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漢字論

廢除漢字論漢字廢止論日语:)是指中國大陸日本南韓越南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漢字文化圈的國家和地區廢除或改革漢字,主張採用本民族的表音文字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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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民國初年,編制注音字母拼讀漢語。新文化運動的一些知識分子,比如錢玄同鲁迅等均曾主張廢除漢字。小明提出“不除漢字,中國會或”的说法(國)(或)相比,(或)沒有城牆。1928年中華民國大學院正式公布國語羅馬字,是中華民國第一套法定的拉丁化拼音方案。1931年9月26日,蘇聯為推動中國廢除漢字改行拉丁化文字,在海參崴舉行「中國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共代表瞿秋白、吳玉章等人與蘇聯共同草擬「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開啟廢除漢字的新契機。后世中国的发展表明,这些人认为汉字阻碍国运的观点非常荒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1952年3月“汉字简化表”第一稿拟出,选定簡化字700个,但毛泽东看过后却很不满意,认为700个簡化字还不够简,字的数量也要减少,一个字要能代替几个字[1][2][3]。1964年公告了《简化字总表》、1986年修订了《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收錄了2274个简化字及「」等14个简化偏旁。2013年,《通用规范汉字表》发布,该表基本继承了《简化字总表》,不过根据社会用字状况恢复了部分异体字。

本来,按照中共的路线图,先从简化汉字数量和笔画入手,逐步简化汉字,减少汉字使用,最后废除汉字完全拼音化。但是,由于中国大陆开展扫盲运动,很快文盲率就下降了,使得“汉字阻碍扫盲”一说失去理据。二简字发布后,用字发生混乱,且原本习惯了汉字写法的民众需要重新学习写字,造成无谓负担,二简字便被废除了。

中蘇交惡後,中國廢除漢字失去支持,但《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獲得保留并被定為“規範漢字”,在中国大陆使用至今,此外,中国大陆根据民间用字状况,恢复了部分异体字。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其他通用汉语文的地区,官方均再無推出任何簡化、廢除漢字的計劃。

臺灣

台灣尚未有漢人大規模移居時,當地平埔族語言曾以新港文(Sin-kang)紀錄。在鄭氏王朝統治台灣,漢人(以閩南人客家人為主)定居後,漢字才在台灣的明人之間成為正式文字,除書面語文言文外,漢語族語言如閩南語客家語也用漢字來紀錄,例如歌仔冊歌仔文字即是以漢字為書寫媒介的閩南語白話通俗文學。但當時教育並未普及,不少民眾皆不能以漢字表達自己所操的口語,於是19世紀又有傳教士拉丁字母製作白話字(Pe̍h-ōe-jī)。之後,自台灣日治時期開始推行的義務教育中,供台灣漢人兒童就讀的公學校所設之修身科及漢文科,是以台灣閩南語音閱讀文言文及現代漢語文章,造成漢字與現代漢語閱讀能力普及。中華民國接收台灣後,現代漢語被視為國語,除閱讀能力外,台灣人必須學習以北京語音為基礎的現代漢語聽說,並打壓其他語言,以致閩南語及客家語等現代漢語以外的漢語族語言的文讀系統及以漢字來寫作的台語及台灣客語文學傳承受阻,不少人皆未能以閩南語或客語閱讀漢語文章,也未能以正確的漢字寫出閩南語或客語文章,甚至誤以為這些語言不能以漢字表達,加上政治原因,部份提倡和中國做語言及文化上的區隔台灣獨立運動支持者提倡廢除漢字,將台語及台灣客語完全羅馬字化(台語客語全羅馬化的優勢在於同音字較少)。[4]

但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任何要廢除漢字的計劃,漢字仍舊在二戰後的台灣佔有其優勢的地位,而相比已經簡化過漢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台灣還保留許多傳統漢字(繁體字)的寫法,另外在台灣通用的注音符號雖為一種半音節文字,但在台灣仍舊只做為漢字拼音工具使用而非主體文字使用,同時亦沒有取代漢字的打算。

日本

從影響現代日語這個角度來看,二戰後所進行的國語改革,是所有漢字政策造成影響最大的政策之一。此項改革基於一種發源於被佔領時期的意見,即認為「對日本的傳統進行重新檢討(或者排斥)的時期已經到來」。

1946年4月,志賀直哉在雜誌《改造》上發表《國語問題》(),提議廢除日語,採用他認為世界上最美的語言——法語。同年11月12日,《讀賣報知新聞》(,今日的《讀賣新聞》前身)發表題為《廢止漢字》()的社論。

同年3月,盟軍最高司令部邀請第一屆美國教育使節團於3月31日發表了第一次美國教育使節團報告書。在這份報告,指出學校教育中使用漢字之弊害與使用羅馬字之便利。

這項改革的成果是當用漢字()和現代假名遣()的制定。

不過隨著漢字限用政策的緩和,漢字最終未於日本廢止,到了20世紀末反而被視為傳統而被熱捧。但另一方面,提筆忘字的現象時有發生,近期也有不少日本年輕人的漢字水準低下,有的甚至只會用假名書寫而不會寫漢字;儘管漢字能力檢定中出現了不少「漢字王」,但實際研究漢字的人極少。[5]

