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字

俗字,又稱俗寫,指流行於民間,寫法有別於正字的另一種字體。

概要

唐代顏元孫干祿字書》序:「……具言俗、通、正三體。……所謂俗者,例皆淺近,唯籍帳文案,券契藥方,非涉雅言,用亦無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指出俗字便於理解,只要不涉官方標準、日常使用即可的性質。而通行俗字也由於約定成俗、無固定規則可循,往往在抄寫或認知上與正字字體產生差異。

俗字定義常因時代演進而有所不同,清代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七·書干祿字書後》:「其正字既皆合古,即其通字、俗字,學者流覽,亦可以推古今遷移之故,今世俗字與唐時俗字之有不同,而為校定古書之一助。」昔日俗字在今日扶正,例如「台」(簡化字日本新字體)、「」(日本新字體)等。

類型

俗字字體依小學述作,概分四種情形:

  • 增筆:相對於正字筆劃較多,如:
  • 省文:相對於正字筆劃較少,如:
  • 易位[1]:縱使與正字筆劃相同,但部件位置相異,如:
  • 異寫:造字之方法或構想不同[2],分別如:、[3]

註釋

  1. 變換原來部件的位置為異體字。
  2. 前者指「六書不同」,後者指「六書相同,但構想不同」。
  3. 、分別源自小篆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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