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体字

异体字(亦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读音、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漢字。異體字又可分為兩種: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的異體字(下稱「完全異體字」)和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的異體字(下稱「部分異體字」)。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台湾,「」是「」的異體字(完全異體字),「」是「」的異體字[1],但在中国大陆卻恰恰相反[2]

對異體字的理解

傳統上,只有嚴格異體才能稱為異體字[3],即是指讀音意思二者皆相通的字,如「」與「」,而像「」與「」等已經分化、現代字義完全不相同的字,不算異體字。部分異體與古代的假借相似,主要視乎其常用度而定。

一些字形差異,如「」與「」等,有時也會被視為異體字。

日本,《當用漢字表》公布後,社會上通行的漢字為新字體,有時傳統的舊字體也會被視為異體字,如「」有時會被視為「」的異體字。[4]

中國大陸在簡化漢字的時候將很多漢字合併,並歸為異體字,這些異體字都被廢除。异体字中的选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淘汰的异体字当时为1055个,如“发症”中的“”字、“骨”中的“”字、“眼”中的“”字、“搏”中的“”字、“天”中的“”字、“吸”中的“、菸”字等。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像“邱”姓可以不改为“丘”。

此外还需注意以后的3次改动:1956年恢复“阪”、“挫”2字为规范字;1986年《简化字总表》收进的“”、“”等11个类推简化字为规范字;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骼”、“薰”、“黏”、“愣”等15个字为规范字,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据此,“骨骼”不能再写成“骨胳”,“黏膜”不应再写成“膜”。

1993年9月3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文字應用管理司刪除「〔〕」組,再將“”類推簡化為“”,[5]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的名字如按照《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应该称“朱熔基”,但他原来起名时定的是“”,香港有的报纸说,用“熔”就是熔化基础,而用“”则是铸造国基,但“”却是被淘汰的异体字,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字使用问题的批复》。

《一異表》最主要的不足是整理不夠嚴謹。此外還將不少常用於人名的異體字廢除,造成了很多问题,例如废除“浚”的异体字“濬”,会使人混淆晋朝大将王濬王浚,再如將常用於女子名、帶「愉快」義的「」字視為「」的異體字廢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 (ㄊㄡ)」还有另一读音「yú (ㄩˊ)」),人名「小」會變成「小」。

分類

下列是一些關於異體字的例子(建議使用Firefox瀏覽器來分別):

正寫與俗寫

中國傳統文字有「正寫」和「俗寫」,「正字」和「俗字」之分。正字為作官方制訂的文體,為正式字書所用,多是較符合造字原意;俗字則是民間為書寫方便,減省或變化筆劃而成,但現在很多俗字例如「」在使用地區已被接納為標準寫法,而原本被視為正字的字則被稱為「本字」。這些不同寫法的字通常亦被視為異體字的一種。

正字 俗字

上表例子中「帚」字以上俗字的筆劃多,「來」字以下正字的筆劃多。其中,「䏣」、「虵」、「㛐」今天不通行;今「然」、「燃」及「華」、「花」兩字分化。

正字與異形字

異形字 正 字

中日韓漢字

有些字在中文裡是完全的異體字,在日文裡則有別的用法,因此這些字在日文裡被視為另外一個不同的字,而不視之為異體字。如「」,在中文是「笑」的異體字,在日文則有“綻放”的意思;「」在中文是「果」的俗字,在日文則是指“糖果、零食”,且這兩個字都被收錄在日本《常用漢字表》裏。

有些寫法在古書中出現過,現代中文裏已為非標準字形,但在日本漢字韓國漢字裏卻是標準字形,日文、韓文中有些字通行的寫法跟中文通行的寫法不同:

中文漢字 日本漢字 韓文漢字

參見

參考資料

  1. . 商務印書館. ISBN 9789620702877 (中文(香港)‎).
  2. 第6版. 商務印書館. 2012年6月. ISBN 9787100084673 (中文(中国大陆)‎).
  3. . 商务印书馆. ISBN 978-7-100-10093-9.
  4. (PDF). 文化審議会. 平成22年6月7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06-12) (日语).
  5. . 2005-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1) (中文(中国大陆)‎).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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