𠃎 | 形近「㇘」(31D8)。 | |
200D1 | 𠃑 | F30A | 形同「㇞」(31DE)。 |
2010C | 𠄌 | F308 | 豎挑,非豎橫。形同「㇙」(31D9),但與「㇗」(31D7)不同。 |
2010E | 𠄎 | F316 | 形同「㇡」(31E1)。 |
21FE8 | 𡿨 | F30F | 形同「㇛」(31DB)。 |
各範圍中筆畫數最多的漢字
注释
-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中规定,“笔画”是规范词形。
参考文献
引用
- 李家樹、吳長和:《漢字的演變和發展趨向》,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2005年12月1日。頁137。
- 傳承字形標準化文件:《傳承字形筆畫表》
- 中華民國敎育部: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李郁周:《書寫與書法論集》,臺北,蕙風堂,1996年。
- (PDF), 表意文字小組: 頁3, 2006年4月3日
- , 傳承字形標準化文件: 頁2, 2017年11月22日
- . The Unicode Standard. [2016-07-09].
- . The Unicode Standard. [2016-07-09].
- 見於《字彙補》、《漢語大字典》
- 見於《中文大辭典》、《大漢和辭典》
- 這個字收錄於日本的TRON計劃內。在编码上曾提交到当时的扩展C区,编号为JMK66147,后因扩展C区的时间原因被安排到了扩展D区,之后因找不到合适证据被撤销(見IRGN 1250 -- Japan: Request for Removal of Characters from CJK D work. 2006.11.17)。最終於Unicode 13.0版收進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G內。
- 唐穎:〈中國筆畫最多的漢字有160畫 99.9%人不認識〉,《新唐人》,2018年2月22日。
來源
- Unicode:CJK Strokes, Range: 31C0–31EF
- The Unicode® Standard Core Specification:Appendix F - Documentation of CJK Strokes
- IRG Rapporteur:Proposal to add twenty strokes to Unicode(此計劃書在2007年7月30日的Unicode Pipeline Stage 6上獲通過。)
- 傳承字形標準化文件:傳承字形筆畫表
- 中華民國敎育部:國字筆畫併類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信息处理用GB 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
- Tom Bishop、Richard Cook:Character Description Language (CDL): The Set of Basic CJK Unified Stroke Types
- Yannis Haralambous:Seeking Meaning in a Space Made out of Strokes, Radicals, Characters and Compounds
- 小学第三学年华文课程说明:汉字笔画名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