日本虽没有废除汉字,但新增词语中用汉字书写的汉字词比例不断下降,用片假名书写的外来词比例不断增加,这间接减少了汉字的使用。

當用漢字

為了完全廢除漢字,內閣於1946年(昭和21年)公佈了在漢字全部廢除之前可使用的漢字表,當用漢字所指的就是這其中所包含的1850個漢字。此表排除了使用頻率較低的漢字,明確規定了官方文書和傳媒中應當使用的漢字的範圍。並且,《當用漢字表》也嘗試著對其中一部分存在比較複雜或存在多種寫法的漢字的字體進行簡化。但是,這種簡化並非如同中國的簡化字般,對漢字的結構進行體系化的變更,而僅僅是將個別文字的一部分進行省略而已。

為了順利過渡到當用漢字,國語審議會於1956年(昭和31年)7月5日,決定對漢語辭彙中超出當用漢字表所規定範圍的漢字,用同音的別字進行書寫替換。這個方針和中國的簡化字的原理有少許相似之處。

常用漢字

由於普遍認為「當用漢字」對於社會影響實在太大,於是1981年10月1日日本政府又頒訂1945个《常用漢字表》,新增少量漢字。並以「目安」为準(即一般社会生活中使用汉字的大致上的标准,不再有強制力)。同时,當用漢字表宣布废止。

现行的《常用汉字表》于2010年(平成22年)11月30日以平成22年内阁告示第2号发布,共2136字、4388音训。1981年(昭和56年)内阁告示第1号的旧《常用汉字表》(共1945字、4087音训)宣布废除。

朝鮮半島

北韓

只使用諺文書寫,且法律完全不使用漢字。汉字一般只用於表记中国的人、地名,甚至於連「金正日」和「平壤」等的漢字表記也通常被視爲外語

列寧說過,「採用羅馬字也是東洋民族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部分」。因此,在革命的口號下,採用了其近似羅馬字的本國表音文字諺文。但是,并未完全禁止汉字。以下是金日成對於使用漢字的见解:

基于他的见解,1968年時,建国以来就已經废除的汉字教育以“汉文”之名再次被编入高中课程。

在1948年廢除汉字的時候,用语固有词替换汉字词的运动(國語純化運動)也同時开始,但由于可行度低,所以在1960年便结束了。

南韓

二戰後,韓國初期還有使用一定數量的漢字,不少老人至今還會書寫,但1970年起也以諺文取代漢字,並禁止在官方場合大量使用(僅在消歧义上容许「漢字併記」),甚至有主張繼續使用漢字的大學教授被迫辭職的事件。但是,總括而言禁止的程度比輕微,在較為正式的場合(例如殯喪)仍然會使用少量的漢字,法律、文學等專業領域甚至繼續使用,基本上無法離開漢字。此外,在電視節目和報紙上也不時會在一些韓文旁標明其對應漢字,以消除同音字產生的歧異或者為人正名。

1990年之後,漢字的必修被改為選修,廢漢字達到了高潮,但也帶來了文化衝擊,主張恢復漢字的呼聲逐漸高漲,1998年,全國漢字教育推進總聯合會成立,領導人是朴正熙時代的陸軍總參謀長李在田。這位前國防部長還主張陸軍官校的學生應該接受漢文教育;但2004年李在田逝世,使這個計劃擱置。

李在田領導的全國漢字教育推進總聯合會主張:

2011年起,韓國政府计劃將把漢字教育重新列入中小學課程,虽然遭到不少家长及教師反對,但也有不少家長表示贊同。總之,目前漢字的學習量相比以前有一定提高的趨勢。

越南

中法战争后,越南淪爲法國殖民地,於1919年廢除了科舉制度漢字喃字也逐漸廢除,開始使用羅馬化文字(越南國語字)。

北越獨立後在胡志明的領導下正式廢除了漢字,但在南越漢文仍然是中學的一門學科。兩越統一以後,漢字教育在越南正式告終。

然而漢字並沒有完全在越南消失,文學、歷史等學術上仍保留大量漢字和喃字。而翻譯華文圈的地名及人名,仍傾向以其漢字之越南音轉寫,非直接音譯。現時漢字在越南的狀況類似拉丁語歐洲的狀況。

参考文献

  1. . 南方都市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中文(中国大陆)‎).
  2. 「漢字簡化不是文字的根本改革,要進一步進行拼音化,期許中共專家為拼音文字完成準備工作」人民日報,1955年10月26日,第一版
  3. 劉勝驥,《中共改革漢字漢語之運動》,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18期
  4. 廢漢字chiah有chai-tiau獨立,收錄於蔣為文著1996《海翁》台語文集。
  5. 潘钧. . . 商務印書館. ISBN 978-7-100-09617-1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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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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